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不允许委托生产-原料药委托生产

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子公司需要生产与母公司相同的原料药品种和规格,那么母公司可以将原料药批件转移到子公司。原料药批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获得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所列明的原料药品种和规格,是药品生产的重要凭证。

(2015年真题)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委托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列品种可以委托加工的是

不能委托生产的药品包括如下:

疫苗制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疫苗制品不能委托生产。这是因为疫苗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得到严格的控制和保障,而委托生产可能存在质量不可控、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生产。

血液制品:血液制品的生产过程需要经过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于委托生产可能存在血液来源不明、生产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因此血液制品也不能委托生产。

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能委托生产的药品:除了疫苗制品和血液制品,国家还规定了一些其他不能委托生产的药品,如一些特殊药品、原料药等。这些药品的生产过程需要得到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药品生产企业因生产能力不足等原因需要委托生产部分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在委托生产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确保受托方能够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委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受托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控制。

尼日利亚公司委托中国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药品需要什么相关手续

答案:A

1、血液制品、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批准或者通过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应当自行生产,不得再行委托他人生产。

因此选项A为答案。

临床试验中提到的CRO,CMO,CSO分别指什么

这一行为是合法的,这个委托加工,中国药企生产的实际上只是"原料药"到外国后再进行外包装. 2006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管理规定》,对跨国委托加工程序,以及委托、受托双方企业应该具备的资质做了规定。 《规定》要求,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委托方应是持有该加工药品境外上市许可或销售许可的制药厂商或其委托代理人,受托方应是持有与该加工药品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GMP证书》的境内药品生产企业。 接受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签署加工合同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接受境外药品委托加工备案表》和《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后企业方可生产,所加工药品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规定》还指出,加工药品所需来自境外的原料药、裸包装制剂、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物料,无需办理进口注册和进口备案手续,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使用或者用于生产国内销售的药品。

经方是否可以委托药品生产厂家加工进行生产?

一、CRO:CRO与CRAO的应运而生对于大多数制药公司而言,部分或全部委托CRO公司是现代专业分工的必然选择,这样更专业、更有效、更易得结果、更易成功和降低成本。

CRO,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方案和病例报告表的设计和咨询,临床试验监查工作,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等等,是一种专业要求极高的外包服务。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医药公司对药物做医学统计和临床试验等业务。

二、CMO:CM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三、CSO:CSO是负责挖掘问题、协调缓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级管理人员,CSO的职责是挖掘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搞清问题的轻重缓急,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请总裁或董事会决策实施。

扩展资料:

CRO的相关介绍:

先进研发操作技术、服务管理流程在CRO行业进一步推广。主要表现在CRO企业强化药物发现的专业技术,建立符合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的研发模式。并出于时效性的要求,建置网络工具EDC、强化与试验场所的关系,加速临床试验流程。

技术创新和拓展成为企业竞争焦点。CRO业务正在扩展到临床试验之外的更加广泛的领域,有些发达国家的CRO已将其服务扩展到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药物经济学、药物基因组学、药物安全性评价、Ⅰ-Ⅳ期临床试验、试验设计、研究者和试验单位的选择;

监查、稽查、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学、临 床文件、政策法规咨询、产品注册、生产和包装、推广、市场、产品发布和销售支持以及各类相关的商业咨询等诸多领域。

如何使本土CRO企业具有制药公司需要 的技术专长和全球化、高质量的技术开发和临床试验管理能力,满足这些大型制药企业的新药上市需求,也将是未来发展的目标。

百度百科-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百度百科-CMO(合同加工外包)

百度百科-CSO(首席问题官)

药品异地生产仅指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内部为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产量,而在本集团内其它药品生产企业异地生产,并使用同一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委托加工是指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其它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代加工,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二、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应是生产工艺成熟、质量稳定、疗效可靠、市场需要的,由中国药典或局颁正式标准及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收载的制剂品种。原料药、血液制品、菌疫苗制品不允许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特殊药品的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不得低于原质量标准,产品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应与原药品保持一致。异地生产的药品其包装及标签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还应标明集团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点。委托加工的药品其包装及标签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还应标明委托双方单位名称、加工地点。委托加工的药品须由委托方销售。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法律责任由药品批准文号拥有者负责。四、接受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是药品生产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并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证照许可范围内的条件,且该车间已取得“药品GMP证书”。五、委托加工药品的委托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且符合药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并予以公证。六、药品异地生产由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向拥有该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并报送有关资料,经初审同意后,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七、药品委托加工由拥有该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并报送有关资料,经初审同意后,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药品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受理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时,还应征得接收生产和委托加工的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九、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过程中,应对接收生产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检查样品来源、相应的生产设备、质量检测仪器、试制记录、检验记录等,并出具考核报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由接收生产和委托加工的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考核,并将考核报告和审查意见送受理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