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中间体污染-医药中间体废气净化处理设备有哪些厂家
甲酸是一种有机化工原料,在有机合成方面,可用于合成医药、农药、染料、助剂以及其他有机中间体等。在皮革工业中,作为无机合成酸的代用品,用于鞣革的脱灰、脱毛、中和石灰和防止湿皮革的发霉;在纺织印染工业中,用于酸性漂洗;甲酸还可用于青饲料与谷物的保藏,有明显抑制或防止霉菌生长的功能;甲酸也可用作胶乳的酸凝剂和水泥的促凝剂等。
据报道,目前,全球甲酸总生产能力已达62万t/a,主要分布在欧州,预计今后几年,亚洲地区甲酸应用前景广阔。
生产技术现状及进展
工业上甲酸生产主要有甲酸钠法、甲酰胺法、丁烷(或轻油)液相氧化法和甲酸甲酯水解法四种工艺路线。
甲酸钠法是甲酸的传统生产方法,但劳动条件差,污染严重。不少工业化国家已淘汰该法,但我国绝大多数甲酸生产企业仍采用此法。德国BASF公司开发的甲酰胺法工艺因生产成本太高,随后也遭淘汰。丁烷(或轻油)液相氧化工艺是一种生产醋酸同时联产甲酸的生产方法,每生产1t乙酸,副产0.05~0.25t甲酸,上世纪70年代曾是国外生产甲酸的主要方法,后来随着甲醇低压羰基合成醋酸技术的工业化,使该法已无发展前途,现在大部分丁烷(或轻油)液相氧化装置已相继停产。目前,国外甲酸生产主要采用甲酸甲酯水解工艺,约占甲酸总产能的80%以上。
甲酸甲酯水解法工艺过程为:(1)甲醇与CO羰基化合成甲酸甲酯;(2)甲酸甲酯水解生成甲酸和甲醇,甲醇循环使用。依工艺的不同特点,该法又可分为Kemira-Leonard工艺、Bethlechem Stell工艺、BASF工艺和USSR工艺。
Kemira-Leonard工艺特点是采用了独特的添加了助剂的醇盐催化剂,使反应压力降低一半,水解时采用预混合和闪蒸技术,大量甲酸甲酯在闪蒸器内被蒸出,甲酸分离塔在低回流比、低反应温度、短接触时间下操作,甲酸再酯化率小于0.1%。该工艺于1982年在芬兰Kemira的2万t/a装置上实现工业化,随后Kemira公司进行了改进,分别在韩国、印度和印尼装置上应用。
Bethlechem Stell工艺特点是水解反应在均一液相中进行,反应条件温和,工艺简单、设备可靠性强,可生产高纯度甲酸。水解产物比例一般是水:甲酸甲酯=3:1~1:3,副产甲醇为10%。该工艺由美国SD公司和Bethlechem Stell公司于上世纪80年代联合开发成功。
BASF工艺的羰基化工序的操作条件与Kemira-Leonard工艺类似,其主要特点是甲酸甲酯水解时采用特殊溶剂作为萃取剂,甲酸甲酯转化率高,甲酸分离塔常压操作,甲酸塔为减压塔,可减少蒸汽用量30%,但工艺操作较困难。该工艺于1981年在德国Ludwigshafen的1万t/a装置上实现工业化。
USSR工艺特点是采用双段反应连续水解,使用强酸性的离子交换树脂作为酸性催化剂,缺点是工艺操作比较困难,投资较高。反应温度55~62℃,水:甲酸甲酯=14:1(mol),甲酸甲酯转化率87%,甲酸产品纯度86.5%。该法于1989年在乌克兰Saratov的一套4万t/a装置上实现工业化。
据称,这四种水解工艺各有所长,以Kemira-Leonard工艺投资最省,工艺过程最为经济合理。
由于现行的甲酸甲酯水解法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工艺水,用于产品分离的生产费用较高,为此,生产商又在开发更加有效的甲酸分离技术。例如, Kemira公司提出了采用具有催化水解和吸附作用的固体离子交换物质,在甲酸甲酯水解的同时,将甲醇与甲酸分离; BASF公司提出在温和的条件下将甲酸甲酯水解,将甲酸和甲酸甲酯分出后,采用如甲酸苄酯来抽提分离甲酸和甲酸甲酯,并将抽提出的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等。
在新技术路线开发方面,其主要研发路线有:
(1)甲酸前体-甲酸甲酯制备技术,此领域有甲醇催化脱氢法、甲醇氧化脱氢法、CO2与甲醇加氢缩合法、合成气直接合成法等,其中,甲醇羰基化制甲酸甲酯工艺和甲醇催化脱氢制甲酸甲酯工艺近年来国内外研究较多,有一定工业化应用前景。
(2)甲醛一步法直接氧化催化生成甲酸。BIC开发的这项技术采用V-Ti-O催化剂,温度范围约为100~140℃,甲酸初始选择性可达到约96%~98%,催化剂产出率达到70g甲酸/L·h,目前该法已进行了实验室实验和中试。
(3)CO2直接加氢制取甲酸。这项技术从9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钌系催化剂,在20.5MPa、50℃和三乙胺存在下合成甲酸。从环保角度来看,这一路线具有一定开发意义,但离工业化还有较长的距离,目前进展不大,仍然处于基础探索阶段。
国外市场情况
全球四大甲酸生产厂商及其产能为:德国BASF公司(19.3万t/a);芬兰Kemira公司(8万t/a);俄罗斯Techmashimpor公司(8万t/a);英国BP公司(6.5万t/a);其中,英国BP公司使用的是轻油液相氧化法,其余三家均采用甲酸甲酯水解工艺。
国外对甲酸的开发利用较好,应用范围逐年扩大,甲酸用量也在增加。国外甲酸消费量最大的是皮革,用于鞣革和皮革处理,防止发霉。第二大用途是农业,用于保存青饲料和谷物。欧洲、亚太和美洲对甲酸的需求比例为4:2:1,欧洲(包括非洲和中东)的甲酸产能过剩,是向美洲和亚太出口的净出口地区。2004年全球的甲酸需求量为43~45万t/a,预计全球甲酸的需求量正以每年2%~3%的速度增长,其中欧洲用作饲料添加剂的需求量很大,年均增长率将达到8%~10%。这主要原因是从2006年起,欧盟要全面禁用非处方饲料抗生素。专家预计亚洲地区的甲酸应用前景非常广阔,目前,该地区的甲酸主要用作天然橡胶的凝聚剂,未来亚洲的饲料市场将有很大的增长势头。
国内生产现状及市场预测
我国从1989年开始采用甲酸钠法生产甲酸,截止到2006年3月份统计,共有生产厂家60余家,总装置能力约24万t/a,其中山东肥城阿斯德化工公司(6万t/a)、南京扬巴合资装置(5万t/a)、济南化工厂(2万t/a)和新安江化工厂(1万t/a)采用甲酸甲酯水解工艺,其余皆为甲酸钠法工艺,生产水平较低,物耗能耗较高。我国历年甲酸的消耗量逐年上升。目前,国内甲酸的市场消费量约为15万t,其消耗比例为医药50%、化工15%、农药13%、橡胶化学品9%、其他13%。
甲酸是我国的传统出口产品之一,其中80%出口东南亚各国,12%出口欧洲、其余是大洋洲。最近几年我国的甲酸出口量增长较快,尤其是近一二年出口增长幅度较大,2004年出口量为1.41万t,2005年出口量达2.73万t,比2004年增长了93.6%,几乎翻了一番。据悉,目前山东肥城阿斯德化工公司是亚洲最大的甲酸生产企业,其甲酸出口量已占到全国总出口量的85%以上。
我国在甲酸技术研发方面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例如,肥城阿斯德化工公司在引进美国酸胺技术公司的甲酸甲酯水解法工艺后,经过自身不断创新,现已成功实现了催化剂国产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化工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昆明理工大学等单位开发了"净化黄磷尾气制甲酸技术",将黄磷尾气回收净化,经羰基合成或变换成合成气,再制得质量高、成本低的甲酸产品,是黄磷工业废气处理和甲酸生产的一项重大技术创新。目前也有一些正建或拟建装置,例如贵州2万t/a(在建,预定2006年完工,甲酸甲酯法),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2万t/a(正招商引资,甲酸甲酯水解法)等。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大力发展,甲酸作为青贮饲料及农作物的贮藏剂、防霉剂将有较大的潜在市场。随着国内对环保的高度重视,甲酸在制革和印染等行业中的应用市场前景较好。近年来,一些国外公司已将甲酸生产开始向我国转移,例如BASF与中方合资在南京建成的扬巴5万t/a甲酸装置,已成为南京石化大型联合装置中的组成部分,美国AAT公司也把甲酸生产重点转向了中国,因此,我国采用甲酸钠工艺的小装置可能面临竞争压力,需要不断提高生产水平,降低物耗、能耗,提高产品质量,以提高我国甲酸生产的整体水平。
GMP检查有多少大条其中多少大条不合格不予通过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生物技术开发;2、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模板示例2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工程设备、控制电器、低压器制造;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实验设备安装、维修;电脑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研发;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环保技术咨询;环境监测服务;污染源监测;室内空气监测;环保产品研制、开发与销售;环保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植物药材的种植;植物提取物;植物产品、有机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土特产、农副产品、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新型药物研究、开发;空气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化妆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生物保健品、保健食品、生物试剂、化妆品、医疗器材的开发、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未取得专项审批项目的除外);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化妆品原料、医药中间体(透明质酸)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秸秆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保健用品、动物饲料及添加剂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销售;体育用品的销售;保洁服务、环保设施维护、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的开发及推广;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与零售;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10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在年度审查许可内生产配合饲料(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模板示例11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
模板示例12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药材种植;林木育种;林木育苗;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产品批发;建材批发。
模板示例13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农药药械、微肥、建材、苗木花卉销售*
模板示例14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化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中间体、植物生长调节剂、五金建材、日用百货、生物菌肥、农药(不含限制类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微生物培养基、调味料、酵母膏、酵母粉、办公用品、工业生产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5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制品、新型化工原料;销售医疗器械ii类;销售医疗器械iii类。(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日用品、消毒卫生用品、化妆品、洗涤用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及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17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微生物饲料、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微生物菌剂、饲料添加剂(枯草芽孢杆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枯草芽孢杆菌)、微生物生态肥、有机肥、腐植酸水溶肥、氨基酸水溶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批发:水果蔬菜,鲜水产品,粮食生肉,饲料,化妆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办公设备,印刷材料,纸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销售五金、建筑材料、文化用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餐饮管理;中餐服务;餐饮配送服务;;西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1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生产:来康牌蜂王浆冻干粉、来康牌蜂王浆冻干粉胶囊(受南京珍珠泉蜂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蜂产品(蜂蜜)、饮料、食用植物油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卫生用品抑菌制剂(净化)(喷雾剂)(乳膏)、液体消毒剂(净化)的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化妆品、日用品的生产及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生物酶、微生物菌种、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销售环保设备、兽药、消杀品;纸张批发(不含进出口业务);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4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日用百货、化妆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商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各种动、植物有效成份的提取、研发及销售;种植、培育生产所需的植物、动物;生物化工中间体及标准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科技推广、咨询服务;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种植、购销;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中成药、消毒剂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妆品技术开发、销售;批发、零售:消杀用品、建材、服装鞋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品、办公用品、医疗器械;足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7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硒化卡拉胶、其他食品:共轭亚油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彩钢板、仪器仪表、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安装、销售;空气净化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29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植物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实验耗材及试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初级农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大量元素、微量元素、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及有机肥生产、销售;销售: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3月17日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
模板示例32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国内贸易(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3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阿维菌素乳油、甲氨基阿维菌素乳油、阿维菌素原药、甲氨基阿维菌素原药及副产品生产、销售;噻虫嗪、咯菌腈、螺螨酯、噻呋酰胺生产、销售;玉米加工(工业用);工业用淀粉、淀粉糖、液糖、糊精生产、销售;蒸汽加工、销售;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除外)、长链二元酸、医药中间体(金霉素、恩拉霉素、呋虫胺)、苯甲酸盐苯甲酸衍生物、苯甲酸盐生产、销售;自营本公司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安装服务。(法律、法规及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4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味精、鸡精、饲料生产、销售(凭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营);复混肥料、硫酸铵、l-苯丙氨酸生产、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模板示例35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中药现代化研究;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生物原料与制品、食用菌提取物的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模板示例36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7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医药、保健品的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眼睛健康咨询和视力健康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德致堂牌近视康保健膏;销售德致堂牌诺盯软胶囊(有效期至2019年7月22日);化妆品:护肤类(按摩护肤霜、眼贴)的生产(许可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2日);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4号)、百货、电子产品的销售。
模板示例38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植物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专控除外);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安全检测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生产与销售;生物产品,实验与分析仪器,试剂(不含化危品)的销售;农业技术的咨询;科教仪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40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日用杂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化妆品、净水设备、纺织品、橡胶制品、保健食品、磁铁、五金交电、健身器材、玉器、首饰、消杀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机械(限一类);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销售: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木制品、竹制品、陶瓷制品、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饲料及添加剂、机械设备、精密仪器、厨具、母婴用品、珠宝首饰、钟表、文具、宠物饲料、宠物用品、肉类、水果、水产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模板示例44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工业用酶制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微生物菌剂、生物肥料、生物饲料、保健食品的技术研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6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一般经营项目:药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的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消毒剂类、卫生用品类速干消毒液、洗液、膏剂、凝胶剂(净化)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片剂、颗粒剂、口服液、硬胶囊剂、酒剂、茶剂、饮料)生产、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收购芦荟;加工销售果蔬罐头(限下属分公司经营);经销:洗涤用品,化妆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模板示例48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9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的销售;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的生产。
模板示例50
生物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壳寡糖、胶原蛋白、生物酶、壳聚糖、甲壳质、甲壳素纤维、壳聚糖生物制剂、海洋天然生物制品、水解蛋黄粉、天然培养基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废水有哪些危害及如何处理
附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一、检查评定方法
1、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及其附录, 为统一标准,规范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制定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25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56项,一般项目169项.
3、药品GMP认证检查,须以申请认证范围,按照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确定相应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4、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应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一般缺陷。一般缺陷项目或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严重影响药品质量则视同为严重缺陷。检查员对此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
5、结果评定:
项目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0 ≤20% 通过GMP认证
0 20-40%
≤3 ≤20%
≤3 >20%
>3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
条 款 检 查 内 容
* 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0302 是否配备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0401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0402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0403 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0501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 05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0601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602 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是否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
0603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0604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701 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702 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是否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0801 企业药品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互相妨碍。
090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进行合理布局。
0902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
1001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1101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1102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1103 洁净室(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冼、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其存放地点是否对产品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区域。
1104 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是否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是否对加工生产造成污染。
1105 净选药材的厂房是否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是否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1201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202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3 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生产环境有交叉影响时,其检验场所是否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
1204 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205 储存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1206 原料药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储存的厂房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301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1401 洁净室(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1501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
1502 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1503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504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1601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1602 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
1603 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特殊制剂的生产厂房门窗是否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
1604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门窗是否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
170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1801 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是否对药品产生污染,100级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地漏。
1901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1902 10,000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是否穿越较低级别区域。
*1903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置缓冲设施,洁净室(区)
人流、物流走向是否合理。
*2001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品是否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其分装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分装室排至室外的废气是否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分装室排风口是否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2002 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与其它类药品生产区域是否严格分开,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2101 性激素类避孕药品生产厂房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是否分开,是否装有独立的专用空气净化系统,气体排放是否经净化处理。
*2102 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是否与其它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不可避免时,是否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2201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加工或灌装是否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
*2202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贮存是否严格分开。
*2203 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灌装是否彼此分开。
*2204 强毒微生物操作区是否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是否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排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
*2205 芽胞菌制品操作区是否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是否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排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芽胞菌制品的操作直至灭活过程完成之前是否使用专用设备。
*2206 各类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危致病因子的操作,其空气净化系统等设施是否符合特殊要求。
*2207 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特定活生物体阶段的设备是否专用,是否在隔离或封闭系统内进行。
*2208 卡介苗生产厂房和结核菌素生产厂房是否与其它制品生产厂房严格分开,卡介苗生产设备要专用。
*2209 炭疽杆菌、肉毒梭状芽胞杆菌和破伤风梭状芽胞杆菌制品是否在相应专用设施内生产。
2210 设备专用于生产孢子形成体,当加工处理一种制品时是否集中生产,某一设施或一套设施中分期轮换生产芽胞菌制品时,在规定时间内是否只生产一种制品。
*2211 生物制品生产的厂房与设施是否对原材料、中间体和成品存在潜在污染。
*2212 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是否在各自独立的建筑物中进行,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
*2213 生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等检测试剂,在使用阳性样品时,是否有符合相应规定的防护措施和设施。
*2214 生产用种子批和细胞库,是否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专库存放,是否只允许指定的人员进入。
*2215 以人血、人血浆或动物脏器、组织为原料生产的制品是否使用专用设备,是否与其它生物制品的生产严格分开。
*2216 使用密闭系统生物发酵罐生产生物制品可以在同一区域同时生产(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制品)。
*2217 各种灭活疫苗(包括重组DNA产品)、类毒素及细胞提取物,在其灭活或消毒后可以与其他无菌制品交替使用同一灌装间和灌装、冻干设施。但在一种制品分装后,必须进行有效的清洁和消毒,清洁消毒效果是否定期验证。
*2218 操作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是否在专门的区域内进行,是否保持相对负压。
*2219 有菌(毒)操作区与无菌(毒)操作区是否有各自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来自病原体操作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
*2220 来自危险度为二类以上病原体的空气是否通过除菌过滤器排放,滤器的性能是否定期检查。使用二类以上病原体强污染性材料进行制品生产时,对其排出污物是否有有效的消毒设施。
2221 用于加工处理活生物体的生物制品生产操作区和设备是否便于清洁和去除污染,能耐受熏蒸消毒。
2301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是否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2302 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2303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2304 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2401 非无菌药品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利用回风。非无菌药品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区域,产尘量大的操作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
25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是否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2601 仓储区是否保持清洁和干燥,是否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是否符合储存要求,按规定定期监测。取样时是否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2701 洁净室(区)内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是否有捕尘设施,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801 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2802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是否分室进行。
2901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3001 实验动物房是否与其它区域严格分开,实验动物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002 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动物室、质量检定动物室是否与制品生产区各自分开。
*3003 生物制品所使用动物的饲养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3101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是否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3102 灭菌柜的容量是否与生产批量相适应,灭菌柜是否具有自动监测及记录装置。
3103 生物制品生产使用的管道系统、阀门和通气过滤器是否便于清洁和灭菌,封闭性容器(如发酵罐)是否用蒸汽灭菌。
32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3202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3203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
3204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是否尽量减少连(焊)接处。
3205 过滤器材是否吸附药液组分和释放异物,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3206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否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3301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3401 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3402 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的通气口是否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储存是否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3403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是否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是否避免角、盲管,储罐和管道是否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3404 生物制品生产用注射用水是否在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
3405 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是否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3501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适用范围、精密度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是否有明显的合格标志,是否定期校验。
3601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3602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
3603 非无菌药品的干燥设备进风口是否有过滤装置,出风口是否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3604 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病原体的物品和设备是否与未用过的灭菌物品和设备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3701 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3801 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是否制定管理制度。
3802 原料、辅料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
*3901 物料是否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3902 原料、辅料是否按批取样检验。
*3903 进口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4001 中药材是否按质量标准购入,产地是否保持相对稳定,购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详细记录。
4002 中药材、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是否附有明显标记,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加工)日期。
4101 物料是否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是否按规定入库。
4201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严格管理。
*4202 不合格的物料是否专区存放,是否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301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4302 固体原料和液体原料是否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是否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是否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净药材是否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4401 品、精神药品、毒品(药材)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02 菌毒种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
4403 生物制品用动物源性的原材料使用时要详细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动物来源、动物繁殖和饲养条件、动物的健康情况。
4404 用于疫苗生产的动物是否是清洁级以上的动物。
4405 是否建立生产用菌毒种的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系统。
4406 种子批系统是否有菌毒种原始来源、菌毒种特征鉴定、传代谱系、菌毒种是否为单一纯微生物、生产和培育特征、最适保存条件等完整资料。
4407 生产用细胞是否建立原始细胞库、主代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系统。
4408 细胞库系统是否包括:细胞原始来源(核型分析、致瘤性)、群体倍增数、传代谱系、细胞是否为单一纯化细胞系、制备方法、最适保存条件等。
4409 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10 毒材、贵细药材是否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4411 毒材、易燃易爆等药材外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4501 物料是否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期满后是否按规定复验;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是否及时复验。
*4601 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是否按标签管理。
*46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4701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由专人保管、领用。
47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按品种、规格专柜(库)存放,是否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是否按照实际需要量领取。
4703 标签是否记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是否与领用数相符。
4704 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是否由专人销毁,是否有记数,发放、使用、销毁是否有记录。
4801 企业是否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4901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902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903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容器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5001 生产区是否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5002 在含有霍乱、鼠疫苗、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等高危病原体的生产操作结束后,对可疑的污染物品是否在原位消毒,并单独灭菌后,方可移出工作区。
5101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是否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5201 工作服的选材是否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洁净工作服的质地是否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物。
5202 无菌工作服的式样及穿戴方式是否能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5203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使用的工作服是否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是否制定清洗周期。
5204 100,000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是否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是否按要求灭菌。
5301 洁净室(区)是否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人员数量是否严格控制,对临时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指导和监督。
5302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5303 在生物制品生产日内,没有经过明确规定的去污染措施,生产人员不得由操作活微生物或动物的区域到操作其他制品或微生物的区域。
5304 与生产过程无关的人员是否进入疫苗类生产控制区,进入时是否穿着无菌防护服。
5305 从事生物制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
5401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是否化妆和佩带饰物,是否裸手直接接触药品,100级洁净室(区)内操作人员是否裸手操作,不可避免时手部是否及时消毒。
5501 洁净室(区)是否定期消毒;消毒剂是否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是否定期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5601 药品生产人员是否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是否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是否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5602 生物制品生产及维修、检验和动物饲养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接种相应疫苗并定期进行体检。
5603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是否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或进行质量检验。
*5701 企业是否进行药品生产验证,是否根据验证对象建立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5702 药品生产过程的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及其变更、设备清冼、主要原辅材料变更。
*5703 关键设备及无菌药品的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灭菌设备、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
5801 生产一定周期后是否进行再验证。
5901 验证工作完成后是否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6001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是否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是否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6401 是否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6402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6501 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
*6601 是否有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是否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
6602 生物制品是否严格按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工艺方法生产。
6701 产品是否进行物料平衡检查。物料平衡超出规定限度,应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6702 中药制剂生产中所需贵细、毒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监控投料,并有记录。
6801 是否建立批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6802 批生产记录是否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是否按规定更改。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批生产记录是否保存三年。
6803 原料药的生产记录是否具有可追踪性,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从粗品的精制工序开始。
*6901 药品是否按规定划分生产批次,并编制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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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酚废水有何危害,怎样处理?含酚废水主要来自焦化厂、煤气厂、石油化工厂、绝缘材料厂等工业部门以及石油裂解制乙烯、合成苯酚、聚酰胺纤维、合成染料、有机农药和酚醛树脂生产过程。含酚废水中主要含有酚基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二甲酚和硝基甲酚等。酚基化合物是一种原生质毒物,可使蛋白质凝固。水中酚的质量浓度达到0.1一0.2mg/L时,鱼肉即有异味,不能食用;质量浓度增加到1mg/L,会影响鱼类产卵,含酚5—10mg/L,鱼类就会大量亡。饮用水中含酚能影响人体健康,即使水中含酚质量浓度只有0.002mg/L,用氯消毒也会产生氯酚恶臭。通常将质量浓度为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高浓度含酚废水,这种废水须回收酚后,再进行处理。质量浓度小于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低浓度含酚废水。通常将这类废水循环使用,将酚浓缩回收后处理。回收酚的方法有溶剂萃取法、蒸汽吹脱法、吸附法、封闭循环法等。含酚质量浓度在300mg/L以下的废水可用生物氧化、化学氧化、物理化学氧化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回收。
2、含汞废水怎样治理,含汞化合物有何特性?
含汞废水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染料厂及热工仪器仪表厂等。从废水中去除无机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淀法、化学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怯、金属还原法、离子交换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碱性含汞废水通常采用化学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偏酸性的含汞废水可用金属还原法处理。低浓度的含汞废水可用活性炭吸附法、化学凝聚法或活性污泥法处理,有机汞废水较难处理,通常先将有机汞氧化为无机汞,而后进行处理。
各种汞化合物的毒性差别很大。元素汞基本无毒;无机汞中的升汞是剧毒物质,有机汞中的苯基汞分解较快,毒性不大;甲基汞进入人体很容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特别是容易在脑中积累。毒性最大,如水俣病就是由甲基汞中毒造成的。
3、含油废水有何特性,怎样治理?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油、石油化工、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废水中油类污染物质,除重焦油的相对密度为1.1以上外,其余的相对密度都小于1。油类物质在废水中通常以三种状态存在。(1)浮上油,油滴粒径大于100?m,易于从废水中分离出来。(2)分散油.油滴粒径介于10一100?m之间,恳浮于水中。(3)乳化油,油滴粒径小于10?m,不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由于不同工业部门排出的废水中含油浓度差异很大,如炼油过程中产生废水,含油量约为150一1000mg/L,焦化废水中焦油含量约为500一800mg/L,煤气发生站排出废水中的焦油含量可达2000一3000mg/L。因此,含油废水的治理应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处理效率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约为100一200mg/L;废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较难处理,故应防止或减轻乳化现象。方法之一,是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减轻废水中油的乳化;其二,是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用泵提升废水的次数、以免增加乳化程度。处理方法通常采用气浮法和破乳法。
4、重金属废水来源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农药、医药、油漆、颜料等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及存在形态随不同生产企业而异。由于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形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台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应当在产生地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对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5、怎样处理含氰废水?
含氰废水主要来自电镀、煤气、焦化、冶金、金属加工、化纤、塑料、农药、化工等部门。含氰废水是一种毒性较大的工业废水,在水中不稳定,较易于分解,无机氰和有机氰化物皆为剧毒性物质,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对人体致量为0.18,氰化钾为0.12g,水体中氰化物对鱼致的质量浓度为0.04一0.1mg/L。含氰废水治理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艺,减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废水,如采用无氰电镀法可消除电镀车间工业废水。(2)含氰量高的废水,应采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废水应净化处理方可排放。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气—碱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治理方法有碱性氯化法、电解氧化法、加压水解法、生物化学法、生物铁法、硫酸亚铁法、空气吹脱法等。其中碱性氯化法应用较广,硫酸亚铁法处理不彻底亦不稳定,空气吹脱法既污染大气,出水又达不到排放标准.较少采用。
6、农药废水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农药品种繁多,农药废水水质复杂.其主要特点是(1)污染物浓度较高,化学需氧量(COD)可达每升数万mg;(2)毒性大,废水中除含有农药和中间体外,还含有酚、砷、汞等有毒物质以及许多生物难以降解的物质;(3)有恶臭,对人的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性;(4)水质、水量不稳定。因此,农药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农药废水处理的目的是降低农药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力求达到无害化。农药废水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湿式氧化法、溶剂萃取法、蒸馏法和活性污泥法等。但是,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这是农药发展方向。一些国家已禁止生产六六六等有机氯、有机汞农药,积极研究和使用微生物农药,这是一条从根本上防止农药废水污染环境的新途径。
7、食品工业废水污染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有机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
食品工业废水处理除按水质特点进行适当预处理外,一般均宜采用生物处理。如对出水水质要求很高或因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可采用两级曝气池或两级生物滤池,或多级生物转盘.或联合使用两种生物处理装置,也可采用厌氧—需氧串联的生物处理系统。
8、怎样处理造纸工业废水?
造纸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工业生产中的制浆和抄纸两个生产过程。制浆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纤维分离出来,制成浆料,再经漂白;抄纸是把浆料稀释、成型、压榨、烘干,制成纸张。这两项工艺都排出大量废水。制浆产生的废水,污染最为严重。洗浆时排出废水呈黑褐色,称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浓度很高,BOD高达5—40g/L,含有大量纤维、无机盐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废水也含有大量的酸碱物质。抄纸机排出的废水,称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纤维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胶料。造纸工业废水的处理应着重于提高循环用水率,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也应积极探索各种可靠、经济和能够充分利用废水中有用资源的处理方法。例如浮选法可回收白水中纤维性固体物质,回收率可达95%,澄清水可回用;燃烧法可回收黑水中氢氧化纳、硫化钠、硫酸钠以及同有机物结合的其他钠盐。中和法调节废水pH值;混凝沉淀或浮选法可去除废水中悬浮固体;化学沉淀法可脱色;生物处理法可去除BOD,对牛皮纸废水较有效;湿式氧化法处理亚硫酸纸浆废水较为成功。此外,国内外也有采用反渗透、超过滤、电渗析等处理方法。
9、怎样处理印染工业废水?
印染工业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t纺织品耗水100一200t.其中80%一90%以印染废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回收利用:
(1)废水可按水质特点分别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炼废水和染色印花废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对流洗涤.一水多用,减少排放量;
(2)碱液回收利用,通常采用蒸发法回收,如碱液量大,可用三效蒸发回收,碱液量小,可用薄膜蒸发回收;
(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为隐巴酸,呈胶体微粒.悬浮于残液中,经沉淀过滤后回收利用。
无害化处理可分:
(1)物理处理法有沉淀法和吸附法等。沉淀法主要去除废水中悬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废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脱色。
(2)化学处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于调节废水中的酸碱度,还可降低废水的色度;混凝法在于去除废水中分散染料和胶体物质;氧化法在于氧化废水中还原性物质,使硫化染料和还原染料沉淀下来。
(3)生物处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转盘、生物转筒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为了提高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采用几种方法联合处理。
10、怎样处理染料生产废水?
染料生产废水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质,有的还含有吡啶、氰、酚、联苯胺以及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较难处理。因此染料生产废水的处理.应根据废水的特性和对它的排放要求.选用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可采用混凝法和过滤法;去除有机物和有毒物质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流程,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
11、怎样处理化学工业废水?
化学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石油化学工业、煤炭化学工业、酸碱工业、化肥工业、塑料工业、制药工业、染料工业、橡胶工业等排出的生产废水。化工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应改革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防止废水外排,进行综合利用和回收;必须外排的废水,其处理程度应根据水质和要求选择。一级处理主要分离水中的悬浮固体物、胶体物、浮油或重油等。可采用水质水量调节、自然沉淀、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机溶解物和部分胶体物,减少废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学需氧量,通常采用生物法处理。经生物处理后的废水中,还残存相当数量的COD,有时有较高的色、嗅、味,或因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高,则需采用三级处理方法进一步净化。三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溶解性无机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采用离子交换和膜分离技术等。各种化学工业废水可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外排水质的要求,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2、酸碱废水的特性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酸性废水主要来自钢铁厂、化工厂、染料厂、电镀厂和矿山等,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或重金属盐类。酸的质量分数差别很大,低的小于1%,高的大于10%。碱性废水主要来自印染厂、皮革厂、造纸厂、炼油厂等。其中有的含有机碱或含无机碱。碱的质量分数有的高于5%,有的低于1%。酸碱废水中,除含有酸碱外,常含有酸式盐、碱式盐以及其他无机物和有机物。
酸碱废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需经适当治理方可外排。治理酸碱废水一股原则是:(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方法回收酸碱。(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处理。
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渣)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处理。
13、选矿废水中含有哪些浮选药剂,怎样处理?
选矿废水具有水量大,悬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质种类较多的特点。其有害物质是重金属离子和选矿药剂。重金属离子有铜、锌、铅、镍、钡、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有如下几类:
(1)捕集剂.如黄药(RocssMe)、黑药[(RO)2PSSMe]、白药[CS(NHC6H5)2];
(2)抑制刑,如氰盐(KCN,NaCN)、水玻璃(Na2SiO3);
(3)起泡剂,如松节油、甲酚(C6H4CH30H);
(4)活性刑,如硫酸铜(CuS04)、重金属盐类;
(5)硫化剂,如硫化钠;
(6)矿桨调节剂,如硫酸、石灰等。
选矿废水主要通过尾矿坝可有效地去除废水中悬浮物,重金属和浮选药剂含量也可降低。如达不到排放要求时,应作进一步处理,常用的处理方法有:
(1)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烧白云石吸附法;
(2)主除浮选药剂可采用矿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
(3)含氰废水可采用化学氧化法。
14、冶金废水可分为几类,其治理发展趋向是什么?
冶金废水的主要特点是水量大、种类多、水质复杂多变。按废水来源和特点分类,主要有冷却水、酸洗废水、洗涤废水(除尘、煤气或烟气)、冲渣废水、炼焦废水以及由生产中凝结、分离或溢出的废水等。冶金废水治理发展的趋向是:
(1)发展和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用干法熄焦,炼焦煤预热,直接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
(2)发展综合利用技术,如从废水废气中回收有用物质和热能,减少物料燃料流失;
(3)根据不同水质要求,综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时改进水质稳定措施,不断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4)发展适合冶金废水特点的新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如用磁法处理钢铁废水.具有效率高,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优点。
用于注射树脂的低压注射机海关报关属于哪种类别
01? 电子与信息
0101 电子计算机
010101? 超级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巨型计算机
010102? 高档微型计算机(PC)
010103? 便携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
010104? 模拟仿真系统
010105? 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
010106? 网络计算机(NC)
010107? 工作站
010108 高档服务器
010109 嵌入式计算机
0102 计算机外部设备
010201? 新型存储设备
010202? 新型显示终端
010203? 新型打印终端
010204? 自动绘图仪
010205? 座标数字化仪
010206? 计算机高性能板卡
010207? 触摸屏
010208? 自动扫描输入设备
010209 计算机硬盘及其关键件
010210? 光盘驱动器及其关键件
010211? 新型电脑开关电源
0103 信息处理设备
010301? 办公自动化设备与系统(如数码复印机油印机等)
010302? 自动排版设备与系统
010303? 激光照排设备与系统
010304? 图形、图像处理设备
010305? 文字、语音、图像识别设备
010306? 光电信息处理设备
010307? 印鉴、文字与图像鉴别系统
010308? 商业金融终端设备及系统
010309? 智能控制系统
010310? 仿真系统
010311? 网络系统
010312? 文字处理机
010313 远距离非接触IC卡及相关机具
010314? 手持GPS接收机?
010315?无线网络移动专用PDA
0104 计算机网络产品
010401? 网络服务器
010402? 网络终端设备
010403? 网络接口适配器
010404? 多协议通信适配器
010405? 网络检测设备
010406? 其它网络系统专用设备
0105? 计算机软件产品
010501 操作系统软件
010502 网络及通信协议处理软件?
010503 高级语言编译程序
010504 设备驱动程序
010505 嵌入式操作系统
010506 嵌入式浏览器
010507 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
010508 支持软件(中文平台软件、软件开发工具、 工具类软件等)
010509 Internet/Intranet网络管理软件
010510 软件开发及测试平台
010511 计算机辅助类工具软件
010512 中间件软件
010513 数据库管理系统
010514 事务管理软件(MIS系统、金融、商业、
财务、税务、工商、办公自动化、教育管理等)
010515 辅助类软件(CAl)、CAM、CAI等)
010516 仿真软件与控制软件
010517 智能软件(专家系统、机器翻译系统等)
010518 安全与保密软件
010519 系统集成软件
010520 电子商务软件
010521 多媒体制作软件
010522 ERP应用软件
010523 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辅助应用软件
010524 在线存贮与离线备份软件
010525 其他应用软件
0106 微电子、电子元器件
010601? 混合集成电路
010602? 大规模集成电路
010603? 新型电真空器件
010604? 新型半导体器件
010605?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
010607? 敏感元件与传感器
010608? 专用集成电路(ASIC及FPGA)设计
010609? 高性能石英谐振器 、石英晶体滤波器
010610? 片式多层复合元器件
0107 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
010701? 新型激光器
010702? 激光调制器
010703? 激光全息照相系统
010704 ?新型激光发光管、光电探测器
010705? 集成光学产品
010706? 平板显示器及其关键部件
010707? 微光、红外及热成像装置
010708? 光存储器
010709? 激光加工、激光测距/检测
010710? CD-ROM、DVD-ROM、光刻录机
010711? 激光拾音头
010712 CCD光电荷耦合器件
010713? CMOS图像传感器
010714 高亮发光二极管 、兰色、白色发光管
0108 广播电视设备
010801? 高清晰度数字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视与新型投影电视装置
010802? 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
010803? 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上行站设备、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
010804? 图文电视系统设备
010805? 影视节目制作设备
010806? 数字电视广播发射设备
010807? 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
010808? 数字音响设备
010809 ?数字摄录机
010810? 数字收、录音设备
010811? 光盘机
010812? CATV QAM调制器 、光发射机 ?、光端机 ?
010813?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系统
010814? MVDS(多点视频分配系统)设备
010815 ?数字电视监测设备
010816 ?数字电视测试信号发生器
0109 通信
010901? 高性能数字程控交换机
010902? 计算机通信及数据传输设备
010903? 数字移动通信设备
010904? 数字卫星通信设备
010905? 数字微波通信设备
010906? 光纤网络通信设备
010907? 通信雷达设备
010908? 高性能传真机
010909? 多媒体通讯终端
010910 无线接入通信设备
010911 综合业务数字网通讯设备
010912 网络系统互联及集成技术产品
010913 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产品
010914 网管技术产品
010915 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设备
010916 数字无绳电话
010917 蜂窝电话
010918 电信增值业务系统
010919 ?SDH光传输设备
010920? MSTP多业务接入系统
010921? MPLS多协议交换设备?
010922 特种光缆
010923 光纤、光纤预制棒 ?
010924 光通信器件
010925 一点对多点微波系统
010926 小型卫星地球站
010927 全球卫星移动通信系统
010928 程控调度交换机
010929 通信电源及电源系统
010930 通信机房集中监控
010931? NGN下一代网络设备
010932 光纤传输波分复用设备
010933? 光交叉连接设备(OXC)
010934? 宽带光纤接入网通信设备
010935 高端路由器、网络交换机
010936 高性能数字调制解调器
010937 光通信计量和监测仪器
010938 GSM、CDMA、IMT-2000移动通信检测设备
02? 生物、医药技术
0201 农林牧渔
020101? 应用基因工程、生物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
培育的优良农、林、果、蔬、花卉新品种
020102? 抗虫、抗病、抗除草剂或抗逆转基因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驯化和培育
020103? 瓜、菜、花、果等作物脱毒种苗选育与快速繁殖
020104? 园林、绿化类新品种选育
020105? 水产养殖类基因工程体和新品种选育
020106? 良种家畜胚胎移植后代种畜与优良畜禽新品种、新品系的选育
020107? 新型家畜、家禽用疫苗
020108? 新型农用、畜禽用检测和快速诊断试剂
020109? 新型农用、畜禽用基因工程产品
020110? 微生物农药与农用抗生素
020111? 无公害、环保型农药新制剂
020112? 预防、控制侵入性有害生物的新技术产品
020113? 植物源农药新产品与特异性动物源植物免疫产品
020114? 新型畜禽、水产品生长调节剂及兽药
020115? 复合微生物肥料与有机肥料
020116? 新型秸杆、垃圾农用转化产品
020117? 新型植物营养剂
020118? 新型高效生物饲料及添加剂
020119? 新型果、蔬保鲜产品与设备
020120? 新型农业机械与农业工程设施设备
020121? 新型环保型农用水溶袋与可分解包装物
0202 医药卫生
020201? 基因工程药物
020202? 基因工程疫苗及新型疫苗
020203? 单克隆抗体及其偶合类药物
020204? 医用单抗诊断试剂与试剂盒
020205? 酶诊断试剂及酶用试剂盒
020206? DNA探针与基因诊断制剂
020207? 活性蛋白与多肽
020208? 医用、药用酶
020209? 微生物次生代谢产物(特殊氨基酸、新型抗生素等)
020210? 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产品
020211? 各类新型小分子药物
020212? 新型化学合成、半合成药物
020213? 采用现代制药技术制取新型中药及制剂
020214 ?新型生物类、功效因子和有效部位类保健功能食品
020215? 新型海洋生物制取的药物和有用物质
020216? 新型制药工艺技术产品
020217 新型生物技术工艺产品
0203 轻工食品
020301? 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020302? 氨基酸和核苷酸
020303? 微生物多糖及糖酯
020304 新型有机酸
020305 天然色素及高档香精香料等食用添加剂
020306 新型健康食品与功能食品
020307 农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020308 食品安全及相关检测技术与产品
020309 其它轻工、食品生物技术及产品
0204 其它生物技术产品
020401? 生物化工新产品
020402? 环境治理用生物技术产品
020403? 高效分离纯化介质
020404? 生物技术研究用新型试剂
020406? 标准实验动物
020407? 新型生物培养、医药制取设备
03? 新材料
0301 金属材料
030101? 高纯金属材料
030102? 超细金属材料
030103? 新型金属箔材及异型材
030104? 非晶、微晶合金
030105? 形状记忆合金
030106? 高温合金
030107? 大尺寸半导体
030108? 新型电子材料
030109? 超导材料
030110? 储能材料和各类电池材料
030111? 磁性材料
030112? 数据存储材料
030113 ?稀土金属及稀土材料
030114 ?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
030115 ?金属纤维及微孔材料
030116 ?触媒材料
030117 ?表面改性金属材料
030118? 生物医学用金属材料
030119? 贵金属材料
030120? 特种粉末及粉木冶金制品
0302 无机非金属材料
030201? 高纯超细陶瓷粉体材料
030202? 纳米组装材料
030203? 纳米复合材料
030204? 纳米涂层材料
030205? 无机电子材料
030206? 半导体微电子材料
030207? 光电子材料
030208? 单电子晶体管
030209? 高性能功能陶瓷、结构陶瓷
030210? 高温陶瓷材料
030211? 电子陶瓷材料
030212 高性能陶瓷纤维、玻璃纤维·
030213? 生物医学用无机非金属材料
030214? 金刚石薄膜
030215? 超硬材料
030216? 人工晶体
030217? 压电晶体
030218? 晶体薄膜材料
030219? 高等级镀膜/导电玻璃等特种玻璃
030220? 光学纤维与光纤通信材料
030221? 特种石墨制品
030222? 特种密封、摩擦材料
030223? 新型建筑材料
030224? 特种涂料、填料、添加剂
030225? 高效过滤材料
030226? 高性能绝缘、隔热材料
030227? 新型阻燃装饰材料
0303 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030301? 新型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030302? 功能高分子材料
030303? 有机硅及氟系材料
030304? 高性能纤维及其制品
030305? 先进纤维材料及其织物
030306? 特种橡胶及密封阻尼材料
030307? 液晶材料
030308? 染整、造纸、皮革、石化、日化用等精细化工品
030309? 环保涂料、胶粘剂和油墨
030310? 医药、兽药、农药中间体及产品
030311? 有机分离膜
030312? 生物医学用高分子材料
030313? 有机光电子材料
030314? 改性高分子材料
030315? 新型电子化学品
030316? 特种工业表面活性剂
030317? 高功能膜分离技术及产品
030318? 环境相容性材料、环境降解材料、环境工程材料
0304 复合材料
030401? 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
030402? 碳基复合材料
030403? 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制品
030404? 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
030405? 仿生复合材料
030406? 智能复合材料
030407? 复合材料用增强剂
04? 光机电一体化
0401 先进制造技术设备
040101? 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
040102? 柔性生产线(FTL)、? 柔性制造系统(FMS)、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应用开发产品
040103? 变频调速装置、伺服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及中高档数控系统
040104? 新型数显装置
040105? 高性能数控机床、加工中心
040106? 数控精密成型加工设备及应用开发技术产品
040107? 高性能材料表面处理及改性设备
040108? 新型的激光加工设备
040109? 新型光、声、电、机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
0402 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
040201? 机电一体化的电子纺织、塑料、印刷、包装、烟草、食品、过滤等机械设备
040202? 机电一体化的工程、矿山、冶金、邮电、运输、制冷等机械设备
040203? 新型的电力、石油化工设备
040204? 特种运输车、新型船舶、机场、港口等先进交通运输设备
040205? 全自动化立体仓库
040206? 高性能汽车电子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汽车保修设备
040207? 先进的扫描成像系统
0403 机电关键基础件
040301? 高性能的机械基础件
040302? 新型低压、高压电器,新型大功率电源
040303? 精密模具及新型量具、刃具
040304? 新型专用泵、阀、电机
040305? 新型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
040306? 汽车车载诊断系统、动态控制系统、车内环境智能控制系统、防碰撞、防盗等装置
0404 仪器仪表
040401? 新型工业自动化仪表
040402? 高性能分析仪器和信号记录仪器
040403? 新型测量、计量仪器
040404? 新型试验机与模拟仪器
040405? 高精度新型传感器、光电参量传感器
040406? 先进摄影器材及缩微系统
040407? 高精度智能化仪表
040408? 激光/超声/红外/真空技术加工与检测设备
040409? 现场总线智能仪表
040410? 电镜
0405 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
040501? 中高档可编程控制器
040502? 现场总线控制系统、集散控制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
040503? 工业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
040504? 电力调度与管理自动化系统
040505? 防火、防爆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
040506? 防盗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
040507? 交通运输自动化监测与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管理系统
040508? 新型电视监控系统
040509? 智能化自动识别系统
040510? 其它智能化控制器
0406 高档医疗器械
040601? 射线、超声、红外、热成像、核磁共振等成像诊断设备
040602? 医用生物化学检测与分析仪器
040603? 生物电信息号检测及临床监护设备
040604? 射线、超声、激光、电磁波等治疗装置
040605? 新型中医诊断与治疗仪器
040606? 生命保障系统
040607? 医用信息与图像存储通信及管理系统
040608 ?医用导管支架及高档消耗卫生材料
040609? 远程诊断系统
040610? 医用传感器
05? 新能源、高效节能
0501 新能源
050101? 太阳能高效集热器及发电设备
050102? 太阳能电池及应用系统
050103? 大中型风力发电机
050104? 液化燃气的存储新型装置
050105? 新型制氢和贮氢装置
050106? 新型高能蓄电池
050107? 地热、海洋能的应用装置
050108? 其它新型高效发电设备
0502 高效节能
050201? 新型余热回收装置
050202? 新型节能风机、水泵、油泵
050203? 新型高效压缩机
050204? 节能型空气分离设备
050205? 节能型空调器、冷藏柜、高效制冷机
050206? 新型高效电机调速装置
050207? 逆变式电焊机
050208? 低损耗电力变压器
050209? 照明电子节能产品
050210? 新型节水设备
050211? 节能计量仪器仪表与自控装置
06? 环境保护
0601 大气污染治理设备
060101? 大型高效电除尘器
060102? 高温高滤速袋式除尘器
060103? 耐高温滤料
060104? 烟气净化成套设备
060105? 新型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
060106? 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0602 水污染治理设备
060201? 新型城市污水处理设备
060202? 新型水处理材料及药剂
060203? 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060204? 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
060205? 中水处理回用设备
060206? 污泥处理成套设备
0603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060301? 新型固体废物分选、破碎设备
060302? 新型高效垃圾清运设备
060303?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材料及设备
060304? 垃圾填埋场沼气处理及利用成套设备
060305?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余热利用设备
060306? 新型厨余利用处理设备
060307? 粪渣处理设备
060308? 危险废弃物收集、安全处理处置设备
060309? 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设备
060310? 工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再生利用成套设备
060311? 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设备及产品
0604 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
060401? 新型隔声、吸声材料及装置
060402? 新型隔振、减振材料及装置
060403? 新型消声设备
060404? 放射性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设备
0605 环境监测仪器
060501? 空气质量自动检测仪器及系统
060502? 便携式/在线式烟尘烟气监测仪
060503? 汽车尾气监测仪器
060504?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测定仪
060505? 在线式水质监测仪器
060506? 多功能水质现场监测仪
060507? 污水流量计
060508? 油份、氰化物测定仪
060509? 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线监测仪器
07? 航空航天0701 航空器
070101? 轻型、超轻型飞机
070102? 无机械推进器的航空器(包括滑翔机)
070103? 地效飞行器
0702 航空机械设备及地面装置
070201? 地面导航设备
070202? 地面飞行训练装置
070203? 航空仪表
0704 应用卫星
070401? 卫星云图接收设备
070402? GPS卫星导航仪及定位系统
070403? 遥感设备与系统
070404? 遥感图像产品
08? 海洋工程
0801 能源、矿产资源的勘探
080101? 找油、找矿设备
0802 固体地球观测设备
080201? 地震波、电磁波层析成象设备
0805 大型工程、海底设施基础稳定性勘探监测设备
080501? 工程地球物理勘探设备
080502? 海底设备防腐设备
080503? 边坡稳定性监测设备
09? 核应用 0901? 核辐射产品 0902? 同位素及应用产品 0905? 核电子产品 0907? 核能及配套产品活性炭厂的生产和问题所在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自1998年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决定。
二、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一)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分别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产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或者《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或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限额以下项目,应按项目投资性质,将确认书随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报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备案。
(二)项目单位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机构出具的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加工贸易单位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根据这些手续并对照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进行审核。
(三)海关总署要对准予免税的项目统一编号,建立数据库,加强稽查,严格监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问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都要注意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结转项目迸曰设备的免税
(一)对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按原批准的减免税设备范围,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二)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说手续。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7年12月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言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
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
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5.伟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及以上,对人畜、作物等安全)
8.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
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项能膜及原料)
10.动物用抗菌原料药(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动物用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
12.词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
13.粮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新技术、新设备
14.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
15.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6.节水灌染新技术设备制造
17.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18.生态环境整冶和建设工程
(二)轻工业
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2.纸浆(年产木浆17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3.皮革后整饰加工及其新技术设备制造
4.无汞碱锰二次电他、锂离子电他生产
5.高技术含量的持种工业缝纫机主严
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生产
7.新型、高效酶制剂生产
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
10.烟甲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
(三)纺织工业
1.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
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
3.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4.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蜂窝移动通信交叉连接/码分多址(DCS/COMA )系统设备制造
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10.2.5于兆比/秒(2.5GB/S)光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计量仪表制造
11.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讥设备制造
(五)煤炭工业
1.煤炭采掘运选设备设计与制造
2.煤炭开采与洗选(特种、稀有煤种由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水煤浆、煤炭液化生产
4.煤炭综合开发利用
5.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6.煤炭管道运输
7.煤层气勘查、开发
(六)电力工业
1.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2.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3.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 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5. 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七〕黑色冶金工业
1.50吨及以上超高功辜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上转炉炼钢上下诱俐冶炼
2.不锈钢冶炼
3.冷轧硅钢片生产
4.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5. 石油钢管
6.废钢加工和处理
7.铁矿、锰矿采选
8.直接还原铁阳熔融还原铁生产
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
10.针状焦、岛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1.干熄焦生产
(八)有色金属工利
1.单晶硅(直径8英于以及以上)、多晶硅生产
2.硬质合金、锡化台物、锑化合物生产
3.有色金属夏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桐、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
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
6.稀土应用
(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烧碱用离子膜生产
2.年产60万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 聚氯乙烯时脂(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乙烯副产品C5一C9产品的综合利用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了苯毗胶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
7.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苯、甲苯、二甲苯(对、邻、间)衍生物产品的综合利用
8.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乙丙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氨醇橡胶生产
9.精细化工:染(颜)料、中间体、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
10.氯比法钛白粉生产
11.煤化工产品生产
12.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
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生产
14.增加石油采收率的三次采油新技术开发与运用(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5.输油、输气管道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机械工业
1.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
2.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民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
3.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4.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
5.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
6.生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30 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8.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
9.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10.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
11.重要基础机械。基础件、重大技术装备等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12.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
13.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14.2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粉煤灰砌块生产设备(5一10吨/年),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 、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
15.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
1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环)、气门、幢压挺杆、轴瓦、增压器。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座椅调角器、车锁、后视镜、玻琉升降器、组合仪表、灯具及灯泡、专用高强度紧固件
17.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制造
18.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19.汽车、摩托车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20.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生产
21.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灯具、盘式制动器
22.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3.待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24.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
26.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十一)电子工业
1.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
2.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
3.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生产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5.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
6.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开发
7.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制造
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I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9.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11.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
13.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浊资)
14.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新型打印装置(激光打印机等)开发与制造
16. 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制造
17. 单模光纤生产
18. 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 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0.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设备(ISDN)制造
(+二)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工业
1. 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2. 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
3. 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
4. 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于中西部地区)
5. 散装水泥仓储运输设备
6. 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
7.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
8. 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人材料
9.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10. 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11. 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12.树木移栽机械设备制造
13.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十三)医药工业
1. 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
2. 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3. 维主素类:烟酸
4. 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
5.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
6. 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
7. 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
8. 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
9. 中成药产品质量控制、改变剂型包装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仪器
10.中药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
11.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
12.新型佐剂的开发应用
13.肝炎、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十四)医疗器械制造业
1.具有中频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数字图象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医用X线机组
2.电子内窥镜
3.医用导管
(十五)航天航空工业
1.民用飞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
3.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4.航空机载设备制造
5.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6.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9.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开发
10.民用运载火箭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六)新兴产业
1.微电子技术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术(不包括基因工程技术)
4.信息、通信系统网络技术
5.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6.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7.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8.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9.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10.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十七)服务业
1.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
2.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3.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中心的建设与企业孵化
(十八)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甲)
(一)轻工业
1.洗衣机、电冰箱、冰柜生产
2.合成脂肪醇、醇醚及醇醚硫酸盐
3.空调、冰箱用轴功率2千瓦以下压缩机生产
(二)纺织工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三)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钡盐生产
2;500万吨以下炼油厂建设
3.斜交轮胎、旧轮胎(子午胎除外)翻新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4.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四)机械工业
1.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柴油发电机组制造
3.各种普通磨料(含刚玉、碳化硅),直径400毫米以下砂轮及人造金刚石锯片生产
4.电钻、电动砂轮机生产
5.普通碳钢焊条
6.普通级标准紧固件、小型和中小型普通轴承
7.普通铅酸蓄电池
8.集装箱
9.电梯
10.铝合金轮毂
(五)电子工业
1.接收机及关键件
2.数字程控局用和用户交换机设备
(六)医药工业
1.氯霉素、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乙酞螺旋霉紊、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红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生产
(六)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中低档日型超声显像仪生产
(八)运输服务业
1.出租汽车(限于国内购车)
2.加油站(限于与高速公路配套建设、经营)
(乙)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粮食、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出口(不允许外商独资)
3.近海及内陆水域水产捕捞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4.中药材种植、养殖(不允许外商独资)
(二)轻工业
1.食盐七工业用盐生产
2.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
3.黄酒、名牌白酒生产
4.卷烟、过滤嘴棒等烟草加工业
5.猪、牛、羊蓝湿皮加工及生产
6.天然香料生产
7.油脂加工
8.纸及纸板
(三)纺织工业
1.毛纺织、棉纺织
2.生丝、坯绸
3.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4.纤维级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干线铁路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水上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出入境汽车运输(不允许外商独资)
4.航空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通用航空(中方控股或占主寻地位)
(五)电力工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边远山区及低质煤、煤矸石电厂除外)
(六)有色金属工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铜加工、铝加工
2.贵金属(金、银、铂族)矿产开采、选矿、冶炼、加工
3.钨、锡、锑矿等有色金属开采
4.稀土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分离
(七)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感光材料(胶片、胶卷、PS版、相纸)
2.硼镁铁矿开采及加工
3.联苯胺
4.离子膜烧碱及有机氯系列化工产品
5.子午线轮胎(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合成纤维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丙烯腈、已内酞胺、尼龙66盐等
(八)机械工业
1.汽车(含各类轿车、载货车、客车、改装车)及摩托车整车(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汽车用空调压缩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电子控制制动防抱系统、安全气囊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电机、铝散热器制造
4.旧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翻新、拆解(改装)
5.火电设备: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辅机和控制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设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及装备(1GCC)、增压流化床(PFBC)、脱硫及脱硝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6.水电设备:转轮直径5米及以上水电机组(含水电辅机和控制装置)、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1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贯流式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7.核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8.输变电设备:220千伏及以上大型变压器、高压开关、互感器、电缆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9.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外商独资)
10.薄板连铸机制造
11.复印机、照相机
(九)电子工业
1.彩色电视机(含投影电视机)、彩色显像管及玻壳
2.摄像机(含摄录一体机)
3.录像机、录像机磁头、磁鼓、机芯
4.摸拟移动通信系统(蜂窝、集群、无线寻呼、无线电话)
5.卫星导航定位接受设备及关键部件(不允许外商独资)
6.稀路由卫星通信(VSAT)系统设备制造
7. 2.5千兆比/秒(2.5GB/S)以下光同步数字系列,144兆比/秒(144MB/S)及以下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十)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业
1.金刚石及其它天然宝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及加工(不允许外商独资)
(十一)医药工业
1.中药材、中成药半成品及制成品(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2.毒品前体:麻黄碱、伪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等
3.青霉素G
4.成瘾性品及精神药品的生产(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高技术的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6.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的生产
7.维生素C生产
8.血液制品的生产
(十二)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
2.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及医用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制造
(十三)船舶工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特种船、高性能和3.5万吨及以上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
2.船舶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
(十四)内外贸、旅游、房地产及服务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国内商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对外贸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旅行社
4.合作办学(基础教育除外)
5.医疗机构(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会计、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经纪人公司
7.代理业务(船舶、货运、期货、销售、广告等)
8. 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
9.高尔夫球场
10.土地成片开发
11.大型旅游、文化、娱乐公园及人造景观
12.国家级旅游区建设、经营
(十五)金融及相关行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公司
3.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
5.外汇经纪
6.金融、保险、外汇咨询
7.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批发和销售
(十六)其他
1.印刷、出版发行业务(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不允许外商独资)
3.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发行,电子出版物(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七)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料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3.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4.绿茶及特种茶(名茶、黑茶等)加工
(二)轻工业
1. 象牙雕刻、虎骨加工
2.手工地毯
3.脱胎漆器
4. 琅玳制品
5.青花玲珑瓷
6.宣纸、墨锭
(三)电力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
1.电网的建设、经营
2.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四)矿业采选及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及加工
(五)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硼镁石开采及加工
2.天青石开采及加工
(六)医药工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等)
2.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邮政、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
2.空中交通管制
(八)贸易金融业
1.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衍行金融业务
(九)广播影视业
1.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网)、发射、转播台(站)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
3.**制片、发行、放映
4.录像放映
(十)新闻业
(十一)武器生产业
(十二)其他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致癌、致畸、致突变原料及加工
3.跑马场、
4.服务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
脱毒种苗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
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宜农荒地、荒山、荒漠、滩涂开发
商品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
天然橡胶
草业和草原建设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奶业
生物农药
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
新型农膜
新型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渔船技术改造
饲料添加剂及配套利用
二、林业
林业良种选育与遗传改良
经济林树种、花卉良种繁育及储藏
森林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
速生丰产林
防护林工程
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木材及人工林、小径木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
竹质工程材料和植物纤维工程材料
林化工产品深加工
树木生理活性物质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调水工程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
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和改水工程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海堤防维护和建设
江河湖库清淤
病险水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
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及设施建设
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输配水及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
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
四、气象
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及设备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
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
五、煤炭
矿井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矿
大中型高效选煤厂
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的防治
工业型煤
水煤浆
煤
我国产量从1949年的几十吨到2003年20多万吨;品种从几个发展到几十个;出口量从无到2003年的15万多吨,居世界第一:遍布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我国已成为事实上的活性炭生产大国。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空气净化活性炭工业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企业规模小、生产装备落后、劳动生产率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我国活性炭工业尽管已是世界上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但还不是活性炭强国。我国的90%的木质活性炭厂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年生产能力真正达到万吨规模的几乎没有。而我国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大多数遍布于林区和乡镇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装备既不先进而且较难更新,主要设备是大同小异,劳动生产率一般在几十吨/人·年或更低。而国外,像美国、日本活性炭生产主要集中于万吨以上的大企业,这些大企业不但产量大,生产装备先进,大都实现了生产流水线的全盘自动化和计算机管理控制,故劳动生产率很高,达到几百吨/人·年。 森林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是少林国家,生产活性炭只能采用林业加工剩余物为原料,而前几年,福建、江西等林区的整片山林承包或出租给个人,个体企业主为获取更大利润,只顾眼前利益,置森林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于不顾,成片砍伐林木烧炭后再经土法水蒸气活化而制取活性炭(一般薪炭材制成活性炭,采用物理活化法需要15~20吨/吨),已经造成这些地区的森林破坏、水土流失,个别从未发生过洪灾的地区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洪水泛滥。而采用锯木屑经过化学法生产活性炭的企业,大多是土法的平板炉,既没有废气回收装置,也没有废水处理设备(一般生产一吨成品化学炭需要化学活化剂0.3~0.5吨,工业盐酸0.5~1.0吨),由于高温活化和酸、水后处理,生产中产生大量的酸性废气和废水,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极为严重。可以说中国的化学活性炭所取得的一点不大的经济效益,是以沉重的环境为代价换取的。近几年,有些生产厂家虽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也做了不少工作,但终因经费、技术、设备等原因尚未得到根本治理。 我国木质活性炭产业技术基础薄弱,科学研究起步晚,科研经费不足,科研力量分散,科技对生产力发展贡献不大
我国对活性炭的科学研究起步于20世纪的六十年代,而真正开始工作是结束后的七十年代下半期。从那时起,许多科技工作者对活性炭的原料、制造、应用、孔隙结构和吸附理论都作了不少工作,对我国活性炭工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我国不少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涉足活性炭的科技工作,并取得了一批成果,但由于经费、体制等问题,大多停留在“纸上成果”上,而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的不多。据各方了解和查询,至今我国木质活性炭还没有标准的生产工艺规程,普遍存在着生产工艺单一,产品品种不多,应用面狭窄,通用产品多,专用品种少等问题。美国化学文摘每年刊登500多条有关活性炭的文摘,其中活性炭应用方面的文摘占50%以上,在水处理和废气处理等环保方面尤为突出,一些专用炭和新开发用途颇受重视。美国、日本都有300~400多个活性炭品种,而我国仅有50~60多个品种和牌号。活性炭产业发展趋势 活性炭作为新材料和碳素材料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综合的优良吸附性能和在几乎所有国民经济部门的广泛应用,必将在新世纪里继续显示其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如上所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活性炭行业还是较落后的,尤其在应用开发,专用炭制造等方面差距更大。例如从环境保护来看,世界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保行业逐渐成为活性炭的主要消费市场,早在1994年,美国用于环境保护中水处理和气体处理的活性炭占其当年总用量13万吨的66%;日本这两项的用量占当年总用量8.5万吨的75%。我国近十多年环保形势日趋严峻,水处理、气体处理用活性炭还远远没有普及。据报道:江浙太湖流域水源中藻类较多时,采用大孔较多的具有一定焦糖脱色力(A法≥85%)的木质粉炭,并在水源混凝沉淀时加入,各种藻类去除率可达81%~98%。随着2003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申办成功和我国在10~20年里要全面跨入小康社会我们可以充满信心预计,仅环境保护这一领域,活性炭的用量将会成倍增长,初步估计环保用炭不会少于10万~20万吨/年。 另外从活性炭的传统市场来看,活性炭在液相脱色和精制中的应用最早是在制糖和发酵工业。我国每年产糖600多万吨以上,至今未能采用活性炭脱色,以国外制糖业活性炭用量占糖量的0.3%~1.0%计,活性炭在制糖业的应用量将占有2万~6万吨市场份额。据资料报道,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粮食转化工业如发酵工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淀粉糖从30万吨/年增至200万吨/年,柠檬酸从25万吨/年增至40万吨/年,味精产量2002年达到91万吨,这些产品在生产和精制过程中活性炭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成倍增加必然导致活性炭需用量也成倍增加。据粗略统计,仅味精用炭一年就要3.5万~4.0万吨,另外山梨酸、柠檬酸、医药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及染料中间体等等需木质活性炭的年用量约3.0万~3.5万吨。
活性炭与蜂窝状活性炭虽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产品,作为现代工业来讲在我国又是一项新兴产业,它之所以能经久不衰,至今仍然有着蓬勃的发展势头和活力,这与它的用途不断被展有关,它不但已在上述传统的制糖、发酵、药用活性炭、食品、轻工、医药、冶金、化工、兵工等领域中广泛应用,而且正在向着与人类生存环境息息相关的环保、净水、空气分离、电子信息、原子能及生物工程、纳米材料、高能电极材料、高效催化剂载体等高新科技领域渗透扩展中,找到了更为广阔的新用途。因此可以预见,未来几十年中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活性炭产业是方兴未艾,必将持续发展。估计大约再过10年,我国活性炭年产量将有望达到20万~30万吨,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显示其不可取代的一面。那时,我国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活性炭生产、消费、出口大国。 发挥活性炭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的协调和管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并逐步向企业集团过渡,建立和培育中国的大型活性炭企业集团,增强国际竞争力
2003年12月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是目前我国唯一的活性炭行业组织,它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组成的全国活性炭行业组织,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办成活性炭的企业之家,在协助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活性炭企业的组织、协调、交流、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使我国活性炭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在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真正成为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注意现有活性炭原料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寻找替代原料和开发新资源
其实,可供抽制活性炭的资源很多,如南方的竹、木,北方的果壳,果核、木材加工三剩物、棉花秆、稻壳、优质煤、天然沥青、炭黑、石油焦、石油沥青等含碳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发活性炭资源对于满足不同需求是有益的。例如,我国每年生产5万多吨糠醛,每生产一吨糠醛有10~12吨废渣,利用其废渣生产的活性炭其硫容量很高,用于气体脱硫有很好效果。再如中温煤焦屑也可以生产出净化含酚废水用的廉价含碳吸附剂;石化行业大量废弃的石油焦也是一种很好的活性炭原料,通过简单的过热水蒸气加工即可生产出优质净水炭。科技创新
密切科技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大力提倡科技创新,组织力量攻克化学法生产中的污染治理和降低消耗
我国大多数木质活性炭厂由于规模小、资金不足、技术力量有限,在治理污染方面均未能根本解决问题。根据有关资料,化学法生产中的污染治理和降低消耗就其技术而言是可以做到的。例如日本氯化锌法生产活性炭锌耗几乎为零,所采用设备为回转炉;美国磷酸法生产活性炭酸耗为0.2吨/吨以下,所用炉型亦为回转炉。我国浙江、江苏等有些活性炭企业近几年经采用新的转炉和气相回收装置后,酸耗和气相污染有很大降低和改善。尽可能采用适合的活性炭再生方法,以使活性炭“循环再利用”,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使用成本。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科研经费投入,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紧密合作,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开发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共同攻关,建立几个有自身知识产权的有实际效益的示范工厂,争取在不长时间内将化学生产活性炭厂的污染和消耗降到更低水平。 加强活性炭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深入探讨活性炭的制取条件与活性炭结构形成和调变关系,逐步做到针对不同的吸附?解吸要求而有对应的生产工艺,努力紧跟世界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建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知识创新体系,大力加强活性炭新品系列的研究和开发应用,如活性炭的超细化和活性炭与纳米材料的复合,高新电子电极材料和真正的“蓄电池”产品、新型催化剂载体、药物缓释剂、生物制剂线化专用活性炭、高能量密度物质的存贮专用活性炭、纳米氧化催化剂?活性炭复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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