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

第一个就是所谓医疗器械制造商,比如输液用具,假肢,轮椅等等

第二个是制药厂,生产原料药或者制剂,所有口服 外用,注射药品等等都是他们的产品

你所说的"一般的药厂“我理解应该属于”化学药品和原药制造业“

这种扫描都生产的,我只能说,属于医药行业,一般只有规模较大的企业才会干这种事

为什么化学药品的新药分为5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一、医药制造业

(一)化学药品制造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二)中药饮片加工

(三)中成药生产

(四)兽用药品制造

(五)生物药品制造

(六)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二、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一)飞机制造

(二)航天器制造

(三)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

(四)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

(五)航空航天器修理

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一)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二)光纤、光缆制造

(三)锂离子电池制造

(四)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五)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六)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七)视听设备制造

电视机制造

音响设备制造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八)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九)电子元件制造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印制电路版制造

(十)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四、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

(一)计算机整机制造

(二)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三)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四)其他计算机制造

(五)办公设备制造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五、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一)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

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二)仪器仪表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试验机制造

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光学仪器制造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六、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一)信息化学品制造

化学药品

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

1.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由已上市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

1.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制剂。

2.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如国内研制其原料药及制剂,亦在此列).

3.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制剂。

4.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此种改变应不 改变其药理作用,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改变剂型的药品。

8.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