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可不可以直接用于水产养殖-原料药可以直接用于水产养殖吗

牛磺酸可以促进营养物质代谢,从而提高人体抗氧化能力,增强机体免疫力;而且牛磺酸参与神经内分泌调节,增强心肌收缩力,在维持运动能力,抗击运动疲劳的同时,能防止心肌损伤,保护肝脏。

1、肝脏中牛磺酸的作用是与胆酸结合形成牛磺胆酸,牛磺胆酸常以盐的形式存在,对于消化道中脂类的消化吸收是必需的。

2、牛磺酸虽不参与蛋白质生物合成,但可以出现在某些小肽中,如脑组织中的谷氨酰牛磺酸。添加牛磺酸可提高蛋白质的消化率从而间接促进动物生长发育。

3、细胞膜对葡萄糖的摄取是细胞内糖代谢的限速步骤,牛磺酸可加速葡萄糖进入细胞,还促进细胞内糖代谢和糖原合成,降低动物血糖水平,其机制与牛磺酸诱导或抑制某些限速酶活性有关,它可使糖原合成酶I活力升高而使糖原磷酸化酶活力降低。

4、牛磺酸还可作用于胰岛素受体,发挥胰岛素样效应,协同胰岛素对糖代谢的调控效应,参与维持机体葡萄糖自稳态,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具有明显的细胞保护作用。

5块和15块的阿莫西林有什么区别?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要从根本上解决包括孔雀石绿在内的水产品安全问题,政府应该大力从以下个方面做好工作。 (1)大力推进健康、生态、安全水产养殖方式,“负责任渔业”建设,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负责任渔业”主要包括水产养殖过程中水质检测、疾病预防、科学用药、质量检测等,同时也包括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要对水产品的食用安全负责,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同时也应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兼顾眼前利益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推广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体系(HACCP)建设,建立水产品从餐桌到养殖场的可追溯制度。最终目标是消费者食用的每一份水产品都可追查出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养殖者,而且水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养殖各个环节均建立起完善的HACCP控制体系。 (3)国家进一步加强水产用药安全的管理,广泛宣传水产用药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水产用药处方制的落实,提高水产病害的防治技术水平。同时应加强对非法用药的处罚,切实查处销售和使用违禁物的责任人和单位,违犯规定者取消其兽药经营权和水产品养殖资格,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研究院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1)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研究开发无公害渔用药物(如高效消毒剂、水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淘汰高毒高残留的药物,使养殖户有药可用。 (2)建立“良好水产养殖操作规范(GAP)”,研究推广新的养殖技术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环境等措施达到有效避免或减少疾病的发生的目的,从而减少药物的使用。

黄志斌:切断孔雀石绿的供应链 加大药品研发力度 (珠江水产研究所水生经济动物病害防治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员) 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据了解,使用孔雀石绿用于水产的养殖、运输环节,

使用者的心态主要有:①用于病害的防治如常见的水霉病以及一些寄生虫病;②运输保鲜。使用者均十分清楚孔雀石绿已列为禁用药,但仍在使用。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使用者社会责任感淡泊:明知其有毒副作用,利益驱动、贪便宜,使用低价,减少个人损失,造成社会危害。 2、市场监管不力,孔雀石绿供应链仍存。农业部193号公告以及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均明确了销售及使用违禁药的后果及处罚办法。但未真正实施处罚。另外监管的方法不适用于打“游击”的不良供应商。只要市场上买得到,就有人自愿冒险使用,这是关键原因。 3、孔雀石绿替代品、无公害、高效低毒的渔药研究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实际上孔雀石绿的治疗效果并不是特效的,目前已有一些替代品,效果也不错,只不过价格比孔雀石绿贵些,养殖户不想用。因此市场上只要有价廉的违禁药品存在,如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经销商推广替代品就不太热心,而企业推广新产品的难度也较大。当然水产动物寄生虫抗药性较强,也是造成滥用违禁药的一个因素。 4、优质水产品的市场保护难度大:有病必用药,用药要讲成本、效果。无毒无残留的水产品的价格与销量得不到保证,势必导致片面讲成本、讲利益。也是造成滥用价廉违禁药的一个因素。 孔雀石绿完全可以用其它药物取代 从病害防治药物来看,孔雀石绿作为水产药物使用并不是不可替代。如用于防治水霉等真菌病,可选择的药物有亚甲基蓝、苯扎溴铵、单链季胺盐、双链季胺盐等表面活性剂;用于消毒的药物则较多,如次氯酸钠、氯制剂、碘制剂、表面活性剂、中草药制剂等;用于水质改良剂的则有光合细菌、EM菌等均可选用。这些药物实际许多水产药物生产厂家均已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只不过价格与孔雀石绿相比相对高些。使用成本大,导致使用者优先选择价廉有效的违禁药物。 水产药物的研发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 目前我国对高效低毒水产药物的应用研究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与力度有所欠缺,目前尚无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水产药物国家标准极少,水产药物大多移植于畜禽药物,有的干脆采用人用药。许多省的地方标准的处方大都来自企业,企业的处方大都非原创性。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不合理竞争等问题,肯花巨资真正投入到新产品研究的企业极少。大部分企业都是渴望通过捷径,取得新产品新标准的生产权。由研究所或专门研究机构提供的新药物寥寥无几。 科研体制改革后,研究机构人员的精力大多花在申请大项目、发表论文上,对一些需先花一定资金成本(包括人员费),无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研究周期长的应用研究无暇顾及。这些因素均造成了水产药物的开发研究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要彻底解决孔雀石绿问题最主要的是彻底断绝孔雀石绿的供应链,让经营者、使用者付出高昂的代价,断绝经营、使用违禁药的念头。在这方面,政府应有所作为,并严格把关。

①把好养殖关,是根本:通过宣传教育,结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途径,让养殖户明白自身的社会责任,明白使用违禁药物的后果及应承担的风险。宣传上大力推广“绿色”渔药,倡导健康养殖。 ②把好流通关,是重点:渔业主管部门、兽药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宜分工明确,共同把好流通关,彻底断绝违禁药、养殖中水产药物原料药的流通渠道。 ③把好上市关,是关键:水产品作为特殊食品,上市环节的检疫很关键。 解决孔雀石绿问题,政府还应该从另一方面有所作为:加强水产药物的研究开发力度,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投入必要的基础研究设施,支付一定的起动资金,从药物筛选、临床验证、田间试验、环保评估、休药期等几方面重点开发针对危害性大、流行广的主要病害的防治药物,包括禁用药替代品研究。 作为研究院所则应全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了解病害的新情况、水产药物的国内外动态。在政府资助下,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加快新水产药物的开发进度,及时满足养殖生产的需要。

杨先乐: 呼吁政府关注 严肃药品整顿 (上海水产大学 教授 )

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1、孔雀石绿本身价格比较便宜,一公斤才三十几块钱,用作水产病害的治疗成本比较低,并且很容易买到。 2、孔雀石绿治疗鱼病效果好,尤其是对治疗水霉病和小瓜虫病有特效。在其病防领域没有适合的替代药物出现,寻找合适的替代药品,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3、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市场上孔雀石绿很容易买到。属于兽药管理部门监管的药品应用在了水产养殖领域,使管理出现漏洞,管理不顺畅。 4、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水产品进入市场,缺乏质量安全检测,含有药残的水产品很容易进入市场。 5、养殖户科技意识不够,对孔雀石绿危害性认识不深。现在他们普遍认为使用孔雀石绿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没有认识到其严重的危害性。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1、对流通、使用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出台一些强硬措施。 2、加强宣传,让渔民充分认识到孔雀石绿的危害性。 3、国家要加大投入,不光是孔雀石绿,还有其它一些禁用药物的整顿都需要开展。我们现在提倡的绿色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并不是说“不用药”,因为养殖业的发展要走向集约化,药品使用不可避免,所以药物研究投入要加大。关于孔雀石绿替代药品的研究,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资助。新药品的研发、推出并不定很困难,但如果仅仅靠民间研究,任其自然推广就很难了。 4、科研单位要加大应用型研究,就是从解决生产实际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入手。 5、呼吁政府重视“孔雀石绿”等药残问题,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叶金云: 加强监管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浙江水产研究所 所长) 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1、孔雀石绿的危害性是在近几年才发现的,但在此之前,该产品被广泛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对真菌性疾病的防治,且价格低廉,疗效显著。目前,社会上仍有大量以前出版的相关专业出版物、科普读物等资料在流行,多数的水产养殖者一旦发现“水霉病”等常见真菌性疾病,首先想到的控制办法便是用“孔雀石绿”进行治疗,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孔雀石绿”是控制“水霉病”的特效药,这一观点可谓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2、国家尽管已明令禁用“孔雀石绿”,但对该物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管理仍不到位。“孔雀石绿”的粗制品是化工染料——碱性绿,该物品在任何的化工染料店都能买到。 3、对广大水产养殖者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多数养殖者的文化素质都不高,对此项禁令的了解和接受程度均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有些是明知故用,有一些是对危害认识不足,还有一些根本就是不了解有此项禁令。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由于目前对“孔雀石绿”替代物的研究主要是一些企业行为,其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均是有限的,所以,对产品研究的深度、广度也有相当的局限性,还难以达到社会的要求。我国是一个水产养殖大国,要发展成为一个水产养殖强国,类似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孔雀石绿”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因此,基于长远发展考虑,政府和科研院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 1、加强水产用药的经营和管理是当务之急。较之于已实施GMP管理的兽药企业而言,兽药(水产药)的经营和使用管理力度还不够,其中,对使用者的管理难度会更大。 2、加强专项研究投入。我国对该类产品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有相应的产品上市,才有可能取代或禁用某一产品,否则见效会很难。 3、加强对广大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4、相关研究所与企业联合攻关,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为政府决策和产品推广提供保障。 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全力应对“孔雀石绿” 近年来,农业部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无公害养殖基地认证,渔药、水产苗种、渔饲料等农资打假活动,中央财政每年列支600万元对重要养殖产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工作。为配合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去年农业部渔业局还组织编写了《新编渔药手册》、《渔民必读》、《水产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等,开展了不同层次的渔药管理研讨、培训活动,起草了《渔用药物使用准则》、《负责任水产养殖行为守则》,旨在从正面引导养殖生产者采用健康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病害的发生,加强养殖质量过程管理。今年农业部还发出《关于下达2005年度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年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下达9390批次。 近期,农业部渔业局组织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水产科学研究院,分赴广东、海南、北京、天津、河北等到地,开展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这些工作推动了各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强化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职能。但是,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是一个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市场、运输、养殖等多个管理环节的协调配合,以及畜牧兽医、渔业、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多部门的参与。

记者从农业部渔业局获悉,为加强对孔雀石绿为重点的养殖禁用药物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渔业主管部门今后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知识普及工作。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病害防治中心深入到养殖企业和池边塘头,对养殖生产者进行病害防治和用药基础知识的讲解,对养殖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渔民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安全用药的知识水平,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二)尽快颁布《水产养殖负责行为守则》、《水产养殖安全用药规范》,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加大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引导养殖者合理投饲、科学管水、安全用药,提高养殖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尽可能减少养殖病害的发生。

(三)与兽医主管部门开展孔雀石绿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养殖环节中《兽药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督促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和养殖用药记录制度,切实推动水产养殖用药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四)近期拟组织有关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重点养殖区、重点养殖品种孔雀石绿药物残留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同时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兽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加强对养殖用药品环节的监督查处,切实履行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检查等法律赋予的职责。

(五)首批在京、津、沪、广州、深圳五大城市,将孔雀石绿的检测列入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指标之一。 “孔雀石绿”带给我们的思考 1.要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鱼”,还需要什么样的长效机制?

2.从“氯霉素”到“孔雀石绿”,应该说一个个风波不是偶然的,我们的政府总是很被动地出一个问题,忙于应对一个问题,这给我们提出如何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预警机制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早在2002年,国家就禁止在渔业生产经营环节使用“孔雀石绿”,然而其替代品的研究为什么迟迟滞后于生产的发展需要? 4.为什么农业部有关公告及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早已明确了销售及使用违禁药的后果及处罚办法,但从未真正实施处罚。 5.作为染料的孔雀石绿,在渔业上是“禁”品,如何有效制约销售环节,是否应该参照危险化学品实行专营?买卖的数量及去向应该实行备案制。 这也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一张试卷。 本刊呼吁: 水产品相对其它动物源性食品来说,营养价值高,味道鲜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良好的质量安全也是其受欢迎的重要原因。水产品安全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渔业主管部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持水产食品在人们饮食中的优势地位,必须由政府、科研单位和广大的渔业生产者共同努力! 不健全的体制可以改善,落后的观念也可以更新,发展水产业就要有科学、健康、和谐的理念。广大渔民朋友是水产业发展的主体,是行业的推动者,也是最终的受益者,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维护我们行业的形象,摒弃一切有损行业发展、有损人民健康的活动。杜绝使用像“孔雀石绿”一样的禁用药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养殖生产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每个人都应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涉及水产品管理的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应该形成统一的思想,实现管理的最恰当体现,使管理更加顺畅,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最优质的保障!

大棚养殖海参在换水的时候,容易诱发什么疾病?

5块钱的和15块钱的肯定不一样,他们的含量是不同的,制作工艺也有区别,使用的原料也是不同的,所以说一分钱一分货还是有道理的。

阿莫西林主要用于治疗水产养殖中大肠杆菌、消化道、呼吸道和生殖系统的炎症,了解它,掌握其使用方法,使水产养殖动物少受疾病影响,提高养殖场的经济效益。然而,当你去兽药市场时,你会发现不同厂家的阿莫西林产品的价格差别很大。

“一价一货”不一定是正确的原则,但在兽药原料水平上却是正确的。对于含量和规格相同的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质量可分为高质量和低质量。阿莫西林原料分为无菌粉、非灭菌粉、清粉和重粉。制备方法包括化学法、酶法和不同的产品相,如粗粉和超细粉。

同规格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剂的实际有效含量不同。我们知道阿莫西林是该药物的主要有效成分。测定的阿莫西林含量由制备工艺反映的产品稳定性。兽药中阿莫西林的含量不固定,随着时间的延长和稳定增长,阿莫西林含量将下降。因此,一些稳定性较差的阿莫西林产品可能是合格的,但其稳定性不是很高,所以还是会影响效果的。

此外,兽药产品的价格也与厂家的规模有很大关系。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效果,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大型厂商还需要大量的人员支持。

请问水产养殖业的“抗禁令”是什么意思?

在大棚养殖海参在换水的时候,容易诱发疾病,这时就需要使用一些抗生素来预防。记者问道:?咱这养海参的用土霉素吗??这位兽药店老板毫不避讳地回答:?用,杀虫。?

老板打开库房门,从角落的一个大桶里盛出一些**粉末,大桶外包装上写着:土霉素。老板告诉记者,这是土霉素原粉:?这就是原粉,含量98%的。由于兽药原粉浓度高,使用时容易引发毒副作用,以及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然而,记者在当地多家水产药店都买到了一些兽药原粉。一位兽药店经营者明确告诉记者:?这个(土霉素)130元,这个(土霉素)含量是98%的。?

记者问道:?土霉素是吧?。?嗯,都是海参用的。?兽药店经营者回答。一些大棚海参养殖户也偷偷告诉记者,他们在养殖过程中也经常用到抗生素等各种兽药原粉。

一位养殖户指着池子边上的**粉末告诉记者:?这是土霉素,使用的土霉素。?一位兽药店经营者告诉记者:?拌抗生素,都偷着用,有查的,污染水质。?另一位兽药店经营者则坦承:?如果用原粉被查住很麻烦,现在就是判刑。?

再之,除了大棚养殖,还会露天养殖海参,此时他们都会在里面加入成箱的敌敌畏。敌敌畏属于有机磷农药,大剂量的有机磷农药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经血液和淋巴转运至全身。其毒性作用机制主要是与生物体内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稳定的磷酰化乙酰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去活性,从而导致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堆积,引起胆碱能神经纤维高度兴奋。

虽然敌敌畏可用于蔬菜,但用于清洗饲养海参的池塘肯定是违法的,至于添加敌敌畏对于人体的危害,个人觉得肯定存在,但具体危害到什么程度目前并不清楚,总之作为违法情况,这种情况肯定需要被取缔。另外就是被敌敌畏污染的水源对环境也存在较大危害。

喹乙醇用于水产养殖用法和用量

水产养殖的“禁抗令”的是国家最近颁发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是关于禁止4类抗生素在食用动物中使用的公告。可谓是正式发布了的“禁抗令”。根据公告内容和国家公布的我国兽药信息资料,本刊整理出了具体数据:此令一出,5089条兽药批准文号将被废除(包括2015年新批准的),涉及1333家兽药企业(也就是对66%的兽药生产企业都有影响,2/3的企业啊!),还有一特点是:一半的作废文号集中在20%的企业里,最多的一家企业被废除22个批准文号。据《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3年度)》的数据估算,此次废止的产品腾出24.83亿元抗生素制剂市场空间和9.96亿元的抗生素原料市场空间。此外,会涉及的销售企业会更多,全国养殖行业用常用药处方需更改!

主要包括:

1、 “禁抗令”严厉出台

在养殖行业,抗生素的使用是颇有争议的问题,动物、人类病原产生耐药性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在养殖业还在讨论是否禁止“抗生素饲用”的时候,农业部已发布公告直接禁止了食品动物的4种“抗生素使用”。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你们还在讨论着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抗生素?看清楚政策!这四类人类常用抗生素不仅在饲养过程不可以用,治疗过程也不可以用!所有相关兽药产品都将停产,批准文号都将作废(包括2015年新批准的)!

2 、“禁抗令”科学的针对性

虽然这次的“禁抗令”把4类抗生素“一步禁到位”,但是确实有很严谨的科学性、针对性在里面的。

2.1 针对人畜常用的4类抗生素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这4种抗生素,都属于第三代喹诺酮的氟喹诺酮类基本药物,抗菌效果强、药动力学效果良好,被广泛地用于敏感菌株所致各种感染,在人类医疗中占有较重地位。若在食品动物广泛使用时产生耐药菌株,对人类危害巨大,这种潜在威胁已不可忽视,其他国家食品动物中也是在逐步禁用抗生素。此次“禁抗令”针对这4类药物,而没有一刀切,在动物医疗过程中仍可用其他药物代替。

2.2 食品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分开对待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次的“禁抗令”特别注明了“食品动物”,把“非食用动物”(例如:伴侣动物、役用、赛用、军警用等)区别对待,尤其是伴侣动物(我们常说的“宠物”),其饲养、诊疗目的和意义不同,允许用药不同是政策人性化、科学化的体现。

“食品动物”和“非食用动物”的区别对待,也影响着该类产品说明书的更改,及时“非食用动物”使用的,要通过审批,也需要在“使用范围”中注明。

2.3 给予了一定缓冲期

本次“禁抗令”说明中有“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

这已经给了兽药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养殖企业一个缓冲期,使企业可以消化掉库存原料、产品,减少损失。

其实,早在2009年,农业部已经开始逐步废除这四类抗生素相关产品的批准文号,所以此次的禁令发布也不算是突然。

3 、养殖业、兽药行业必须直面变化

养殖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国民健康和经济发展,“无抗化”是大势所趋,养殖行业、饲料行业、兽医兽药行业及相关行业都必须适应趋势的发展。随着时代发展不然会淘汰落后的有弊端的,每年有众多岗位成为历史,就像众多物种灭绝一样。

生产、销售企业停产停销,兽医处方改变(很多常用药含有或就是这四种成分),是这次“禁抗令”的直接变化,但这也许是前奏,基于之前就有废除兽药批准文号的情况,食用动物是否会逐步全面禁也抗未可知。

4 、抓住机遇发展

可能此“禁抗令”一下,很多企业有损失,但也有些企业早就着手准备,此禁令相当于是难得的机会。

4.1 给更多产品提供了舞台

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抗生素代替品,一些厂家(海海生物)已经拥有成熟的虾用合生元、红菌兵团,免疫雄兵,肠鳃堡垒,益生菌、益生素、酶制剂、肽制剂产品。“禁抗令”一出,无疑是对产品推广销售的巨大动力,市场前景可观!

针对此四类药品的快速检测产品也将有广阔市场。

4.2新产品的方向——食用动物专用抗生素的研发

除了抗生素代替品,食用动物专用抗生素也可以成为产品研发方向,这为科研及市场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

4.3免疫产品的福音——“防”变得更加重要

抗生素饲用的代替产品很多,但是一些畜禽疾病的治疗不免需要抗生素,减少或避免用药的最好途径就防病。本刊《中国动物保健》一直坚持推进“治未病”的理念,健康养殖、防重于治,而预防首段中最常用的即是疫苗免疫。“禁抗令”会让养殖企业更重视免疫效果,这对疫苗企业来说无疑显现其产品实力的大好机会!

以上,对新政策的浅见仅是抛砖引玉,欢迎更多朋友阐述您的观点!

“禁抗令”公告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二、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

三、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农业部在2018年第2638号公告中作了严格规定: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

《中国兽药典》(2005版)也有明确规定,喹乙醇被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水产品喹乙醇限量标准值:0μg/kg。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8年1月11日第2638号规定:

1、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2018年4月30日前生产的产品,可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

2、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扩展资料:

喹乙醇药理作用:抗菌促进生长剂,具有促进蛋白同化作用,提高饲料转化率,使猪增重加快。对革兰氏阴性菌有抑制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四环素、氯霉素等耐药菌株仍然有效。

喹乙醇危害:喹乙醇,长期使用,会蓄积在动物体内,诱变细胞染色体畸形,此外还会造成耐药性,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危害。

百度百科-喹乙醇

国家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