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 化药-化药原料药生产工艺信息表
一、CRO:CRO与CRAO的应运而生对于大多数制药公司而言,部分或全部委托CRO公司是现代专业分工的必然选择,这样更专业、更有效、更易得结果、更易成功和降低成本。
CRO,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方案和病例报告表的设计和咨询,临床试验监查工作,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等等,是一种专业要求极高的外包服务。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医药公司对药物做医学统计和临床试验等业务。
二、CMO:CM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三、CSO:CSO是负责挖掘问题、协调缓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级管理人员,CSO的职责是挖掘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搞清问题的轻重缓急,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请总裁或董事会决策实施。
扩展资料:
CRO的相关介绍:
先进研发操作技术、服务管理流程在CRO行业进一步推广。主要表现在CRO企业强化药物发现的专业技术,建立符合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的研发模式。并出于时效性的要求,建置网络工具EDC、强化与试验场所的关系,加速临床试验流程。
技术创新和拓展成为企业竞争焦点。CRO业务正在扩展到临床试验之外的更加广泛的领域,有些发达国家的CRO已将其服务扩展到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药物经济学、药物基因组学、药物安全性评价、Ⅰ-Ⅳ期临床试验、试验设计、研究者和试验单位的选择;
监查、稽查、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学、临床文件、政策法规咨询、产品注册、生产和包装、推广、市场、产品发布和销售支持以及各类相关的商业咨询等诸多领域。
如何使本土CRO企业具有制药公司需要的技术专长和全球化、高质量的技术开发和临床试验管理能力,满足这些大型制药企业的新药上市需求,也将是未来发展的目标。
百度百科-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百度百科-CMO(合同加工外包)
百度百科-CSO(首席问题官)
如何评价药品的稳定性
GMP认证,是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GMP评审专家对企业人员、培训、厂房设施、生产环境、卫生状况、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等企业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评定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过程。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 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1 、职责与权限
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 GMP 认证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中心”)承办药品 GMP 认证的具体工作。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认证申请和资料审查
2.1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 GMP 认证申请书》,并按《药品 GMP 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2 认证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中心。
2.3 局认证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2.4 局认证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3.1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3.2 局认证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3 检查组一般不超过 3 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GMP 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 GMP 认证的检查工作。
4 、现场检查
4.1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4.2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 认证现场检查。
4.3 局认证中心负责组织 GMP 认证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4 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4.5 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4.6 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 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4.7 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4.8 未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4.9 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
4.10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4.11 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5 、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编辑本段认证批准 1. 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 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 GMP 证书》,并予以公告 .
药品 GMP 认证 关于药品 GMP 认证:
《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1 年。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药品 GMP 认证。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颁发有效期为 5 年的《药品 GMP 证书》
编辑本段GMP 认证资料 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
1 企业的总体情况
1.1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企业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包括出现严重药害事件或召回事件的24小时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1.2 企业的药品生产情况
◆简述企业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活动,包括进口分包装、出口以及获得国外许可的药品信息;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出口的需附上境外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获得批准文号的所有品种(可分不同地址的厂区来填写,并注明是否常年生产,近三年的产量列表作为附件);
◆生产地址是否有处理高毒性、性激素类药物等高活性、高致敏性物料的操作,如有应当列出,并应在附件中予以标注。
1.3 本次药品GMP认证申请的范围
◆列出本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剂型、品种并附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如该生产线经过境外的药品GMP检查,需一并提供其检查情况。
1.4 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简述上次认证检查后关键人员、设备设施、品种的变更情况。
2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2.1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管理责任,包括高层管理者、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责;
◆简要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如组织机构、主要程序、过程等。
2.2 成品放行程序
◆放行程序的总体描述以及负责放行人员的基本情况(资历等)。
2.3 供应商管理及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的情况
◆概述供应商管理的要求,以及在评估、考核中使用到的质量风险管理方法;
◆简述委托生产的情况;(如有)
◆简述委托检验的情况。(如有)
2.4 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措施
◆简述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方针;
◆质量风险管理活动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在质量风险管理体系下进行风险识别、评价、控制、沟通和审核的过程。
2.5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企业进行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的情况以及考察的重点。
3 人员
3.1 包含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图(包括高层管理者),以及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部门各自的组织机构图;
3.2企业关键人员及从事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主要技术人员的资历;
3.3 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和发运等各部门的员工数。
4 厂房、设施和设备
4.1 厂房
◆简要描述建筑物的建成和使用时间、类型(包括结构以及内外表面的材质等)、场地的面积;
◆厂区总平面布局图、生产区域的平面布局图和流向图,标明比例。应当标注出房间的洁净级别、相邻房间的压差,并且能指示房间所进行的生产活动;
◆简要描述申请认证范围所有生产线的布局情况;
◆仓库、贮存区域以及特殊贮存条件进行简要描述。
4.1.1空调净化系统的简要描述
◆空调净化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如进风、温度、湿度、压差、换气次数、回风利用率等。
4.1.2水系统的简要描述
◆水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及示意图。
4.1.3其他公用设施的简要描述
◆其他的公用设施如:压缩空气、氮气等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以及运行情况。
4.2 设备
4.2.1列出生产和检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4.2.2清洗和消毒
◆简述清洗、消毒与药品直接接触设备表面使用的方法及验证情况。
4.2.3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计算机化系统
◆简述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的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使用验证情况。
5 文件
◆描述企业的文件系统;
◆简要描述文件的起草、修订、批准、发放、控制和存档系统。
6 生产
6.1 生产的产品情况
◆所生产的产品情况综述(简述);
◆本次申请认证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6.2 工艺验证
◆简要描述工艺验证的原则及总体情况;
◆简述返工、重新加工的原则。
6.3 物料管理和仓储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如取样、待检、放行和贮存;
◆不合格物料和产品的处理。
7 质量控制
◆描述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包括检验标准、方法、验证等情况。
8 发运、投诉和召回
8.1 发运
◆简要描述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控制,如,温度/湿度控制;
◆确保产品可追踪性的方法。
8.2 投诉和召回
◆简要描述处理投诉和召回的程序。
9 自检
◆简要描述自检系统,重点说明计划检查中的区域选择标准,自检的实施和整改情况。
编辑本段药品 GMP 认证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苏州晶云药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
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H G P H 6 -1 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2?2目 录
一、概述
二、稳定性研究设计的考虑要素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三)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五)显著变化
(六)分析方法
三、稳定性研究的试验方法
(一)影响因素试验
1.1 高温试验
1.2 高湿试验
1.3 光照试验
(二)加速试验
(三)长期试验
(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四、稳定性研究结果的评价
(一)贮存条件的确定
(二)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
(三)有效期的确定
五、名词解释
六、参考文献
七、起草说明
八、著者
- 1 -?2?2九、附录
(一)国际气候带
(二)对半通透性容器的一些考虑
(三)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
- 2 -?2?2一、概述
药品的稳定性是指原料药及制剂保持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和
微生物学的性质,通过对原料药和制剂在不同条件(如温度、湿度、
光线等)下稳定性的研究,掌握药品质量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
的生产、包装、贮存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依据,以确保临床用药
的安全性和临床疗效。
稳定性研究是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与药品质量
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建立紧密相关。稳定性研究具有阶段性特点,贯穿
药品研究与开发全的过程,一般始于药品的临床前研究,在药品临床
研究期间和上市后还应继续进行稳定性研究。
本文为一般性原则,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评价应遵循具体问题具
体分析的原则。
二、稳定性研究设计的考虑要素
稳定性研究的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结合原料药的理化
性质、剂型的特点和具体的处方及工艺条件进行。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一般地,影响因素试验采用一批样品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
验采用三批样品进行。
稳定性研究应采用一定规模生产的样品,以能够代表规模生产
条件下的产品质量。原料药的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生产规
模一致;药物制剂的处方、制备工艺也应与生产规模一致。
稳定性研究中,原料药的供试品量应满足其制剂稳定性试验所
要求的用量。口服固体制剂如片剂、胶囊应为10000 个制剂单位左右。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中试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
- 3 -?2?2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 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视具体情
况而定。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照条件下进行,这些
放置条件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药品在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
到的环境因素。
原料药的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包装应采用模拟小包装,所
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应与大包装一致。药物制剂应在影响因素试验结果
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包装,在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中的包装应与拟上市
包装一致。
稳定性研究中所用设备应能较好地对各项试验条件的要求的环
境参数进行控制和监测。
(三)考察时间点
由于稳定性研究目的是考察药品质量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因此
研究中一般需要设置多个时间点考察样品的质量变化。
考察时间点应基于对药品的理化性质的认识、稳定性趋势评价
的要求而设置。如长期试验中,总体考察时间应涵盖所预期的有效期,
中间取样点的设置要考虑药品的稳定性特点和剂型特点。对某些环境
因素敏感的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稳定性研究的考察项目应选择在药品保存期间易于变化,并可
能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
反映药品的稳定性。根据药品特点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尽量选取能灵
敏反映药品稳定性的指标。
一般地,考察项目可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等几个
- 4 -?2?2方面。具体品种的考察项目设置应结合药品的特性进行。
(五)显著变化
稳定性研究中如样品发生了显著变化,则试验应中止。一般来说,
原料药的“显著变化”应包括:
1 、性状,如颜色、熔点、溶解度、比旋度超出标准规定,及晶
型、水分等变化超出标准规定。
2 、含量测定超出标准规定。
3 、有关物质,如降解产物、异构体的变化等超出标准规定。
4 、结晶水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药物制剂的“显著变化”包括:
1 、含量测定中发生5%的变化;或者不能达到生物学或者免疫学
检测过程的效价指标。
2 、药品的任何一个降解产物超出标准规定。
3 、性状、物理性质以及特殊制剂的功能性试验(如颜色、相分
离、再混悬能力、结块、硬度、每揿给药剂量等)超出标准规定。
4 、pH 值超出标准规定;
5 、制剂溶出度或释放度超出标准规定。
(六)分析方法
评价指标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经过充分的验证,能满足研究的
要求,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准确性、灵敏度、重现性等。
三、稳定性研究的试验方法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
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等。
(一)影响因素试验
- 5 -?2?2影响因素试验是在剧烈条件下进行的,目的是了解影响稳定性
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和降解产物,为制剂工艺筛选、包装材料和
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等提供依据。同时为加速试验和长期试
验应采用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提供依据,还可为分析方法的选择提供
依据。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光照试验。一般将原料药
供试品置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 厚的薄层,
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 厚的薄层进行试验。对于制剂产品,一般采
用除去内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分散为单层置适宜的条件下进行。如
试验结果不明确,应加试两个批号的样品。
对于某些制剂,如软膏、注射液,应提供低温条件下的试验数
据(如注射剂的冻融试验),以确保在低温条件下的稳定性。对于需
要溶解或者稀释后使用的药品,如注射用粉针剂、溶液片剂等,还应
考察临床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
1.1 高温试验
供试品置密封洁净容器中,在60 ℃条件下放置10 天,于第5 天
和第10 天取样,检测有关指标。如供试品发生显著变化(如制剂含
量下降5%),则在40 ℃下同法进行试验。如60 ℃无显著变化,则不
必进行40 ℃试验。
1.2 高湿试验
供试品置恒湿密闭容器中,于25 ℃、RH90%±5%条件下放置
10 天,在第5 天和第10 天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吸湿增重项。
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 ℃、RH75 ±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
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
恒湿条件可以通过在密闭容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来实现。根
- 6 -?2?2据不同的湿度要求,选择NaCl 饱和溶液(15.5-60 ℃,RH75%±1%)
或KNO3 饱和溶液(25 ℃,RH92.5%)。
1.3 光照试验
供试品置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容器内,于照
度4500Lx ±500Lx 条件下放置10 天,在第5 天和第10 天取样检测。
以上为影响因素稳定性研究的一般要求。根据药品的性质必要
时可以设计试验,探讨pH 值、氧、冷冻等其他因素对药品稳定性的
影响。
(二)加速试验
加速试验是在超常条件下进行的,目的是通过加快市售包装中
药品的化学或物理变化速度来考察药品稳定性,对药品在运输、保存
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短暂的超常条件下的稳定性进行模拟考察,并初
步预测样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长时间内的稳定性。
加速试验一般取拟上市包装的三批样品进行,建议在比长期试
验放置温度至少高15 ℃的条件下进行。一般可选择40 ℃±2 ℃、RH75
%±5%条件下,进行6 个月试验。在试验期间第0 、1 、2 、3 、6 个
月末取样检测考察指标。如在6 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
要求或发生显著变化,则应在中间条件30 ℃±2 ℃、RH65%±5%同
法进行6 个月试验。
对采用不可透过性包装的含有水性介质的制剂,如溶液剂、混
悬剂、乳剂、注射液等的稳定性研究中可不要求相对湿度。对采用半
通透性的容器包装的药物制剂,如多层共挤PVC 软袋装注射液、塑料
瓶装滴眼液、滴鼻液等,加速试验应在40 ℃±2 ℃、RH20%±5%的
条件下进行。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糊剂、凝胶剂、眼膏剂、栓剂、气雾
- 7 -?2?2剂、泡腾片及泡腾颗粒等制剂宜直接采用30 ℃±2 ℃、RH65%±5%
的条件进行试验。
对温度敏感药物(需在冰箱中4-8 ℃冷藏保存)的加速试验可在
25 ℃±2 ℃、RH60%±5%条件下同法进行。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
进行加速试验。
(三)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上市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目的是考察药
品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能更直接地反映药品稳定性
特征,是确定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的最终依据。
取三批样品在25 ℃±2 ℃、RH60%±10%条件进行试验,取样时
间点在第一年一般为每3 个月末一次,第二年每6 个月末一次,以后
每年末一次。对温度敏感药物的长期试验可在6 ℃±2 ℃条件下进行
试验,取样时间同上。
(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药品在注册阶段进行的稳定性研究,一般并不能够完全代表实
际生产产品的稳定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采用实际条件下生产的产
品进行的稳定性考察的结果,是确定上市药品稳定性的最终依据。
在药品获准生产上市后,应采用实际生产规模的药品继续进行
长期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加速试验和影响因素试验。根据继续进行
的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对包装、贮存条件和有效期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药品在获得上市批准后,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申请对制备工艺、
处方组成、规格、包装材料等进行变更,一般应进行相应的稳定性研
究,以考察变更后药品的稳定性趋势,并与变更前的稳定性研究资料
进行对比,以评价变更的合理性。
- 8 -?2?2四、稳定性研究结果的评价
药品稳定性的评价是对稳定性研究中的各项试验,如影响因素
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中得到的药品稳定性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
和结果判断。
(一)贮存条件的确定
新药注册申请应综合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结
果,同时结合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选定
的贮存条件应按照规范术语描述。
(二)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
一般先根据影响因素试验结果,初步确定包装材料和容器,结
合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稳定性研究的结果,进一步验证采用的包装
材料和容器的合理性。
(三)有效期的确定
药品的有效期应综合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结果,进行适当的
统计分析得到,最终有效期的确定一般以长期试验的结果来确定。
由于试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
出合理的有效期。如三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为有
效期,如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若数据表明测定结果变化
很小,表明药品是很稳定的,则可以不做统计分析。
- 9 -?2?2五、名词解释
有效期:系指一段时间内,市售包装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
放置,药品的质量仍符合注册质量标准。
批次:指按相同的生产工艺在一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一定数量
的原料药或制剂,其药品质量具有均一性。
上市包装:上市销售药品的内包装和其他层次包装的总称。
七、起草说明
(一)背景资料
稳定性研究是药品的质量可控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
的研究与开发、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国
家和地区以及ICH 等国际组织先后颁布了药品的稳定性研究一系列指
导性文件,并动态更新。我国曾于1993 年颁布了相关指导原则,并在
2000 版药典附录中收载了有关指导原则。为顺应我国药品研究水平不
断发展的要求和加入WTO 后在药品监督管理和技术要求方面与国际接
轨的形势,对药品稳定性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进行了重新起草。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化学药品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本文中涉
及的各种稳定性研究的试验条件、方法及评价等内容是对药物稳定性
研究部分的一般性的要求,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情况。注册申请单位可
以在有合理依据的前提下,根据药品的特性设计试验。
由于药品研究的系统性,本指导原则与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构
成、杂质研究等其他指导原则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科学联系,在应用中
- 11 -?2?2应互相参照,统一理解。
(二)本指导原则内容设置的考虑
首先阐明稳定性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然后从试验设计的角度来分
析研究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接下来叙述各项试验内容的具体要
求,之后讨论稳定性研究所得到数据的评价。在其后对补充申请中的
有关稳定性数据的一般思路和要求进行阐述。
1 、概述部分:介绍稳定性研究的目的和基本研究内容,分析稳
定性研究的特点。通过对研究目的较为系统的阐述,引导研究者从根
本的研究目的入手,根据药品特性,科学地设计试验。
2 、稳定性研究的设计:围绕着稳定性研究中的几个主要方面,
阐述样品规模、取样时间、检测项目等一般性的要求。其中样品规模
的合理要求各方面尚存在不同意见,在重庆会议上反映的主要问题为
执行中的可操作性,讨论中提到分阶段要求的思路,考虑到此问题涉
及面较广,有待进一步讨论和协调。目前正文中仍与中国药典一致。
3 、研究的试验内容:对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中
涉及的具体试验要求进行了阐述。考虑到成熟性和适用性,主要依据
中国药典制定。增加了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4 、研究结果的评价:围绕研究的目的,如确定包装材料、贮存
条件和制定有效期展开。在仍强调有效期的最终确定以长期试验结果
为依据的前提下,对新药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有效期确定,以认知
基础程度不同为基础,进行了适当区分。
5 、关于补充申请:对补充申请中涉及到需要申报稳定性研究资
料的一些内容,提出了一般性的资料要求。由于补充申请的种类很多,
更多的内容要求有待进一步的讨论和修订。
6 、关于附录:在附录中,对现阶段稳定性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进
- 12 -?2?2行了阐述。考虑到仍处于探讨阶段,且内容较多较新,展开叙述需要
较大的篇幅,不宜放在正文中,故采取附录的方式加以阐述。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本文在起草和修订过程中,以我国现有指导原则为基础,对美国
FDA 和欧盟EMEA 以及ICH 的有关指导原则进行了研究。课题研究组
于2003 年10 月在重庆召开会议,与会代表就样品规模等现存的主要
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稳定性研究存在阶段性,在注册中也应有相
应体现的观点。经过会商,本文中的有关要求与中国药典保持一致,
维持现有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对于补充申请的稳定性要求,FDA 的指导原则中有较为详细的阐
述,本文在起草阶段曾考虑增加该部分内容并进行了初步的讨论,但
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研发水平,暂未订入指导原则。
八、著者
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
九、附录
(一)国际气候带
稳定性长期试验所采用的一般条件是根据国际气候带制定的。国
际气候带将全球分为I 、II 、III 、IV 四个气候带,具体条件见下表:
计算数据 推算数据
气候带
温度
①
MKT
②
湿度 温度 湿度
I 温带 20.0 20.0 42 21 45
II 地中海气候,亚热带 21.6 22.0 52 25 60
III 干热带 26.4 27.9 35 30 25
IV 湿热带 26.7 27.4 76 30 70
①记录温度;②平均热力学温度
- 13 -?2?2温带主要有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亚热带有美国、日本、
西欧(葡萄牙-希腊);干热带有伊朗、伊拉克、苏丹;湿热带有巴西、
加纳、印度尼西亚、尼加拉瓜、菲律宾。
在这四种气候带中,对于药品的质量保证而言,条件最苛刻的
第四种气候带,即高温又高湿的环境。中国总体来说属于亚热带,推
荐长期试验采用温度湿度条件为:25 ℃±2 ℃,60%RH ±10%RH,与ICH
所采用的条件基本一致。
(二)对半通透性容器的一些考虑
对于包装在半通透性容器包装内的以水为溶剂的药物制剂产品
除了对其常规指标进行考察外,还应该对其可能发生的水的损失进行
评价。此类药品应能耐受低湿度环境。其加速试验应在较低的相对湿
度下进行,推荐的试验条件如下:
加速:40 ℃±2 ℃/20%RH ±5%
中等:30 ℃±2 ℃/40%RH ±5%
长期:25 ℃±2 ℃/40%RH ±10%
如果长期试验在25 ℃±2 ℃/40%RH ±10%条件下进行,并且在加速
试验的6 个月中发生了除水分减失以外的显著变化,应进行中等条件
下的附加试验。
对于包装在半通透性容器包装内的药物产品在经过25 ℃/40%RH
条件下平衡放置3 个月后,与其初始值发生5%的水分减失被认为是
显著变化。
(三)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
注册申请资料中研究数据的完整、可靠,资料整理的规范、清晰,
对于保证研究质量很有帮助。一般地,稳定性研究部分的申报资料应
包括以下内容:
- 14 -?2?21 、供试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批号、生产者、原料药的来
源、生产日期和试验开始时间。并应明确给出稳定性考察中各个批次
药品的批产量。
2 、各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如温度、光照强度、相对湿度、容器
的开放/封闭、直立/颠倒放置、容器中干燥剂的使用等。应明确包装
/密封系统的性状,如包材类型、形状和颜色等。
3 、稳定性研究中各质量检测方法和指标的限度要求。
4 、在研究起始和试验中间的各个取样点获得的实际分析数据,
一般应以表格的方式提交。
5 、检测的结果应如实申报数据,不宜采用“符合要求”等表述。
检测结果应该用每个制剂单位含有有效成分的量,如μg,mg,g 等,
并给出其与开始时间检测得到的检测结果的百分比。如果在某个时间
点进行了多次检测,应提供所有的检测结果及其方差。
6 、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初步的结论。
..
药物gmp怎么认证
晶云药物科技有限公司(Crystal Pharmatech)是首家置身中国面向全球的药物晶型与固态研发公司,致力于为制药行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信誉的药物晶型与固态研发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核心业务集中在以药物的固态信息为中心的专业领域,包括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盐类,共晶和多晶的筛选和评估,原料药和制剂的专业表征和评估,药物结晶工艺的优化和放大,临床前药物制剂的研发,以及上述相关领域内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高级技术咨询及其培训等。 1.新药/仿制药晶型的筛选、评估和优化
2.晶型稳定性相图研究
3.溶解度测定
4.稳定性研究(化学/物理)
5.理化性质测定(pKa, LogP/logD, 密度, 粒度分布, XRPD, DSC, TGA, DVS, BET, Raman, FT-IR)
6.给药系统选择风险评估
7.早期制剂开发 1.固态核磁/拉曼
① 歧化反应
② 晶型转变
③ 无定形药物
2.原料药和辅药的相容性研究
3.非传统制剂的研究
① 纳米悬浮液
② 固态分散制剂 1.药物化学提纯
2.药物手性拆分
3.多晶型体系中的单一晶型的生产
4.产物颗粒大小分布、形态、等物理性质的控制
5.物化特性优良的无定型颗粒的制备
6.工艺的可重复性,产品质量属性优化工艺的可控性
7.工艺过程设计空间的科学建立
8.工艺过程分析技术(PAT)的合理应用药物固态研究 1.单晶培养和结构解析
2.各种固态表征
3.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晶型检测和定量分析
4.无定形定性和定量分析
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的企业概况
一、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相关材料:
1 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填写细节要求:
a、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应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致;
b、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应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致;
注意:企业填报的联系人应熟悉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应有效、快捷。
c、企业申请认证范围应在《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
d、企业申请认证剂型应与该品种的注册批件剂型一致;
e、中药丸剂申请认证时应展开,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蜡丸) ;
注意:相近剂型的确认-----喷雾剂和气雾剂、合剂和口服液、口服液和口服溶液剂等等
f、认证品种中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激素类、抗肿瘤药、避孕药、放射品应注明;
g、原料药认证应注明原料药名称;
h、既有口服也有外用的制剂,外用的应在制剂后注明外用。
i、医用氧企业认证申请范围应注明气态、液态;
j、中药饮片企业认证申请范围应明确饮片的炮制方法,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油炙、水飞、煨),粉碎(不包括直接口服饮片),包括毒性饮片的净制、切制、炒制与蒸煮制〕;
k、企业申请认证范围有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的应予以注明;
m、企业申请认证范围有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提取车间的应予以注明。
注意:企业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生产的应在安监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2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细节要求:a.证照应在有效期内b.《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认证申请范围,否则不予受理c.属新增生产线、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应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完成后申请认证注意: 企业首次认证或新增生产线、生产范围的,认证时须报送该范围三批试生产记录复 印件。
3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
细节要求:
a.企业概况和历史沿革情况应包含以下内容:
企业原名或前身,改为现公司的时间,企业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等;通过GMP认证的情况;本次申请认证车间的竣工时间,面积,净化级别及面积,年设计生产能力,车间生产品种的情况等。
b.企业GMP实施情况应包含以下内容:
前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改正情况,到期认证的应提供原认证GMP证书复印件及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
人员培训情况;
企业负责人、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情况;
本次认证品种相对应的车间及生产线情况;
原料药应分别写明合成及精制车间情况;
如有原料药多品种共用生产线情况,应详细说明;
本次认证各剂型生产线车间分布情况;
本次认证品种车间洁净级别;
仓储情况并注明阴凉库情况和危险品库情况;
化验室情况;
公用设施,水、电、汽供应情况;
工艺用水制备情况;
空气净化系统情况;
物料管理情况;
卫生管理情况;
生产管理情况;
质量管理情况;
安全消防情况;
三废处理情况。
4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
细节要求:a.应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图,并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b.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c.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生产部门负责人不能兼任
5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5 GMP认证之相关人员5.1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注: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应包括受教育情况、每一时段工作情况,特别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情况。 新条款要求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都应具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中药制剂企业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5.2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表格要求: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职称,职务,从药年限等5.3 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剂型和品种表
6.1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
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性激素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品种的应予注明
表格要求:表中应包含通用名,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等字段
6.2 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
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性激素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品种的应予注明
表格要求:表中应包含通用名,规格,剂型,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等字段,并注明常年生产品种
6.3 生产批件(或新药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6.4 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
[注: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提供加工炮制的全部中药饮片品种表;申请认证炮制加工范围和炮制加工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及质量标准等;]
7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7 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详细要求:
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a.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应注明企业周围道路、 相邻建筑物、 相邻单位的名称。
b.药品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应注明所有车间位置、名称或车间编号,并注明申请认证车间位置、名称或车间编号,常年风向。
仓储平面布置图要求:
注明注明企业仓储位置,注明危险品库位置;
需注明合格品库、不合格品库、阴凉库、危险品库等位置;
应注明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标签库及特殊管理药品库位置;
中药制剂企业应注明中药材库、净药材库位置。
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要求:
注明质检场所位置;
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图需注明理化室、仪器室、留样室等各功能间位置;
微生物限度测定室、阳性菌室、无菌室、生物效价检测室应注明位置及洁净级别。
8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
8 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
应包括所在建筑物每层用途和车间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等情况。其中对β-内酰胺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放射品等的生产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及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描述;
·
8.1 生产车间工艺布局平面图
应注明生产车间各功能间名称;
中药前处理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动物脏器,组织洗涤车间,也应有工艺布局平面图;
应注明各功能间空气洁净度等级;
应标明人流物流流向
·
8.2 生产车间工艺设备平面图
应注明生产车间各功能间使用设备名称;
中药提取车间使用设备较大、占用多层空间时应标明每层设备;
部分设备辅机与主机不再同一洁净级别的应注明。
原料药应有合成工序、精制工序设备平面图;
企业的工艺设备应与所生产品种工艺相匹配;
激素类、抗肿瘤类药物使用的独立设备应标明。
·
8.3 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洁净车间风管平面图中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应明确标识;
送风管、回风管、排风管应该清晰明确
常见问题:
企业质量检验场所洁净区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是最易漏报项。
空气净化系统送风图不清晰
空气净化系统送风图送风不够
空气净化系统送风图管道不全
空气净化系统送风管道图未按要求
空气净化系统回排风图不清晰
洁净区、普区间无缓冲
洁净区与厕所共用回风
9 GMP认证之申请认证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本次申请认证剂型、品种工艺流程图应齐全;
应有工艺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中药制剂工艺含前处理及提取的应有前处理提取工艺流程图;
生化制剂工艺含前处理的应有前处理工艺流程图;
原料药应包括全部批准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图应注明工艺过程的洁净级别;
工艺流程应与质量标准一致 。
10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0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和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细节描述:
关键工序验证应能代表申请认证品种、剂型的整个生产过程。如:企业同时有中药制剂和化药制剂验证时应选中药制剂进行验证,应包括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主要设备验证应包括设备验证情况应与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平面图上的内容相匹配;
共用设备应有清洗验证情况;
制水系统验证应包括整个使用点验证情况;
空气净化系统验证应包括每一个功能间;
本次申请认证剂型及原料药所有品种都应验证。
11 GMP认证之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相关细节:
企业应按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配备成品的所有质量检验仪器;
需要委托检验的,应符合《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并且受托方应有计量认证证书;
应有相关仪器、仪表、衡器的校验情况,包括校验日期、校验周期和校验单位等。
12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2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注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等的管理文件,
如毒麻物料管理相关文件
13 GMP认证之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gmp认证细节:
消防证明应是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书,其他任何证明无效;
环保证明应是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废水、废渣、废气的监测报告,环评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不予认可。
二、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三、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四、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五、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六、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七、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八、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九、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药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是从事药品生产、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合肥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建有片剂、颗粒剂、胶囊剂、注射剂、软膏剂、凝胶剂、原料药七条GMP生产线,拥有中药、化药品种21个,投入生产的有非洛地平缓释片、丹皮酚软膏、坤宁颗粒、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等。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分离技术为基础,以缓控释技术为主攻方向。分离技术研究方面,建成年处理7000吨生药的破壁破膜----环型浸出、分离工业装置。缓控释技术方面建有国内领先的渗透泵控释生产线,其产品立方®非洛地平为国际上首次上市的非洛地平渗透泵制剂,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并已成功开发包括心血管、消化、妇科及糖尿病、精神、皮肤科在内的各科用药十多个品种。
下属生产企业----合肥立方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有机合成的高新技术企业,专致于医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和生产,可进行氟化、光化、氢化和高温高压等特种反应。公司建成国内最大的去氧氟尿苷生产线。主要产品有:去氧氟尿苷,2-去氧氟尿苷,卡培他滨,吗茚酮,5-氟尿嘧啶核苷,盐酸氮卓斯汀。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安徽中医学院药学院等科研院所长期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研发了一批技术含量高、具良好市场前景的高科技产品。
下属生产企业----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位于药材资源丰富的大别山区金寨县城境内,专业从事天然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配套以前处理、提取、柱层析、浓缩、萃取、结晶、干燥等国内最先进的主要设备达到年处理生药材7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与清华大学联合研制建成的破壁破膜—环形逆流浸出生产线为中药行业首次应用。公司于2004年通过GMP认证,并按GAP要求建立了数千亩中药材种植基地。逐步形成以中药种植、深加工、研发、国内外贸易一条龙的现代化中药企业。
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3、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4、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6、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7、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8、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能够保证药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
2.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
3. 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能够满足药品生产和检验的需要。
4.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生产和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药品生产和检验工作。
5.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能够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企业才能够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确保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经关联审评的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与药品相关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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