原料药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原料药生产管理办法
定额法与标准成本法都属于成本计算方法,两者有基本相同的功能和实施环节,都要事先制订产品的目标成本(即定额成本和标准成本)作为产品应该发生的成本,并以此作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将实际消耗水平与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进行比较,计算脱离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发生差异的原因,采取措施,挖掘潜力,降低成本。但是两种方法又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制订目标成本的依据不同
1.定额法。定额成本是按现行定额以及计划单位成本、分成本项目(即原材料费用、生产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来制订的。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的制订比较灵活,通常有理想标准成本、正常标准成本、现行标准成本、基本标准成本。标准成本的制订,通常从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三方面着手进行。但与定额法不同的是,直接材料成本包括标准用量和标准单位成本两方面;直接人工成本包括标准用量和工资率两方面(计时工资时);制造费用分为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两部分,都是按标准用量和标准分配率来计算。
二、制订目标成本所依据的定额的稳定性不同
1.定额法。由于定额成本所依据的消耗定额就是现行定额,是企业在当时生产技术条件下,在各项消耗上应达到的标准,所以任何一项生产技术有所变化时,现行定额都应予以修订。也就是说,定额法下的定额是可能变化的,应设计一套定额变动计算方法,以计算定额变动的趋势和金额。如:以按新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与按旧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之比确定系数的方法,来计算定额变动的差异。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是有效经营条件下发生的一种目标成本,也叫“应该成本”。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约束性,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是固定不变的,因此也不用设计相应方法来计算其变动差异。
三、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差异的揭示方法不同
1.定额法。脱离定额的差异是指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脱离现行定额或预算的数额。定额法下的差异是通过每一笔领料或加工零件来揭示并通过差异凭证来反映。如核算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的方法有限额法、切割核算法和盘存法三种,其中限额法下的差异凭证又有超额领料单、代用材料领料单等。定额法工作做得很细,而且工作量相当大。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往往根据一定时期实际产量的实际消耗量和实际价格与实际产量的标准消耗量和标准价格的计算比较来揭示差异,没有专用的差异凭证。如材料成本差异只是通过公式计算,即材料成本差异=实际价格×实际耗用量-标准价格×标准耗用量。标准成本法工作量相对较小,但查明差异原因的工作不是十分细致。
四、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差异的设置程度不同
1.定额法。定额法下的差异主要有:脱离定额的差异(即材料、生产工资、制造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材料或半成品成本差异、定额变动差异等三大类五项,设置口径较粗。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的差异主要有脱离标准成本的差异这一类,具体包括材料成本差异(材料用量差异、材料价格差异),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直接人工效率差异),变动制造费用差异(变动制造费用开支差异、变动制造费用效率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开支差异、固定制造费用能力差异、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等四大项九种,设置口径较细。
五、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差异的账务处理不同
1.定额法。定额法下,对成本差异的核算较为简单,只核算各成本项目的差异,且不是为各种成本差异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而是与定额成本在同一个成本明细账中进行核算。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要为各种成本差异专门设置许多总账科目进行核算,如:对材料成本差异,应设置“材料价格差异”和“材料用量差异”账户;对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应设置“固定制造费用开支差异、固定制造费用能力差异和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等账户,并详列于利润表中。
六、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差异的分配方法不同
1.定额法。定额法下,要将成本差异在各种产品之间、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具体方法是:脱离定额的差异用定额比例法或在产品按定额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材料成本差异一般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定额变动差异一般按定额比例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或在差异额较小时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对各种差异分别设差异账户单独归集,在年终予以处理,或者转为销售产品成本,或者直接计入损益。具体方法是:将本期的各种差异,按标准成本的比例分配给期末在产品、期末库存产成品和本期已售产品;或者将本期发生的各种差异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我国和西方国家大都采用第二种方法。
七、提供产品成本资料不同
1.定额法。定额法下,定额变动差异要分摊到产品成本中,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也就是说,定额法下提供的产品成本是实际成本资料,产成品、在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实际成本列示。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产品的实际成本是按标准成本列示的。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只对改进管理有作用。因此,一般只计算产品的标准成本,不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产成品、在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上以标准成本列示。这是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的根本性区别。
八、提供管理信息的详细程度和侧重点不同
1.定额法。定额法下,成本按成本报表的要求划分成各成本项目,强调对材料成本的控制,而且材料数量要采用各种凭证在日常核算中揭示;其他费用是通过对比实际数和预算数求出差异。
2.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成本必须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以分清哪些责任由采购部门负责(如材料成本差异),哪些责任由车间负责(如材料数量差异),哪些责任由生产部门负责(如固定费用产量差异)等。资料详细、系统,强调全面管理,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分清责任、相互配合,有利于经济责任制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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