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注册平台-原料药注册至少要几步反应

简介:公司简介: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10年8月,位于美丽的钱塘江东湾城市下沙。公司专注药物晶型及固态制剂技术的开发,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同建立了中国首个固态制药技术平台。公司技术核心团队由包括公司创始人盛晓霞在内的四名固态制药技术领域的专家组成。所有核心技术成员均在美国或中国专业排名前三位研究院校获得制药工程、化工工程或化学博士学位,团队成员凭借在4-20年的制药企业实战中积累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主导近三十个在抗癌、抗病毒、中枢神经系统等重大疾病领域的固态制药技术研发和攻关,在国际期刊发表四十多篇学术论文,拥有二十多项制药技术专利。公司技术骨干曾就职于中国著名制药企业或国际著名外包服务企业,专门从事有机合成或结晶工艺开发,技术实力雄厚,实战经验丰富,谙习中国国内制药企业当前研发技术及装备状况,确保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固态技术优势在本土发挥最大化。公司专注药物晶型和特殊固态制剂技术研究·囊括盐体、共晶体、水化物及溶剂化物等晶体类型·采用冷却、挥发、抗溶剂、超声、熔融、研磨、高分子模板等多种结晶方式,在300种以上条件下进行同质异晶筛分·确保晶型筛选的完整性,获得最优晶型·确保晶型知识产权保护最大化·同步进行结晶工艺溶剂筛选·热力学及动力学的基础上,科学地设计和开发结晶工艺·满足晶型纯度、收率、颗粒度目标·实现原料药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能耗·确定设计空间保证工艺放大风险最小·满足不同固态制剂及制剂工艺的需求·确定药物BCS类别·水、pH及部分有机溶剂中的溶解度·固态稳定性测试·溶液稳定性测试·赋剂兼容性测试·毒性测试配方·涵盖物理化学性质表征,整体性质表征和纯度分析。·确定热力学上最稳定晶型·确定晶型稳定条件及范围·确定药物质量确定制剂中原料药的固体型态诚信为本博学力行精心服务追求卓越公司自从2010年创立起即开始接受客户项目委托,目前客户总数达到15个,合作项目涉及头孢类、培南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脂类、磺胺类、抗肿瘤抗生素类、激素类等等。公司凭借其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领业医药专注于药物晶型及固态制药技术的开发,希望与您一起提高贵公司的产品品质。

法定代表人:盛晓霞

成立时间:2010-08-25

注册资本:516.6667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19800002886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52号1幢2B05-2B10

原料药股票有哪些龙头股

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是广州市唯一一家国有原料药企业,也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生产头孢原料药的大型化学制药企业。建立了注册、合成、分析等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专门从事高新技术化学原料药合成及产业化的高素质的研发队伍。

我厂以头孢类抗菌素原料药的研究开发为主,进行新产品研究开发以及老产品的二次开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工艺与质量问题。在原料药的合成与工艺技术、无菌生产技术、溶媒结晶技术、膜技术等方面亦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备了开发研制合成原料药从小试、中试放样到大生产的综合开发能力,并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多次获广东省、广州市科技进步奖,并多次完成政府资助科技项目。

我厂拥有发明专利20多个,承担国家级 “创新头孢硫脒技术改造”、 市级“头孢抗生素原料及其中间体关键制备技术与合同制造”等多个项目,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药物研究所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并与中山大学成立“教、学、研”基地。 推动我厂与高校院所合作构科技研发平台,从而全面提升了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通过科研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使我厂始终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研究部门配备了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傅立叶红外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卡费休水分测定仪、旋光仪等设备,制定了《项目管理规定》、《广州化学制药厂技术创新奖励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研发项目。还成立了技术委员会专家库,跟踪项目立项、中期、结题等全过程,明确项目责任,鼓励公平竞争和立项论证的科学化。从硬件、软件等多方面保证研发项目有计划有效率地进行。

中成药注册申报流程

原料药龙头股票有:

1、华海药业:原料药龙头。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总营收15.38亿,同比增长-11.33%,净利润为2.61亿,毛利润为8.988亿。长兴制药主导业务包括以冬虫夏草为主要原料的中成药制剂业务、生物酶催化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是全国最早生产冬虫夏草原料的厂家其中之一,并且拥有了完整的生物酶催化技术及产业化平台。

2、普洛药业:原料药龙头。2021年第二季度,普洛药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0.85%;实现扣非净利润3.14亿元,同比增长21.74%;毛利润为6.981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

3、九典制药:原料药龙头。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总营收4.54亿,同比增长94.84%;毛利润为3.551亿,毛利率79.59%。公司产品涵盖抗感染药、抗过敏药、消化系统药、呼吸系统药、心脑血管药、妇科药、补益类、贴剂等领域,主导产品盐酸左西替利嗪、奥硝唑、地红霉素等原料药及口服制剂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

原料药概念股有:

1、海南海药000566:重庆、盐城、台州等生产基地提供了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原料药供应,整个海药的产业链整合优势和效率显著而高效。

2、东北制药000597: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品及制剂药品、经营医药产品批发及零售为主营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医药制造和医药商业两个子行业。

3、天茂集团000627:公司在原料药和医药制剂方面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布洛芬生产能力为4500吨/年,通过了欧洲COS认证和美国FDA现场检查;制剂药生产车间均通过了GMP认证;磷酸氟达拉滨、盐酸格拉司琼、米力农、氟马西尼等原料药通过了美国FDA认证;武汉药物公司的化学实验室可同时进行五个以上药物的研究和六个公斤级化合物的生产。

4、浙江震元000705:公司注册资本3.34亿元,主要生产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生化药品、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等。

5、普洛药业000739: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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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作为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技术支撑,处于技术监督的支柱地位。通过注册检验、监督检验,承担着为药品技术审评、行政规制、行政处罚等提供科学、公正的检验数据的职责。近期已有不少申请人收到不同产品、不同申报阶段的药品注册检验通知书或补充资料。2020年7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配套的《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试行)》(2020年版)(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出台,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明确注册检验技术基本要求。

较之旧版的注册检验管理办法,新规范在工作程序方面,将前置注册检验要求融入现行注册检验工作程序中,并通过规范和优化有关环节,加强药品检验机构、药品审评中心和注册检验申请人三者之间信息沟通,提升药品注册检验质量和效率;在技术要求方面,总结提炼出适用于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药用辅料和药品包装材料基本要求,包括:资料审核、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

该《规范》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接下来本文将对药品注册检验的适用范围、检验分类、检验流程、提交资料、样品要求、相关时限等角度做一个系统的总结。

注册检验的流程要点简析

一、药品注册检验适用范围

1、样品检验;

2、标准复核。药品标准复核工作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指定药品检验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注册标准)提供实验室依据。

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同品种药品使用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一致的,可以不进行标准复核,只进行样品检验。其他情形应当进行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

二、药品注册检验分类

根据药品注册检验启动主体和药品注册阶段不同,将药品注册检验分为如下四部分:

图1 药品注册检验分类

其中,上市申请审评中的注册检验,根据类型内容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质量标准部分项目复核、现场核查抽样检验、有因抽样检验。

三、药品注册检验流程

(一)境内药品注册检验

图2 境内药品注册检验流程图

其中1准备申请模块为新增模块,体现了此次注册检验升级“优化注册检验工作程序”的理念:给申请人与药品检验沟通开辟途径,提前解决后续注册检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高注册检验质量和效率。申请人送检环节拆分为先进行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样品检查,方便申请人通过信息化方式报送资料,实现让申请人少跑路,提高送检效率和满意度。

另外,新规范也进一步规范了注册检验工作程序:规范注册检验过程中发补处理,要求药品检验机构一次性提出发补要求,申请人按时限一次性补充到位。对于因特殊情况未按时限补充到位的,给予申请人重新约定补正时间的机会。对于在新的约定时限仍未能补充的,在资料和样品接收阶段,视同撤回申请;在注册检验过程中,因故出具部分结果报告的,应在复核意见中说明情况。明确注册检验流程出现的异常情形处理,如优先检验、流程暂停和重启、撤检和退检的情形。

不同类型的注册检验流程概括如下:

(1)前置注册检验申请:申请人向申请人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抽取样品申请。省局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组织抽取3批样品并封签,同时出具抽样记录凭证。

(2)上市申请受理时注册检验申请:申请人凭药品审评中心出具的注册检验通知书,在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完成抽样工作,向中检院或相关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提出注册检验申请。

(3)上市申请审评过程中注册检验申请:申请人凭药品审评中心出具的药品注册检验通知和补充资料通知,向相应药品检验机构提出药品注册检验申请。

有因抽样检验:药品审评中心直接向相应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药品注册检验通知,提出注册检验要求,提供检验所需相关材料。检验所需样品由药品审评中心组织国家药品核_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取并封签,并在规定条件下送至相应药品检验机构。样品批次和每批数量由药品审评中心与药品检验机构商定。

(4)上市批准后变更注册检验申请:申请人凭药品审评中心出具的药品注册检验通知向相应药品检验机构提出注册检验申请。

(二)境外药品注册检验

境外药品注册检验:统一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受理,药检院完成注册检验工作。此次升级,本部分的送样流程也进行了优化调整:统一通过在线提交进口注册检验申请;调整申请人送样方式,通过进口注册检验申请审核的由申请人分别同时向承担任务的口岸药检机构和中检院送样,提高送样效率。

四、申请药品注册检验应提交的资料

以上资料需在样品送检前或送检时提供相应纸质版(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或U盘)资料必须保持一致,且应当与注册申报资料的相应内容一致,确保资料真实、充分、可靠,境外生产药品应同时提供中、英文版的资料。

五、申请药品注册检验对样品的要求

图3 药品注册检验对样品的要求

六、相关时限

大的流程上,串联改并联。注册检验原则上应在规定的审评时限结束前完成报告。

图4 2020版与2007版注册检验时间安排对比

图5 注册检验中对于送样时限、检验时限以及不计时限情形的要求

因品种特殊及检验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药品检验机构需要延长检验时限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和药品审评中心,对于前置注册检验,仅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原时限的1/2。

七、对送检人的要求

送检人须经申请人(或境内代理人)授权,详知送检相关要求及所送资料和样品等信息,在申请时认真核对申请表、委托单等相关信息后签字确认,注意保存注册检验送检过程中出具的相关凭证,配合办理药品注册检验送检有关事项。

八、检品编号及作用

检品编号是药检院受理检验申请后赋予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中将注明检品编号,申请人可凭此编号查询检验进度。

九、补充资料通知

检验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注册检验相关的资料、标准物质和特殊试验材料等的,检验部门会与申请人沟通后一次性提出,并出具《药品注册检验补充资料通知书》,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限,要求申请人一次性补充完成。逾期未完成且未提前向药检院申请调整补充时限的且获得同意的,药检院在继续完成其它检验项目后,出具部分项目的检验报告,并将无法完成原因写入标准复核意见。

上述内容从补充资料的角度,规范注册检验工作程序,也是此次新规范的升级后的新要求。

十、申请人获取检验报告的途径

药检院业务部门按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至申请人(境外生产药品寄至其境内代理人),或由申请人派人凭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或《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到药检院业务受理大厅领取。

结合常见补正问题以及新规范体现出来的一些升级,对如下内容再强调一下:

(1)药品注册检验申请人应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保持一致(谁申请注册检验,谁作为上市许可申请人)

(2)申报注册检验的药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药品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及撰写指南要求。

(3)申报品种的注册检测项目或指标不适用《中国药典》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支持性数据。

(4)药品检验机构与药品审评中心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进行信息沟通,包括注册检验用样品和资料接收审核情况、注册检验暂停和重启、时限延长、终止注册检验的信息以及注册检验报告的推送。

(5)药品注册检验所需样品应当为商业规模生产3个批次(特殊情况下,治疗罕见病的药品除外),每批样品数量为质量标准全项检验所需量的3倍。

(6)样品剩余有效期时间应不少于2个药品注册检验周期,如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的,为180个工作日;如进行样品检验的,为120个工作日。

(7)药品审评中心启动的注册检验,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目内,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完成抽样并向药品检验机构送样。现场核_抽样检验应在抽样后10个工作日内向药品检验机构送样。

从上面的6、7两条,我们应充分重视“前置检验”的必要性。不前置检验的话,稍微出点岔子,就会来不及送检。

如果注册申请本来不需要注册生产现场检_(就算有,也只有一批),仅仅为了注册检验重新生产三批新鲜样品的话,非常不值当。如果碰到审评中要求进行注册检验(哪怕只是单项复核),还有注册检验资料发补,那就更有可能出现样品的有效期赶不上注册检验剩余有效期要求的情况了。

(8)因化学药制剂注册检验需要对化学原料药进行检验的,应当由申请人一并提供化学原料药样品和相关资料。仿制境内已上市药品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可以单独申请药品注册检验。

(9)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注册检验用资料和样品标签的纸质版(加盖申请人公章)和相应的电子版。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检验,申请人应提供前述资料和样品标签的中、英文版。(注意学习,送检物资的准备要求)

(10)检验资料中包括:药品通用技术文件(CTD)资料:模块2(概要)中2.3(质量总体概述):模块3(药学研究资料)。原料药随制剂同时申请上市许可的,应按要求同时提供原料药和制剂的资料。也就是说,如果前置检验的话,光做完工艺验证还是不够的,得把药学资料写完了才行。

1、 原料药登记状态为“I”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单独审评审批未通过,第二是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第三是关联审评审批未通过。在原料药登记过程中,只要提交的资料通过审核,药审中心官网都可以查到该原料药,登记状态为“I”。在与药品进行关联审评审批时未通过,原料药登记状态还是显示为“I”,但这并不代表原料药质量不过关,有可能是药品审评不通过,待药品审评通过后,原料药登记状态才变为“A”。

2、 标识为“A”的原料药发生技术变更的,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原料药的其他交更应及时在登记平台更新信息,并在每年第一季度提交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中汇总。

状态标识为“A”的原料药,按照药品进行上市后管理,并开展药品GMP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