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沙康唑浓度多少合适-泊沙康唑浓度

烟曲霉是自然环境中广泛存在的条件致病真菌,其产生的气传袍子,可被吸人呼吸道末端,引起曲霉致敏相关的疾病,例如过敏性哮喘、过敏性肺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Allergic bronchop-ulmonary aspergillosis, ABPA)等疾病。

1、同时环境中烟曲霉孢子浓度升高与疾病症状加重密切相关,如高浓度的烟曲霉袍子与哮喘症状加重和病率升高具有相关性,体内实验已证实烟曲霉

孢子暴露可以引起哮喘模型大鼠气道高反应性和气道炎症加重。肥大细胞是重要的效应和调节性免疫细胞,可以脱颗粒释放组胺等炎症介质、合成并释放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等,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过敏性哮喘、算麻疹等关系密切。

2、目前已知烟曲霉含有23种抗原成分,可以诱导机体产生特异性IgE并与之共同结合在肥大细胞表面的IgE受体上,诱导肥大细胞脱颗粒。

3、近几年的研究发现,肥大细胞还可以通过多种非IgE依赖活化途径参与直菌致敏的免疫调节,白念珠菌、申克袍子丝菌等真菌均被发现可以通过非IgE依赖途径活化肥大细胞。引起肥大细胞脱颗粒或合成并释放相关细胞因子。

4、体外实验发现烟曲毒菌丝可以直接诱导肥大细胞脱颗拉,提示肥大细胞除经典的IgE途径外,还存在非IgE依赖的活化通路参与烟曲霉致敏的免疫调节过程。本实验通过研究加热灭活的烟曲孢子抗原对肥大细胞的活化作用,增加对肥大细胞在烟曲霭致敏时免疫调节功能的认识。

扩展资料

曲霉病:

曲霉病是感染曲霉所引起的一种慢性霉菌病,可侵犯皮肤、黏膜、眼、外耳道、鼻、鼻窦、支气管、肺、胃肠道、神经系统或骨骼,严重者导致败血症。由各种曲霉,主要是烟曲霉引起的疾病。呈世界性分布。曲霉腐生于植物、土壤等处,可产生大量孢子,由呼吸道进入引起呼吸道疾患,也可引起鼻窦、眼眶部感染,皮肤烧伤后可引起感染。机体免疫力差者可以发生感染,少数可血行播散至全身,预后不良。呼吸系统曲霉病可分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曲霉球(真菌球)及侵袭性肺曲霉病。系统性曲霉病常为血行播散。

一、肺曲霉病的治疗

1、寄生性肺曲霉病肺曲霉球咯血频繁或量大时推荐手术切除。若基础疾病不适宜手术或肺功能损害不能胜任手术者可采用支气管动脉栓塞止血。②过敏型肺曲霉病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③侵袭肺曲霉病推荐使用伏立康唑,伊曲康唑,卡泊芬净以及两性霉素B含脂质制剂,或普通制剂。

2、曲霉性鼻-鼻窦炎

变应性鼻-鼻窦炎治疗应联合手术与药物治疗,应用鼻内镜术切除鼻息肉,保持引流通畅,彻底清除变应性黏蛋白和病变鼻窦黏膜,同时口服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消除水肿,有效地防止复发,一般泼尼松见效后开始减量。

3、脑曲霉病

可选用的药物有伏立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大剂量两性霉素B脂质制剂静脉滴注,联合立体定向脓肿引流术或颅脑病灶清除术,疗效更佳。

4、皮肤、眼、耳等曲霉病

给予积极地抗真菌药物治疗,如伏立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卡泊芬净等,原发者除药物治疗外,还可局部清创治疗。眼内炎可选用两性霉素B或伏立康唑静脉治疗,若需手术治疗还可局部注射两性霉素B。角膜炎应局部应用两性霉素B滴眼液治疗,也可局部或全身应用伏立康唑治疗,同时根据病情选择不同手术治疗。外耳道曲霉感染可局部外用硼酸、醋酸灌洗液,或唑类抗真菌软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曲霉病

利伐沙班片的注意事项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数据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信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数据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信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