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中间体外贸-医药中间体出口注意事项包括

医药中间体其实就是化学原料,你主要看那个东西的各项指标合适不,比如说我们公司的医药中间体由于出口到欧洲,质量比同样名称的化学原料好很多。

另外对于你的补充问题,我得说我对4-氨基丁酸不熟悉。

不过建议你要到各个产品的各项指标,去问一问你们合成实验室的意见。

进口的肯定质量好,就算列出来的指标一样(至少我用的东西里面都是这样)

但是合成的话,你要看你们做到哪一步,有的时候一般的就可以了,毕竟价钱在那里摆着。

经营医药中间体需要什么资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医药中间体的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生产医药中间体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具有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许可证和GMP认证”:生产医药中间体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药监部门提出申请筹建,筹建完成后,省局验收合格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再向省局提出GNP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GMP认证证书。

三、药品注册: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后。还需要有 所生产药品的 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这就是药品注册。有关药品注册的内容,请从网上下载新修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医药中间体的简介

法律分析:经营医药中间体需要的资质有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安评和环评验收资料或批复。生产许可证不是必须要办的,非危化品不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我国β-内酰胺类抗生素经过近5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生产体系。2012年几乎所有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除专利期内的品种外)我国都能生产,而且成本很低,青霉素产量居世界前位,大量出口供应国际市场;头孢类抗生素基本能够自给自足,还能争取一部分出口。

2012年,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配套的中间体我国全部能够自己生产,除了半合成抗生素的母核7-ACA和7-ADCA需要部分进口外,所有的侧链中间体均可生产,而且大量出口。

以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主要配套中间体苯乙酸为例,我国现有苯乙酸生产厂家近30家,总年产能力约2万吨。但多数企业规模偏小,最大的年产2000吨,其他大多年产数百吨。2003年国内苯乙酸总需求量约1.4万吨,消费结构为:青霉素G占85%,其他医药占4%,香料占7%,农药及其他领域占4%。

随着国内香料、医药、农药等行业的发展,苯乙酸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预计到2005年,我国医药工业将消耗苯乙酸约1.4万吨,农药行业将消费500吨,香料行业约消费2000吨。再加上其他领域的消费量,预计2005年国内苯乙酸总需求量将达1.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