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沙康唑为啥首次输液加倍-泊沙康唑用法用量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化学名称: 5-氯-氮-({(5S)-2-氧-3-[-4-(3-氧-4-吗啉基)苯基]-1,3-唑烷-5-基}甲基)-2-噻吩-羧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9H18ClN3O5S 分子量:435.89
性状
10mg: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15mg: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20mg: 本品为棕红色薄膜衣片。
适应症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发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用法用量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如表1所示。 表1利伐沙班片用于DVT的给药方案
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接受手术、创伤、制动)进行短期治疗(3个月),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DVT进行长期治疗。对于该适应症,使用利伐沙班超过12个月的经验上不充足。
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
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第22天和以后)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之后应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 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之前的至少242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给药选择 对于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可在服药前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苹果酱混合后立即口服。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进食。 通过鼻胃管(NG)或胃饲管给药:当确定胃管在胃内的位置后,也可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50mL水混合成混悬液,通过鼻胃管或胃饲管给药。由于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赖于药物释放的部位,应避免在胃远端给药,因为在胃远端给药可能会使药物吸收下降,从而降低药物的暴露量。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通过肠内营养方式给予食物。 压碎的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苹果酱中可稳定长达4小时。体外相容性研究表明,利伐沙班没有从混悬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胶鼻胃管。 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对治疗DVT及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 利伐沙班治疗。 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因此,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 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转换为任何其他抗凝剂的过程中都应确保持续充分抗凝作用。应注意利伐沙班可促进INR升高。 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 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 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50-8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利伐沙班剂量。 中度(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或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推荐下列剂量: -对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时,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治疗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时:前三周,患者应接受15mg每日两次。此后,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如果评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风险超过DVT复发及PE的风险,必须考虑将剂量从20mg每日一次,降为15mg每日一次。使用15mg的建议基于PK模型,尚无临床研究。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时,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级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利伐沙班。 性别 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过量
曾报告过少数用药过量病例(最高达600mg),但没有出血并发症或其他不良反应。由于吸收程度有限,因此给予 50mg或更高的超治疗剂量利伐沙班之后,预期会观察到上限效应,平均血药暴露水平不会进一步升高。 尚无对抗利伐沙班药效的特异性拮抗剂。利伐沙班用药过量后可考虑使用活性炭减少其吸收。 出血的处理 如果接受利伐沙班的患者发生出血并发症,应适当延迟利伐沙班的下一次给药时间,或者应停药。利伐沙班半衰期约为5-13小时。应根据出血严重程度和部位给予个体化的处理方式。应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对症治疗,例如机械压迫 (如针对重度鼻衄)、采用出血控制流程进行手术止血、补液和血流动力学支持、血液制品(浓缩红细胞或新鲜冷冻血浆,取决于相关的贫血或凝血异常)或血糖。 如果上述措施无法控制出血,应考虑使用特定的促凝血逆转剂,例如凝血酶原复合物(PCC),活化的凝血酶原复 合物(APCC)或重组因子VⅡa (r-FVⅡa)。但是,目前将这些药物用于利伐沙班治疗患者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上述 建议是基于有限的非临床数据。可根据出血改善情况,考虑调整重组VⅡa因子剂量。 硫酸鱼精蛋白和维生素K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尚无将抗纤维蛋白溶解药(氨甲环酸,氨基己酸)用于使 用利伐沙班的患者的经验。对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使用全身止血剂洳:去氛加压素、抑细)的获益缺乏科学依据和经 验。由于利伐沙班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不易被透析。
服药与进食
服药不受进食影响
禁忌
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 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 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 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 时发现出血情况。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 险升高。 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抗凝作用的逆转 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雏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面无法观析o硫酸鱼精蛋白及维 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 参见[药物过量]。 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 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 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册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赖外细之前医师应继潜在的织 和风险o 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如果医生决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镇痛或脊髓穿刺时给予抗凝剂,应当频繁监测神经损伤的体征或症状。如果 怀疑有脊髓血肿的体征或症状,应开始紧急诊断和治疗,包括进行脊髓减压,即便这种冶疗不能预防或者逆转神经系统后遗症。 肾功能损害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 作用的增强。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 利伐沙班。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 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其他出血风险 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 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 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数据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急性肺栓塞患者 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辅料信息 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儿童用药
尚无任何证据明确利伐沙班用于0-18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的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多数情况下无需调整剂量。 在利伐沙班RECORD 1-3临床研究的所有患者中,约有54%为65岁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有15%为大于75岁。 在ROCKET AF研究中,约有77%为65多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看38%为大于75岁。在Einstein DVT、PE及Extension 研究中,约有37%的患者为65岁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有16%为大于75岁。临床试验中,在老年人(65岁或65岁以 上)中利伐沙班的疗效与在小于65岁的患者中观察到的疗效接近。在这些老年患者中,血栓形成及出血事件的发生率均 较高,但风险特征在所有年龄组中评价均为获益。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 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内源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女。 育龄妇女在接受辛伐沙班治疗期间应避孕。 分娩 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利伐沙班在分娩期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然而,在动物研究中,在40mg/kg的利伐沙班剂量下(约为在20mg/日的人用剂量下,人体未结合药物最高暴露量的硝),发生了母体出血以及母体及胎儿亡。 哺乳期 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的数据显示利伐沙班能进入母乳。因此利伐沙班禁用 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利伐沙班治疗。 生育力 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利伐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
育龄妇女 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妇女必须咨询医师。
一、常用抗真菌药的种类
1.按照作用部位分
治疗浅表真菌感染药物:十一烯酸、醋酸、乳酸、水杨酸、灰黄霉素、克念菌素、克霉唑、咪康唑、益康唑、联苯苄唑、酮康唑等。
抗深部真菌感染药物:氟胞嘧啶、两性霉素B、制霉菌素、球红霉素、甲帕霉素(美帕曲星、克霉灵)、氟康唑(大扶康、麦尼芬、依利康)、伊曲康唑(斯皮仁诺)等。
2.按结构分
有机酸类、多烯类、氮唑类、烯丙胺类(如特比萘芬)等。
二、作用特点及临床应用
多烯类
多烯类抗生素主要有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制剂及研究中的多烯类化合物。20世纪50年代以来,两性霉素B已成为治疗各种严重真菌感染的首选药,具有广谱的抗真菌活性,为抗深部真菌感染药物,但两性霉素B严重的肾毒性,限制了它的临床应用。为了降低两性霉素B的肾毒性,目前,已开发了一系列两性霉素B脂质体新剂型。两性霉素脂质体是用脂质体对两性霉素进行了包裹,其特点是对真菌细胞麦角甾醇亲和力较高,对人体细胞膜胆固醇亲和力较低,因而提高了抗真菌活性,减轻了对宿主器官的损伤,降低了两性霉素的毒性反应,可大大提高临床用药剂量,增加了抗真菌药的疗效。国外临床研究结果亦显示它具有与两性霉素相同的疗效,但毒性相对较轻,尤其是肾毒性明显小于后者。
2.三唑类抗真菌药物
三唑类抗真菌药物为合成的抗真菌药,抗菌作用与两性霉素相似,它能选择性抑制真菌细胞色素450依赖性的14-α-去甲基酶,使14-α-甲基固醇蓄积,细胞膜麦角固醇不能合成,使细胞膜通透性改变,导致胞内重要物质丢失而使真菌亡。本类药物在肝脏代谢,主要经胆汁排出,在患者肾功能不全时不需改变剂量,其主要毒性为贫血、胃肠道反应、皮疹等,没有肾脏毒性,可口服。酮康唑是最先使用的该类口服药。20世纪90年代推出的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氟康唑、伊曲康唑是唑类抗真菌药物的又一新进展,较咪唑类抗真菌药物酮康唑显示出更广谱的抗真菌活性且毒性更小。
氟康唑是一种新合成的氟代三唑类药物,1990年在美国上市,为广谱抗真菌药物。主要用于各种念珠菌、隐球菌病及各种真菌引起的脑膜炎及艾滋病患者口腔、消化道念珠菌病等。其生物利用度高、半衰期长、水溶性好,可口服给药及静脉注射。氟康唑耐受性好,对手足癣、股癣、花斑癣的有效率为100%。本品是临床上应用较多的系统抗真菌药,耐药性已不断出现,在短程用氟康唑时较少发生耐药,多次应用小剂量氟康唑治疗口咽念珠菌时则很易引起耐药。光滑念珠菌及克柔念珠菌,对氟康唑有天然耐药性,常需用较大剂量进行治疗才可见效。
伊曲康唑为二氧戊环三唑类药物,是替代两性霉素B治疗侵入性曲霉菌病的新药,1992年在美国获准上市。目前,只有口服胶囊,静脉输液和口服液正在临床试验之中。对深部真菌与浅部真菌都有抗菌作用,对皮肤癣菌、酵母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他的酵母菌和真菌感染有效。可应用于深部真菌感染如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浅表真菌感染如花斑癣、阴道念珠菌病、足癣、手癣、体癣等,亦可用于维持治疗有助于防止艾滋病患者组织脑浆菌病或隐球菌病复发,还可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病人发生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伊曲康唑对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作用更加专一,比酮康唑毒性低、疗效强,然而当它与某些经CYP代谢的其他药物同时服用时,将会发生严重的药物相互作用,尤其与特非那丁、阿司氮唑或西沙必利合用时会发生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伏立康唑是由公司开发的新型广谱三唑类抗真菌药,大量的临床研究数据证明,它是目前氟康唑结构改造最为成功的化合物。伏立康唑对许多致病性真菌,包括曲霉菌克鲁斯念珠菌等耐氟康唑的真菌都显示抗真菌活性,已于2002年在美国上市。在与伏立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和两性霉素的对比研究中发现,伏立康唑具有更广的抗菌谱,它对新生隐球菌的抗菌活性优于氟康唑和伊曲康唑,并且对临床上难以治疗的烟曲霉菌感染患者具有较好疗效。
3.烯丙胺类及硫代氨甲酸酯类?这两类药物都能竞争性地抑制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止角鲨烯转变成羊毛甾醇,使角鲨烯积聚,麦角甾醇合成受阻,影响真菌细胞膜的结构和功能,其代表药物为特比奈芬。特比萘芬于1992年12月获美国FDA批准后上市,对皮肤真菌及一些局部真菌感染有效。它的软膏剂及口服制剂在欧洲已上市,片剂在美国被用来治疗甲癣及其他癣病[8]。目前还没有发现人类致病真菌对烯丙胺类药物产生继发性耐药性,但谷类致病真菌Ustilagomaydisn能对烯丙胺类产生耐药性。
4.其他
除了以上3大类抗真菌药外,目前临床上应用的其他类抗真菌药还有作为1,3-β葡聚糖合成酶抑制剂的棘白菌素类、麦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的吗啉类、干扰核酸合成的氟胞嘧啶类、抑制线粒体AT合成酶的柠檬醛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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