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注册和制剂注册-原料药注册指导原则包括

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

|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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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

1 总则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继承中医药传统,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创新,促进提高,保护先进,保证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2 一般要求

2.1符合《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2.1.1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是指对某一疾病在治疗效果上能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例如,对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有特殊疗效;对既往无有效治疗方法的疾病能取得明显疗效;或者对改善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或罕见疾病的终点结局(病率、致残率等)取得重大进展。

2.1.2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是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或目前虽属于二级保护物种,但其野生资源已处于濒危状态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1.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中的特殊疾病,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生活经济秩序的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烈性传染病和罕见病。如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脑卒中、急性心肌梗塞、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苯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疾病。

用于预防和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烈性传染病的中药品种,其疗效应明显优于现有治疗方法。

2.2符合《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2.2.1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是指能突出中医辨证用药理法特色,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2.2.2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是指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且具有临床应用优势。

2.3凡存在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的品种,应解决纠纷以后再办理保护事宜。

2.4企业应保证申报资料和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准确。试验资料应注明出处、完成日期、原始档案存放处,印章应与试验单位名称一致,并有主要研究者签字,试验数据能够溯源。

2.5临床试验负责单位应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研究的病种应与其认定的专业科室相适应,参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级甲等医院可参加以广泛应用的安全性评价为目的的临床研究。

2.6试验过程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各项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试验原始资料应保存至保护期满。

2.7申请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设备、检验仪器与申报品种的生产和质量检验相匹配,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2.8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抽样并组织检验。

2.9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在保护期内应按时按要求完成改进意见与有关要求的各项工作。

3 初次保护

3.1初次保护申请,是指首次提出的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其他同一品种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公告前提出的保护申请,按初次保护申请管理。

3.2申报资料应能说明申报品种的可保性,并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中药品种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安全性评价、临床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3.3申报品种一般应完成监测期、注册批件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研究工作。

3.4申报品种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应由原研企业提出首次申报;若质量标准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应提高并统一质量标准。

3.5综述资料包括临床、药理毒理和药学等内容的概述,并说明适用条款及申请级别的理由。

3.6临床资料

3.6.1申请一级保护品种的临床资料应能证明其对某一疾病在治疗效果上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或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

3.6.2申请二级保护品种的临床资料应能证明其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6.3临床试验设计应科学合理,尤其要注意评价指标公认性、对照药的合理性及足够样本量。一般应选择阳性对照,阳性对照药的选择应遵循“公认、同类、择优”的原则,并详细说明选择依据, 必要时选择安慰剂对照。应进行与阳性对照药比较的优效性检验,或在确认申报品种有效性的前提下体现其与阳性对照药的优势。试验的样本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且试验组病例数一般不少于300例;多个病证的,每个主要病证病例数试验组一般不少于60例。

在安全性评价中,应注重常规安全性观察,如三大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等,以及与品种自身特点和主治适应症有关的特殊安全性观察,如含有配伍禁忌品种、前期研究提

示有特殊毒性品种、注射剂等。

3.7药学资料

3.7.1原料应有法定标准,并且内容完整、项目齐全,必要时还应有较完善检测项目。

多基原药材应明确其基原,主要药味应明确产地,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渠道,并有相关证明性材料;注射剂原料药必须固定基原和产地,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以中药饮片投料的应提供炮制方法及标准,直接购买中药饮片的,还应明确生产企业及供货渠道。

3.7.2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原料前处理、提取、纯化、浓缩、干燥、制剂成型等全过程)、主要工艺参数及质量控制指标、工艺流程图和工艺研究资料。工艺研究资料应能说明现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并提供工艺过程中各个环节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

3.7.3申报品种必须是执行国家正式药品标准的品种,药品标准应能有效地控制药品质量,注射剂标准中必须建立指纹图谱和安全性检查项目,且应有近三年企业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及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以说明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7.4单味药制剂的主要药效成分应清楚,并应有相应的专属性质量控制方法。

3.8改变剂型的品种应有试验资料证明其先进性和合理性。改变剂型的普通制剂,应与原剂型比较,证明其在药物稳定性、吸收利用、可控性、安全性、有效性或患者顺应性等方面具有的特点与优势。

改成缓释制剂、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等,应与普通制剂比较,证明其在药物释放、生物利用度、有效性或安全性等方面具有的特点与优势。

改变剂型品种还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9对传统中成药进行重大工艺改进的品种,与原品种及同类品种比较必须在服用剂量、制剂稳定性、质量标准可控性、有效性或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提供相关资料。

工艺改进的品种还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10处方中含有十八反、十九畏等配伍禁忌药味,含有重金属的药味,毒材(系列入《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的毒性中药材),其他毒材日服用剂量超过药典标准,炮制品或生品的使用与传统用法不符以及临床或文献报道有安全性隐患药味的品种,应有试验资料证实其用药安全性。

3.11申报中药注射剂品种保护的,其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中药注射剂的注册要求,尤其是安全性研究资料必须是在国家认定的GLP 实验室进行,并有不良反应检索报告。

3.12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应有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间药效、毒理相互影响(增效、减毒或互补作用)的比较性研究和临床试验资料,以证实其组方合理性。

3.13申请企业应提出在保护期内对品种改进提高计划及实施的详细步骤。如进一步完善生产过程控制,提高完善质量标准,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完善药品说明书等。

3.13.1生产用原料药材需明确和固定产地。

3.13.2进一步研究生产全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及技术参数,完善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3.13.3进行质量标准提高和完善研究,增强检测项目的专属性,研究建立与功能主治及安全性相关的检测指标,并按国家药品标准修订程序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3.13.4进一步开展临床和基础研究,进行更大范围的临床观察,完善使用说明书,指导药物合理应用。如应针对品种特点和现有研究资料的不足,明确主治范围、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的应用、安全性评价、量效关系、作用机理、药物的体内过程、不良反应、使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4 同品种保护

4.1同品种,是指药品名称、剂型、处方都相同的品种。同品种保护申请,是指初次保护申请品种公告后,其他同品种生产企业按规定提出的保护申请。

4.2已受理同品种申请的品种,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同品种质量考核。同品种质量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抽样和检验三方面的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4.2.1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以被考核品种执行的国家标准为依据,对该品种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检查。4.2.2抽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抽样指导原则》,在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3批样品,抽样量应为全检量的三倍,必要时也可在市场购买并由企业确认。申报品种含多个规格的,可以抽取主要生产的一种规格,质量标准中涉及定性、定量的还应抽取相应的适量药材。4.2.3检验抽取的样品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省级药品检验所按申报品种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5 延长保护期

5.1延长保护期申请,是指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前按规定提出延长保护期的申请。

5.2申请延长保护的品种应能证明其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较同类品种有显著临床疗效优势。

5.3申请企业应按改进意见与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

5.4延长保护期的品种在临床、药理毒理、药学等方面应较保护前有明显改进与提高,如生产用药材和饮片基原明确、产地固定,工艺参数明确,过程控制严格,质量标准可控完善,主治范围确切,药品说明书完善等。对有效成分和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其量效关系、作用机理和体内代谢过程应基本清楚。

5.5申请企业应提出在延长保护期内对品种改进提高的详细计划及实施方案。

影响因素试验指导原则 30天吗

1、中试——小型生产模拟试验 ?是从小试过渡到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是在模型化的生产设备上(设备的设计要求和操作原 理与生产设备相同)基本完成由小试工艺向生产操作 规程(草案)的过渡; ?确保按操作规程(草案)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预定质 量标准的产品/中间体。

2、进行中试的条件 ?产品的合成路线已确定; ?小试的工艺考察已完成: ?各部反应的工艺过程及工艺参数已确定(如加料方式、 反应时间、反应温度、压力、终点控制,提取、分离、 结晶、过滤、干燥等); ?对成品的精制、结晶、分离、干燥的方法及要求已确 定(晶型、残溶); ?小试的3~5批稳定性试验说明该小试工艺可行、稳定; ?必要的材质腐蚀性试验已经完成; ?已建立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标准。 成熟的小试是进行中试/生产的最主要的基础

3、中试要实现的目标

目的

1、考查小试工艺的工业化生产的可能性,核对、校正和 补充实验室数据,并优化工艺条件;

2、制定生产工艺规程;为车间设计、施工安装、中间质 控以及生产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 〇物料和能量衡算,计算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劳动强 度等

3、解决实验室阶段未能解决或尚未发现的问题;

4、为临床前的药学和药理毒理学研究以及临床试验提供 一定数量的药品。

指导原则(第二稿)对化学原料药的中试放大提出了八 项主要任务

1、考核实验室提供的工艺路线在工艺设备、条件、原材料等 方面在中试放大时是否有特殊的要求,是否适合工业化生 产;

2、确定所用起始原料、试剂或有机溶媒的规格或标准

3、验证小试工艺是否成熟合理,主要经济指标是否接近生产 要求;

4、进一步考核和完善工艺条件,对每一步反应和单元操作均 应取得基本稳定的数据;

5、根据中试研究资料制订或修订中间体和成品的质量标准、 分析方法;

6、根据原材料、动力消耗和工时等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指标 核算;

7、提出“三废”的处理方案;

8、提出整个合成路线的工艺流程,各个单元操作的工艺规程。 一般来说,中试所采用的原料、试剂的规格应与工业化生 产时一致。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3

正确答案:E 解析:《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规定原料药的影响因素试验: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

求原料药分析方法学验证方案

3.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及主要剂型的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表中未列入的考察项目及剂型,可根据剂型的特点自订。

附表 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

剂型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 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片剂 性状(外观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胶囊剂 性状(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分。软胶囊要检查内容物有无沉淀

注射剂 性状(外观色泽)、含量、pH值、澄明度、有关物质

栓剂 性状、含量、融变时限、有关物质

软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乳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分层现象

糊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凝胶剂 性状、色泽、均匀性、含量、有关物质、粒度,乳胶剂检查分层现象

眼膏剂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眼用制剂 如为溶液,应考察性状、澄明度、含量、pH值、有关物质;如为混悬液,还应考察粒度、再分散性;洗眼剂还应考察无菌度;眼用丸剂应考察粒度与无菌度

丸剂 性状、含量、色泽、有关物质,溶散时限

糖浆剂 性状、含量、澄清度、相对密度、有关物质、pH值

口服溶液剂 性状、含量、色泽、澄清度、有关物质

口服乳剂 性状、含量、检查有无分层、有关物质

口服混悬剂 性状、含量、沉降体积比、有关物质、再分散性

散剂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

气雾剂 泄漏率、每瓶主药含量、有关物质、每瓶总揿次、每揿主药含量、雾滴分布

粉雾剂 排空率、每瓶总吸次、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粒分布

喷雾剂 每瓶总吸次、每吸喷量、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滴分布

颗粒剂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溶化性

贴剂(透皮贴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释放度、黏附力

冲洗剂、洗剂、灌肠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冲洗剂应考察无菌度

涂剂、涂膜剂、搽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涂膜剂还应考察成膜性

耳用制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耳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鼻用制剂 性状、色泽、pH、含量、有关物质。鼻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注: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其生成产物的数目及量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降解产物。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中原料药与药物制剂收载的内容有何异同?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药品研发和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为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层面来控制药品质量,也就是说要对药物进行多个项目测试,来全面考察药品质量。一般地,每一测试项目可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为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必须对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测试项目的目的和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法进行验证。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判断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从本质上讲,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方法验证在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成为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药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订质量标准的基础。方法验证是药物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本指导原则重点探讨方法验证的本质,将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和规律性的阐述,重点阐述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论证方案的设计。本指导原则主要包括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对方法验证的评价等内容。本原则与其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一起构成较完整的质量控制指导原则。随着我国新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方法验证的认识也会不断深入,本指导原则将会逐步完善和修订。由于生物制品和中药的特殊性,本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二、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原则上每个检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进行方法验证。方法验证的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结合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确定。同一分析方法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用于制剂的鉴别和杂质定量试验应进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验证,前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而后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准确度、定量限。三、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一)需要验证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是为控制药品质量,保证安全有效而设定的测试项目。根据检测项目的设定目的和验证内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导原则将需验证的检测项目分为鉴别、杂质检查(限度试验、定量试验)、定量测定(含量测定、溶出度、释放度等)、其他特定检测项目等四类。鉴别的目的在于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标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质,用于鉴别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专属性。杂质检查主要用于控制主成分以外的杂质,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等。杂质检查可分为限度试验和定量试验两种情况。用于限度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侧重专属性和检测限。用于定量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强调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定量测定包括含量测定、制剂的溶出度测定等,由于此类项目对准确性要求较高,故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准确度和线性。其他特定检测项目包括粒径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于这些检测项目的要求与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等有所不同,对于这些项目的分析方法验证应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导原则所指分析方法是为完成上述各检测项目而设定和建立的测试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仪器及仪器参数、试剂、系统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溶液制备、对照品溶液制备、测定、计算及测试结果的报告等。测试方法可采用化学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同一测试方法可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但验证内容可不相同。(三)验证内容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统适用性等。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鉴定、检出被分析物质的特性。通常,鉴别、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中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采用的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1、鉴别反应鉴别试验应确证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征。专属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而不含被测成分的阴性对照呈负反应,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负反应。2、杂质检查 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如有关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供试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与共存物质能得到分离和检出,并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制剂应考虑辅料的影响),比较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3、含量测定含量测定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价的准确结果。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供试品比较测定结果。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进行比较,比对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也可采用破坏性试验(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用两种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比较测定结果。必要时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证明含量测定成分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线性线性系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检测结果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量)直接呈线性关系的程度。线性是定量测定的基础,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如杂质定量试验和含量测定均需要验证线性。应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并说明依据。(三)范围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范围是规定值,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应确定验证的范围和试验方法。可以采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药配制成不同的浓度,按照相应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范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如百分浓度)表达。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对范围进行验证,如含量测定、含量均匀度、溶出度或释放度、杂质定量试验等。范围应根据剂型和(或)检测项目的要求确定。1、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00%或更宽。2、制剂含量均匀度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剂型特点,如气雾剂、喷雾剂,必要时,范围可适当放宽。3、溶出度或释放度对于溶出度,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对于释放度,如规定限度范围为,从1小时后为20%至24小时后为90%,则验证范围应为0~110%。4、杂质杂质测定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结果,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面积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有时也称真实度。一定的准确度为定量测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验证准确度,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对于制剂一般以回收率试验来进行验证。试验设计需考虑在规定范围内,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即测定9次,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测定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必要时,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2、杂质定量试验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质供试品,经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检测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离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时,取样测定次数应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1、重复性重复性系指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重复性测定可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2、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实验室,由于实验室内部条件改变,如时间、分析人员、仪器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验证设计方案中的变动因素一般为日期、分析人员、设备。3、重现性指不同实验室之间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六)检测限检测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该验证指标的意义在于考察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因此对杂质限度试验,需证明方法具有足够低的检测限,以保证检出需控制的杂质。1、直观法 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检测限的测定是通过对一系列已知浓度被测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并以能准确、可靠检测被测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浓度来建立。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噪声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可检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为3: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检测限。其他方法有基于工作曲线的斜率和响应的标准偏差进行计算的方法等。无论用何种方法,均应用一定数量的试样,其浓度为近于或等于检测限,进行分析,以可靠地测定检测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定量限体现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定量检测能力。杂质定量试验,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证含量很少的杂质能够被准确测出。常用信噪比法确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为10: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进行确定。1、直观法 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过对一系列含有已知浓度被测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在准确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来确定被测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噪声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出可检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为10:1。其他方法有基于工作曲线的斜率和响应的标准偏差进行计算的方法等。无论用何种方法,均应用一定数量的试样,其浓度为近于或等于定量限,进行分析,以可靠地测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测定条件发生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对于可变试验因素的抗干扰能力。开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如果测试条件要求苛刻,则建议在方法中予以写明。典型的变动因素包括:液相色谱法中流动相的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厂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等。气相色谱法中载气及流速、不同厂牌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担体、柱温、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等。经试验,应说明小的变动能否符合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以确保方法有效。(九)系统适用性试验对一些仪器分析方法,在进行方法验证时,有必要将分析设备、电子仪器与实验操作、测试样品等一起当作完整的系统进行评估。系统适用性便是对整个系统进行评估的指标。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的设置需根据被验证方法类型而定。色谱方法对分析设备、电子仪器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所有色谱方法均应进行该指标验证,并将系统适用性作为分析方法的组成部分。具体验证参数和方法参考中国药典有关规定。五、方法再验证在某些情况下,如原料药合成工艺改变、制剂处方改变、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等,均有必要对分析方法再次进行全面或部分验证,以保证分析方法可靠,这一过程称为方法再验证。再验证原则:根据改变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再验证。当原料药合成工艺发生改变时,可能引入新的杂质,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就需要再进行验证,以证明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能够检测新引入的杂质,且新引入的杂质对主成份的含量测定应无干扰。当制剂的处方组成改变、辅料变更时,可能会影响鉴别的专属性、溶出度和含量测定的准确度,因此需要对鉴别、含量测定方法再验证。当原料药产地来源发生变更时,可能会影响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的专属性和准确度,因此需要对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进行再验证。当质量标准中某一项目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时,检测波长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测限、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线性等内容的验证,证明修订后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质量研究中,基于申报的原料药合成工艺、制剂处方中的辅料等一般无法保证与已上市药品的一致性,需对质量标准中部分项目进行方法的再验证。方法再验证是对分析方法的完善过程,应根据实际改变情况进行再验证,从而保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对于方法验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有关方法验证评价的一般考虑总体上,方法验证应围绕验证目的和一般原则来进行,方法验证内容的选择和试验设计方案应系统、合理,验证过程应规范严谨。并非每个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需进行所有内容的验证,但同时也要注意验证内容应充分,足以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杂质限度试验一般需要验证专属性和检测限,而对于精密度、线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则一般不需要进行验证。(二)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方法验证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因此不论从研发角度还是评价角度,方法验证均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例如,对于鉴别项目所需要的专属性,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鉴别被分析物,此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强鉴别项目的整体专属性。在方法验证内容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补充。如原料药含量测定采用容量分析法时,由于方法本身原因,专属性略差,但假如在杂质检测时采用了专属性较强的色谱法,则一般认为整个检测方法也具有较强的专属性。总之,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在方法验证过程中,不提倡教条地去进行方法验证。此外,越来越多的新方法不断被用于质量控制中,对于这些方法如何进行验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导原则。七、参考文献1.?FDA.Guidance for Industry:analytical procedu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Methodology4.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八、著者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一、背景资料关于方法验证,美国、欧盟等药政管理当局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对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阐述和规定[1-3],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亦收载了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内容[4]。为药品研发和注册申请提供技术指导。但目前我国药物研究中,在质量研究部分,方法学验证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方法验证设计不科学、验证不充分、试验过程不规范、验证数据不合理、忽视方法再验证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国内外指导原则主要告知研发者如何做,却较少阐述深层次的原因,研发者在药物研究时往往不知技术要求背后深层次的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本指导原则重点探讨方法验证的本质,将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和规律性的阐述,重点阐述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论证方案的设计,希望能对研发提供技术参考。二、本指导原则内容设置的考虑本指导原则包括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对方法验证的评价等内容。内容编排上,先阐述方法验证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素,然后对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以对一般规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对方法验证的评价体现了药物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符合药物研究规律,希望从评价角度给研发者以有益的启示。三、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该部分内容重点阐述对方法验证的一般认识和原则要求。强调验证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同时考虑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来进行。根据验证内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将检测项目分成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其他特定检测项目等四类,简要叙述了各自特点及对方法验证的要求。本文所采取的分类方式是参考了FDA有关指导原则[1]的分类,经重庆会议讨论后确定。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此部分内容以验证内容为主线,明确各验证内容的含义,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类型和要求,具体阐述方法验证的试验设计思路。此部分主要内容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文献[1-4],并结合了实际情况加以制订。五、关于方法再验证在实际审评工作中,该方面遇到了较多的问题,因此单列一节,希望引起研发企业的重视。原料药的合成路线改变、制剂处方改变;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如何进行方法验证的问题;检测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本节以上述情况举例说明如何进行方法再验证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此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评价方法验证的基本观点,注重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也希望通过该部分撰写启发研发企业系统地进行方法验证。七、与其他指导原则的关联性问题本指导原则与质量标准建立、有机溶剂研究、杂质研究等相关指导原则具有相关性,不应孤立地看待本指导原则。

原料药的简易方法学验证

《中国药典》2010年版,分为三部,一部收载中药材和中药成方制剂,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品及其制剂,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中药材收载于一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

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

贷款api报备是什么

原料药:有关物质、含量、残留溶剂方法学认证。

实验也就是:系统适用性、专属性、进样精密度、线性、检测限、定量限、溶液稳定性、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回收率)、耐用性试验,

具体操作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A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这一套东西就是这些,没办法简易。也就是含量和有关物质是同一个方法,然后考察的时候线性、检测限、定量限、溶液稳定性、耐用性做一套实验。别的都是药典要求的,不可能省略。

一、贷款api报备是什么

贷款api报备是一种申请表,这种申请表与合同相似,申请表的内容除了写个人信息之外,还明确了甲乙双方的利益、要求、目的、时间等等。一般情况下,贷款平台不会要求用户填写贷款api报备,因为该报备填写的内容十分细,比如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手机号、实名等等。如果有打电话要求贷款api报备需要警惕,可能是骗子利用此手段来获取信息。

二、金融里的api是什么

api

应用程序接口

api(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的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api除了有应用“应用程序接口”的意思外,还特指api的说明文档,也称为帮助文档。另外,也是美国石油协会、空气污染指数、医药、空中位置指示器的英文简称。

三、贷款api报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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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制药行业中,小试什么意思?小试主要解决什?

1.规模不同2.原料来源不同3.搅拌方式不同4.热量的传递方式不同5.反应器的材质不同中试放大的目的中试是从小试实验到工业化生产必经的过渡环节;在生产设备上基本完成由小试向生产操作过程地过渡,确保按操作规程能始终生产出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是利用在小型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过程,其设备的设计要求,选择及工作原理与大生产基本一致;在小试成熟后,进行中试,研究工业化可行工艺,设备选型,为工业化设计提供依据。所以,中试放大的目的是验证,复审和完善实验室工艺所研究确定的合成工艺路线,是否成熟、合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接近生产要求;研究选定的工业化生产设备结构,材质,安装和车间布置等,为正式生产提供数据和最佳物料量和物料消耗。中试放大的重要性中试就是小型生产模拟试验。中试试是根据小试实验研究工业化可行的方案,它进一步研究在一定规模的装置中各步化学反应条件的变化规律,并解决实验室中所不能解决或发现的问题,为工业化生产提供设计依据。虽然化学反应的本质不会因实验生产的不同二改变,但各步化学反应的最佳反应工艺条件,则可能随实验规模和设备等外部条件的不同而改变。一般来说,中试放大是快速,高水平到工业化生产的重要过渡阶段,其水平代表工业化的水平。中试放大是药品研发到生产的必由之路,也是降低产业化风险的有效措施。中试放大阶段的任务1、考核实验室提供的工艺路线在工艺设备、条件、原材料等方面在中试放大时是否有特殊的要求,是否适合工业化生产。2、验证小试工艺是否成熟合理,主要经济指标是否接近生产要求。3、进一步考核和完善工艺条件,对每一步反应和单元操作均应取得基本稳定的数据;进行物料衡算。4、设备材质和型号的选择。5、确定各步反应对传热和传质的要求。放热反应中的加料方式,加料速度对反应的影响。6、搅拌器型式和搅拌速度的考察。7、加热/冷却载体的类型及要求(蒸汽、热水、冷盐水)8、提出“三废”的处理方案;9、原材料,中间体的物理性质和化工常数的测定。10、根据中试研究资料制订或修订中间体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分析方法;11、确定所用起始原料、试剂或有机溶媒的规格或标准;一般来说,中试所采用的原料、试剂的规格应与工业化生产时一致。12.消耗定额,原材料成本,操作工时与生产周期等的确定。13.提出整个合成路线的工艺流程,各个单元操作的工艺规程。中试放大的任务小试工艺成熟后,必须完成工艺报告。中试不单是小试的简单的放大,中试搅拌、传热、浓缩、过滤、干燥的过程均与小试不同,小试时尽量摸拟中试的条件去做,另外,切记每一步须做破坏性试验。弄清中试的设备,物料的物化特性。安全第一。中试前小试跟踪、过程跟踪,有时候放大过程中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问题,你怎么都凭空想象不出来的,所以要仔细认真的跟踪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尤其是异常情况不要放过,否则非常麻烦。修订并确定在中试设备条件下各步反应最佳工艺参数的适用范围,必要时修正或调整相关的工艺过程,严密观察在中试情况下(局部过热、反应介质的不均匀性)各操作单元中副反应及有关物质的变化情况。中试放大的方法1、经验放大:主要是凭借经验通过逐级放大(小试装置-中间装置-中型装置-大型装置)来摸索反应器的特征。它也是目前药物合成中采用的主要方法。2、相似放大:主要是应用相似原理进行放大。此法有一定局限性,只适用于物理过程放大。而不适用于化学过程的放大。3、数学模拟放大:是应用计算机技术的放大,它是今后发展的方向。进行中试要具备的条件1、小试收率稳定,产品质量可靠。各步反应的工艺过程及工艺参数已确定(如加料方式、反应时间、反应温度、压力、终点控制,提取、分离、结晶、过滤、干燥等)。2、对成品的精制、结晶、分离、干燥的方法及要求已确定(晶型、溶残);小试的3~5批稳定性试验说明该小试工艺可行、稳定;3、必要的材质腐蚀性试验已经完成;4、已建立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标准。5、进行了物料衡算。三废问题已有初步的处理方法。已提出原材料的规格和单耗数量。6、已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中试要实现的目标1、通过中试制订产品的生产工艺规程(草案)(含每个单元反应与单元操作的岗位操作法及过程控制细则、产品的流程图、物料衡算及产品的原材料单耗)。2、证明各个化学单元反应的工艺条件及操作过程,在使用规定原辅料的条件下在模型的生产设备上能生产出预定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且具有良好的重现性和可靠性;3、产品的原材料单耗等技术经济指标能为市场所接受4、三废处理的方案及措施能为环保部门所接受;5、安全、防火、防爆等措施能为公安、消防部门所接受;6、提供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能为卫生职业病防治部门所接受设备的选择与工艺管理的改造1、根据小试的结果,在多功能、中试车间,对设备进行选择,首先应考虑设备容量是否适宜,设备材质、管路材质与工艺介质的适应性,是否耐腐蚀,加热、冷却和搅拌速度是否符合要求。2、物料输送的方法(投料、出料、各步之间的流转),如何防止跑料、凝固和堵塞等。3、离心、抽滤、压滤、提取、过柱、蒸馏、精馏等分离条件是否满足。4、根据以上情况和其他工艺要求,对设备,管路进行适应性改造。5、反应有无气体生成?会否冲料?如有必要,应加气液分离器,安装回流管。6、真空度的要求?尾气及有毒气体的吸收?搅拌器形式和搅拌速度的考察在实验室中由于物料体积较小,搅拌效率好,传热、传质的问题表现不明显,但是在中试放大时,由于搅拌效率的影响,传热,传质的问题就突出地暴露出来。因此,中试放大时必须根据物料性质和反应特点注意研究搅拌器的型式,考察搅拌速度对反应规律的影响,特别是在固-液非均相反应时,要选择合乎反应要求的搅拌器型式和适宜的搅拌速度。搅拌器按反应的均相、非均相等反应物料的性质和反应特点及小试工艺考察中对反应液混合要求的认知,初步选择搅拌的类型和转速,并通过中试考察搅拌对反应影响的规律确定搅拌的类型及转速(推进式、涡轮式、桨式、锚式、框式、螺式)反应条件的进一步研究试验室阶段获得的最佳反应条件不一定完全符合中试放大的要求,为此,应就其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如加料速度,搅拌效果,反应器的传热面积与传热系数以及制冷剂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掌握其在中间装置中的变化规律。得到更适用的反应条件。制冷要求对热敏反应或对升温、降温时间要求苛刻的反应按中试实际情况,如反应釜釜体传热面积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则需用反应釜内置排管或蛇管或外接冷却设备的方式来调整传热面,使其尽可能满足相关工艺的要求。带外循环冷却装置的反应釜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的确定要考虑使反应和后处理操作方法适用工业生产的要求。特别注意缩短工序、简化操作、注重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最终确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精制、结晶、分离、干燥等单元操作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设备选择和确定的原则是该设备能满足实施工艺要求,得到的中间体/产品能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这一部分设备的选型将在收率、晶型、有机溶媒残留等方面对质量产生较多的影响。按FDA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下述的任何变动都要向FDA备案原料药制备过程中自最后一个中间体以后制造过程的任何变化可能对原料中的杂质或其物理、化学或生理学性质有影响的任何变化。晶型凡在质量标准中对晶型有要求的产品,对中试时产品精制结晶工序的搅拌型号、温控方式、结晶速率,乃至结晶釜的底部的几何形状等都应进行研究与验证,以确保中试产品的晶型与质量标准相一致。确保小试样品—临床样品/中试样品在晶型上的一致性。结晶水和溶剂化物凡含结晶水或结晶溶媒的化学原料药,对中试时产品的干燥方式及与干燥相关的工艺参数进行研究与验证,以确保中试产品所含的结晶水/结晶溶媒与质量标准相一致。确保小试样品—临床样品/中试样品所含结晶水或结晶溶媒的一致性。该类原料药在小试验时应对干燥时所采用的工艺参数进行考察,并提出所含的结晶水或结晶溶媒会发生变化的相关工艺参数。残留溶媒中试过程中由于中间体/产品的产量比小试有几十到上百倍的增加,因此对干燥条件(包括干燥温度、时间、干燥设备内部的温度均匀性)进行考察是必要的。干燥温度与时间都可以对有关物质(热敏物质)和溶媒残留产生影响。中试的工艺验证:3~5批稳定性数据在中试已确定的设备、工艺过程及工艺参数下进行3~5批中试的稳定性试验,进一步验证该工艺在所选定设备条件下的可靠性和重现性。最终确定各步反应的工艺控制参数。证明该工艺在上述条件下可始终如一地生产出合乎质量标准和质量特性的产品。进行物理衡算当各步反应条件和操作方法确定后,就应该就收率,副产物、三废等方面进行物料衡算。对3~5批稳定性试验的数据,每批按每个单元反应或每个设备体系进行物料衡算,对物料衡算中出现的不平衡去向作出合理的说明反应产品和其他产物的重量总和等于反应前各个物料投量量的总和是物料衡算必须达到的精确程度。以便为解决薄弱环节。挖潜节能,提高效率,回收副产物并综合利用以及防治三废提供数据。对无分析方法的化学成分要进行分析方法的研究。物料衡算结果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工艺设计的可靠程度。甲苯磺化过程的物料平衡表物料衡算:原材料消耗定额-产品的原料单耗及成本对各步中间体/产品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按每步反应的收率及物料衡算表计算出每步反应的原材料消耗定额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公斤/公斤)(理论量公斤/公斤)。按原材料消耗定额对中间体/产品工艺水平的高低、耗材的合理性及存在问题进行评估。每公斤产品的原料单耗及成本核算消耗等额,原材料成本,操作工时与生产周期等的确定在中试研究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基建设计,制订型号设备的选购计划。进行非定型设备的设计制造,按照施工图进行生产车间的厂房建筑和设备安装。在全部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安装完毕。如试产合格和短期试产稳定即可制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清洁规程、工艺验证方案、清洁验证方案、批生产记录等文件交付生产。可控性的回顾对中试在各个阶段出现的中间体/产品的有关物质、含量、晶型、溶残等质量波动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列出每个单元反应或单元操作中影响质量状况的关键工艺参数。设定各单元反应/单元操作的质量控制点,并按中试的实际情况调整中间体/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标准(草案)。投料前的准备:1、对设备(反应釜、真空设备、离心机等),尤其是新安装和技改过的设备或久置不用的设备要进行试压、试漏工作,要结合清洗工作进行联动试车,以确保投料后不用再动火,在无泄漏的前况下,进行设备管道保养。2、做好设备的清洗和清场工作,确保不让杂物带入反应体系,防止产生交叉污染和确保有序的工作。3、根据工艺要求和试验的需要核定投料系数,计算投料量做到原材料配套领用,质量合格,标志清楚,分类定置安放。4、计划和准备好中间体的盛放器具和堆放场所。5、生产条件的检查:蒸汽、油浴、冷却水和盐水是否通畅(可用手试一下阀门开启后的前后温差),阀门开关是否符合要求。6、物料是否均相,搅拌是否足以使他们混合均匀,固体是否沉积在底阀凹处,尤其固体催化剂或难溶原料的沉积,如何采取避免沉积的措施。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估计整个过程(物料浅满发生变化和投料偏少时)温度计是否能插到物料里。7、写好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8、对职工进行培训,工艺培训(尤其要讲清楚控制指标和要点,违犯操作规程的危害和管道走向,阀门的进出控制,落实超出控制指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培训。9、明确项目的责任人,组织好班次,骨干力量安排好跟班,明确职工与骨干与上级领导之间夜间沟通联络方法。10、做好应急措施预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生产过程中的GMP要求:1、严格按照给定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2、按照给定的投料系数投料,投料量的计算需要他人复核。3、称料时需要复核原材料是否正确,称量后需他人复核,称量完成后应及时更改物料的状态标识,使其与实际相符、剩余物料放在指定地点。4、及时填写生产设备及现场的的状态标示。5、及时、完整、正确填写生产记录,特别是与小试现象不一致的地方,要做详细的记载6、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按照应急预防措施正确处理。7、出现与小试不一致的现象时,及时沟通,尽快拿出后续操作方案。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规定处理,不能任意排放。9、节约用水、用汽、用电、用冷冻?,生产操作完成后的设备及时关停。生产过程注意事项:1、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操作,不能随意更改。如发现新问题需更改,必须有充分的小试作基础。2、严格控制反应条件如温度,PH值等,万一超标应及时进行处理(小试就应考虑到,小试应做过破坏性试验,找出处理办法)。3、注意中试,试生产温度计的传热敏感度与小试不一样,温度变化存在滞后性,应提前预计到这一点进行有关操作。4、真空系统出现漏气如何检查和应急处理,尤其在高温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5、突发停电,停汽,停水,停冷冻盐水应立刻分别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必要时配备和启用备用电源,N2保护等)。6、注意生产中的放大效应,一般应逐步放大,不能单考虑进度,否则“欲速而不达”,要循序渐进。7、由于不可预计因素和放大效应的存在,对单批投料量必须进行控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8、对反应过程中的现象进行认真的仔细的观察,及时记好记录,并及时分析出现的现象,要做好小试的先导或跟踪验证工作。各相关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密切关注整个生产过程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9、每一步骤的终点如何判断要有明确的指标和方法,每一步进行严格控制,可与反应中出现的现象综合起来判断。10、正确选择后处理方法。进行过滤、萃取、结晶和重结晶等单元操作,在选择萃取剂和溶剂时,正确运用“相似相溶”原则来考虑杂质、产物的溶解度。选择溶剂时一定要在考虑工艺的适用性的同时,要考虑经济性和可行性,如价格,毒性及是否可回收和易回收等。小试进行后处理时就应考虑到这几方面。中试生产完成后的工作:1、及时清场(生产文件回收,桌椅的清洁,各种可重复使用的生产工具的定置存放,生产垃圾的清理,生产现场的整理)。2、生产设备的清洁(连续生产时的清洁,换产品时的清洁,最好是按照清洁验证方案的清洁方式进行清洁)。3、剩余物料的退库。4、及时更换状态标示牌(设备状态、卫生状态)。5、产品入库或按规定放在指定地点。6、废溶液,回收溶剂存放在指定地点,废固体按规定进行处理。7、及时总结,找出小试和中试时的差异,结合检验结果,对中试做一个真实,客观的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为正式生产打下基础。8、根据中试结果,结合研发时的各种资料,编制(或修订)出符合生产要求的产品工艺规程、工艺验证方案。9、根据工艺规程,结合中试放大时的操作经验,编制(或修订)出在生产上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10、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种生产文件的要求,编制出符合填写要求的生产记录。11、结合小试和中放的结果,编制出符合要求的清洁规程和清洁记录。12、编制出有明确检验方法,且清洁方式是切实可行的清洁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已有标准API中试放大应注意:1、反应设备改变对反应条件的影响:实验室一般用玻璃仪器(耐酸碱、耐骤冷骤热、热量传导容易)。中试以上规模一般用不锈钢或搪瓷反应罐。不锈钢容器:需研究金属离子干扰;搪瓷反应器:应程序升温或降温,重新确定反应条件并研究对反应产物收率和纯度的影响。2、反应溶剂:中试尽量革除一类溶剂,用三类或毒性较低的二类溶剂替代毒性较大的二类溶剂,研究溶剂改变对反应进程、速度和收率的影响。3、搅拌与传质:中试时反应物体积成百倍增加,重点研究搅拌速度和搅拌桨类型对反应进程和产品纯度的影响。4、热量传导:中试时反应容器增大,搅拌不均匀,不同位置热量不均衡,需提高供热/冷设备的功率和效率,严格检测不同位置的反应温度。另外规模不同甚至可能使热量需求的方向改变。5、原材料、试剂、溶剂的级别:小规模生产一般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规模化生产一般用工业级原材料。中试时需进行不同级别原材料的替代研究,有时还需重新成本核算。6、新生成杂质:中试时重点研究。若新杂质量较大,还需定性研究以分析产生原因,并进一步研究减少产生量,必要时制定注册标准加以控制,并考虑新杂质的安全性问题。7、有机溶剂残留量:实验室规模一般用红外干燥或真空干燥箱,很容易控制有机溶剂残留量;中试及生产规模一般用普通干燥箱或自然干燥,需重新考察。8、晶型控制:中试和小试相比容器材质、结晶速度、结晶时间等皆可能不同,晶型也可能改变。口服固体制剂的API(尤其是难溶物)应考察中试和小试时的晶型是否一致。9、三废处理:中试以上规模生产时三废生成量成百倍千倍地增加,需进一步研究三废的循环利用和无害处理。10、申报时应提供中试以上规模样品的研究结果,但很多申报单位仅做实验室规模样品或将实验室规模成比例地简单放大,可能导致修改工艺和质量标准等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