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伊立替康40mg价格-盐酸伊立替康口服溶液
盐酸伊立替康有一定毒性,不良反应很严重!
不能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亦不得少于30分钟或超过90分钟!这是为了保证最佳剂量为350mg/m2,且防止不良反应的迅速发生。
盐酸伊立替康比较危险,应去正规医院滴注。
伊立替康的禁忌
神经肌肉阻断剂:盐酸伊立替康和神经肌肉阻断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能被排除。因为盐酸伊立替康有胆碱酯酶抑制剂的活性,有胆碱酯酶抑制活性的药物可以延长氯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并且可以对抗非去极化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抗肿瘤药物:本品的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和腹泻可以被其它有相似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加重。抗惊厥剂:合并使用CYP3A 诱导的抗惊厥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苯妥英)会引起SN-38 暴露减少。对于需要抗惊厥剂治疗的患者,应该考虑在初次使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之前至少一周开始或换用非酶诱导的抗惊厥剂。酮康唑:同时接受酮康唑治疗会引起盐酸伊立替康的清除率显著下降,导致其活性代谢产物SN-38 暴露增加。在开始盐酸伊立替康治疗前至少一周应停止使用酮康唑,当然它也不能与盐酸伊立替康一同给药。St. John’s Wort(贯叶连翘):在同时接受贯叶连翘治疗的患者,活性代谢产物SN-38的暴露减少。在初次使用盐酸伊立替康前至少一周停用贯叶连翘,该药也不能与盐酸伊立替康同时使用。阿扎那韦:同时使用阿扎那韦,一种CYP3A4 和UGT1A1 的抑制剂,可能使SN-38 暴露增加。医师在同时使用这些药物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一点。地塞米松:接受盐酸伊立替康治疗的患者有淋巴细胞减少的报道,地塞米松作为止吐药使用时可能会使这种情况加重。然而,并没有发现严重的机会性感染,也没有发现因为淋巴细胞减少症而导致的任何并发症。接受本品的患者有血糖增高的报道。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本品治疗之前就有糖尿病病史或有葡萄糖耐量下降的患者。部分患者的血糖增高有可能是因为接受地塞米松而引起的。丙氯拉嗪:在单药每周给药方案的临床研究中,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当天同时给予丙氯拉嗪的患者,其静坐不能的发生率比较高(8.5%, 4/47 患者),当这两种药不是同天给予时其发生率比较低(1.3%, 1/80 患者)。然而,8.5%的静坐不能的发生率仍在丙氯拉嗪作为用其他药物化疗前用药出现静坐不能的报道范围之内。缓泻剂:本品治疗的同时使用缓泻剂有可能会加重腹泻的严重程度或发生率,但是尚未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利尿剂:由于在呕吐和/或腹泻后有继发脱水的潜在风险,医师应该避免在盐酸伊立替康治疗时使用利尿剂,当然在腹泻或呕吐时也不能使用利尿剂。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的药理毒理
1.禁用于有慢性肠炎和/或肠梗阻的患者。
2.禁用于对盐酸伊立替康三水合物或其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3.禁用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
4.禁用于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5.禁用于严重骨髓功能衰竭的患者。
6.禁用于WHO行为状态评分>2的患者。
7.老年人慎用。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的禁忌
药理作用:伊立替康是半合成喜树碱的衍生物,是能特异性抑制DNA拓扑异构酶I的抗肿瘤药。它在大多数组织中被羧酸酯酶代谢为SN-38,而后者作用于提纯的拓扑异构酶I的活性比伊立替康更强,且对几种鼠和人肿瘤细胞系的细胞毒性也强于伊立替康。SN-38或伊立替康可诱导单链DNA损伤,从而阻断DNA复制叉,由此产生细胞毒性。这种细胞毒性是时间依赖性的,并特异性作用于S期。在体外实验中,并未发现伊立替康和SN-38可被P-糖蛋白[sup]MDR[/sup]有效识别,且显示出对阿霉素和长春花碱耐药的细胞系仍有细胞毒作用。另外,在体内实验中,伊立替康对鼠肿瘤模型显示了广谱的抗瘤活性(P03胰导管腺癌,MA-16/C乳腺癌,C38和C51结肠腺癌)并有抗人异种移植肿瘤的活性(Co-4结肠腺癌,MX-1乳腺癌,St-15和SC-6胃腺癌),伊立替康对表达P-糖蛋白[sup]MDR[/sup]的肿瘤(长春新碱和阿霉素耐药的P388白血病)也有抗瘤活性。本品除具有抗肿瘤活性外,最相关的药理学作用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临床资料 :[u]单药治疗 :[/u]在超过980例经含5-FU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大肠癌患者中进行了本品3周方案的II/III期临床试验。本品的疗效在其中765例患者中得到评估,这些病人在进入试验时病例记载经5-FU方案化疗后仍出现病变进展(见表1)。表1-本品单药治疗效果 :用于在进入试验时病例记载经5-FU方案化疗后仍出现病变进展的患者 NA :不适用* :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在II期临床试验中,有455例患者接受了3周给药方案,6个月的无进展生存率是30%,中位生存期为9个月。中位至进展时间为18周。另外,在304例患者接受的每周治疗计划的非对比性II期临床试验中,本品的给药剂量为125 mg/㎡,每次持续90分钟静脉滴注,连续给药4周之后休息2周。研究表明,中位至进展时间为17周,中位生存时间为10个月。在193例接受初始剂量为125 mg/㎡的每周给药方案患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和3周给药方案的安全性相似。发生首次稀便的中位时间为第11天。[u]联合治疗 :[/u]有385例既往未接受治疗的转移性大肠癌患者入组一项2周给药方案或1周给药方案的III期临床试验。在2周给药方案的第1天,本品的给药剂量为180 mg/㎡,每2周重复1次,在静脉滴注本品后,滴注亚叶酸(200 mg/㎡连续2小时静脉滴注)和5-氟尿嘧啶(先以剂量400 mg/㎡静脉推注,之后以剂量600 mg/m[sup]2[/sup]连续22小时静脉滴注)。第2天,以相同的剂量和方案给予亚叶酸和5-氟尿嘧啶。在1周给药方案中,本品的给药剂量为80 mg/㎡,随后滴注亚叶酸(500 mg/㎡连续2小时静脉滴注),然后滴注5-氟尿嘧啶(2300 mg/㎡连续24小时静脉滴注),重复6周。在以上描述的2种联合治疗方案的临床试验中,本品的疗效在198例患者中进行评价(见表2)表2-本品联合用药治疗效果 : 5FU :5-氟尿嘧啶FA :亚叶酸NS :不显著* :以每治疗方案人群分析在1周给药方案中,本品与5FU/FA联合治疗时,严重腹泻的发生率为44.4%,而单独使用5FU/FA治疗时其发生率为25.6%。本品与5FU/FA联合治疗时,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sup]3[/sup])的发生率为5.8%,而单独使用5FU/FA治疗时其发生率为2.4%。另外,本品联合治疗组的至一般状态明显恶化的中位时间比单独使用5FU/FA治疗组显著延长(P=0.046)。在此III期临床试验中,使用EORTC QLQ-C30调查表进行生命质量评估。在本品组最终衰退的时间显著延迟。在整体健康状态/生命质量进展方面,本品联合治疗组尽管不显著但有轻度改善,表明本品联合治疗有效且不影响生命质量。
盐酸伊立替康的注意事项
慢性肠炎和/或肠梗阻;对盐酸伊立替康三水合物或本品中的赋型剂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孕期和哺乳期 ;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 ;严重骨髓功能衰竭 ;WHO一般状态评分] 2。本品禁用于对该药物或辅料过敏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盐酸伊立替康具有抗原性,但是在豚鼠和兔子的被动皮内过敏反应实验中以及豚鼠的主动性全身过敏反应实验中都发现盐酸伊立替康有抗原性。在这些实验中,所有的动物都产生了针对盐酸伊立替康的抗体,部分豚鼠因为对盐酸伊立替康过敏而亡。本品禁用于准备怀孕的妇女(参考药理毒理,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育能力损害)。本品禁用于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参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2.考虑到不良反应的性质及发生率,对以下患者应在充分权衡治疗带来的好处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后再选用本药:
(1)患者具危险因素,特别是WHO行为状态评分=2。
(2)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患者被认为不愿遵守有关不良反应处理措施的忠告时,(当迟发性腹泻一旦发生,需立即和持续给予大量液体及抗腹泻治疗)。建议医院应对这类患者严格管理。
3.本品不能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亦不得少于30分钟或超过90分钟。
4.关于迟发性腹泻:
患者必须了解,在使用本品24小时后及在下周期化疗前任何时间均有发生迟发性腹泻的危险。静脉滴注本品后发生首次稀便的中位时间是第5天,一旦发生应马上通知医生并立即开始适当的治疗。既往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的患者基础白细胞升高及行为状态评分>2的患者,其腹泻的危险性增加在治疗不当,腹泻可能危及生命,尤其对于合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更是如此。
一旦出现第一次稀便,患者需开始饮用大量合电解质的饮料并马上。开始抗腹泻治疗。这种抗腹泻治疗应由使用本品的单位来进行。出院的患者应携带一定数量的药物以便腹泻发生时及时治疗。
另外,当腹泻发生时,患者应及时就诊,目前,推荐的抗腹泻治疗措施为:高剂量的氯苯哌酰胺(2mg/2小时)这种治疗需持续到最后一次稀便结束后12小时,中途不得更改剂量,本药有导致麻痹性肠梗阻的危险。故所有患者以此剂量用药一方面不得少于12小时,但也不得连续使用超过48小时。除抗腹泻治疗外,当腹泻合并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计数<500/mm3时,应用广谱抗菌素预防性治疗。
除抗腹泻治疗外,当出现以下症状时应住院治疗腹泻:
-腹泻同时伴有发热;
-严重腹泻(需静脉补液)
-开始高剂量的氯苯哌酰胺治疗48小时后仍有腹泻发生。
氯苯哌酰胺不应用于预防性治疗,甚至前一周期出现过迟发性腹泻的患者也不应如此。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在下个周期用药应减量(见用法用量)。
5.血液学:
在本品治疗期间,每周应查全血细胞计数,患者应了解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危险性及发热的意义,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体温超过38℃,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应立即住院静脉滴注广谱抗菌素治疗。
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mm3,方可恢复使用本品治疗。当患者出现严重无症状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500/mm3),发热(体温超过38℃)或感染伴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应减量(见用法用量部分)对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因其感染的危险性及血液学毒性会增加,应做全血细胞计数。
6.治疗前及每周期化疗前均检查肝功能。肝功能不良患者(胆红素在正常值上限的1.0~1.5,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时)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险性很大,应严密监测。本品禁用于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7.每次用药前应预防性使用止吐药。本药引起恶心呕吐的报道很常见。呕吐合并迟发性腹泻的患者应尽快住院治疗。
8.若出现急性胆碱能综合征(早发性腹泻及其他不同症状如出汗、腹部痉挛。流泪、瞳孔缩小及流涎),应使用硫酸阿托品治疗(0.25mg皮射)。对气喘的患者应小心谨慎。对有急性、严重的胆碱能综合征患者,下次使用本品时,应预防性使用硫酸阿托品。
9.老年人由于各项生理功能的减退机率很大,尤其是肝功能减退,因此对老年患者选择本品剂量时应谨慎。
10.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患者应注意,在使用本品24小时内。有可能出现头晕及视力障碍,因此建议当这些症状出现时请勿驾车或操作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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