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备案制何时实行-原料药备案登记的a和i表示什么意思
药品登记状态a和i是什么意思?
1、原料药登记状态为“I”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单独审评审批未通过,第二是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第三是关联审评审批未通过。在原料药登记过程中,只要提交的资料通过审核,药审中心官网都可以查到该原料药,登记状态为“I”。在与药品进行关联审评审批时未通过,原料药登记状态还是显示为“I”,但这并不代表原料药质量不过关,有可能是药品审评不通过,待药品审评通过后,原料药登记状态才变为“A”。
2、标识为“A”的原料药发生技术变更的,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原料药的其他交更应及时在登记平台更新信息,并在每年第一季度提交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中汇总。
状态标识为“A”的原料药,按照药品进行上市后管理,并开展药品GMP检查。
缘生源的东西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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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材备案都需要准备什么啊?
一般是需要携带与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按备案性质准备:
1、性质为个人,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个人签名)、照片。
2、性质为企业,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负责人签名+盖公章)、照片外加营业执照。
高效液相色谱(HPLC)系统适用性试验是指哪些内容?进行该试验的目的是什么?
DMF文件简介
美国药物主文件档案(Drug Master File)简称DMF文件,是根据美国联邦管理法的
规定,对于化学原料药中间体、赋料、医药包材等非直接药品进入美国时,须向美
国FDA申请注册并递交有关文件。该文件是由生产商提供的某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详
细资料,以便于FDA对该厂产品加以全面了解,文件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包装
和贮存某一药物时所用的具体厂房设施和监控的资料。企业上报的DMF文件原件在
FDA收到后经初审,如符合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FDA就会发通知函并颁发给一个D
MF登记号。
DMF文件共有五种类型:Ⅰ型,生产地点和厂房设施、人员(现已不使用);
Ⅱ型,中间体、原料药;Ⅲ型,包装材料;Ⅳ型,辅料、赋形剂、着色剂、香料、
香精及其他添加剂;Ⅴ型,非临床数据资料和临床数据资料。
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向FDA申报的DMF文件属于Ⅱ型,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有:
递交申请书、相关行政管理信息、企业的承诺声明、申请产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描
述、产品生产方法详述、产品质量控制与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稳定性实验、包装和
标签、标准操作规程、原材料及成品的贮存与管理、文件管理、验证、批号管理制
度、退货及处理。
关联审评审批是什么
一、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有常用的四个内容:分离度、柱效、重复性和拖尾因子。
1、分离度(resolution,R)——相邻两峰的保留时间之差与平均峰宽的比值。也叫分辨率,表示相邻两峰的分离程度。R≥1.5称为完全分离。
2、柱效:色谱柱是色谱仪最重要的部件(心脏)。柱子内径一般为1~6 mm。常用的标准柱型是内径为4.6 或3.9mm ,长度为15 ~30cm 的直形不锈钢柱。填料颗粒度5 ~10μm ,柱效以理论塔板数计大约 7000 ~10000。减小填料粒度和柱径以提高柱效。
3、拖尾因子(tailing factor,T),用以衡量色谱峰的对称性。也称为对称因子或不对称因子。
二、目的:按各品种项下要求对仪器进行适用性试验,即用规定的对照品对仪器进行试验和调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规定分析状态下色谱柱的最小理论板数、分离度和拖尾因子。
扩展资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 HPLC)又称“高压液相色谱”、“高速液相色谱”、“高分离度液相色谱”、“近代柱色谱”等。
LLPC与GPC有相似之处,即分离的顺序取决于K,K大的组分保留值大;但也有不同之处,GPC中,流动相对K影响不大,LLPC流动相对K影响较大。
百度百科-高效液相色谱法
咖啡酸是一种在医学上具有较广泛的作用的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 咖啡酸苯乙酯是一种天然抗癌药物,由苯乙
法律分析: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实行关联审批,即原辅包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管理制度,对原辅包不单独进行审评审批。在共同审评审批制度下,药品制剂申请人对选用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质量负责,若关联的原料药、辅料、包材中有一个未通过审评,则面临被退审的风险。
法律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一)原辅包的使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主要是指原辅包的质量、安全及功能应该满足药品制剂的需要。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由原辅包登记人在登记平台上登记,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与平台登记资料进行关联;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平台登记的原辅包,也可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由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一并提供原辅包研究资料。
(二)原辅包登记人负责维护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并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境内原辅包供应商作为原辅包登记人应当对所持有的产品自行登记。境外原辅包供应商可由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委托中国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应当为中文,境外原辅包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共同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申报药品注册申请时,需提供原辅包登记号和原辅包登记人的使用授权书。
(四)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质量承担主体责任,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原辅包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保证符合药用要求。
(五)监管部门对原辅包登记人提交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对登记平台的技术信息保密,登记平台只公开登记品种的登记状态标识(A或I)、登记号、品种名称、企业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企业生产地址、原药品批准文号(如有),原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如有),产品来源、规格、更新日期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原料药注册申报流程
(15分)[结构符合要求、且合理均给分] (1)(4分)C 7 H 6 O 3 还原反应(或加成反应) (2)(4分) ? (3) (3分) [化学式正确1分,配平1分,未标沉淀符号扣1分] (4)(2分)B [说明:B烯烃加聚生成线型热塑型塑料;C识别图中键线式苯乙醇,并考查性质;D镍催化下不能加成羧基;E含C=O的同分异构体有苯乙醛、苯甲酮、邻间对三种甲基苯甲醛] (5) (2分) |
试题分析:(1)数一数化合物I的结构简式中所含C、H、O原子个数,可得其分子式为C 7 H 6 O 3 ;数一数反应③的主要反应物和产物的结构简式中所含C、H、O原子个数,可得其分子式分别为C 8 H 8 O 3 、C 8 H 10 O 3 ,后者仅比前者多2个氢原子,说明化合物IV与氢气在催化剂作用下发生加成反应或还原反应;(2)依题意,将3个Ph用苯基表示在P原子的上、下、左方,将双键碳所连的氢原子写在双键碳后,略去碳氢键中的1条短线,即可得到II的结构简式;1分子咖啡酸与1分子苯乙醇发生酯化反应时,前者脱去羧基中的羟基、后者脱去羟基中的氢原子,生成1分子水,其余部分结合生成的酯就是咖啡酸苯乙酯,由此原理可以书写该物质的键线式结构简式;(3)咖啡酸的官能团有酚羟基、碳碳双键、羧基,因此兼有酚类和烯烃类物质的性质,苯环上羟基邻、对位碳原子上的碳氢键中的H容易与Br 2 发生取代反应,碳碳双键容易与Br 2 发生加成反应,因此1分子咖啡酸最多与4mol Br 2 反应,由此可以书写咖啡酸与足量溴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4)化合物I的结构简式中含有醛基,因此能发生银镜反应,故A选项正确;烯烃发生加聚反应时,生成线型热塑型塑料,不能生成体型熱固型塑料,故B选项错误;苯乙醇容易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直接氧化为苯乙酸,故C选项正确;咖啡酸中苯环和碳碳双键可以与氢气加成,而羧基中的碳氧双键不能与氢气加成,由于1mol苯、1mol乙烯分别能与3molH 2 、1molH 2 加成,故D选项正确;符合指定条件下IV的同分异构体分别有苯乙醛、对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邻甲基苯甲醛、苯甲酮(C 6 H 5 COCH 3 ),故E选项正确;(5)观察反应①中反应物和生成物的结构简式,发现醛基(或酮基)中C=O键断裂,II中P=C键断裂,前者脱去的O原子与后者脱去的P结合生成P=O,其余部分结合生成烯酸型有机物,通过对比、类比可以仿写出环己酮与II反应生成含羧基的有机物的结构简式。 |
流程:
1、注册申报取得相应批准文号。
2、与制剂相关联审评:药政改革,与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状态由“I”转“A”。
一、具体流程
1.登记资料要求
- 申请人在完成上市注册的药学研究、商业规模的工艺验证、确定质量标准,做好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准备后,提交API登记资料;
- 按照《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的要求,整理申报资料;
- 以光盘为载体,递交电子版申报资料。
2.CDE开展形式审查
- 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CDE会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申请人必须在30日内完成补正;
- 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后,CDE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注册检验通知书,并在CDE原辅包公示平台公示该产品,其状态为“I”。
3.申请人缴费
- 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缴纳注册费,申请人缴费时间以国家药监局收到汇款日期为准;
- 未按要求缴费的,CDE会终止注册审评审批;申请人需申请撤销原登记号后,再次递交新的注册申请。
- 原料药缴费标准见附表。
4.CDE开展技术审评
- 注册申请受理和缴费后,CDE会开展技术审评;
- 需补充资料的,CDE会在200日内告知申请人补充要求,申请人必须在80日内提交补充资料
5.药品注册检验
- 注册检验包括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标准复核是评估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样品检验是对样品的实验室检验;
- 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同品种药品使用相同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可只进行样品检验。反之应进行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其中样品检验的工作时限为60日,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为90日;
- 对于国产原料药,由申请人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承担;对于境外生产的原料药,由中检院组织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实施;
- 申请人在收到注册检验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向中检院或省级药品检测机构提出注册检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6.药品注册核查
- 药品注册核查是指为核实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药品上市商业化生产条件,对研制现场和生产现场开展的核查活动;
- CDE根据药物创新程度、药物研究机构既往接受核查情况,基于风险决定是否开展注册核查;
- 药品核查中心原则上按照已受理申报资料中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开展注册核查;
- 注册核查的工作时限原则上为120日。
7.CDE开展综合审评
- CDE在收到申请人的补充资料、中检院的注册检验复核意见、药品核查中心的核查结果(如有)后,启动综合审评,审评时限延长三分之一;
- 在该过程中,CDE会与申请人核准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
8.CDE审批决定
- 审批未通过的,CDE发出化学原料药不予批准通知书,原辅包公示平台中的状态(I)保持不变;
- 审批通过的,CDE发出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及核准后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并在原辅包公示平台更新状态,将“I”变为“A”。
9.其他说明
- 申请人应当为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 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办理相关药品注册事项;
- 申报流程中规定的期限皆以工作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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