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质量管理体系-原料药管理制度范文

原料岗位职责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岗位职责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任何岗位职责都是一个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综合体,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尽多大的义务,任何割裂开来的做法都会发生问题。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原料岗位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原料岗位职责1

 1、负责原料/物料/成品的收发存日常工作;

 2、负责原材料收发确认,以及成品入仓发货的核对,确保收发数量与单据一致;

 3、负责相关数据账务的日常维护;

 4、确保库存物料或成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保证“账实卡”一致;

 5、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宜。

原料岗位职责2

 岗位职责

 1、负责原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

 2、负责登记原材料明细帐或审核与原材料有关的原始票据;

 3、负责编制原材料库存日报表、月报表等;

 4、负责办理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要求

 1、 能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2、 能及时掌握原料库容、库存情况,按时向采购、生产部门报送库存统计日报、月报,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原料采购与接收工作。

 3、 能合理规划与使用库房,提高库房利用率,指导装卸人员按规定码放购进原料,原料库内做到分区、分类、分品种、分批次码放,垛位独立整洁,挂牌标识明显、内容详实,主要道路保持畅通。

 4、 能根据原料的色泽、气味、水份、保质期等特性,科学进行储存,杜绝交叉污染。

 5、 定时巡检,随时整理垛位、抽检原料外观质量,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做到雨前防,雨中查,雨后修,随时开关窗户,便于通风、防潮。

 6、原料验收认真核实品名、规格、质量、数量等,做到收货准确率100%。

 7、原料发出坚持“先进先出,优质优用”、“不合格原料不领用”的原则。

 8、发现库存原料的变异情况,及时通知品管部进行处理。

 9、随时对库存零星的原料进行整理,对破袋和开口袋及时进行换袋或缝口。

 10、加强装卸工及在库房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指导工作,清扫库房卫生,保持库内整洁、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无落料。

 11、能及时、准确登记原料明细帐目,做到帐面清晰,数字准确,日清日结。

 12、原料接收、储存、发放过程无失误、无事故,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13、服务热情、周到、高效,客户满意度100%。

 14、能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原料岗位职责3

 1、遵守公司物流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仓库的各项出、入库手续;

 2、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公司的物流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3、负责仓库物资的收、发工作;

 4、负责仓库的库房管理和帐目管理;

 5、负责仓库物资的盘点及对账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

 6、负责填报仓库的各项结存表,维护并审核ERP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7、负责仓库的5S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

 8、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其它事项。

原料岗位职责4

 岗位职责:

 1、调查原料平台上应用的情况;

 2、调查市场上原料的制备方案;

 3、调查市场上原料的报价;

 4、调查市场上竞争厂家的说明。

 5、根据立项共同制定的实验方案执行,及时跟踪,及时反馈,及时调整,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指标;

 6、完成对新开发原料的基本性质测定,用于新产品的基本性能的初步试验并出具实验报告;

 7、研发用相关原料和研发产品的合理保存及管理;

 8、帮助组员对实验中的异常情况和非正常实验结果进行问题分析,并向上级汇报,提出合理性解决方案;

 9、根据制定合理的研发试生产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截点完成;

 10、制定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协助原料生产部门进行工艺的试生产和执行;

 11、成本控制,降低研发成本和转产后的生产成本,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任职要求:

 1、本科,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生物相关专业;

 2、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独立承担研发项目的经验;

 3、精通抗体制备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能灵活运用,熟悉体外诊断试剂的开发,了解抗体应用的原理和方法;

 4、具备良好的影响力、计划和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辅育和培养下级的能力。

原料岗位职责5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合成、化学工程、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10年以上化学合成原料药企业生产管理高层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技改及GMP规范,熟悉FDA认证法则;

 3、优秀的生产运营及沟通协调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承压力强。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需求预算,整理生产数据,核算并分析产品成本;

 3、主持分管领域的生产运营工作,确保生产、工艺、GMP等体系的.顺利运行;

 4、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及生产周期,提高生产经济效益;

 5、统筹生产现场管理、设备技改、质量管理、EHS、成本控制及团队建设;

 6、负责分管生产体系内部人员考核和人员管理。

原料岗位职责6

  岗位职责:

 1、化学、化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的原料药(api)或中间体(intermediate)生产、化工生产、工艺转移及管理经验。

 2、3年以上原料药厂工作及管理经验,比如工人,班组长,车间主任等。

 安排,优化,管理生产。完成既定生产指标。

 3、良好的交流能力。能够流畅完善的和下属和车间员工交流。

 4、制定生产计划,安排项目内容,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药物gmp条件下的公斤级生产;

 5、在生产过程中,与项目成员积极沟通协调,了解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跟踪生产进展并及时指导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注重其操作单元在车间生产中的实际性和可行性及ehs问题;

 6、完成由其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分配或协调来的任务;

 7、基本的日常英语口语能力和专业英语交流能力,熟练的英语读写能力、

  任职资格:

 化学、化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的原料药(api)或中间体(intermediate)研发或生产、化工生产、工艺转移及管理经验。

 3年以上原料药厂工作及管理经验,比如工人,班组长,车间主任

原料岗位职责7

 1、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按A、B、C分类法,并定期检查情况;

 2、帐目要清楚明确,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做到帐、物、卡相符;

 3、负责组织原料、辅料等物资产品的收、发、储管理工作;

 4、负责仓库工的管理及其它工作的实施与监控工作;

 5、其他临时性工作。

原料岗位职责8

 岗位职责:

 1、负责原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有化妆品行业经验者优先,管理能力强;

 2、负责登记原材料明细帐或审核与原材料有关的原始票据;

 3、负责编制原材料库存日报表、月报表等;

 4、原料进仓后,及时在每一独立包装物上贴上标识,并保证发出时标识的完整性。

 5、收到原料检查各外包装的完好性并及时通知质检员检验,对不合格需要退货的原料,应有明确标识。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能辨别及熟记各种原料的代号并掌握库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摆放区域。

 7、负责办理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要求:

 1、化妆品技术与管理、精细化工、生物科技等相关化学类专业应届生,有同行业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有吃苦耐劳精神、做事责任心强;

 3、平台的晋升空间为乳化技术员、仓库组长/主管。

原料岗位职责9

  岗位职责:

 1、负责原料药项目质量研究工作,包括文献资料整理、制定研究计划;

 2、按照要求进行药物分析研究工作,包括分析方法对比筛选、质量标准草案建立、分析方法验证、稳定性研究等,制定相关方案并完成实验;

 3、负责与合成部门沟通进行样品检测、杂质追踪、质量标准的起草;规范完成原始记录书写和相关资料的撰写及整理,对试验记录及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可行性、溯源性负责;

 4、负责项目的质量研究部分的技术转移;

 5、负责相关试验仪器/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6、提供药物分析方面的技术支持,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岗位要求:

 1、药物制剂、药物分析、分析化学、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硕士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个以上品种的药物整体开发经验者优先;

 2、具有较强的药物制剂、药学或化学分析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计划实施能力,有优秀的职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技术指南和法规,熟练查询各类资料文献、各国药监局网站信息,如FDA,Ch.P.,USP,EP等;

 5、英语熟练,能够灵活检索、运用各类中英文文献及数据库。

原料岗位职责10

 为了规范本公司原料的入出库管理制度,加强材料物资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仓管员必须遵纪守法,尽心尽责,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心态、有高度的责任感。

 2、负责公司的原材料的统计、入库、记账、整理、发放等管理工作。

 3、原料仓库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干燥、防火、防高温、防潮、防鼠、防尘、防虫、通风良好。每天上班时和下班前必须对仓库各巡检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处理。4。材料物资必须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摆放整齐,便于管理和搬运。

 5、无业务需要,仓库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进入库区人员,禁止吸烟,禁止打闹,禁止大声喧哗。

 6、为了保证生产原料供应,仓管员每天必须查看物资的库存数量,库存数量不足的及时申报采购计划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物料部采购。

 7、购进材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向供应商索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检验报告,同时经物资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库。若无上述材料,没有经质检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拒绝收料。

 8、经质检合格的材料物资入库时,仓管员必须核对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核对无误并由主管确认单价后,开具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仓库入账用;第二联:收货联,交送货供应商确认收货,供应商开具发票时连同结算联附后,到财务核对确认无误,方可付款;第三联:统计联,及时交财务登记台账。

 9、仓管员不得多开虚开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不得以次充好验收入库。如若发现,以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金额2倍以上罚款。

 10、对已变质或过期的材料不准出库,由仓管员列出清单,提出报废申请,经检验员检验后确实不可用的,由主管领导批准,及时作报废处理。

 11、材料领用,由生产部门主管填写材料请领单一式三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并签字认可后,交由领料人员领取材料,领料人签字确认,发货时认真核对数量,杜绝多发、少发、错发、漏发。材料物资出库时一般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2、仓管员须依据材料入库单、领料单及时登记仓库材料明细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并于每月3日前将仓库相关的各报表交会计,次月10日后与会计对帐一次。

 13、库存成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次月1日组织盘点,盘点完毕,参加盘点人员在盘点记录单上签字以示负责。盘点后账面数与实物对比发生盘盈盘亏的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14、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货垛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原材料和库房的安全。

 二、工作权限:

 1、有权谢绝未经检修的物料入库;

 2、有物料摆放、归类、区域自理的权力;

 3、有安全设施、5S整改的建议权力;

 4、无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时不予办理出入库;

 5、有权回绝未经各部门经理同意的特殊领料情况;

 6、对采购员和其他未及时办理入库的,有权向上级领导汇报;

 7、有权谢绝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内逗留;

 8、对有损公司利益、违反仓库原则的事件有举报及制止的义务及权力。

原料岗位职责11

  1、职务:原料仓各仓管员应认真、全面地履行以下各项职务

 1.1在仓库部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仓库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仓库定置管理办法。

 1.2组织、督导部属搬运工工作,制止野蛮装卸。负责部属员工的培训、考勤、考核工作。对部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负总责。

 1.3负责原料仓安全生产。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1.4负责本仓库物品的收、发货,核对品种、数量,填写有关单据、账卡,保证账物相符。

 1.5负责本仓库5S推行、资产管理、文件资料管理。

 1.6原料仓作业规程、管理制度的编制或提出修订完善意见。

 1.7收到原料检查各外包装的完好性并及时通知质检员检验,对不合格需要退货的原料,应有明确标识。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8做好原料的状态标识。能辨别及熟记各种原料的代号并掌握库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摆放区域。

 1.9原料进仓后,及时在每一独立包装物上贴上标识,并保证发出时标识的完整性。

 1.10发货执行“先入先出、按单发放”的原则。加强与车间的沟通,密切配合车间的生产。

 1.11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堆放整齐有序,搞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挥发、防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留意物品质量、有效期限,如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1.12监控物品库存数量,负责向上级递交需要补货的原料,做到及时、准确。

 1.13在非当班时间,有需要时,须回厂收、发货。

 1.14每月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相关表册。

 1.15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2、职权:依公司授权行使下列各项职权

 2.1有权对搬运工下达工作命令,并对其执行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有权调整、纠正搬运工不当作业、行为。

 2.2搬运工工作安排权、绩效考核、奖惩报批权。

 2.3提出原料储存条件、方法的改进建议权。提出原料收发作业程序、手续完善的建议权。

 2.4对原料收发及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5对不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领取原料有权且必须予以拒绝。

 2.6对发生在其辖区内的各种违反消防及安全、货物进出仓管理、损坏货物、保密制度、5S推行等规章制度的单位与个人必须制止并有处罚权或处罚建议权。

  3、责任:无论本人或部属有下列过失,均应承担其责任并依相关规章接受处理

 3.1对搬运工下达不当或错误管理命令。

 3.2仓库进出货物情况、客户资料等丢失、泄露。

 3.3因过失造成收发原料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或造成原料损失及浪费。

 3.4出现收发原料品种、数量的错误。

 3.5原料编号标识错误。

 3.6搬运工的失职、工作效率和质量低下及违反企业其他规章制度。

 3.7因组织、监督、实施安全教育、消防检查不力而造成本仓库安全、消防事故。

 3.8因管理不善,造成本仓库资产受到异常损坏、损失。

 3.9其他过失、失职及违规违纪。

原料岗位职责12

 1、负责物料入库前的检查、核对验收,确保物料质量,收发货单据的整理与核实;

 2、负责物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检和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盘点工作的实施,保证帐卡物一致;

 4、仓储信息的统计和发放通知及仓储日报、周报和月报的统计;

 5、核对物料的出入库凭证,并检查相关出入库手续、单证,保证帐卡物一致;

原料岗位职责13

 1.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登记好材料的进出仓情况。

 2 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分类摆设要得当,不能随便乱放。

 3.管理好物资的存放和管理,对于损坏的物资要合理处置,做好登记。

 4.认真做好物料登记报表,要盘点物资,登记物料账本。

 5.遵守公司有关的规定,不能违规做事。

 6.服从公司安排,认真贯彻好公司发放的各项任务。

原料岗位职责14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发送,协助财务对物料采购与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3、与领料及采购员密切配合,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4、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部品的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部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6、确保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得以贯彻实施。

原料岗位职责15

  岗位职责:

 1、负责原料合成、分析研发项目,独立设计及开展原料合成、分析研究;

 2、负责公司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优化等工作;

 3、起草实验计划方案,整理实验过程记录,完成实验总结;

 4、对项目进行中试及放大规模的工艺优化和完善;

 5、根据新药品注册法规要求,负责撰写相关药品申报资料。

  岗位要求:

 1、硕士及以上,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等相关专业;

 2、英语CET—6及以上,具备较强的英文文献检索能力,能独立完成项目的设计、实施、总结报告(产品研发报告),善杂质分析研究制备,懂结构解析,了解原料药注册资料要求(如CTD—DMF)和国内外注册法规;

 3、能够独立承担研发项目,热爱合成研发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英语读写能力,为人诚信、成熟。

 5、分析、判断、学习、创新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化学原料药合成工作经验、懂GMP、有QbD培训学习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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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介

一、结构框架

采用了基本要求加附录的框架。

本次修订认真研究了GMP的整体结构设计,决定采用药品GMP基本要求加附录的模式,这既与欧盟GMP和我国现行的GMP整体结构相同,也符合我国公众的遵从习惯。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基本要求相对固定并具有通用性,附录针对具体药品的类型和技术管理进行特殊要求且可分步增加,以应对监管的轻重缓急所需,或根据发展和监管的需求,随时补充或增订新的附录。本次修订的GMP涉及基本要求以及无菌药品、中药制剂、原料药、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五个附录。

二、主要内容

新版GMP目前包括基本要求和5个附录(无菌药品、血液制品、生物

制品、中药制剂、原料药)。原98版GMP中的非无菌药品附录要求合并到基本要求中。

98版GMP中的中药饮片、放射品、医用气体等附录继续使用,暂不修订,与新版GMP不适应的依从新版。这样,供企业执行的药品GMP将有一个基本要求、5个新附录以及3个旧附录。

GMP基本要求、无菌药品附录是本次修订的重中之重,血液制品附录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附录。

1.药品GMP基本要求

新版GMP基本要求共有15章、335条,3.5万多字,详细描述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保留了98版GMP的大部分章节和主要内容,涵盖了欧盟GMP基本要求和WHO的GMP主要原则中的内容,适用于所有药品的生产。

新版GMP修订体现了强调人员和质量体系建设的特点。

2.无菌药品附录

为了确保无菌药品的安全性,本次按照欧盟和WHO标准进行了修改。

无菌药品附录采用了欧盟和最新WHO的A、B、C、D分级标准,并对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级别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

特别对悬浮粒子的静态、动态监测、对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设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监测条件给出了明确的说明。细化了培养基模拟灌装、灭菌验证和管理的要求,增加了无菌操作的具体要求,强化了无菌保证的措施,以期为强有力地保证无菌药品的安全和质量提供法规和科学依据。

3.生物制品附录

生物制品附录,根据生物制品生产的特点,重点强调了对生产工艺和中间过程严格控制以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一系列要求,强化了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种子批、细胞库系统的管理要求和生产操作及原辅料的具体要求。

4.血液制品附录

血液制品附录是参照欧盟相关的GMP附录、我国相关的法规、药典标准、2007年血液制品生产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的全新附录。

重点内容是确保原料血浆、中间产品和血液制品成品的安全性,对原料血浆的复检、检疫期设定、供血浆员信息和产品信息追溯、中间产品和成品安全性指标的检验、检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投料生产、病毒灭活、不合格血浆处理等各个环节都特别提出了有关确保原料血浆、中间产品和成品安全性的具体要求。

5.中药制剂附录

中药制剂附录强化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提取工艺控制、提取物贮存的管理要求。

对中药材及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提出了全面的要求,还对提取中的回收溶媒的控制提出了要求。

6.原料药附录

原料药附录的修订主要依据ICH的Q7,同时删除了Q7中与基本要求重复的内容,保留了针对原料药的特殊要求。原料药附录强化了软件要求,增加了经典发酵工艺的控制要求,明确了原料药回收、返工和重新加工的具体要求。

三、主要特点

重点细化了软件要求

本次修订的重点在于细化软件要求,使我国的GMP更为系统、科学和全面,并对98版GMP中的一些原则性要求予以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避免歧义。

强化了文件管理

新版GMP参照欧盟GMP基本要求和美国GMP中相关要求,对主要文件(如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分门别类具体提出了编写的要求;对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的复制、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大增加了违规记录、不规范记录的操作难度。

吸纳了国际GMP先进标准

新版GMP基本要求和5个附录在修订过程中都参照了国际GMP标准,增加了诸如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章节,以期强化国内企业对于相关环节的控制和管理。

引入或明确了一些概念

这些概念有的在药品生产企业已得到推行,有的正在我国一些省份试行。

(1)产品放行责任人(Qualified Person)

新版GMP明确规定了产品放行责任人的资质、职责及独立性,大大强化了产品放行的要求,增强了质量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使质量管理人员独立履行职责有了法律保证。

(2)质量风险管理

新版GMP提出了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企业必须对药品整

个生命周期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最终与保护患者的目标相关联。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企业努力的程度、形式和文件应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3)设计确认

在新版中予以了明确和强化。在前一时期GMP实施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对于厂房的新建或改造、设备的选型缺乏充分论证,从而造成或大或小的投资损失。在总结以往教训的基础上,对“设计确认”做出更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需求,并对厂房或设备的设计是否符合需求、符合GMP的要求予以确认,避免盲目性,增加科学性。

(4)变更控制

没有变更控制的要求,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改变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和来源、改变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而没有追述的情况在企业中普遍存在。

新版GMP在“质量管理”一章中专门增加了变更控制一节,对变更提出了分类管理的要求。这些管理要求的增加,为制止企业的随意行为提供了管理方法,与最近药品注册管理中提出的变更控制要求相协同,有助于药品生产监管与药品注册管理共同形成监管合力。

(5)偏差处理

新版GMP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一章中增加了偏差处理一节,参照ICH的Q7、美国FDA的GMP中相关要求,明确了偏差的定义,规定了偏差分类管理的要求,为制止企业不认真严格制定文件规定的随意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管理方法。

(6)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

新版CMP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一章中增加了CAPA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产品缺陷、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7)超标结果调查(OOS)

新版GMP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一章中增加了OOS调查的要求,要求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建立超标调查的书面规程,对任何超标结果必须按照书面规程进行完整的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实验室的操作行为。

(8)供应商审计和批准

新版GMP基本要求单独设立相关章节,明确了在供应商审计和批准方面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供应商考核体系。

(9)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新版GMP基本要求中引入了“产品质量回顾审核”的概念,要求企业必须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生产的每一种或每一类产品进行质量回顾和分析,详细说明所有生产批次的质量情况、不合格产品的批次及其调查、变更和偏差情况、稳定性考察情况、生产厂房、设施或设备确认情况等内容,这种新方法的引入可以有力地推动企业必须长期、时时重视产品质量,必须关注每一种产品的质量和变更情况,特别是与注册批准的内容或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并定期加以汇总和评估,这与实施GMP的目的,即“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是一致的。

(10)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

新版CMP基本要求,引入了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旨在推动药品生产企业重视对上市后药品的质量监控,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新要求明确规定了通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成品或中间产品的稳定性考察,稳定性考察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何根据稳定性考察结果分析和评估产品质量变化趋势,并对已上市产品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强化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方法之一。

通过以上这些新增加或更明确的要求,把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了可操作,可检查层面,促使药品生产企业主动防范药品生产质量引发的药害事件。

原料药投产安全先要办的手续有哪些

目录 1 拼音 2 英文参考 3 概述 4 GMP的历史 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最新版本 6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产生的背景 8 参考资料 1 拼音

yào pǐn shēng chǎn zhì liàng guǎn lǐ guī fàn

2 英文参考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GMP [2010年版药典三部]

good practices in the manufacture and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

GMP

3 概述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GMP)?是保证药品依照质量标准稳定地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的体系,实施GMP旨在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通过成品检验不可能去除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产品意外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或导致亡;药物容器标签错误,使得病人可能拿到错药;活性成分不足或过量,导致治疗无效或副反应。GMP涵盖生产的各个方面,从起始材料、厂房、设备到员工的培训和个人卫生。详细的书面操作细则对于可能影响成品质量的每个生产环节都是必要的。必须具有文件体系,证明在任何时间生产的制品,其每一步生产过程始终符合正确的操作细则。[1]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即“优良制造标准”之意。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也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作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GMP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中国版的GMP,是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4 GMP的历史

世界卫生组织上世纪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1974年联合国将GMP分发给全体会员国,1975年11月提出了修订后的GMP,并在世界卫生组织技术报告第569号中正式发布。

中国则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我国于1985年由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下发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中国药材公司于1986年11月颁布了《中成药生产管理规范》,作为我国中药行业的GMP。

1988年,中国颁布了自己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1998年8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以第9号局长令形式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于199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在2004年第一次在全国强制性推行GMP。

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最新版本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最新版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已经于2011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

6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自2011年3月1日起,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将给予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并依据产品风险程度,按类别分阶段达到新版药品GMP的要求。2010年修订版GMP偏重于生产企业软件设施的改善,包括一套完善、成熟的管理系统,以用于检测生产流程中出现的人为疏忽等漏洞,包括原材料、工艺流程、消毒、技术、配方制剂、库房和物流等环节。

参照欧盟标准制定的新版GMP也被称作史上最严格的GMP。此轮升级改造很有可能牵扯到全国大小药企13000余家。业内人士估计,一旦新版GMP实施,预计药企平均需要投入500万元—1000万元,相当于一家药企1—2年的利润,而基础差些的投入或许更高达数千万至上亿,甚至数亿元。

虽然该政策对医药行业的长期发展来说是重大利好,但短期阵痛难免。新版GMP将快速拉高制药行业门槛,行业集中步伐加快,不合规的小型药厂将直接停产,或由大型药企收购改造,预计在新版GMP实施不久后甚至实施之前就会出现一大批被新版GMP淘汰出局的药企。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1998年版的GMP规范,截至2005年3月有1112家医药企业在这一门槛之外,全国共有3959家生产企业通过,但也为此付出了1500多亿元的门槛费。

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预计新规范的实施将使全国至少500家经营乏力的中小企业关停,而其他企业要符合新规定仅硬件投入合计需要2000亿—3000亿元。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于明德则表示,新版GMP虽然给予中小企业3年的缓冲期,但上千家中小企业可能终将被淘汰。

有专家表示,从整体来看,新版GMP主要冲击的是地方型中小企业,新GMP反而为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提供了并购和扩张机会。

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产生的背景

目前,国内的药企70%—80%都是在5000万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医药行业“小、散、乱、差”,在资金投入上难以保证药品质量。“部分企业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只想跟人家拼价钱,不断地降价,最后把质量都放弃了。”

麦肯锡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仿制药价格只有全球市场仿制药价格的20%—30%。与国际市场相比,在我国仿制药品价格水平明显偏低,产业集中度极低,仿制品过度竞争,生产企业过多,造成同一药品之间质量价格差异奇大。比如部分仿制药品虽然出厂价和市场价都很低,但企业可能没有严格按规定工艺生产标准执行,或质量标准不高。

医药市场研究者李泊霆认为,发布新版GMP背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近几年国内不断出现的药品质量风波。主管部门不得不尽快出手整顿市场,使得药品生产市场“不是任何人都能进来参与的派对和狂欢”。

中国的医药企业及其产品在国际上整体处于弱势,药品出去的少,药企出去的更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标准和工艺不被认可,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被认可。中投顾问研究员郭凡礼直言,国内医药企业真正想要走出国门,和国际通用的标准接轨,那么必须实施新版GMP规范为其保驾护航。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原料药投产安全先要办的手续有: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单位需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制度等,经审核符合要求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2、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定,投产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3、安全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为加强兽药生产质量的管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于2002年3月19日业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兽药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类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兽药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和生产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 兽药生产企业主管兽药生产管理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制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兽药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兽医、制药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兽药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均应由专职人员担任,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 直接从事兽药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生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制订人员培训计划,按本规范要求对从事兽药生产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与人畜共患病有关或有特殊要求的兽药生产操作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八条 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省级兽药监察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质量检验负责人的任命和变更应报省级兽药监察所备案。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九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其空气、场地、水质应符合生产要求。厂区周围不应有影响兽药产品质量的污染源;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兽药生产造成污染;生产、仓储、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条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厂房设计、建设及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区域的布局要顺应工艺流程,减少生产流程的迂回、往返;

 2.洁净度级别高的房间宜设在靠近人员最少到达、干扰少的位置。洁净度级别相同的房间要相对集中。洁净室(区)内不同房间之间相互联系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必要时要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3.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缓冲室、气闸室或空气吹淋等防止污染的设施;

 4.洁净厂房中人员及物料的出入门应分别设置,物料传递路线应尽量缩短;

 5.物料和成品的出入口应分开;

 6.人员和物料进入洁净厂房要有各自的净化用室和设施,净化用室的设置和要求应与生产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7.操作区内仅允许放置与操作有关的物料,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用于生产、贮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8.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区内,确需设置时,电梯前应设缓冲室。

 第十一条 厂房及仓储区应有防止昆虫、鼠类及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二条 厂房应便于进行清洁工作。非洁净室(区)厂房的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清洁、无污迹,易清洁。洁净室(区)内表面应平整光滑、耐冲击、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耐磨、耐腐蚀、耐冲击,易除尘清洁。

 第十三条 根据需要,厂房内应划分生产区和仓储区,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便于生产操作和安置设备,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 根据兽药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和备料室,其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条件的要求一致,并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

 第十五条 物料进入洁净室(区)前必须进行清洁处理,物料入口处须设置清除物料外包装的房间。无菌生产所需的物料,应经无菌处理后再从传递窗或缓冲室中传递。

 第十六条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七条 洁净室(区)内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最低照度不得低于15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厂房内其它区域的最低照度不得低于100勒克斯。

 第十八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十九条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相邻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含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的静压差应大于12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或设置监控报警系统。对生物制品的洁净室车间,上述规定的静压差数值绝对值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二十条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兽药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30?65%。

 第二十一条 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兽药产生污染。

 第二十二条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青霉素类、?内酰胺结构类等高致敏性兽药应使用相对独立的厂房、设施及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如需利用停产的该类车间分装其它产品时,则必须进行清洁处理,不得有残留并经测试合格后才能生产其它产品。

 第二十四条 生物制品应按微生物类别、性质的不同分开生产。强毒菌种与弱毒菌种、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

 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活疫苗与灭活疫苗、灭活前与灭活后、脱毒前与脱毒后其生产操作区域和贮存设备应严格分开。

 第二十五条 中药制剂的生产操作区应与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区分开。中药材前处理操作工序应有良好的通风、排烟、除尘设施。

 第二十六条 工艺用水的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和需要,并制订工艺用水的制造规程、贮存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及设施的清洗规程等。

 第二十七条 与兽药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其洁净程度应与洁净室(区)内的洁净级别相同。

 第二十八条 仓储区建筑应符合防潮、防火的要求,仓储面积应适用于物料及产品的分类、有序存放。待检、合格、不合格物料及产品应分库保存或严格分开码垛贮存,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

 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或产品应置于能保证其稳定性的仓储条件下储存。

 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废品应分别在特殊的或隔离的仓库内保存。毒品、品、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保存。

 仓储区应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间距和交通通道。

 第二十九条 仓储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仓储区可设原料取样或称量室,其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置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能根据需要对实验室洁净度、温湿度进行控制并与兽药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生物制品检验用强、弱毒操作间要分室进行。

 第三十一条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放置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第三十二条 实验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必须设置生产和检验用动物房。生产其他需进行动物实验的兽药产品,兽药生产企业可采取设置实验动物房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有关动物实验的方式,被委托实验单位的实验动物房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并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 设 备

 第三十三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和检验设备,其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应能保证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生产设备的安装需跨越两个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时,应采取密封的隔断装置。

 第三十五条 与兽药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兽药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兽药。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兽药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十六条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第三十七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系统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角、盲管。储罐和管道应规定清洗、灭菌周期。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第三十八条 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的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

 第三十九条 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志。

 第四十条 生产、检验设备及器具均应制订使用、维修、清洁、保养规程,定期检查、清洁、保养与维修,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和记录。

 第四十一条 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衡器均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说明书、设备图纸、备件清单、安装位置及施工图,以及检修和维修保养内容及记录、验证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五章 物 料

 第四十二条 兽药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兽药生产所需的物料,应符合兽药标准、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规程或其他有关标准,不得对兽药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进口兽药应有口岸兽药监察所的检验报告。

 第四十四条 兽药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符合质量标准,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中药材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来源、加工日期,并附质量合格证。

 第四十五条 兽药生产所用物料应从合法或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

 第四十六条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应严格管理,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和防止混淆的措施,并建立物料流转帐卡。不合格的物料应专区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条件贮存。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贮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他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洁净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贵细药材、毒材等应在专柜内贮存。

 第四十八条 兽用品、精神药品、毒品(包括药材)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贮存、保管、使用、销毁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菌毒种的验收、贮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兽医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未规定使用期限的,其贮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复验。贮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第五十条 兽药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与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标签内容包括:兽用标记、兽药名称(通用名、商品名)、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规格、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生产厂名及地址等。

 产品说明书内容应包括兽用标记、兽药名称、主要成分、性状、药理作用、作用用途、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有效期、贮存、生产批号、生产厂名等。

 必要时标签与产品说明书内容可同时印制在产品标签、包装盒、袋上。

 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刷、发放、使用。

 第五十一条 兽药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1.标签、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由专人验收、保管、发放、领用,并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及包装材料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第六章 卫 生

 第五十二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订环境、工艺、厂房、人员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五十三条 兽药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订厂房、设备、管道、容器等清洁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等。

 第五十四条 生产区内不得吸烟及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五十五条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及卫生环境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十六条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不同级别洁净室(区)的工作服应有明显标识,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最大限度地阻留人体脱落物。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制度,确定清洗周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或操作区域内使用的工作服应消毒后清洗。

 第五十七条 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五十八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兽药。

 第五十九条 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卫生工具应存放于对产品不造成污染的指定地点,并应限定使用区域。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六十条 生产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兽药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兽药的生产。

 第七章 验 证

 第六十一条 兽药生产验证应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模拟生产验证和产品验证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第六十二条 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或主要生产介质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第六十三条 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并制订工作程序和验证方案。验证工作程序包括:提出验证要求、建立验证组织、完成验证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第六十四条 验证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验证目的、要求、质量标准、实施所需要的条件、测试方法、时间进度表等。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六十五条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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