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铝箔生产厂家-原料药铝箔

药品包装用铝箔保护涂料的研制(上)

摘 要:采用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硝基纤维素等制成药品包装用铝箔保护涂料。介绍了树脂的生产工艺、漆的制备及性能,讨论了各种影响因素。

关键词:药品包装 铝箔 热固性丙烯酸树脂 硝基纤维素 保护涂料

药品的铝箔泡罩包装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药品包装方式。它具有防潮、安全卫生、保质期长、携带使用方便等优点,同时它还兼具成本低、生产速度快、方便运输等。药品包装用铝箔一般由5部分组成:保护层、外侧印刷、铝箔基材、内侧印刷、粘合层。保护层的作用主要为:

(1)修饰铝箔表面,使铝箔表面光亮、平整,嵌补铝箔表面的细小空隙。

(2)提高铝箔的抗酸碱侵蚀能力,延长药品的保质期。

(3)具有一定的硬度和粘合强度,保护外侧的印刷油墨,与铝箔基材粘合良好、不脱落。在高温复合时(150—180℃)不因为软化发粘而使涂层粘在药品包装机的机棍上。本试验采用热固性丙烯酸树脂,通过与适当的硝基纤维素、助剂、溶剂等配合,得到耐热性好、附着力强、涂层丰满、干燥迅速、开卷性好、性能优异的药品包装用铝保护涂料。

1 试验部分

1.1 原材料及仪器设备

1.1.1 主要原材料及规格

甲基丙烯酸甲酯,工业级;丙烯酸丁酯,工业级;甲基丙烯酸,工业级;丙烯酰胺,工业级;甲醛,

工业级;引发剂,试剂;助剂,工业级;硝基纤维素,

工业级;溶剂,工业级。

1.1.2 试验仪器设备

超级恒温水浴锅;电热套;电动搅拌器;X一1旋片式真空泵;恒温干燥箱;常用玻璃仪器。

1.2 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的合成

1.2.1 配方

热固性丙烯酸树脂配方如表1所示。

1.2.2 合成工艺

在装有搅拌器、回流冷凝器、温度计的四口瓶中,加人溶剂甲醇。开动搅拌、升温。在回流温度下,按照一定顺序分别滴加反应单体及引发剂。待全部滴完后,反应2 h。然后,加人甲苯,并将甲醇蒸出。待甲醇全部蒸出后,降温,得到热固性丙烯酸树脂。

1.2.3 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的技术指标

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的技术指标如表2所示。

1.3 药品包装用铝箔保护涂料的制备及性能

1.3.1 制漆

按配方量加人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硝基纤维素、助剂、溶剂,搅拌均匀,即可

2 结果与讨论

2.1 原材料的选择

药品包装用铝箔保护涂料的重要性能要求是在硬质铝箔上形成的保护层对铝箔有较强的粘合力,在高温热压复合(150—200℃:)时有较高的硬度而不发生粘落。硝基纤维素具有很好的抗张强度,高的硬度,溶剂释放快,其含量达到一定时即可满足硬度要求。热固性丙烯酸树脂用于金属表面作为保护或修饰涂层,其固化后各方面性能优异,具有极好的保光、保色、耐腐蚀、耐热、附着力高等性能。在综合考虑了两种树脂性能后,选择硝基纤维素和热固性丙烯酸树脂作为药品包装用铝箔保护涂料的主要成膜物,用以保证保护层具有很好硬度、粘合力、耐热性以及耐腐蚀性。

瓶盖上的铝箔是什么材料

铝制品是采用铝合金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生活用品、工业用品的统称。铝合金是以铝为基的合金总称。主要合金元素有铜、硅、镁、锌、锰,次要合金元素有镍、铁、钛、铬、锂等。

铝是目前国民经济生产中除钢以外被使用最多的金属,并有逐步代替钢材的趋势,因为铝轻耗能少,这是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

生活当中几乎所有东西都有铝,且会越用越多,大到航天飞机、飞机、轮船、汽车、摩托、自行车,房子里的门窗、天花板、卫浴五金、电线电缆,吃的餐具、食品铝箔、药用铝箔、易拉罐饮料包装,用的手机、电脑、游戏机,到处都是铝合金。铝制炊具餐具现在仍在大规模使用,包括最新的电饭锅、高压锅、微波炉、烤箱、抽油烟机、易拉罐等都是铝合金的。

复合铝箔袋主要用在哪方面呢?

瓶盖上的铝箔一种用金属铝直接压延成薄片的烫印材料,其烫印效果与纯银箔烫印的效果相似,故又称假银箔。应用于瓶盖上铝箔具有优良的防潮性能、遮光和较高的阻隔能力,净、色泽均匀、无花斑,安全卫生更是重中之重。

瓶盖料铝箔因为安全卫生,在达到食品级铝箔的要求下应用于各种瓶盖,医药瓶盖料、啤酒瓶盖料、酸奶盖都可以使用铝箔这种原材料来制作。瓶盖料要求性能不同,使用的铝箔合金,8021铝箔适用于要求深冲性能更好的瓶盖料上,8011铝箔则常用于酸奶盖等地方。

8021瓶盖料铝箔

铝箔因为按照不同的性能要求可以分为不同的铝箔。

铝箔按照表面状态分为单面光铝箔和双面光铝箔,

铝箔按厚度差异可分为厚箔、单零箔和双零箔。

①厚箔(“heavy gaugefoil"):厚度为0.1~0.2mm的箔。

②单零箔(“medium gauge foil”):厚度为0.01mm和小于0.1mm/的箔。

③双零箔(“light gauge foil”):所谓双零箔就是在其厚度以mm为计量单位时小数点后有两个零的箔,通常为厚度小于0.01的铝箔,即0.005~0.009mm的铝箔。国外有时把厚度≤40l铝箔称为“light gauge foil”,而把厚度>40b铝箔统称为“heavy gauge foil”。

关于瓶盖料铝箔的分析可供参考,关于铝箔具体信息、详情分类来自百度百科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铝箔袋从名字上都可以看得出,铝箔袋不是塑料袋,甚至可以说优于一般的塑料袋。当你要冷藏或者现时打包食物,而又要保证食物的保鲜期尽量最长时,你应该选择哪种包装袋呢?不要再为选择哪种包装袋而头痛了,铝箔袋就是最好的选择。常见的铝箔袋,它的表面一般都会有反光泽特性,就是指它不吸收光线,而且采取多层制作,因此,铝箔纸既具有良好的遮光性,还具有很强的隔绝性,并且由于有铝的成分在里面,因此还具有很好的抗油性和柔软度。现在,随着制假售假事情的不断被揭发特别是塑料袋的安全事故问题,人们首要担心的并不是包装袋的功能,而是它的安全性。但是,消费者可以放心,铝箔袋是没有毒也没有特别气味的。它绝对是绿色生产品,环保品,也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的铝箔袋。

古往今来人们在走亲访友的时候都会带份礼物,这是中古一直以来的传统礼俗,而走访比较远的亲朋好友的时候,多会带上一些用铝箔袋包装的自己家乡的特产或者是自己佳作的特别的小吃干货,这样更加的显出诚意和亲厚来,所谓礼轻情意重,重要的是那份心意。然而一些东西是熟食即吃的,在携带的途中很容易的就会变质,所以有很多东西非常的好吃却苦于没办法带走,就怕在路上的时候接触到空气,使食物中的微生物产生霉变而变质,也可能是由于时间过长而失去食物原有的美味。而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在需要的话就很好的避免食物在途中变质,也不会损坏食物的风味。真空包装它有很好的阻止空气的进入,抵抗外界压力,保持食物鲜爽度的作用。走亲访友,家中常备铝箔袋来进行包装,倍有面子。

1、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生产这些材料是需要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名称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包材注册证》

2、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审批?

2006年02月20日?发布?

一、项目名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

二、许可内容:(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审批

实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包括:

1、输液瓶(袋、膜及配件);?

2、安瓿;?

3、药用(注射剂、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

4、药用胶塞;?

5、药用预灌封注射器;?

6、药用滴眼(鼻、耳)剂瓶(管);?

7、药用硬片(膜);?

8、药用铝箔;?

9、药用软膏管(盒);?

10、药用喷(气)雾剂泵(阀门、罐、筒);?

11、药用干燥剂。?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四、收费: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药包材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四)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资料编号(五)申报产品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

资料编号(六)申报产品的配方;

资料编号(七)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说明;

资料编号(八)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

资料编号(九)三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

资料编号(十)与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同时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资料编号(十一)申报产品生产厂区及洁净室(区)平面图;

资料编号(十二)申报产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废气废水排放、安全消防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取得的有关合格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附件二。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按《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附件二规定的资料顺序编号,按编号分别装订,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目录。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资料封面应包含以下信息:药包材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试验资料完成机构名称、主要完成人、参加人、电话、原始资料保存地点。并须加盖各机构公章。

4、资料按套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分类、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所属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申请机构、联系人、电话。

5、注册申请报送2套完整申请资料(其中至少1套为原件)和1套综述资料(可为复印件),各袋均应包含1份申请表。

6、《药包材注册申请表》: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打印并保存,用于提交的申请表电子文件与书面申请表的数据核对码必须一致,并一并提交。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包材注册申请表》

(1)《药包材注册申请表》是受理审查的重要文件之一,各项均应当填写,不得缺项、漏项,如果某一项无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

(2)产品名称项目应当与申报品种的质量标准中的名称一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没有颁布国家标准的产品应当尽量参照已颁布的相关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命名原则对产品进行命名。

②对于复合膜(袋)产品,如果申报单位无制“袋”生产条件,则产品名称项目填写为“XXX复合膜”,?如果申报单位有制“袋”生产条件,并同时申请“膜”、“袋”注册,则产品名称项目填写为“XXX复合膜、袋”。

丁基胶塞类产品应当在名称中明确其具体卤化种类,如应当填写为“注射液用氯化丁基橡胶塞”而不要笼统的填写为“注射液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3)英文名项目:进口申请需要填写,生产申请不需要填写。

(4)规格项目应当填写申报品种的物理尺寸。需要注意的是: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等产品用产品的不同复合材质表示其规格,如复合膜产品分为PET/PE、PET/AL/PE等,且不同规格视为不同品种应当分别申报。

(5)配件名称项目:

①输液瓶和输液袋产品如果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应当在此处填写申报注册的配件名称。如果不申报此类配件,则在此处填写“无”,不得空白。

②预灌封注射器产品应当在此处填写各部分组件的名称。

③其余品种可不必填写此项。

(6)配方项目:

①应当写明申报产品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增塑剂、遮光剂及油墨等)的名称,注意与申报资料中的配方一致,无需填写用量。

②申报配件的产品,还应当按照上述(1)的要求,分别写明各配件的配方。

(7)质量标准项目应当填写质量标准的名称与编号。如果同时申报上文5中所列配件,还应当填写配件质量标准情况。

(8)申请人项目:

生产企业名称项目应当填写法人机构的名称,并与所附的证明性文件一致。

注册地址项目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一致。

生产地址项目指申报产品的实际生产地址。

对于生产单位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应当填写法人机构的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填写实际生产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分别由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另外,在证明性文件中应当提供法人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机构出具的《特别授权与保证》原件(见附件1)及分支机构与法人机构的关系证明。

电话、传真项目应当填写能直接找到联系人的号码,并且应当填写区号。

(9)“各申请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及“进口申报品种注册代理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项目:

应当确保申请机构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等项目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不能签名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名,并同时提供委托签字授权书原件。

(10)申请表应当经省局经办人审查,并确保经办人签字、日期,填写完整。

2、申报资料

(1)申报产品的配方资料。

①应当明确说明原料及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增塑剂、遮光剂及油墨等)的化学名称、质量标准、来源、在配方中的作用、用量以及用量比例(以重量计算)。对于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安全用量范围的使用依据。

②其中,输液袋用膜材、药品包装用复合膜(硬片及软膏管)等产品,配方中应当说明产品由几层材料组成及每层材料的名称。

③输液袋用膜材还必须明确说明每层材料原料及添加剂的化学名称、质量标准、来源、在配方中的作用、用量以及用量比例(以重量计算)。

④如果生产复合膜产品的单层膜是外购的,只需要提供外购膜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

⑤如果同时申报不同复合材质的输液袋用膜材、药品包装用复合膜(硬片、铝箔及软膏管),应当视为不同品种分别提供配方资料。

⑥药用塑料瓶的瓶盖和瓶身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分列配方。

⑦输液瓶和输液袋品种无论是否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均应当提供组合盖、接口、胶塞的来源及质量标准等资料。若同时申报组合盖、接口、胶塞等配件,应当分列各配件的配方。

(5)申报产品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资料。

应当同时说明产品的用途及用法。

(6)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资料。

①生产工艺资料应当包括工艺流程图、起始原料、有机溶媒、生产条件(温度、压力、时间、催化剂等)和操作步骤,以及原料、产物的主要理化性质,并注明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杂质或者其他中间产物。

塑料输液瓶产品应当说明封口方式,并提供清洗工艺和密封性的验证资料。

②生产、检验设备资料可以按照下述表格形式提交

  药包材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 生产厂

  药包材检验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 生产厂

(7)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

①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YBB系列标准的品种,应当提供所执行标准的复印件。

②执行自拟标准的品种,应当提供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且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YBB系列标准的格式,并使用其术语和计量单位。

③应当附产品结构图。

④同时申报配件的应当提交配件的质量标准。

(8)三批申报产品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

应当提供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如果有委托外单位检验的项目应当予以说明。此项资料需提交原件。

(9)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同时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①模拟上市包装进行试验,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药品,试验药品的稳定性考察项目应当参照《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XIX?C《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表》所列相应剂型的项目设置。设置的项目不得缺少含量、有关物质、水分、粒度检测等重要项目,不得随意减少或者改变项目。

②应当附试验药品的质量标准。

③药品批号及药包材的名称、规格、批号均不得缺少。(几批包材几批药品)

④应当提供6个月加速试验或者12个月长期试验结果。

⑤试验结果中,能够给出具体数值的项目应当用数字表示,不得以“符合规定”等字样代替。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取样点应当与《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IX?C相符。

⑥推荐的加速试验条件

⑦应当说明试验样品的摆放位置,如直立、倒置或者横置等。胶塞类产品应当倒置进行试验。

⑧此项资料需提交原件。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省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按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附件2:药包材生产申请资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现场考察: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审查后,30日内对生产企业组织现场检查,抽取连续3批样品,通知药包材检验机构进行注册检验。

(三)检验:

药包材检验机构在收到注册检验通知单和样品后在30日内对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提出意见,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新药包材的注册检验在60日内完成)

(四)资料移送: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药包材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和有关意见后10日内将形式审查意见,现场检查意见和检验报告书,其他意见及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技术审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资料后,在80日内组织完成技术审评.(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齐)

(六)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以《药包材注册证》形式,决定是否同意;不同意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如需要换发《药包材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包材注册证》的,换发新证后,原证予以公告注销。(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20日内不能完成审批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时限延长超过10日的,须报批准。

(七)送达:

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八)复审:

申请人对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批决定后1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原报送的资料和样品。

接到复审申请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决定撤销原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发给相应的药包材批准证明文件;决定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十、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70/200(新药包材)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不包括申请人补充资料所需的时间。(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20日内不能完成审批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时限延长超过10日的,须报批准。)

十一、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包材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包材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药包材补充申请批件与《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四、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局监察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注:本须知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