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出口报关-原料药进出口贸易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用书发生了不小的变动,还有一些新增的知识点可能是大家之前没有了解过的。环球青藤执业药师频道带来“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进出口管理”,帮助大家学习这一新增考点。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内容解读汇总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教材出现了不小的变动,各章节也有相应的考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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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进出口管理

进口管理药品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报备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进口备案是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办理进口备案,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原件;特殊药品进口,需《进口准许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不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不予进口备案通知书》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证件超过有效期的办理进口备案时,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满12个月原产地证明所标示的实际生产地与相关证件产地不符或未标明产地进口单位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岸品种的包装、标签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不符药品制剂无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未在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组织进口的,或者货物到岸地不属于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未提供有效的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有关文件和票据《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已被撤销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口岸检验所需标准品、对照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审核、标定抽样完成后,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在《进口药品通关单》原件上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对特殊药品,应在《进口准许证》原件上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公章不予抽样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装运码头、或批号或者数量、或包装及标签与单证不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证据证明进口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时发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检验所,同时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口药品的检验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满;索赔或者退货检品的留样应当保存至该案完结时;超过保存期的留样,由口岸药品检验所予以处理并记录备案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原口岸药品检验所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申请复验据有关规定不予抽样但已办结海关验放手续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已进口的全部药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进口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不含首次在中国销售的化学药品)在进口时不再逐批强制检验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入国内的药品,按规定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手续出口管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表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编号:省份简称XXXXXXXX号(英文编号编排方式为: No. 省份英文XXXXXXXX),省份英文应当参考证明出具单位的英文译法,略去空格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期不超过2年,且不应超过申请资料中所有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提供虚明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或知悉生产场地不符合药品GMP要求未立即报告的,注销其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且5年内不再为其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口药品档案,以保证药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特殊药品进口管理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单位或使用目的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应尽量携带好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并接受海关监管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超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药品应通过货物渠道进行报关处置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且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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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药股份

问题一:进口中药材需提供什么手续 你好。先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进口药材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

申请人需报送下述资料一式一份。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申请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药材质量标准及其来源。

现已成功注册韩国红参、朝鲜穿山龙、印度决明子、加拿大西洋参、伊朗西红花等非首次进口药材;

现已成功注册朝鲜*羊藿、苍术、威灵仙、杏仁、赤芍等首次进口药材。

联系人:王晓锋经理

邮件:[email protected]

问题二:进口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应具有哪些证书和批件? 进口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具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应符合药品进口手续,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和首次进口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

2.进口药材:《进口药材批件》。

3.《注册证》、《批件》的有效期、生产国、进口包装的标签上应注明药品的名称、注册证号,并有中文标识。

4.复印件应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

5.所规定的范围内,需批批进口检验的,应按规定索要批《进口药品检验报告

6.相关的管理文件。

问题三:添加有中药材成分产品能否进口,参考哪些相关文件 具体就是要看你的是一般食品,还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理论上,全部都是可以进的。但是后两个是需要批文的。前一个是比较简单的。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以联系我。多谢

问题四:中药材出口需要什么资格和手续 35分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分类管理,采用登记和核准制;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年审期限由每年3月31日前改为每年4月30日之前。

为适应管理体制的变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从2002年1月1日起,启用进出口经营资格新的批文格式。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和2002年新启用的批文格式转发你们,请在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及日常管理时,参照执行。

附件:2002年起启用的新批文格式(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10日 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我部制定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附件

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现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统称授权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登记或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如下分类管理:

(一)外贸流通经营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外经贸部和授权发证机关在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1.资格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币别下同)。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2.要求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

问题五:怎么从批准文号区别中药和西药 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的1位数字是H,中药是Z,生物制品是S,体外叮学诊断试剂是T,进口分包装药品是J,通过SFDA整顿的原保健药品是S。

问题六:报关中药品属于哪种货物 重要属于药品,需要北京食药监局批文才能正规进口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问题七:进口干海马是否需要进口药材批件 当然需要,还需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备案。

用于注射树脂的低压注射机海关报关属于哪种类别

公司简称 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 600511

总股本 47880.00万股

流通股 27764.34万股

发行日期 2002-11-12

上市日期 2002-11-27

所属行业 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业

所属地区 北京

所得税率 25.00%

法人代表 李智明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股份经营范围包括:组织药品生产;化学原料药、西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及中成药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保健食品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

国药股份注重与客户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公司不断发掘并满足客户需求,致力于为各层次客户群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通过公司信息服务系统,供应商可及时、准确、完整地查询品种分销流向、库存及销售数据;北京市医院还可及时了解其所需情况。 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国药股份承担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购、储备及调拨工作,现已拥有品客户300余家。公司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品政策宣传与学术推广,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增值服务诠释着“携手共创无痛世界”的品经营理念。

进出口业务

国药股份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04年进出口额8860万美元。公司在北京和天津开展了进口保税业务,可实现大批量进口分批报关,更利于保证合理库存。公司以良好的信誉于2004年6月被北京海关授予最高等级的AA类管理认证,这必将促进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华润国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怎么样?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自1998年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决定。

二、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一)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分别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产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或者《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或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限额以下项目,应按项目投资性质,将确认书随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报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备案。

(二)项目单位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机构出具的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加工贸易单位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根据这些手续并对照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进行审核。

(三)海关总署要对准予免税的项目统一编号,建立数据库,加强稽查,严格监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问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都要注意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结转项目迸曰设备的免税

(一)对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按原批准的减免税设备范围,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二)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说手续。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7年12月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言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

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

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5.伟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及以上,对人畜、作物等安全)

8.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

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项能膜及原料)

10.动物用抗菌原料药(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动物用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

12.词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

13.粮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新技术、新设备

14.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

15.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6.节水灌染新技术设备制造

17.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18.生态环境整冶和建设工程

(二)轻工业

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2.纸浆(年产木浆17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3.皮革后整饰加工及其新技术设备制造

4.无汞碱锰二次电他、锂离子电他生产

5.高技术含量的持种工业缝纫机主严

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生产

7.新型、高效酶制剂生产

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

10.烟甲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

(三)纺织工业

1.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

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

3.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4.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蜂窝移动通信交叉连接/码分多址(DCS/COMA )系统设备制造

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10.2.5于兆比/秒(2.5GB/S)光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计量仪表制造

11.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讥设备制造

(五)煤炭工业

1.煤炭采掘运选设备设计与制造

2.煤炭开采与洗选(特种、稀有煤种由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水煤浆、煤炭液化生产

4.煤炭综合开发利用

5.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6.煤炭管道运输

7.煤层气勘查、开发

(六)电力工业

1.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2.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3.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 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5. 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七〕黑色冶金工业

1.50吨及以上超高功辜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上转炉炼钢上下诱俐冶炼

2.不锈钢冶炼

3.冷轧硅钢片生产

4.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5. 石油钢管

6.废钢加工和处理

7.铁矿、锰矿采选

8.直接还原铁阳熔融还原铁生产

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

10.针状焦、岛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1.干熄焦生产

(八)有色金属工利

1.单晶硅(直径8英于以及以上)、多晶硅生产

2.硬质合金、锡化台物、锑化合物生产

3.有色金属夏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桐、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

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

6.稀土应用

(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烧碱用离子膜生产

2.年产60万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 聚氯乙烯时脂(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乙烯副产品C5一C9产品的综合利用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了苯毗胶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

7.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苯、甲苯、二甲苯(对、邻、间)衍生物产品的综合利用

8.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乙丙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氨醇橡胶生产

9.精细化工:染(颜)料、中间体、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

10.氯比法钛白粉生产

11.煤化工产品生产

12.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

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生产

14.增加石油采收率的三次采油新技术开发与运用(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5.输油、输气管道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机械工业

1.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

2.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民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

3.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4.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

5.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

6.生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30 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8.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

9.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10.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

11.重要基础机械。基础件、重大技术装备等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12.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

13.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14.2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粉煤灰砌块生产设备(5一10吨/年),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 、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

15.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

1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环)、气门、幢压挺杆、轴瓦、增压器。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座椅调角器、车锁、后视镜、玻琉升降器、组合仪表、灯具及灯泡、专用高强度紧固件

17.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制造

18.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19.汽车、摩托车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20.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生产

21.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灯具、盘式制动器

22.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3.待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24.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

26.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十一)电子工业

1.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

2.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

3.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生产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5.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

6.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开发

7.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制造

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I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9.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11.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

13.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浊资)

14.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新型打印装置(激光打印机等)开发与制造

16. 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制造

17. 单模光纤生产

18. 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 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0.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设备(ISDN)制造

(+二)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工业

1. 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2. 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

3. 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

4. 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于中西部地区)

5. 散装水泥仓储运输设备

6. 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

7.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

8. 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人材料

9.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10. 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11. 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12.树木移栽机械设备制造

13.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十三)医药工业

1. 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

2. 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3. 维主素类:烟酸

4. 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

5.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

6. 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

7. 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

8. 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

9. 中成药产品质量控制、改变剂型包装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仪器

10.中药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

11.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

12.新型佐剂的开发应用

13.肝炎、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十四)医疗器械制造业

1.具有中频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数字图象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医用X线机组

2.电子内窥镜

3.医用导管

(十五)航天航空工业

1.民用飞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

3.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4.航空机载设备制造

5.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6.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9.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开发

10.民用运载火箭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六)新兴产业

1.微电子技术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术(不包括基因工程技术)

4.信息、通信系统网络技术

5.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6.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7.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8.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9.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10.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十七)服务业

1.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

2.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3.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中心的建设与企业孵化

(十八)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甲)

(一)轻工业

1.洗衣机、电冰箱、冰柜生产

2.合成脂肪醇、醇醚及醇醚硫酸盐

3.空调、冰箱用轴功率2千瓦以下压缩机生产

(二)纺织工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三)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钡盐生产

2;500万吨以下炼油厂建设

3.斜交轮胎、旧轮胎(子午胎除外)翻新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4.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四)机械工业

1.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柴油发电机组制造

3.各种普通磨料(含刚玉、碳化硅),直径400毫米以下砂轮及人造金刚石锯片生产

4.电钻、电动砂轮机生产

5.普通碳钢焊条

6.普通级标准紧固件、小型和中小型普通轴承

7.普通铅酸蓄电池

8.集装箱

9.电梯

10.铝合金轮毂

(五)电子工业

1.接收机及关键件

2.数字程控局用和用户交换机设备

(六)医药工业

1.氯霉素、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乙酞螺旋霉紊、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红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生产

(六)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中低档日型超声显像仪生产

(八)运输服务业

1.出租汽车(限于国内购车)

2.加油站(限于与高速公路配套建设、经营)

(乙)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粮食、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出口(不允许外商独资)

3.近海及内陆水域水产捕捞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4.中药材种植、养殖(不允许外商独资)

(二)轻工业

1.食盐七工业用盐生产

2.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

3.黄酒、名牌白酒生产

4.卷烟、过滤嘴棒等烟草加工业

5.猪、牛、羊蓝湿皮加工及生产

6.天然香料生产

7.油脂加工

8.纸及纸板

(三)纺织工业

1.毛纺织、棉纺织

2.生丝、坯绸

3.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4.纤维级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干线铁路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水上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出入境汽车运输(不允许外商独资)

4.航空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通用航空(中方控股或占主寻地位)

(五)电力工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边远山区及低质煤、煤矸石电厂除外)

(六)有色金属工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铜加工、铝加工

2.贵金属(金、银、铂族)矿产开采、选矿、冶炼、加工

3.钨、锡、锑矿等有色金属开采

4.稀土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分离

(七)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感光材料(胶片、胶卷、PS版、相纸)

2.硼镁铁矿开采及加工

3.联苯胺

4.离子膜烧碱及有机氯系列化工产品

5.子午线轮胎(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合成纤维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丙烯腈、已内酞胺、尼龙66盐等

(八)机械工业

1.汽车(含各类轿车、载货车、客车、改装车)及摩托车整车(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汽车用空调压缩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电子控制制动防抱系统、安全气囊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电机、铝散热器制造

4.旧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翻新、拆解(改装)

5.火电设备: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辅机和控制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设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及装备(1GCC)、增压流化床(PFBC)、脱硫及脱硝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6.水电设备:转轮直径5米及以上水电机组(含水电辅机和控制装置)、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1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贯流式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7.核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8.输变电设备:220千伏及以上大型变压器、高压开关、互感器、电缆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9.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外商独资)

10.薄板连铸机制造

11.复印机、照相机

(九)电子工业

1.彩色电视机(含投影电视机)、彩色显像管及玻壳

2.摄像机(含摄录一体机)

3.录像机、录像机磁头、磁鼓、机芯

4.摸拟移动通信系统(蜂窝、集群、无线寻呼、无线电话)

5.卫星导航定位接受设备及关键部件(不允许外商独资)

6.稀路由卫星通信(VSAT)系统设备制造

7. 2.5千兆比/秒(2.5GB/S)以下光同步数字系列,144兆比/秒(144MB/S)及以下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十)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业

1.金刚石及其它天然宝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及加工(不允许外商独资)

(十一)医药工业

1.中药材、中成药半成品及制成品(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2.毒品前体:麻黄碱、伪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等

3.青霉素G

4.成瘾性品及精神药品的生产(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高技术的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6.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的生产

7.维生素C生产

8.血液制品的生产

(十二)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

2.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及医用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制造

(十三)船舶工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特种船、高性能和3.5万吨及以上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

2.船舶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

(十四)内外贸、旅游、房地产及服务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国内商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对外贸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旅行社

4.合作办学(基础教育除外)

5.医疗机构(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会计、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经纪人公司

7.代理业务(船舶、货运、期货、销售、广告等)

8. 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

9.高尔夫球场

10.土地成片开发

11.大型旅游、文化、娱乐公园及人造景观

12.国家级旅游区建设、经营

(十五)金融及相关行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公司

3.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

5.外汇经纪

6.金融、保险、外汇咨询

7.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批发和销售

(十六)其他

1.印刷、出版发行业务(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不允许外商独资)

3.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发行,电子出版物(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七)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料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3.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4.绿茶及特种茶(名茶、黑茶等)加工

(二)轻工业

1. 象牙雕刻、虎骨加工

2.手工地毯

3.脱胎漆器

4. 琅玳制品

5.青花玲珑瓷

6.宣纸、墨锭

(三)电力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

1.电网的建设、经营

2.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四)矿业采选及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及加工

(五)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硼镁石开采及加工

2.天青石开采及加工

(六)医药工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等)

2.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邮政、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

2.空中交通管制

(八)贸易金融业

1.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衍行金融业务

(九)广播影视业

1.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网)、发射、转播台(站)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

3.**制片、发行、放映

4.录像放映

(十)新闻业

(十一)武器生产业

(十二)其他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致癌、致畸、致突变原料及加工

3.跑马场、

4.服务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

脱毒种苗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

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宜农荒地、荒山、荒漠、滩涂开发

商品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

天然橡胶

草业和草原建设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奶业

生物农药

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

新型农膜

新型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渔船技术改造

饲料添加剂及配套利用

二、林业

林业良种选育与遗传改良

经济林树种、花卉良种繁育及储藏

森林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

速生丰产林

防护林工程

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木材及人工林、小径木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

竹质工程材料和植物纤维工程材料

林化工产品深加工

树木生理活性物质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调水工程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

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和改水工程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海堤防维护和建设

江河湖库清淤

病险水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

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及设施建设

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输配水及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

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

四、气象

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及设备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

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

五、煤炭

矿井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矿

大中型高效选煤厂

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的防治

工业型煤

水煤浆

进出口药品管理的适用范围

简介:华润国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国康”)是华润医药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华润国康是在1993年成立的海南京卫医药调剂中心的基础上于1998年创办的,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集药品进口贸易、药品市场推广、国内医院药品供应、跨区域商业分销、医疗器械耗材销售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药经营企业。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丰台园区--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公司拥有全资3家子公司---北京京卫安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和华润国康(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

华润国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已是一家知名医药企业,连续多年荣获全国医药商业销售百强企业、丰台区突出贡献企业、优秀纳税企业等多项荣誉。业务已有十多年的成长过程,以北京、上海、广州为辐射中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直接销售客户:大型医院600余家,商业公司360余家。华润国康已成为人们信赖的品牌。北京市政府领导、卫生部领导、总后首长多次莅临华润国康,给与关注和支持。

华润国康主要从事新特药品中国地区的代理分销,和全军统筹,总后招标,北京,上海,广东等城市中标产品代理配送等业务。这也是华润国康创业发展的基础和源泉,是国康发展的主力军。华润国康一贯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是国康价值的最大体现!赢得客户的赞誉,是国康服务的最大成功!” 的服务理念,确立了以抗肿瘤、移植与免疫、中枢神经等领域新特药为主要专业领域的销售理念。

经过多年的发展,华润国康与许多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伙伴合作关系, 达到了与厂家的共赢。华润国康注重信息化建设、 致力于打造成国内最佳药品商业交易平台,给供应商、客户提供数据传递平台,供应商可以看到自己的商品信息,可以根据信息进行调货、补货。我们的客户可以挑选要采购的品种,在网上采购, 并可以和自己数据对接。

华润国康聚焦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危及生命的肿瘤、血液、器官移植等诸多疾病,引进国外最前沿最先进的治疗理念、方案和产品,为全国患者带来希望;我们为厂商提供一站式服务,从药品注册、药检、进口、报关、投标、定价、推广到代理销售,帮助厂商融入拥有一流战略联盟伙伴的医药价值链。

核心产品:

抗肿瘤药品;

移植与肾病类药品;

精神类药品;

全球重磅上市的专利药品;

尚未进入中国的,有治疗特色的国外中小医药企业的专利产品;

华润国康---北京京卫安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是华润国康全资子公司。产品涉及移植、精神、消化、肿瘤等专科所涉及药品。主要业务是提供专业化的药品推广服务,包括产品引进、物价备案、招标采购、市场开发和终端维护等业务。推广网络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重庆、河南、山西、新疆、福建、湖北等地区,近200家叁甲医院,与中华医学会及各地的专业学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自2001年成立以来,以“诚信、严谨、协作、创新”为宗旨,坚持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方向,在人员招聘、管理等方面,坚持选择优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并定期进行各方面技能的培训,以便更好的服务大众,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产品选择、营销策划等方面,公司更是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原则,严格筛选生产厂家,对所推广的产品的品质更是放在首要的地位。在这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与多家跨国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目前拥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和医院终端网络,与中华医学会及各地的专业学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当地的学术带头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为各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学术进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是华润国康全资子公司。座落在上海市南外滩---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9楼01-03单元 邮编:200010,总机:021-51171525 传真:021-51171536,注册资金1500万元。2003年4月通过国家GSP认证。以代理移植、免疫和抗肿瘤3大类处方药系列为主要特色。营销网络覆盖华东五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山东)。100%覆盖上海所有肿瘤与移植医院 。

华润国康(上海)已具备了较完整的专业化的医院和商业服务网络,与华东地区大中城市中的医院、医药商业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往来。上海京卫现代化的网络设施,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专业的销售服务队伍随时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周到、优质的服务。

华润国康(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8月,----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606-3609室. 邮编:510120,总机:020-83360161(81200661)66636663 传真:020-81200660(83280704)。注册资金300万,是华润国康的全资子公司。产品主要涉及移植、免疫和抗肿瘤、血液等处方药系列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大力拓展营销网络。目前营销网络覆盖华南,100%覆盖广州、深圳、佛山所有肿瘤与移植医院 。公司现有员工44 人,其中各岗位专业人才达 90% ,平均年龄 30岁,是一支年轻、蓬勃向上,具凝聚力、战斗力的专业团队。公司拥有优越的办公环境及完善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面积580平方米,启用功能强大的办公信息系统,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办公。配备一个1000平方多米的标准化药品仓库,内有冷库面积50立方米,阴凉库面积150平方米。2003年12月,公司顺利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主营抗肿瘤、免疫抑制剂、血液和消化类新特药产品。以医院纯销和商业分销为主要销售模式,负责广东、福建、湖南、广西、海南等华南区域的营销管理。公司本着诚信互惠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与厂家和医院、经销商以及病人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互信关系;致力于整合工作流程,搭建科学的管理平台;致力于营造坦诚、敬业的工作氛围。努力为厂商提供完善的销售网络;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满意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足够的个人发展空间。

华润国康****:

总机:86-10-63626500

传真:86-10-63626501

网站:www.crc.com.hk www.bjpharmacy.com

法定代表人:王漠

成立日期:1999-02-04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00207387G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制造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英文名:China Resources Guok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五层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不会化学危险品)、工艺品、仪器仪表、化妆品、花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医疗器械(I类、Ⅱ类);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III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5日)、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2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1月12日);销售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许权使用费是什么?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是我国进出口精神药品管理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对进出口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制定和调整《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并以签发“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及“精神药品出口准许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进出口限制管理。

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管理药品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所列药品进出口时,货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前,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凭上述单证办理验放手续。

(1)适用范围:

①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包含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涉及包括咖啡因、碱及盐等在内的23个8位税号的49种药品。

②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中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及其他有关单据。

②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应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理换证手续。

2.品进出口准许证

品进出口准许证是我国进出口品管理批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品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对进出口连续使用后易使身体产生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制定和调整《品管制品种目录》并以签发“品进口准许证”或“品出口准许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进出口限制管理。

品进出口准许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品管制品种目录》管理药品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品管制品种目录》所列药品进出口时,货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前,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品进出口准许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凭上述单证办理验放手续。

(1)适用范围:

①进出口列入《品管制品种目录》的品,包括鸦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类及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涉及14个8位税号的23种药品。

②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列入《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品进出口准许证。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列入《品管制品种目录》中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品进出口准许证及其他有关单据。

②品的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应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换证手续。

3.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药品通关单是国家针对一般药品,即除上述特殊用途药品外的其他药品的进口管理批件。

国家对一般药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和调整《进口药品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位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进口限制管理。

进口药品通关单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1)适用范围:

①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等药品。

②进口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及血源筛查用诊断试剂等。

③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④对进口暂未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原料药的单位,必须遵守((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主动到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②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③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一般药品出口目前暂无特殊的管理要求。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费与特许权使用费有什么区别?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特许权费的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答:特许权使用费包括:

(一) 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费;(二) 商标权使用费;

(三) 著作权使用费;

(四) 分销权、销售权或其他类似权利费。

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税条件是:

(一) 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税法中特许权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别?

特许权费就是资产的使用者在使用过程当中向提供资产者(提供资产者要提供相应的服务)所支付的使用费(由于设备或其它有形资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由单一使用者来使用,所以叫做特许权费);比如说A公司提供给B公司一台机器设备,并且承诺在两年之内负责该设备修理,同时B公司要支付相应的价款,那么A公司在实际进行修理时收到的价款就是特许权费,应当在其提供修理服务时予以确认。。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包括那些内容?应税条件是什么?

答:特许权使用费包括:

(一) 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费;

(二) 商标权使用费;

(三) 著作权使用费;

(四) 分销权、销售权或其他类似权利费。

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税条件是:

(一) 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费范围

特别需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的形式(国税函[2009]507号),明确了下列四类使用费,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一、是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二、是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三、是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四、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由此可见,特许权使用费在定义上,目前仍然基本局限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许可所得。(2)特许权适用情况 《协议》Article 8 (c)规定:“作为被估货物的销售条件,买方必须直接或间接支付与被估货物有关的特许权利费,只要此特许权利费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计入完税价格。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条件:1、与被估货物有关:确定一项特许费是否与被估货物有关,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支付对象,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在分析被估货物(有形货物)和权利、信息或服务等(无形货物)的支付关系时,一般应把握一项基本的原则,进口商是否可以无需购买无形货物就可得到有形货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可认定特许费与被估货物无关,此时应尽可能将它们分开计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可认定特许费与被估货物有关。进口货物的复制权与被估货物无关。2、作为被估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3、买方支付且尚未包含在实付应付价格之中作为被估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特许费的支付必须是被估货物的一项销售条件,这是判断该费用是否成为被估货物完税价格一部分的重要标准。这里所说的销售是指输入进口国的出口销售,因此有关货物进口后,进口商在进口国内转售该货物时所引起的特许费,即使成为转售的一项条件,也不能成为完税价格的一部分。

特许权使用费怎么界定

日前,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对辖区内一制药企业审价补税33万元,所针对的是该公司2006年度进口货物的特许权使用费。2004年以来,该关已累计对特许权使用费审价补税746万元。据了解,对特许权使用费征税的相关规定缺乏认识,是导致企业税款漏缴的主要原因。为此,海关特别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在申报完税价格时应充分考虑特许权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完税价格办法》这样定义:特许权使用费,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根据该定义,我们不难发现特许权使用费具有的三个特征:一是因智力及才艺等产生的成果而带来的财产权利;二是由他人付出费用后加以利用,而非由权利所有人本人使用;三是权利所有人根据他人对权利实际利用的程度收取使用费。根据该办法,符合一定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在货物进口时向海关申报。海关规定,当进口货物的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以及其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时,不纳入海关征税范围。换句话说,除此以外都要计入完税价格。下列四种情况被认为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有关:第一、用于支付专利权或者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含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是用专利方法或者专有技术生产的;三是为实施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者制造的。第二、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附有商标的;二是进口后附上商标直接可以销售的;三是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以销售的。第三、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介质的形式;二是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第四、用于支付分销权、销售权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的;二是经过轻度加工即可以销售的。本例中,该公司进口货物涉及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造、使用、销售药品的配方和技术所对外支付的费用(即专有技术费用),二是成品药的商标权费用。经查,该公司成品药在进口时的申报价格中已含有专有技术使用费,原料药的生产加工主要是在国内完成,这两项专有技术使用费都无需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而对于以原材料状态进口的原药的商标权使用费,因其国内的生产已超出轻度加工的范围,亦无需计税。但对于以成品状态进口的药品的商标权使用费,则应计入完税价格予以补税。近年来,随着 *** 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以及企业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特许权使用费在产品中的比重逐渐提高。为了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经营秩序,海关将加大对特许权使用费不主动完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特许权使用费指的是什么

详见海关第148号令,意思就是你进口的软件的报关完税价格是否包含特许权使用费(专利费,技术费等)?判断标准是你进口这软件是否有另外签协议. 是否要对此支付额外的特许权使用费费用. 否则就拿不到货.或不能按原来进口的价格拿到货.

特许权使用费的概述含义

(1) 含义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人们因使用权利、或如信息、服务等无形财产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如: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非权利所有人在使用该权利前,必须征得所有人同意或支付一定的费用,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要负法律责任。权利费(royalties)和许可费(licence fees)彼此间本无本质区别,因此,《协议》及是将它们放在一起使用的。

特许权使用费上什么税?

特许权使用费看转让方是企业还是个人

1、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去800,按20%税率征收,超过4000,减去20%,按20%税率征收

3、营改增后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