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说明书-盐酸伊立替康用法用量

神经肌肉阻断剂:盐酸伊立替康和神经肌肉阻断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能被排除。因为盐酸伊立替康有胆碱酯酶抑制剂的活性,有胆碱酯酶抑制活性的药物可以延长氯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并且可以对抗非去极化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抗肿瘤药物:本品的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和腹泻可以被其它有相似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加重。抗惊厥剂:合并使用CYP3A 诱导的抗惊厥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苯妥英)会引起SN-38 暴露减少。对于需要抗惊厥剂治疗的患者,应该考虑在初次使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之前至少一周开始或换用非酶诱导的抗惊厥剂。酮康唑:同时接受酮康唑治疗会引起盐酸伊立替康的清除率显著下降,导致其活性代谢产物SN-38 暴露增加。在开始盐酸伊立替康治疗前至少一周应停止使用酮康唑,当然它也不能与盐酸伊立替康一同给药。St. John’s Wort(贯叶连翘):在同时接受贯叶连翘治疗的患者,活性代谢产物SN-38的暴露减少。在初次使用盐酸伊立替康前至少一周停用贯叶连翘,该药也不能与盐酸伊立替康同时使用。阿扎那韦:同时使用阿扎那韦,一种CYP3A4 和UGT1A1 的抑制剂,可能使SN-38 暴露增加。医师在同时使用这些药物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一点。地塞米松:接受盐酸伊立替康治疗的患者有淋巴细胞减少的报道,地塞米松作为止吐药使用时可能会使这种情况加重。然而,并没有发现严重的机会性感染,也没有发现因为淋巴细胞减少症而导致的任何并发症。接受本品的患者有血糖增高的报道。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本品治疗之前就有糖尿病病史或有葡萄糖耐量下降的患者。部分患者的血糖增高有可能是因为接受地塞米松而引起的。丙氯拉嗪:在单药每周给药方案的临床研究中,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当天同时给予丙氯拉嗪的患者,其静坐不能的发生率比较高(8.5%, 4/47 患者),当这两种药不是同天给予时其发生率比较低(1.3%, 1/80 患者)。然而,8.5%的静坐不能的发生率仍在丙氯拉嗪作为用其他药物化疗前用药出现静坐不能的报道范围之内。缓泻剂:本品治疗的同时使用缓泻剂有可能会加重腹泻的严重程度或发生率,但是尚未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利尿剂:由于在呕吐和/或腹泻后有继发脱水的潜在风险,医师应该避免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时使用利尿剂,当然在腹泻或呕吐时也不能使用利尿剂。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的老年用药

推荐预防性给予患者止吐药。当患者出现胆碱能综合症时要考虑预防性或治疗性地给予阿托品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联合用药  剂量方案  盐酸伊立替康与5-FU(5-氟尿嘧啶)和LV(亚叶酸钙)联用  [u]两周用药方案[/u]  盐酸伊立替康180mg/m2 静脉滴注30~90 分钟,第1 天; LV 400mg/m[sup]2[/sup] 应该在盐酸伊立替康输注后立即给予,滴注时间相同,之后再立即给予5-FU,第1 天和第2 天; 5-FU400mg/m[sup]2[/sup] 静脉推注,然后600mg/m[sup]2 [/sup]持续静脉输注22 小时,第1 天和第2 天。每2 周重复。  盐酸伊立替康180mg/m[sup]2[/sup] 静脉滴注30~90 分钟,第1 天; LV 400mg/m[sup]2[/sup] 应该在盐酸伊立替康输注后立即给予,滴注时间相同,第1 天; 5-FU 400mg/m[sup]2[/sup] 静脉推注,第1 天,然后1,200mg/m[sup]2[/sup]/d×2 天持续静脉输注(总量2,400mg/m[sup]2[/sup], 输注46~48 小时)。每2 周重复。  剂量调整  每次治疗之前都要仔细地监测和评估患者出现的毒性反应,特别是在治疗的第一周期。盐酸伊立替康和5-FU 的剂量应该根据患者个体对治疗的耐受情况而进行调整。表1 为联合用药时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所有的剂量调整都应该以先前出现的最严重的毒性反应为依据。患者只有在不使用止泻药的情况下至少24 小时内不再腹泻(恢复到治疗前的肠功能状态)才能开始下一疗程的治疗。  当毒性作用恢复至NCI 1 级或更低,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5 x 10[sup]9[/sup]/L,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 x 10[sup]9[/sup]/L 以及治疗相关腹泻完全解决之后才能开始下一个新的治疗周期。治疗应被延迟1-2 周以帮助相关的毒性反应的恢复。如果延迟2 周后患者仍不能恢复,应该考虑停止化疗。如果未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那么只要患者能继续有临床获益,则应继续以后的盐酸伊立替康/5-FU/LV 方案治疗。  表1 盐酸伊立替康/5-FU/LV 联合治疗周期中和在下一疗程开始时盐酸伊立替康的推荐剂量调整方法  毒性反应 NCI CTC分级[sup]a[/sup] 在治疗周期中 下一疗程开始时[sup]b[/sup]  没有毒性反应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中性粒细胞减少 1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2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2个剂量水平  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停药直到恢复,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其他血液系统毒性 在某一治疗周期中和下一疗程开始时,根据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进行的剂量调整也要基于NCI毒性  评估标准,并且与上述中性粒细胞减少维持的剂量调整方案一致。  腹泻 1 延迟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然后给予相同的剂量 维持剂量水平  2 延迟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延迟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延迟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其他非血液系统毒性[sup]c[/sup] 1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2 停药直到恢复至≤1级,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单药治疗  剂量方案  本品应该静脉给药,滴注时间大于90 分钟(参见输注液的准备),如表2 所推荐的每周或每3 周一次给药方案  表2:本品单药方案及剂量调整  每周方案a 6周一个疗程 125mg/m2静滴90分钟以上,第1,8,15,22天,然后休息2周  第43天治疗重新开始  起始剂量和调整c  起始剂量(mg/m2) 剂量水平-1(mg/m2) 剂量水平-2(mg/m2)  125 100 75  每3周一次方案b 350mg/m2静滴90分钟以上,每3周一次  起始剂量和调整c  起始剂量(mg/m2) 剂量水平-1(mg/m2) 剂量水平-2(mg/m2)  350 300 250  a 随后的剂量可被调高至150mg/m2或减低至50mg/m2,根据患者个体耐受情况以25例50mg/m2的水平递减。  b 随后的剂量可被调整至200mg/m2,根据患者个体耐受情况以50mg/m2的水平递减。  c 参见表5.  患者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可考虑盐酸伊立替康的起始剂量减少1 个剂量等级:年龄大于65 岁、曾接受盆腔/腹部放疗、体力状态2 分或胆红素水平中度升高(17 - 34 μmol/L)。  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单药治疗)  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推荐以下起始剂量:  表3: 有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起始剂量-单药方案  方案 血清总胆红素浓度 血清ALT/AST浓度 起始剂量,mg/m2  单药每周方案 1.5-3.0×IULN ≤5.0×IULN 60  3.1-5.0×IULN ≤5.0×IULN 50  <1.5×IULN 5.1-20.0×IULN 60  1.5-5.0×IULN 5.1-20.0×IULN 40  单药每3周一次 1.5-3.0×IULN -- 200  方案 >3.0×IULN -- 不推荐a  a 在胆红素]3.0 x IULN 的患者中,盐酸伊立替康每3 周一次给药方案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而且该方案不推荐在这类患者中使用。  [u]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单药治疗)[/u]  目前没有对肾功能损害患者进行临床研究。因此要特别注意监测肾功能损害患者。不推荐透析患者使用本药物。  老年用药  在一些研究中每周输注盐酸伊立替康,其在≥65 岁的患者体内的终末半衰期是6.0 小时,而在﹤65 岁的患者体内为5.5 小时。在≥65 岁的患者中SN-38 的剂量-标准化AUC0-24 比﹤65 岁的患者高11%。没有关于老年患者每三周一次给药方案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基于这个给药方案的临床药物毒性经验,建议在≥65 岁的患者中使用较低的初始剂量(参考用法用量)。  儿童用药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尚不确定。  剂量调整  要密切监测患者的毒性反应,应该根据患者个体对治疗的耐受情况来调整盐酸伊立替康的剂量。基于表2 和3 的推荐剂量,可根据表4 中所建议的调整方案对本品后续疗程的剂量进行调整。所有的剂量调整都应该基于先前出现的最严重毒性反应基础之上。  只有当毒性反应恢复到NCI 1 级或更低,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5 x 10[sup]9[/sup]/L,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 x 10[sup]9[/sup]/L 以及治疗相关腹泻完全解决之后才能开始新的一轮治疗。治疗应被延迟1-2 周以帮助相关的毒性反应的恢复。如果延迟2 周后患者仍不能恢复,应该考虑停止化疗。  如果未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那么只要患者能继续有临床获益,则应继续以后的盐酸伊立替康/5-FU/LV 方案治疗。  表 4: 推荐单药方案的剂量调整  毒性反应 在某一治疗周期中 下一疗程开始时  NCIa分级 每周一次 每周一次 每3周一次  没有毒性反应 维持剂量水平 增加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最高达150mg/m2 中性粒细胞减少 1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2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中性粒细胞减 停药直到恢复,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少性发热 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其他血液系统 在某一治疗周期中和下一疗程开始时,根据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进行的  毒性 剂量调整也要基于NCI毒性评估标准,并且与上述中性粒细胞减少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一致。  腹泻  1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2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2个剂量水平  其它非血液系统  毒性  1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2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维持剂量水平 3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1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4 停药直到恢复至≤2级, 减少2个剂量水平 减少1个剂量水平  然后减少1个剂量水平  制备和用药注意事项  如同其它有潜在毒性的抗肿瘤药物,在制备本品输注液时要小心操作。推荐使用手套。如果盐酸伊立替康溶液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果本品接触到粘膜,则用清水彻底冲洗。  制备输注液  与其他注射用药一样,本品溶液的配制必须严格遵循无菌原则。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只能一次性使用,任何未使用的部分必须丢弃。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在输注之前必须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终浓度为0.12 至2.8mg/ml 的输注液。其它药物不能加入输注液中。在输注之前检查输注液中是否有可见的颗粒物质和变色。  在5°C 或30°C/相对湿度和避光条件下,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稀释于输注液(0.9%氯化钠溶液和5%葡萄糖溶液)并贮藏在低密度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容器中,其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保持28 天。如在光照条件下其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保持3 天。  然而为了减少微生物感染的风险,推荐在使用之前才准备输注液,而且输注液准备好后应尽快使用。如果未立即使用,输注液在2-8°C 条件下贮藏时间不应超过24 小时,或在室温条件下(25°C)贮藏时间不超过6 小时。  不要冰冻盐酸伊立替康或其溶液混合物,因为这可能导致药物沉淀形成。

在一些研究中每周输注盐酸伊立替康,其在≥65 岁的患者体内的终末半衰期是6.0 小时,而在﹤65 岁的患者体内为5.5 小时。在≥65 岁的患者中SN-38 的剂量-标准化AUC0-24比﹤65 岁的患者高11%。没有关于老年患者每三周一次给药方案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基于这个给药方案的临床药物毒性经验,建议在≥65 岁的患者中使用较低的初始剂量(参考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