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包括哪些产品类型-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包括哪些产品

工产品共分为以下几类:

1.化学矿

硫矿

磷矿

硼矿

钾矿

其它化学矿

2.无机化工原料

酸类

碱类

无机盐其它金属盐类

氧化物

单质

工业气体

其它无机化工原料

3.有机化工原料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

一般有机原料

有机中间体

4.

化学肥料

氮肥

磷肥

钾肥

复合肥料

微量元素肥料

其它肥料

细菌肥料

农药肥料

5.农药

杀虫剂

杀菌剂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杀鼠剂

混合剂型

生物农药

6.高分子聚合物

合成树脂及塑料

合成橡胶

合成纤维单(聚)体

其它高分子聚合物

塑料制品

7.涂料及无机颜料

油漆

特种印刷油墨

其它涂料

无机颜料

8.染料及有机颜料

纤维用染料

皮革染料

涂料印花浆

**胶片用染料

有机颜料

其它染料

9.信息用化学品

片基

**胶片

X光片

特种胶片

照相用化学品

磁记录材料

10.化学试剂

通用试剂

高纯试剂及高纯物质

11.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

12.合成药品

抗感染类

解热镇痛药

维生素类药物

抗寄生虫病药物

内分泌系统用药

抗肿瘤药

心血管系统用药

呼吸系统用药平喘药

神经系统用药

消化系统用药

沁尿系统用药

血液系统用药

调节酸碱平衡药

手术麻醉用药

解毒药

生化药

创伤外科用药

五官科用药

皮肤科用药

诊断用药

滋补营养药

放射同位素原料药

制剂用料及附加剂

其它化学原料药

13.日用化学品

肥皂、洗涤剂

香料

化妆品

其它日用化学品

14.胶粘剂

聚醋酸乙烯胶粘剂

对脂胶粘剂

丙烯酸酯胶粘剂

聚氯酯胶粘剂

三聚氰胺胶粘剂

橡胶型胶粘剂

无机胶粘剂

热熔胶

其它胶粘剂

15.橡胶制品

轮胎外胎

轮胎内胎

力车胎外胎

力车胎内胎

航空轮胎系统

橡胶运输带

橡胶类传动带

橡胶三角带

橡胶风扇带

橡胶胶管

再生胶

油法再生胶

水油法再生胶

其它再生胶

橡胶导风筒

橡胶杂品

乳胶制品

胶布制品

O形橡胶密封圈

密封圈

特种橡胶制品

其它橡胶制品

16.催化剂及化学助剂

催化剂

印染助剂

塑料助剂

橡胶助剂

水处理剂

合成纤维抽丝用油

有机抽提剂

高分子聚合物添加剂

表面活性剂

皮革用助剂

农药乳化剂

钻井用化学品

建工及建材用化学品

机械用化学助剂

炭黑

吸附剂

冶炼助剂

电子工业用化学助剂

油品添加剂

其它化学助剂

17.

火工产品

烈性炸药

起爆药

导火索

18.

其它化学品

煤炭化学产品

林产化学品

其它化工产品

精细化学品的分类

第一个就是所谓医疗器械制造商,比如输液用具,假肢,轮椅等等

第二个是制药厂,生产原料药或者制剂,所有口服 外用,注射药品等等都是他们的产品

你所说的"一般的药厂“我理解应该属于”化学药品和原药制造业“

这种扫描都生产的,我只能说,属于医药行业,一般只有规模较大的企业才会干这种事

精细化工产品有哪些

中国精细化工产品包括11个产品类别:

1、农药;

2、染料;

3、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

4、颜料;

5、试剂和高纯物质;

6、信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磁性材料等能接受电磁波的化学品);

7、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8、粘合剂;

9、催化剂和各种助剂;

10、(化工系统生产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和日用化学品;

11、高分子聚合物中的功能高分子材料(包括功能膜,偏光材料等)。

以上是原化工部辖下企业的精细化工产品门类,除此之外,轻工、医药等系统还生产一些其他精细化学品,如医药、民用洗涤剂、化妆品、单提和调和香料、精细陶瓷、生命科学用材料、炸药和军用化学品、范围更广的电子工业用化学品和功能高分子材料等。

扩展资料:

精细化学品的特点:

(1)具有特定的功能和实用性特征。

(2)技术密集程度高。

(3)小批量,多品种。

(4)生产流程复杂,设备投资大,对资金需求量大。

(5)实用性、商品性强,市场竞争激烈,销售利润高,附加值高的特点。

(6)产品周期短,更新换代快,多采用间歇式生产工艺。

近年来各国专家对精细化学品的定义有了一些新的见解,欧美一些国家把产量小、按不同化学结构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化学物质,称为精细化学品(fine chemicals);把产量小、经过加工配制、具有专门功能或最终使用性能的产品,称为专用化学品(specialty chemicals)。

百度百科—精细化学品

为什么化学药品的新药分为5类

精细化工产品如下:

1、农药;

2、染料;

3、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

4、颜料;

5、试剂和高纯物质;

6、信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磁性材料等能接受电磁波的化学品);

7、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8、粘合剂;

9、催化剂和各种助剂;

10、(化工系统生产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和日用化学品;

11、高分子聚合物中的功能高分子材料(包括功能膜,偏光材料等)。所谓精细化工产品(即精细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特定的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品性强,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化工产品。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化工企业,通称精细化学工业,简称精细化工。

化学药品

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

1.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由已上市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

1.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制剂。

2.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如国内研制其原料药及制剂,亦在此列).

3.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制剂。

4.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此种改变应不 改变其药理作用,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改变剂型的药品。

8.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