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的粒度分布对制剂的影响-原料药粒径控制研究

干混悬剂是指难溶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粉状物或粒状物,临用时加水振摇即可分散成混悬液供口服的液体制剂。

干混悬剂与颗粒剂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1、干混悬剂:难溶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粉状物或粒状物,临用时加水振摇即可分散成混悬液供口服的液体制剂。

2、颗粒剂:原料药和适宜的辅料混合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

二、特点不同

1、干混悬剂:方便携带,运输方便,稳定性好等,又有液体制剂的优势(方便服用,适合于吞咽有困难的患者,如儿童、老人)。

2、颗粒剂:分散性、附着性、团聚性、吸湿性等均较散剂相比降低;颗粒剂中多种成分混合后,因用黏合剂制成粒,故避免了散剂中各种成分的离析现象;贮存、运输方便;颗粒可通过包衣改变功能。

三、制作过程不同

1、干混悬剂:可以制粒也可以不制粒,其中要加入助悬剂。在质量检查中需检查沉降体积比,不必检查粒度。

2、颗粒剂:颗粒剂的组成除主药外,还可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矫味剂、芳香剂、着色剂、分散剂和防腐剂等。

百度百科-颗粒剂

百度百科-干混悬剂

制粒工艺的流程图

颗粒剂的词语解释是:颗粒剂(Granules)系指原料药和适宜的辅料混合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

颗粒剂的词语解释是:颗粒剂(Granules)系指原料药和适宜的辅料混合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拼音是:kēlìjì。结构是:颗(左右结构)粒(左右结构)剂(左右结构)。

颗粒剂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关于颗粒剂的成语

酌盈剂虚米粒之珠桂薪玉粒杯水粒粟粒米狼戾飞刍挽粒玉粒桂薪颗粒无收伯道无儿冠山戴粒

关于颗粒剂的词语

颗粒无收杯水粒粟冠山戴粒调剂盐梅粒米束薪米粒之珠魏颗结草颗粒无存飞刍挽粒桂薪玉粒

关于颗粒剂的造句

1、背景与目的:检测超微生物钙颗粒剂作为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2、目的:制备乙酰谷酰胺铝颗粒剂,并建立其质量控制标准。

3、目的:观察大青叶醇沉物与大青叶颗粒剂的药理学差异。

4、方法:选用明胶、甘露醇和甜菊苷等作为矫味剂制备双黄连颗粒剂,并考察其防潮性能。

5、目的建立胃肠康颗粒剂中陈皮苷含量测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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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湿法制粒:在药物粉末中加入液体粘合剂,靠粘合剂的架桥或粘结作用使粉末聚结在一起而制备颗粒的方法。产物外形美观、流动性好、耐磨性较强、压缩成形性好。

原辅料一粉碎一混合一制软材一制粒一干燥一整粒一压片

干法制粒法是将药物和辅料的粉末混合均匀、压缩成大片状或板状后,粉碎成所需大小颗粒的方法。用于热敏性物料、遇水易分解的药物,方法简单,省工省时。

药物+辅料→粉碎→过筛→混合→压块→粉碎→整粒→混合→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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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生产这些材料是需要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名称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包材注册证》

2、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审批?

2006年02月20日?发布?

一、项目名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

二、许可内容:(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审批

实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包括:

1、输液瓶(袋、膜及配件);?

2、安瓿;?

3、药用(注射剂、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

4、药用胶塞;?

5、药用预灌封注射器;?

6、药用滴眼(鼻、耳)剂瓶(管);?

7、药用硬片(膜);?

8、药用铝箔;?

9、药用软膏管(盒);?

10、药用喷(气)雾剂泵(阀门、罐、筒);?

11、药用干燥剂。?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四、收费: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药包材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四)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资料编号(五)申报产品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

资料编号(六)申报产品的配方;

资料编号(七)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说明;

资料编号(八)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

资料编号(九)三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

资料编号(十)与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同时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资料编号(十一)申报产品生产厂区及洁净室(区)平面图;

资料编号(十二)申报产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废气废水排放、安全消防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取得的有关合格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附件二。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按《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附件二规定的资料顺序编号,按编号分别装订,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目录。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资料封面应包含以下信息:药包材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试验资料完成机构名称、主要完成人、参加人、电话、原始资料保存地点。并须加盖各机构公章。

4、资料按套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分类、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所属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申请机构、联系人、电话。

5、注册申请报送2套完整申请资料(其中至少1套为原件)和1套综述资料(可为复印件),各袋均应包含1份申请表。

6、《药包材注册申请表》: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打印并保存,用于提交的申请表电子文件与书面申请表的数据核对码必须一致,并一并提交。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包材注册申请表》

(1)《药包材注册申请表》是受理审查的重要文件之一,各项均应当填写,不得缺项、漏项,如果某一项无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

(2)产品名称项目应当与申报品种的质量标准中的名称一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没有颁布国家标准的产品应当尽量参照已颁布的相关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命名原则对产品进行命名。

②对于复合膜(袋)产品,如果申报单位无制“袋”生产条件,则产品名称项目填写为“XXX复合膜”,?如果申报单位有制“袋”生产条件,并同时申请“膜”、“袋”注册,则产品名称项目填写为“XXX复合膜、袋”。

丁基胶塞类产品应当在名称中明确其具体卤化种类,如应当填写为“注射液用氯化丁基橡胶塞”而不要笼统的填写为“注射液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3)英文名项目:进口申请需要填写,生产申请不需要填写。

(4)规格项目应当填写申报品种的物理尺寸。需要注意的是: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等产品用产品的不同复合材质表示其规格,如复合膜产品分为PET/PE、PET/AL/PE等,且不同规格视为不同品种应当分别申报。

(5)配件名称项目:

①输液瓶和输液袋产品如果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应当在此处填写申报注册的配件名称。如果不申报此类配件,则在此处填写“无”,不得空白。

②预灌封注射器产品应当在此处填写各部分组件的名称。

③其余品种可不必填写此项。

(6)配方项目:

①应当写明申报产品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增塑剂、遮光剂及油墨等)的名称,注意与申报资料中的配方一致,无需填写用量。

②申报配件的产品,还应当按照上述(1)的要求,分别写明各配件的配方。

(7)质量标准项目应当填写质量标准的名称与编号。如果同时申报上文5中所列配件,还应当填写配件质量标准情况。

(8)申请人项目:

生产企业名称项目应当填写法人机构的名称,并与所附的证明性文件一致。

注册地址项目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一致。

生产地址项目指申报产品的实际生产地址。

对于生产单位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应当填写法人机构的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填写实际生产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分别由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另外,在证明性文件中应当提供法人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机构出具的《特别授权与保证》原件(见附件1)及分支机构与法人机构的关系证明。

电话、传真项目应当填写能直接找到联系人的号码,并且应当填写区号。

(9)“各申请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及“进口申报品种注册代理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项目:

应当确保申请机构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等项目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不能签名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名,并同时提供委托签字授权书原件。

(10)申请表应当经省局经办人审查,并确保经办人签字、日期,填写完整。

2、申报资料

(1)申报产品的配方资料。

①应当明确说明原料及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增塑剂、遮光剂及油墨等)的化学名称、质量标准、来源、在配方中的作用、用量以及用量比例(以重量计算)。对于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安全用量范围的使用依据。

②其中,输液袋用膜材、药品包装用复合膜(硬片及软膏管)等产品,配方中应当说明产品由几层材料组成及每层材料的名称。

③输液袋用膜材还必须明确说明每层材料原料及添加剂的化学名称、质量标准、来源、在配方中的作用、用量以及用量比例(以重量计算)。

④如果生产复合膜产品的单层膜是外购的,只需要提供外购膜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

⑤如果同时申报不同复合材质的输液袋用膜材、药品包装用复合膜(硬片、铝箔及软膏管),应当视为不同品种分别提供配方资料。

⑥药用塑料瓶的瓶盖和瓶身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分列配方。

⑦输液瓶和输液袋品种无论是否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均应当提供组合盖、接口、胶塞的来源及质量标准等资料。若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应当分列各配件的配方。

(5)申报产品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资料。

应当同时说明产品的用途及用法。

(6)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资料。

①生产工艺资料应当包括工艺流程图、起始原料、有机溶媒、生产条件(温度、压力、时间、催化剂等)和操作步骤,以及原料、产物的主要理化性质,并注明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杂质或者其他中间产物。

塑料输液瓶产品应当说明封口方式,并提供清洗工艺和密封性的验证资料。

②生产、检验设备资料可以按照下述表格形式提交

药包材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 生产厂

药包材检验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 生产厂

(7)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

①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YBB系列标准的品种,应当提供所执行标准的复印件。

②执行自拟标准的品种,应当提供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且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YBB系列标准的格式,并使用其术语和计量单位。

③应当附产品结构图。

④同时申报配件的应当提交配件的质量标准。

(8)三批申报产品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

应当提供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如果有委托外单位检验的项目应当予以说明。此项资料需提交原件。

(9)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同时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①模拟上市包装进行试验,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药品,试验药品的稳定性考察项目应当参照《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XIX?C《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表》所列相应剂型的项目设置。设置的项目不得缺少含量、有关物质、水分、粒度检测等重要项目,不得随意减少或者改变项目。

②应当附试验药品的质量标准。

③药品批号及药包材的名称、规格、批号均不得缺少。(几批包材几批药品)

④应当提供6个月加速试验或者12个月长期试验结果。

⑤试验结果中,能够给出具体数值的项目应当用数字表示,不得以“符合规定”等字样代替。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取样点应当与《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IX?C相符。

⑥推荐的加速试验条件

⑦应当说明试验样品的摆放位置,如直立、倒置或者横置等。胶塞类产品应当倒置进行试验。

⑧此项资料需提交原件。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省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按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附件2:药包材生产申请资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现场考察: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审查后,30日内对生产企业组织现场检查,抽取连续3批样品,通知药包材检验机构进行注册检验。

(三)检验:

药包材检验机构在收到注册检验通知单和样品后在30日内对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提出意见,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新药包材的注册检验在60日内完成)

(四)资料移送: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药包材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和有关意见后10日内将形式审查意见,现场检查意见和检验报告书,其他意见及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技术审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资料后,在80日内组织完成技术审评.(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齐)

(六)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以《药包材注册证》形式,决定是否同意;不同意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如需要换发《药包材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包材注册证》的,换发新证后,原证予以公告注销。(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20日内不能完成审批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时限延长超过10日的,须报批准。

(七)送达:

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八)复审:

申请人对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批决定后1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原报送的资料和样品。

接到复审申请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决定撤销原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发给相应的药包材批准证明文件;决定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十、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70/200(新药包材)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不包括申请人补充资料所需的时间。(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20日内不能完成审批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时限延长超过10日的,须报批准。)

十一、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包材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包材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药包材补充申请批件与《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四、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局监察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注:本须知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3

GMP飞行检查最早始于2006年,在2014年和2015年兴起,让无数药企谈虎色变。飞行检查已经被作为一种利器,督促药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GMP作为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按五要素来说分为人、机、料、法、环,物料作为其中关键一环,是产品质量先决条件和基础。如何做好物料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降低在飞行检查中被收回GMP证书概率。

一是从源头上做好控制,选择良好的供应商,能够很好的保证我们物料的质量,单靠物料检验是无法控制物料的质量。2015年飞行检查中的银杏叶事件,就是由银杏叶提取物厂家牵连到整个银杏叶制剂,此外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原料药引发了大面积召回。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的选择、审计、评估、批准及变更,对于主要物料供应商应进行现场审计,每年应对供应商进行年度回顾评估,建立物料风险分级和供应商分级评估,以保证物料质量。

二是从质量标准上做好控制,即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应根据产品工艺需要建立合适的质量标准,比如口服固体制剂中由于粉末直接填充或压片工艺需要对于部分物料除满足药典要求还应该控制粒度分布或者堆密度、水分;此外质量标准的变更应按照变更控制操作规程做好相应的研究工作。

三是分区域做好控制,仓库应有足够的空间和设施满足物料贮存要求,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根据物料类别、性质、储存条件分类储存,规定条件下储存,规定期限内使用,定期维护物料,特别是不稳定或者易变质的物料,比如中药材养护不到位容易发霉变质;特殊要求的物料更应该重视(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包括药材)、放射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车间应有足够的、满足物料贮存条件的区域用于储存保管物料和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对于物料使用即药品生产必须依据批准的工艺规程,按规定的处方、批量和制法进行。QC应做好物料取样、样品接收储存发放、检验,QA应严格做好物料的放行及不合格品等处理,保证物料的流转符合要求。

四是从记录标识上做好控制,建立从供应商评估和批准开始到物料购入、验收、请验、取样、检验、放行、储存、发放、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包括了物料标识控制、物料入厂批号、质量状态控制(待验、合格、不合格)、货位卡、台帐、放行记录等管理。

物料管理作为GMP检查的六大系统之一,相对于其他系统来说虽然简单,但是更容易出问题,在飞行检查中出现问题时经常是致命性的,在药品生产中有时候就因为一个小小的标识没做好导致投料错误整批产品报废,所以物料管理更需要我们制药人的一份责任心。

中药制剂设备有哪些

3.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及主要剂型的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表中未列入的考察项目及剂型,可根据剂型的特点自订。

附表 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

剂型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 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片剂 性状(外观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胶囊剂 性状(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分。软胶囊要检查内容物有无沉淀

注射剂 性状(外观色泽)、含量、pH值、澄明度、有关物质

栓剂 性状、含量、融变时限、有关物质

软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乳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分层现象

糊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凝胶剂 性状、色泽、均匀性、含量、有关物质、粒度,乳胶剂检查分层现象

眼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眼用制剂 如为溶液,应考察性状、澄明度、含量、pH值、有关物质;如为混悬液,还应考察粒度、再分散性;洗眼剂还应考察无菌度;眼用丸剂应考察粒度与无菌度

丸剂 性状、含量、色泽、有关物质,溶散时限

糖浆剂 性状、含量、澄清度、相对密度、有关物质、pH值

口服溶液剂 性状、含量、色泽、澄清度、有关物质

口服乳剂 性状、含量、检查有无分层、有关物质

口服混悬剂 性状、含量、沉降体积比、有关物质、再分散性

散剂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

气雾剂 泄漏率、每瓶主药含量、有关物质、每瓶总揿次、每揿主药含量、雾滴分布

粉雾剂 排空率、每瓶总吸次、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粒分布

喷雾剂 每瓶总吸次、每吸喷量、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滴分布

颗粒剂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溶化性

贴剂(透皮贴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释放度、黏附力

冲洗剂、洗剂、灌肠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冲洗剂应考察无菌度

涂剂、涂膜剂、搽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涂膜剂还应考察成膜性

耳用制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耳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鼻用制剂 性状、色泽、pH、含量、有关物质。鼻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注: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其生成产物的数目及量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降解产物。

中药制剂设备有原料药机械及设备、制剂机械及设备、药用粉碎机械及设备、饮片机械及设备、药品包装机械及设备、药物检测设备等。

1、原料药机械及设备

原料药机械及设备是指实现生物、化学物质转化,利用动物、植物、矿物制取医药原料的工艺设备及机械,包括摇瓶机、发酵罐、搪玻璃设备、结晶机、离心机、分离机、过滤设备、提取设备、蒸发器、回收设备、换热器、干燥设备、筛分设备、沉淀设备、贮存设备、药用蒸馏设备、压缩机、配液罐、乳化机等。

2、制剂机械及设备

制剂机械及设备是指将药物制成各种剂型的机械与设备,包括压片机械、水针剂机械、粉针剂机械、硬胶囊剂机械、软胶囊剂机械、丸剂机械、软膏剂机械、栓剂机械、口服液机械、滴眼剂机械、颗粒剂机械、包衣机械、合剂机械、气雾剂机械、糖浆剂机械、输液剂机械、冲剂机械、药膜剂机械等。

3、药用粉碎机械及设备

药用粉碎机械及设备是指用于药物粉碎(含研磨)并符合药品生产要求的机械,包括万能粉碎机、超大型微粉碎机、锤式粉碎机、气流粉碎机、颚式粉碎机、超低温粉碎机、粗碎机、组合式粉碎机、针形磨、球磨机、药用粉碎机等。

4、饮片机械及设备

饮片机械及设备是指对天然药用动植物进行选取、洗、润、切、烘等方法制备中药饮片的机械,包括选药机、破碎机、洗药机、烘干机、润药机、炒药机、磨刀机、煎熬设备等。

5、药品包装机械及设备

药品包装机械及设备是指完成药品包装过程以及与包装相关的机械和设备,包括小袋包装机、泡罩包装机、瓶装机、印字机、贴标签机、充填机、折纸机、裹包机、理瓶机、装盒机、封箱机、捆扎机、拉管机、旋盖机、灌装机、安瓿制造机、制瓶机、吹瓶机、铝管冲挤机、硬胶囊壳生产自动线等。

6、药物检测设备

药物检测设备是指检测各种药物制品或半制品的机械与设备,包括测定仪、崩解仪、溶出试验仪、融变仪、脆碎度仪、冻力仪、粒度仪、除气仪、激光粒子计数仪、金属检测仪、光度计、检片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