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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病/横纹肌溶解症

如同其他的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辛伐他汀偶可引起肌病,表现为肌痛、触痛或乏力,伴肌酸激酶(CK)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0倍(10×ULN);有时肌病可表现为横纹肌溶解症,并可伴有或不伴有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罕有亡发生。肌病的风险随血浆中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浓度的增高而加大。可预知的引起肌病的因素包括老龄(≥65岁),女性,未控制的甲状腺机能减退及肾功能不全。

和其他HMG 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与辛伐他汀的剂量相关。在一个临床试验数据库中,有41413名患者接受了辛伐他汀治疗,这些研究中有24747人(约为60%)中位随访期为至少4年,20、40和80 mg/天的肌病发生率分别约为0.03%、0.08%和0.61%。在这些试验中,对患者进行了仔细地监测,并排除了某些相互作用的药品。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有心肌梗病史的患者接受辛伐他汀 80mg/天治疗(平均随访6.7年),肌病的发生率约为1.0%,而接受20 mg/天的患者则为0.02%。约有半数的肌病病例是在治疗的第1年中发生的。在以后治疗的每1年中,肌病的发生率约为0.1%。

应向所有开始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或正在增加本品剂量的患者提醒肌病的风险,并且告知他们应及时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痛、触痛或肌无力。如果诊断或怀疑肌病,应立即停用本品。出现这些症状,并且CK水平超过10倍正常上限,表明发生了肌病。在大多数病例中,当患者及时停用治疗时,肌肉症状和CK升高可以得到缓解(见不良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或正在增加剂量的患者中,可考虑定期测定CK。这种监测并不一定可以预防肌病。

在辛伐他汀治疗期间发生横纹肌溶解的患者,多数具有复杂的病史,其中包括通常由长期糖尿病导致的肾功能不全。对此类患者应进行更为严密的监测。在进行择期大手术之前和发生任何严重的内科或外科疾病的情况下,本品治疗可以暂停几天。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本品含有辛伐他汀,当本品与下述药物同时应用时会增加肌病/横纹肌溶解症的风险:

禁忌联合应用的药物

CYP3A4强抑制剂: 禁止联合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在治疗剂量下对CYP3A4具有强抑制作用的药物(例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波普瑞韦、替拉瑞韦,或奈法唑酮)。如果短期内不可避免的需要应用CYP3A4强抑制剂治疗,在此药物治疗期间应暂停本品治疗。(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

吉非贝齐、环孢菌素或达那唑:本品禁忌与这些药物合用。(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

其他药物:

夫西地酸:应用夫西地酸治疗的患者同时应用辛伐他汀治疗时,可能会增加发生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不推荐合用夫西地酸。对那些需要全身性使用夫西地酸的病人,应考虑在整个夫西地酸用药期间停用本品。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全身性使用夫西地酸,例如为了治疗严重的感染,应该具体分析每个患者的情况,并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考虑是否需要本品与夫西地酸合用。

胺碘酮:在一项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服用辛伐他汀80 mg和胺碘酮的患者中,报告有6%的患者发生肌病。在联合应用胺碘酮的患者中,本品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10/2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

钙通道阻滞剂

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同时应用地尔硫卓和辛伐他汀80mg导致发生肌病的风险增加。在联合应用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的患者中,本品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10/1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氨氯地平: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和辛伐他汀80mg导致发生肌病的风险轻微增加。在同时应用氨氯地平的患者中,本品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10/20 mg。

CYP3A4中效抑制剂:患者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对CYP3A4有中等抑制作用的药物时,联合应用本品,尤其是较高剂量的本品, 其肌病的风险增加。当本品与CYP3A4中效抑制剂合用时,有必要对本品的剂量进行调整。

其他贝特类:本品与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故应避免本品与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禁忌与吉非贝齐联合(见禁忌)。

烟酸(≥1g/天)在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1g/天)的烟酸联合应用时,观察到了肌病/横纹肌溶解病例。在一项临床试验(中位随访期3.9年)中,处于高心血管疾病风险且LDL-C水平控制良好的患者,在联合或不联合使用10mg依折麦布的情况下接受40mg/日辛伐他汀治疗,结果表明,增加调脂剂量(≥1g/日)的烟酸没有增加心血管结局的获益。因此,联合使用辛伐他汀与烟酸时,应对联合使用的获益与其潜在风险进行仔细权衡。此外,在这项试验中,接受辛伐他汀40mg 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10/40mg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约为0.24%,与之相比,接受辛伐他汀40mg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10/40mg与缓释烟酸拉罗匹仑2g/40mg联合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为1.24%。然而,这项临床试验在亚裔群体中仅评估了中国裔患者,由于中国裔患者中肌病发生率高于非中国裔患者,所以不推荐本品与调脂剂量(≥1g/日)烟酸联用在亚裔人群中的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抗凝剂:如果本品与华法林,另一种香豆素抗凝剂,或氟茚二酮联用时,应对国际标准化比率(INR)进行适当的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

肝酶

在联合应用依折麦布和辛伐他汀的临床对照试验中,曾观察到有转氨酶连续升高(正常上限3倍)的现象(见不良反应)。

建议在应用本品之前进行肝功能检查之后可根据需要复查。对出现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应给予高度的关注,立即检查肝酶,且此后仍需频繁复查。如果转氨酶水平继续升高,特别当增至正常值上限的3倍时,应终止本品的使用。应注意丙氨酸转氨酶可能来自肌肉,因此丙氨酸转氨酶伴随肌酸激酶升高,有可能提示肌病(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

现在已有极少数关于患者应用他汀类,包括辛伐他汀,发生致命和非致命的肝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假如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严重的肝损伤伴随临床症状,和/或高胆红素血症,或发生黄疸,立即停止应用本品。如果没有找到致病源,不要再重新应用本品。

大量饮酒的患者和/或有肝病既往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持续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

肝功能不全

由于增加依折麦布暴露对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作用尚不清楚,故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患者特征[特殊人群])

利伐沙班片的药物相互作用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数据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信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44个国家医保谈判品种公布,少了1个去哪儿了

CYP3A4和P-gp抑制剂  将利伐沙班和酮康唑(400mg,每日一次)或利托那韦(600mg,每日两次)联用时,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2.6 倍/2.5倍,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1.7倍/1.6倍,同时药效显著提高,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因此,不建议将利伐沙班与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全身用药时合用。这些活性物质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  作用于利伐沙班两条消除途径之一(CYP3A4或P-gp)的强效抑制剂将使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轻度升高,例如被视为强效CYP3A4抑制剂和中度P-gp抑制剂的克拉霉素(500mg,每日两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 1.5倍,使Cmax升高了1.4 倍。以上升高并不视为具有临床意义。  中度抑制CYP3A4和P-gp的红霉素(500mg,每日三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和Cmax升高了 1.3倍。以上升髙并不视为具有临床意义。  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在轻度肾功能损害者中使用红霉素(500mg,每日三次)可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增加1.8 倍,Cmax升高1.6倍。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在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中使用红霉素可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增加2.0倍。Cmax升高1.6倍。肾功能损害程度可累加红霉素的效应(参见[注意事项])。  氟康唑(400mg每曰一次,中度CYP3A4抑制剂)导致利伐沙班平均AUC升高1.4倍,平均Cmax升高1.3倍。上述升高并不视为具有临床意义。  由于决奈达隆的临床数据有限,因此应避免与利伐沙班联用  抗凝剂  联用依诺肝素(40mg,单次给药)和利伐沙班(10mg,单次给药),在抗Xa因子活性上有相加作用,而对凝血试验 (PT, aPTT)无任何相加作用。依诺肝素不影响利伐沙班的药代动力学。  如果患者同时接受任何其它抗凝剂治疗,由于出血风险升高,应小心用药。  非甾体抗炎药/血小板聚集抑制剂  将利伐沙班(15mg)和500mg蔡普生联用,未观察到出血时间有临床意义的延长。尽管如此,某些个体可能产生更加明显的药效学作用。  将利伐沙班与500mg乙酰水杨酸联用,并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学相互作用。  氯批格雷(300mg负荷剂量,随后75mg维持剂量)并未显示出与利伐沙班片(15mg)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是在一个亚组的患者中观察到了相关的出血时间的延长,它与血小板聚集、P选择蛋白或GpIIb/IIIa受体水平无关。  当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联用非留体抗炎药(包括乙酰水杨酸)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时,应小心使用,因为这些药物通常会提高出血风险。  华法林  患者从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INR2.0-3.0)换为利伐沙班(20mg)或者从利伐沙班(20mg)转换为华法林(INR 2.0-3.0)治疗时,凝血酶原时间/INR (Neoplastin?)的延长倩况超过叠加效应(可能观察到个体INR值髙达12 ),而对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产生的效应、对Xa因子活性和内源性凝血酶生成潜力(ETP)的抑制作用具有叠加效应。  若要在换药期间检测利伐沙班的药效学作用,可以采用抗Xa因子活性、PiCT和Heptest,因为这些检测方法不受到华法林影响。在华法林末次给药后的第4天,所有检测(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aPTT、对Xa因子活性和ETP的抑制作用) 都仅反映利伐沙班产生的效应。  如果要在换药期检测华法林的药效,可以在利伐沙班的谷浓度时(上一次摄入利伐沙班之后的24小时)使用INR测定,因为在此时间点该检查受到利伐沙班的影响最小。  未观察到华法林和利伐沙班之间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CYP3A4诱导剂  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与利伐沙班合并使用时,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下降约50%,同时药效也平行降低。将利伐沙班与其它强效CYP3A4诱导剂(例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合用,也可能使利伐沙班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除非对患者的血栓形成的体征和症状进行密切观察,否则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和利伐沙班。  其它合并用药.  将利伐沙班与(CYP3A4底物)、地高辛(P-gp底物)或阿托伐他汀(CYP3A4和P-gp底物)、奥美拉唑(质子泵抑制剂)联用时,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学相互作用。利伐沙班对于任何主要CYP亚型(例如CYP3A4)既无抑制作用也无诱导作用。  未观察到利伐沙班10mg与食物之间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正如预期,凝血参数(如PT、aPTT、HepTest)受到利伐沙班作用方式的影响。  CYP3A4和P–gp抑制剂  将利伐沙班和酮康唑(400 mg,每日一次[od])或利托那韦(600 mg,每日两次[bid])合用时,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2.6倍/2.5倍,利伐沙班的平均Cmax升高了1.7倍/1.6倍,同时药效显著提高,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因此,不建议将利伐沙班与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全身用药时合用。这些活性物质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预计氟康唑对于利伐沙班血药浓度的影响较小,可以谨慎地合并用药。  作用于利伐沙班两条消除途径之一(CYP3A4或P–gp)的强效抑制剂将使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轻度升高,例如被视为强效CYP3A4抑制剂和中度P–gp抑制剂的克拉霉素(500 mg,每日两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1.5倍,使Cmax升高了1.4倍。以上升高并不视为具有临床相关性。  中度抑制CYP3A4和P–gp的红霉素(500 mg,每日三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和Cmax升高了1.3倍。以上升高并不视为具有临床相关性。  抗凝血药  合用依诺肝素(40 mg,单次给药)和利伐沙班(10 mg,单次给药),在抗因子Xa活性上有相加作用,而对凝血试验(PT,aPTT)无任何相加作用。依诺肝素不影响利伐沙班的药代动力学。  如果患者同时接受任何其它抗凝血药治疗,由于出血风险升高,应该特别谨慎。  非甾体抗炎药/血小板聚集抑制剂  将利伐沙班和500 mg萘普生合用,未观察到出血时间有临床意义的延长。尽管如此,某些个体可能产生更加明显的药效学作用。  将利伐沙班与500 mg乙酰水杨酸合用,并未观察到有临床显著性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学相互作用。  氯吡格雷(300 mg负荷剂量,随后75 mg维持剂量)并未显示出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是在一个亚组的患者中观察到了相关的出血时间的延长,它与血小板聚集、P选择蛋白或GPⅡb/Ⅲa受体水平无关。  当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合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乙酰水杨酸)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时,应小心使用,因为这些药物通常会提高出血风险。  CYP3A4诱导剂  合用利伐沙班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下降约50%,同时药效也平行降低。将利伐沙班与其它强效CYP3A4诱导剂(例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合用,也可能使利伐沙班血药浓度降低。合用强效CYP3A4诱导剂时,应谨慎。  其它合并用药  将利伐沙班与(CYP3A4底物)、地高辛(P–gp底物)或阿托伐他汀(CYP3A4和P–gp底物)合用时,未观察到有临床显著性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学相互作用。利伐沙班对于任何主要CYP亚型(例如CYP3A4)既无抑制作用也无诱导作用。  未观察到与食物之间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实验室参数  正如预期,凝血参数(如PT、aPTT、HepTest)受到利伐沙班作用方式的影响。

吃利伐沙班片有什么注意事项?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点苍鹤

谈判清单今天公布,共44个品种

今天,人社部公布确定国家医保谈判范围共44个品种,药品清单如下:

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序号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1 银杏内酯注射液 成都百裕

2 心脉隆注射液 云南腾药

3 参一胶囊 吉林亚泰

4 注射用黄芪多糖 天津赛诺

5 血必净注射液 红日药业

6 复方黄黛片 亿帆制药

7 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 天士力

8 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 康缘药业

9 阿利沙坦酯片 信立泰

10 西达本胺片 微芯生物

11 吗啉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江苏豪森

12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康弘药业

13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先声药业

14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恒瑞医药

15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绿叶制药

16 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 天士力

17 注射用尤瑞克林 天普药业

18 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 成都诺迪康

19 氟维司群注射液 阿斯利康

20 喹硫平缓释片 阿斯利康

21 替格瑞洛片 阿斯利康

22 波生坦片 爱可泰隆Actelion

23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百泰生物

24 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 拜耳

25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β-1b 拜耳

26 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 GSK

27 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剂片 GSK

28 碳酸司维拉姆片 赛诺菲

29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罗氏

30 盐酸厄洛替尼片 罗氏

31 利妥昔单抗注射液 罗氏

32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罗氏

33 西妥昔单抗注射液 默克

34 利拉鲁肽注射液 诺和诺德

35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诺和诺德

36 雷珠单抗注射液 诺华

37 依维莫司片 诺华

38 碳酸镧咀嚼片 夏尔制药

39 来那度胺胶囊 新基药业

40 醋酸阿比特龙片 杨森

41 注射用硼替佐米 杨森

42 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限克罗恩病) 杨森

43 托伐普坦片 大冢制药

44 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 默沙东

外资药企进入26个品种,占据59%,银杏内酯双双进入

从上述谈判清单的品种来看,国内企业、外资药企都有品种入围,化药生物药中成药也都侧身其中。但外资药企有26个品种进入谈判清单,占比达59%。

从厂家入选的谈判品种数量来看,外资企业也较为显眼,其中:

罗氏:4个

阿斯利康:3个

杨森:3个

拜耳、GSK、诺华、诺和诺德各2个

而国内企业仅有天士力有2个入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成都百裕的银杏内酯注射液与康缘的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同时入选谈判目录。

这两个品种在2010年左右获批上市之后,曾受到市场上的追捧,但由于定价过高、代理条件奇高,再加上招标及医保的影响,市场局面一直未能达到公司最初的期望。此次两个竞品双双入选谈判,一只脚已经跨入医保的大门,但能否谈出一个好价钱,要看各自的造化。

进入谈判清单的结果将是:降价,大幅度降价!,但销售或可放量

对于国家层面的药品谈判,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曾与三个品种进行谈判,结果是价格降低一半以上:

替诺福韦酯(GSK)降幅67%

阿斯利康易瑞莎,降幅54%

浙江贝达凯美纳,降幅55%

GSK改变在华药品营销模式后,医药代表不再以销量为考核目标,此举一度引起争议,替诺福韦经过国家谈判降价67%以后,更是让业界担忧GSK的业绩。不过,据GSK负责人季海威介绍,在2016年各省相继执行药价谈判结果后,替诺福韦酯在全国范围内的销量增长了3倍,在谈判价格落地的城市中,销量上涨了4-5倍。

而作为国产药品的代表---凯美纳的市场销售经过降价后又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据浙江贝达药业刚刚发布的2016年年报来看,2016年凯美纳销售突破10亿,销量同比增长31.46%,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6%,主要原因为2016年下半年各地陆续执行国家医保谈判价格后,产品降价幅度较大。

由于市场反应存在滞后性,在价格降低54%之后,销售量的增量还在释放当中,销售收入增速低于销售量的增速。凯美纳新纳入2017版医保目录后,市场准入的突破将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

因此,从之前的谈判品种降价进入医保后销量上升,国家医保谈判品种似乎亦可通过医保报销的推动而放量增长,但市场竞争不仅仅解决了准入问题就万事大吉,是否能通过医保利好真正带来回报要看后续的市场与销售。

为何只有44个谈判品种,说好的45个呀,其中一个去哪儿了?

今年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到,去年国家卫计委开始了第一轮关于药品价格的谈判,今年又有45种药品被选入了谈判范围。国家卫计委打算把价格降低多少?

李斌表示,国家谈判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今年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临床的需要,又遴选了一批可能会开展价格谈判的品种。到底是选几种,选哪几种,这几种药是由谁来生产的,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最后确定。确定之后,信息会公开。

李斌表示对生产这类药品的企业,持开放态度。总的原则是:第一,它是临床急需的。第二,实践证明这个疗效是比较好的。第三,在价格比较高、群众负担比较重的这一类药品里进行选择。

那么问题来了,说好的45个谈判品种呢?怎么只公布了44个?没公布的那一个是谁?还会纳入谈判吗?

对于此,其实在2017版医保目录公布当日就有了答案,人社部曾表示:经过专家评审同步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专利、独家药品。下一步将确认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

没进入谈判的那个品种是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因此,人社部拟定谈判名单,但不代表企业都有意愿进入谈判,毕竟有此前国家谈判的3个品种价格被腰斩的先例,创新药物在市场推广前期由于需要广泛接触临床而大量投入,有一个较好的价格空间是必要的推广前提,因此,相关企业应该都会进行综合评估是否纳入谈判接受降价。

市场分析研究人士认为,2016年获批的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应该是未进入45个谈判目录中的「漏网」品种。

苹果酸奈诺沙星是新型无氟喹诺酮药物,口服与注射剂型兼具,不易产生耐药性菌株,可作为社区获得性肺炎一线用药,并且具有其他适应症的延展性。

据了解,与苹果酸奈诺沙星同类药品——喹诺酮类药物2015年全球销售额20.23亿美元,国内市场重要城市医院用药销售额15.59亿元。

目前国内市场排名前列的喹诺酮类药物品种包括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主要厂商为拜耳公司(德国)、第一制药(北京)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及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

其中,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喹诺酮类产品乳酸左氧氟沙星(商品名“来立信”)为公司主导产品,其2015年销售额为3.26亿元。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的成功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

大胆探索市场准入方式

2月23日,人社部公布2017版医保目录公布,共收载西药、中成药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4%,但该目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能算「完整版」,因为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品种,需要通过谈判机制来完成最终的医保准入。

独家、专利,以及群众负担过重的品种,采用国家谈判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也可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可以预见,随着创新药物的不断推出,市场准入的方式也将根据社会、经济、医疗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国家层面的谈判作为一种准入方式的探索还未结束,我们乐见其成。

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的临床数据研究

利伐沙班片,由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有些人群是不适宜利伐沙班片。吃利伐沙班片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供大家阅读!

目录 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 利伐沙班片禁忌 利伐沙班片适应症状 利伐沙班片的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后果 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资料支援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资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利伐沙班片禁忌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利伐沙班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

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内源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女。

育龄妇女在接受辛伐沙班治疗期间应避孕。

分娩

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利伐沙班在分娩期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然而,在动物研究中,在40mg/kg的利伐沙班剂量下约为在20mg/日的人用剂量下,人体未结合药物最高暴露量的硝,发生了母体出血以及母体及胎儿亡。

哺乳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的资料显示利伐沙班能进入母乳。因此利伐沙班禁用 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利伐沙班治疗。

生育力

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利伐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

育龄妇女

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妇女必须咨询医师。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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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利伐沙班片有什么注意事项

1、预防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

在重度免疫系统缺陷导致风险增加的患者中进行了2项关于泊沙康唑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IFIs)的随机、对照研究。

第1项研究(研究1)是在出现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受体中比较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200 mg,每日3次)与氟康唑胶囊(400 mg,每日1次)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的随机化、双盲临床试验。使用复合终点,包括经过确证/很可疑的侵袭性真菌感染、亡或使用全身抗真菌治疗对预防有效性进行评估(患者可能满足1个以上的标准)。研究1在研究治疗结束后7天以及随机分组后16周对所有患者进行评估。在2个治疗组之间,平均治疗持续时间相似(泊沙康唑和氟康唑治疗组分别为80天和77天)。表11中显示了研究1的结果。

第2项研究(研究2)是一项在因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而接受细胞毒化疗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中,比较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200 mg,每日3次)、氟康唑混悬液(400 mg,每日1次)或伊曲康唑口服溶液(200 mg,每日2次)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的随机化、开放研究。与研究1相似,使用复合终点,包括经过确证/可疑的侵袭性真菌感染、亡或使用全身抗真菌治疗对预防有效性进行评估(患者可能满足1个以上的标准)。研究2在治疗期加7天和随机分组后100天对患者进行评估。在2个治疗组之间,平均治疗持续时间相似(泊沙康唑和氟康唑或伊曲康唑治疗组分别为29天和25天)。表12中显示了研究2的结果。

总之,进行了2项预防性临床研究。如表格中所示(表11和12),临床失效作为复合终点,包括突破性侵袭性真菌感染、亡和使用全身抗真菌治疗。在研究1(表11)中,泊沙康唑(33%)与氟康唑(37%)的临床失败率相似(泊沙康唑-对照药物差异的95%置信区间-11.5% 至3.7%)。而在研究2(表12)中,接受泊沙康唑治疗的患者的临床失败率(27%)低于接受氟康唑或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42%)(泊沙康唑-对照药物差异的95%置信区间-22.9%至-7.8%)。

在研究1的2个治疗组中,第16周的所有原因的亡率相似[泊沙康唑58/301(19%)与氟康唑 59/299(20%)];在研究2中,泊沙康唑治疗组患者在第100天的所有原因的亡率低于氟康唑/伊曲康唑治疗组[泊沙康唑44/304(14%)与氟康唑/伊曲康唑 64/298(21%)]。2项研究证明,在接受泊沙康唑预防的患者中,曲霉菌导致的突破性感染发生率低于接受氟康唑或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

2、治疗口咽念珠菌病(OPC)

研究3是一项在出现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化、对照、评估者设盲研究。患者接受泊沙康唑或氟康唑口服混悬液治疗(泊沙康唑和氟康唑的给药方案如下所示:100 mg,每日2次,为期1天,之后为100 mg,每日1次,为期13天)。

在为期14天的治疗后以及治疗结束后第4周,对临床和真菌学结果进行评估。至少接受1次研究药物治疗并且基线期口腔拭子念珠菌培养阳性的患者被纳入分析(表13)。大多数受试者的基线期病原体为白色念珠菌。

在2个治疗组中,第14天的临床成功率(所有溃疡和/或菌斑以及症状完全或部分缓解)和治疗结束后4周的临床复发率(初始治愈或改善后,体征或症状复发)相似(表13)。

在2个治疗组中,真菌根除率(治疗结束时,第14天的定量培养中不存在菌落形成单位)以及真菌复发率(治疗结束后4周)也相似(参见表13)。 表13:口咽念珠菌病中的临床成功率、真菌根除率和复发率泊沙康唑 氟康唑 治疗结束时(第14天)的临床成功率 155/169(91.7%) 148/160(92.5%) 临床复发率(治疗结束后4周) 45/155(29.0%) 52/148(35.1%) 治疗结束时(第14天)的真菌根除率(不存在CFU) 88/169(52.1%) 80/160(50.0%) 真菌复发率(治疗结束后4周) 49/88(55.6%) 51/80(63.7%) 在2个治疗组中,真菌应答率也相似(泊沙康唑 68.0%,氟康唑 68.1%),其中成功标准为治疗后定量培养中菌落形成单位数≤ 20(CFU/ml)。这个结果的临床显著性未知。

3、治疗氟康唑或伊曲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

研究4是一项在出现氟康唑或伊曲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患者中进行的、关于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的非对照研究。如果经过标准疗程,即氟康唑,≥每日100 mg,至少连续10天或伊曲康唑,每日 200 mg,至少连续10天后口咽念珠菌病未获得改善或加重并且在泊沙康唑治疗前14天以上未停止氟康唑或伊曲康唑治疗,则认为口咽念珠菌病为难治性。在199名入选这项研究的受试者中,89名受试者满足难治性感染的严格标准。

45名出现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的受试者接受了泊沙康唑 400 mg,每日2次,为期3天治疗,之后接受400 mg,每日1次,为期25天治疗,并可选择在为期3个月的维持期内继续接受治疗。经过剂量调整后,另有44名受试者接受了泊沙康唑400 mg,每日2次,为期28天治疗。在为期4周的治疗后,通过临床成功(治愈或改善)率对泊沙康唑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临床成功率为74.2%(66/89)。初始和修正给药方案的临床成功率相似(分别为73.3%和75.0%)。

 利伐沙班片,由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有些人群是不适宜利伐沙班片。吃利伐沙班片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供大家阅读!

目录 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 利伐沙班片禁忌 利伐沙班片适应症状 利伐沙班片的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后果 利伐沙班片注意事项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资料支援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资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利伐沙班片禁忌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利伐沙班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

 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内源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女。

 育龄妇女在接受辛伐沙班治疗期间应避孕。

 分娩

 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利伐沙班在分娩期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然而,在动物研究中,在40mg/kg的利伐沙班剂量下约为在20mg/日的人用剂量下,人体未结合药物最高暴露量的硝,发生了母体出血以及母体及胎儿亡。

 哺乳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的资料显示利伐沙班能进入母乳。因此利伐沙班禁用 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利伐沙班治疗。

 生育力

 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利伐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

 育龄妇女

 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妇女必须咨询医师。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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