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gmp实施指南-gmp中对原料有什么要求

您好,原料药

第一章 范围

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

第二条 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与注册批准的要求一致。

第二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三条 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

第四条 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工艺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当生产操作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等......。具体的查询药智网,回答满意请您采纳,谢谢。

gmp指的是生产车间的洁净度吗?

新版GMP“第一百一十六条: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与欧盟 GMP规定完全相同。

“独立复核”在这里应该指有一个独立的操作步骤,具体如何复核,在GMP中未提供明确要求。

我个人是从两种情况下来理解的:①有称量室,在称量时复核;②无单独称量室,配液前称量,复核。

第一种情况要在使用前(投料时)再次复核,复核形式可采用复核包装完整性和标有领用数量的标签内容,也可以同时增加计量方面的复核(投料时再次称量和量取)。第二种情况就没有其他说法了。称量复核记录设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证有可追踪性。

称量是起始工序,也是关键工序,重要的是要求复核人必须在现场,对环境、仪器状态、称量操作和记录过程进行观察或检查,确认无错误即完成复核。

据许多同行讲,在国家局举办的培训班(本人从未参加过国家级培训)上,有多个老师针对第一百一十六条讲过:“称量复核是由其它有称量操作资格的人在原位或其它区域独立进行复核称量,再称一次。可以同一房间用同一秤来称”。简言之,“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

本人着实难以认同这样的观点,即使真是出自官方的要求,并不是培训老师的个人观点。

称量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称量器具的精度和人员规范的称量操作方式这两个方面。称量复核只能核实称量人员的称量操作行为是否规范和正确,并不能解决称量准确度的问题。

称量准确度取决于称量器具前期的校准正确,如果称量器具本身精度不够,校验不准,即使经过两个人重复进行二次的规范称量操作,表面上看两次称量重现了同一个数值,但结果照样是错误的。

我个人认为:在确保称量器具精确的前题下,称量人进行称量操作的同时,第二人在场确认所称物料正确(没有误称其他物料),同时监督称量人是否按称量操作方法规范地进行了称量,这足以认为是进行了复核。

对称量是否正确的判别应掌握以下原则:

因为任何量器,都有一个精度值,若量器精度是0.01,那么最后一位的数值是估值,就算是同一个量器,同一个量值,两个人的估计都会有误差的。比如有的人估计21.03,有的人是21.05,这个是没有对错的,都可认为经复核,称量是准确的。只有当误差到了它的上一位准确值时,才可判定为称量有问题。

对物料的称量,转移,还是能少尽量少。这既费体力,也会造成粉尘飞扬、液料挥发,增加了物料损失、污染或被污染的机会。

如果“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确实是国家局的要求,请问:第二个称量时,是将第一次称量过的物料倒回原包装中,重复再操作一次呢?还是找另外一个容器存放呢?如果倒回去,污染了原来桶里面的物料怎么办?这一来一往的几次折腾,物料不会损失吗?如果遇到容易氧化、吸潮、降解的物料,经这么长时间的几次折腾,物料质量不会受影响?

认为第二个人再重复称量一遍才算是称量复核,这既不能完全解决称量准确性的问题,也太形式主义。是件不一定对减少差错有帮助,却肯定增加了物料污染风险的傻事。

在新版的GMP实施指南,原料药部分(P165~166)“D. 关键操作和第二人复核”中有这样的描述:

关键操作是指对质量有较大影响,实施后就无法返回的操作。公司应当以关键工艺参数为基础,来确定需要复核的关键操作。复核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现,不一定非要第二人现场复核。

关键的称量,量取或分装操作,这些过程应经第二人现场复核或遵照类似的控制手段。如果没有类似控制手段,需要第二人现场复核,而不单单是事后针对记录复核。第二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操作的复核和记录的复核,操作的复核比如复核物料是否正确,投料是否准确,计算是否正确,其他的操作是否正确,记录的复核包括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这基本是引用了Q7中的内容,也从另一倾面反拨了“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观点。

从新版GMP“第二章 质量管理”的“第二节 质量保证”中“第八条(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可以看出:复核,是质量保证工作中,保证质量的手段方法之一。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永远都是质量工作追求的目标。质量保证并不是每项工作都要重复核实,并不是在没有把握一次性做好、有风险时,就通过增加重复操作来复核、增加人手和工作量来解决的。复核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差错,只要是能达到减少差错的做法,都应该被认可,并且要尽可能采用既符合法规又尽量简便、安全的方法,这才是关键。

若“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真是SFDA的官方要求,那就真得应验了“生命在于运动,GMP在于折腾”这句笑谈了。

————摘自新药临床前研究所用原料药需要gmp车间生产的吗

不是,洁净度是指洁净空气中空气含尘(包括微生物)量多少的程度。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具体查一下百度百科就知道了

2010版GMP实施指南有几册?

原料药拿到批件后,每个品种都必须申请GMP认证。而制剂只需认证1次就行了。 不同的是,原料药一般省局认证就可以,下批件的品种每个都必须申请认证。原料药的GMP证书是按照品种写的,制剂是按照剂型写的,具体的可以查询药智网,回答满意请您采纳,谢谢。

6册,包括:

01 厂房设施与设备

02 口服固体制剂

03 原料药

04 质量管理体系

05 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

06 无菌药品

本书是由SFDA组织编写的,绝非山寨,呵呵,但是里面会有错漏,错字是比较常见的,这个书从开始计划到编制完成速度很快,难免有点毛病,但是对与药厂用处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