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原料药有哪些-中药原材料图片和简介
中药龙头股有广信药业(300519)、馨子药业(002118)、沈龙荣发(300534)、云南白药(00538)、同仁堂(600085)、片仔癀(600436)。
扩展信息:
1.其他中药概念股包括:
1.太安堂:近7个旅卖圆交易日,太安堂下跌20.26%,最高价6.48元,总市值下拆塌跌8.51亿元,跌幅20.26%。
2.益生药业:回顾过去7个交易日,益生药业连跌6天。全时段下跌9.38%,最高价8.58元,最低价9.14元,共成交4019.66万手。
3.以岭药业:以岭药业股价最近7天下跌15.08%,2022年上涨2.26%,最高价25.76元,市值347.84亿元。
二、中药企业的投资逻辑:
近期在国家政策层面的持续支持下,中药板块短期内可能会受到市场投资者的青睐。
创新和消费是中药产业长期发展方向的两条主线。目前做得比较好的上市中药公司有中药创新实力强的以岭药业、普通消费属性强的云南白药、片仔癀等。
建议关注以下转型机会:转型创新型中药研发企业,利用循证医学开发疗效优良的临床必需药物;改造“医保免疫”的普通消费品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改造低价优质的中药材供应商,特别是对稀缺中药材资源的人工替代。
三。九芝堂:公司前身老九芝堂大药房创建于1650年,九芝堂、优博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九配弊芝堂”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九芝堂中医文化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中药的组成部分包括
1、中药材: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动植物及矿物类药材。
2、中药饮片:将中药材经过炮制处理后的制成品,可以直接供应临床配方、煎制汤剂或生产中成药。
3、成药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散、膏、丹各种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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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国家中药三类新药?
答案:B
此题考查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是中药的组成部分。其中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和部分人工制成品;中药饮片是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论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的制成品;而中成药则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临床疗效确切、应用范围广泛的处方、验方或秘方组成方剂,具备一定质量、规格、剂型,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批准文号,可以批量生产供应的药物。中药和我国各民族医药共同组成中国传统药。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道地药材是指传统中药材中具有特定的种质、特定的产区或特定的生产技术和加工方法所生产的中药材。
一、 中药
第一类:
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
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
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
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
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
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 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 由已上市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 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
1. 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如国内研制其原料药及制剂,亦在此列)。
3. 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 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此种改变应不改变其药理作用,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 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 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 改变剂型的药品。
8. 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 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 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 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
三、生物制品
新生物制品的审批按《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实施。
第七条 在新药审批过程中,新药的类别由于在国外获准上市、载入国外药典或在我国 获准进口注册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已受理该药之申请,则维持原受理类别,但申报资料的要求按照变化后的情况办理。不同单位申报同一品种应维持同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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