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药毒理研究声明最新-原料药相关知识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就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及有关情况发布消息称,国内涉及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的共有6家制剂生产企业,其中1家企业的制剂产品尚未出厂,另外5家企业已停止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按规定召回相关药品。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7月6日,华海药业向该局报告在用于出口的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向社会披露了相关信息。该企业原料药现行工艺分别于2012年、2013年经过了欧洲药品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认可。华海药业在检出该杂质后,立即暂停了所有缬沙坦原料药国内外市场放行和发货,并启动主动召回措施;截至7月23日,华海药业已完成国内所有原料药的召回工作。

国家药监局表示,经研判,根据毒理学数据推算NDMA的每日最大摄入限量为0.1μg,相当于EMA暂定参考限定值0.3ppm(按每日服用320mg缬沙坦计算)。根据上述限定值,对所有国内在产的7家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含华海药业)进行风险排查,除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超出限值外,其他国内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NDMA杂质检出值低于限值或者未检出。

目前,欧洲药品管理局等药品监管机构认为,NDMA属于2A类致癌物,即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人体可能致癌但证据有限;日常生活中都可能接触这种物质(例如腌制食品)。分析此次涉事药物不会对患者造成严重健康风险,但出于安全考虑,应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于7月27日发布通告认为,服用召回缬沙坦的患者应继续服用目前的药物,直到医生或药剂师提供可替代药品或不同的治疗方案。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强调,除上述5家制剂生产企业之外,其他缬沙坦制剂产品都不在召回之列。正在服用缬沙坦药品的患者一定不要擅自停药,擅自停药对于高血压患者的风险更直接且严重。是否停药或换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可联系医生更换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缬沙坦药品或者选择其他药物替代治疗。

该局已要求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督促相关制剂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措施,并在5家生产企业网站上公开相关召回信息,包括企业负责召回的联系电话。为便于公众及时掌握正在使用的缬沙坦药品是否属于召回范围,5家生产企业已与信息技术公司合作,7月26日22时上线扫码查询功能,可通过手机App扫描产品追溯码实现即时查询,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了解。

上市产品中NDMA超出限值的5家企业及产品信息如下: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的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国药准字H20080097)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5050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61058)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90262)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90319)

新药研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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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是什么?

药物的发现阶段。目的是找出有潜力成为药物的候选化合物。

通过了解疾病的发病过程及机理,为新药开发提供明确的靶标。通过从已有的天然药物,或通过靶标,定向设计出对于靶标有作用的先导化合物。lead-compound

围绕天然药物或者其他方面得到的先导化合物,通过对这些化合物活性数据与构效关系分析,如利平斯基五倍率法则,进一步指导后续化合物结构优化和修饰,以得到更好的化合物。

通过构效关系及活性研究,筛选出来具有满足要求(药物设计目的)的最优化合物,通过某些指标,如类药性,生物利用度,血脑屏障透过系数等。通过大规模数据、算法进行预测,以选择合适的化合物。

此时药物已进入开发阶段。首先需要完成临床前的毒理学研究,向药监部门提交“实验用新药”申请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IND 。

首先需要提供一批次的原料药以用于毒理研究(100-1000g)。此阶段需要尽快完成,只要药物合成路线(或提取方式)能够满足批量获取,一般就能够获得批准,包括成本等此时不必主要考虑

但同样,随着药物研发项目的后续推进,工艺部门也应当根据需要(商业化等)不断优化合成路线与方法,开发合理的生产工艺与合成路线,满足从I—III期临床用药与商业化的需求。

了解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相关数据。用于指导研究给药方式(口服、注射等),给药频率与剂量。

证明药物对目标疾病有特定的治疗效果。并根据药代动力学的研究结果,评估药物的安全治疗剂量范围。

毒理研究种类较多,一般来说包括急性、亚急性、慢性毒性,或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等的研究。

根据药物开发的时间需求,毒理学的研究在时间维度上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之前的临床前研究结果,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及药物的治疗目的,选择合适的给药方式与处方制剂。并对于设计好的制剂,也应进行同样的安全性及动力学评估。

当一个化合物通过了临床前研究阶段,就需要向药监部门提交新药临床研究申请。以开展药物的临床研究。

此时需要提供先前实验的材料:化合物的结构,给药方式,毒理学研究等;以及临床实验的相关计划:在何地,由谁以及如何进行临床试验。

所有的临床方案必须经过伦理审评委员会(InstitutionalReview Board,IRB)的审查和通过,并在后续执行过程中,每年向药监部门及伦理审评委员会汇报临床实验的进程和结果。

在美国,如果新药申请在提交后的30天内FDA没有驳回,那么该申请则视为有效,可以进行人体实验。在中国则需要NMPA(原CFDA)批准。

将药物第一次用于人体以研究药物性质的实验,一般也称为耐受性实验。Ⅰ期临床试验一般需要征集20-100名 正常和健康的志愿者 (对于肿瘤药物而言则通常为肿瘤病人)。

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给不同的剂量(安全性得到进一步评估后可以进行多剂量给药)于志愿者,住院以进行24小时的密切监护,监测药物的血液浓度,其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及药效持续时间的数据,有益或不良反应,评价药物在人体内的性质。为将来为病人使用提供合适剂量。

为了证实药物的治疗目的,则会进一步执行Ⅱ期临床试验,也是在 病人 身上做的实验。 Ⅱ期的临床试验通常需要100-500名病人进行实验。

通过检测与Ⅰ期临床试验相似的药代动力学数据,以及药效,确定药物在实际病人上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Ⅱ期临床试验一般采用随机盲法对照试验(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及在病人和医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分别给不同病人给予对照组与实验组的药物。

Ⅲ期临床以商业化生产工艺提供用药。而原料药与制剂工艺,也应推到至这一阶段,一般来说,此时的药物生产应考虑多个方面,包括:产品质量,成本,安全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及环境影响。

Ⅲ期临床一般需要1000-5000名病人。相比起Ⅱ期临床试验,则是在更大范围的病人身上进行实验,以获得大样本的数据。根据统计学分析,判断药物有效性与安全性。以及药物相比市场上的老药(同类型治疗目的的已上市的药物),新药是否有更好的治疗效果。

除此之外,三期临床实验还应关注 老年人 儿童用药 (若该药适用)。一般从安全性考虑,老年人与儿童相比,对药物耐受更低。一般儿童参加的临床试验,在Ⅲ期临床试验后进行。

一般来说三期临床可能持续数年时间。

在完成全部三期临床实验后,并分析所有数据,证实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后,则可以向药监部门递交新药申请。一般新药申请程序比较复杂,且相关文件过多,处理时间也比较长。参考FDA,规定新药申请应在6月内审批完成。

在获得药监部门批准新药申请文件后,药物即可正式上市,供医生与病人选择。但新药持有者需持续向药监部门递交药物副作用及质量管理相关资料。某些药物还会要求做 IV期临床试验,以观测长期副作用。

四期临床又称为,药物上市后监测研究。药物在大规模人群使用后,还需对其疗效与不良反应进行评估,药监部门要求根据这一结果来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包括药物配伍使用,药物使用禁忌。如果上市后发现有之前未被发现的不良反应,药品还会被药监部门要求加注警告,严重者甚至被要求下架。

ctd格式是什么文件?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为: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与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制剂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但是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接受委托配制的单位应当是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第六条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应当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包括处方筛选、配制工艺、质量指标、药理、毒理学研究等。

第八条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第九条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制剂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命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使用的辅料和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在批准制剂申请时一并予以核准。

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管理规定印制,其文字、图案不得超出核准的内容,并需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CTD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是国际公认的文件编写格式,用来制作一个向药品注册机构递交的结构完善的注册申请文件,共由五个模块组成,模块1是地区特异性的,模块2、3、4和5在各个地区是统一的。 

模块1:行政信息和法规信息 本模块包括那些对各地区特殊的文件,例如申请表或在各地区被建议使用的标签,其内容和格式可以由每个地区的相关注册机构来指定。 

模块2:CTD文件概述 本模块是对药物质量,非临床和临床实验方面内容的高度总结概括,必须由合格的和有经验的专家来担任文件编写工作。 

模块3:质量部分 文件提供药物在化学、制剂和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模块4:非临床研究报告 文件提供原料药和制剂在毒理学和药理学试验方面的内容。 

模块5:临床研究报告 文件提供制剂在临床试验方面的内容。

扩展资料

查看CTD文件:

CTD文件可以使用一种已知的软件应用程序查看,这些应用程序通常是由 NativeWinds LLC开发的 Tomahawk Gold。它与一种主要文件类型相关联,但经常以Compressed Tomahawk Document File格式出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文件被视为Data Files。

可以在 Windows上查看 CTD 文件扩展名。主要是桌面平台和某些移动平台支持这些文件。CTD文件扩展名的普及性为“低”,这意味着这些文件在大多数用户的文件存储中都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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