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供应商审计报告-药品供应商现场审计报告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ducts,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原 则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 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
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
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
10.确保完成自检;
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
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六)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
(七)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八)保存记录;
(九)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
(十)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扩展资料:
第二十五条 质量受权人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百度百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是什么意思?
不得超过3年。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的情况:
1、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
2、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的;
3、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者注销的;
4、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以下职责:
1、配备专门质量负责人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2、配备专门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
3、监督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4、对药品生产企业、供应商等相关方与药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定期开展质量体系审核,保证持续合规;
5、按照变更技术要求,履行变更管理责任;
6、对委托经营企业进行质量评估,与使用单位等进行信息沟通;
7、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相关方的延伸检查;
8、发生与药品质量有关的重大安全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持有人制定的风险管理计划开展风险处置,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药品委托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复方制剂;医疗用毒品,生物制品,多组分生化药品,中药注射剂和原料药不得委托生产。
2、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应是持有与委托生产药品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如何保障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过程符合GMP标准,除了检查GMP认证,CIO还可接受委托人的需求,对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GMP审计,评估其GMP符合性。
3、委托方应当取得委托生产药品的批准文号。
CIO包办委托双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为药品生产企业,定制药厂筹建方案、GMP图纸审核、施工监理、申请等一站式合规方案,尽可能保持现有设施设备和文件体系不变,解决GMP符合性问题。
4、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CIO指导企业草拟书面的技术协议,规定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中各方的责任,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法律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关于发布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第十八条 《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委托生产双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委托生产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自行废止。
制药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
GMP是保证最高价格合同的一个简称,它的全称是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保证最高价格合同是一种定价的赔偿金额限制,应用于建筑业中建筑公司(承包商)和企业(雇主或客户端)之间,也能够接收来自卖方的要求,以换取某种类型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
其合同的内容就是承包商在施工前阶段,与客户建立了预算,经讨论该项目的详细信息,设置一个上限或最高价格,其中一人或实体将支付一定的项目。
扩展资料:
在合同中,假如要补偿承建商如住房建筑商的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那么就要为最高金额,如下例子:
一个GMP下一个承包商同意建立一个天井,以换取实际成本和3000元的固定费用,须以1万元作为最高价格。工作完成后,承包商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只要总额,包括收费,不超过10,000元。
如果承包商的费用金额为 8,000元,它不会支付11,000元(8,000元费用+ 3,000元的费用),而是1万元的最高价格。相反,如果承包商的费用为5,000元,这将不支付1万元的最高价格,而是8000元。
参考资料:
GMP的学习对大学生的意义
制药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制药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药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1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看到我们取得良好业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没有松动,企业经营风险上升,市场开发难度增大,企业资金紧张,市场竞争激烈。下半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全面、正确地分析、把握市场脉搏及发展方向;全力以赴、振作精神、克难攻坚;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仍然是市场开发、降本增效、技术进步这三项工作,我们的具体措施为:
1、市场开发工作:分析研究市场,跟进有力措施,继续抓住四个方面也就是抓主产品销售、抓主销区销售、抓代理商销售、
抓快批,倾全公司之力,确保全年指标完成,开创营销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继续抓好市场网络建设,尤其是重点品种的终端市场网络建设,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全面开展第三终端及低端市场的促销工作,结合农村市场由于"新农合"政策出台而显现的500亿商机,以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构建工作的启动,制定相应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销售激励政策、市场开发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力争取得高端、中低端市场双赢。
第二:公司所有工作要继续围绕市场、加强服务,销售工作要巩固原有市场份额,同时针对不同品种、不同地区、不同顾客的情况,采取积极灵活的销售策略,对竞争性品种实行产品扩张战略;对高附加值的品种实行稳定地市场开发战略;对特殊规格品种实行差异化销售战略。在做好主导品种销售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新产品的市场开发,进一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第三:继续抓好营销队伍的管理。能否做好下半年的销售工作,关键是调动一线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销售部、市场部经理蹲点困难地区,在抓全面工作的同时,定点对销售回款大幅下滑、重点品种下降量大、新品及低端市场开发能力弱的区域,给予指导、协助,尽快扭转销售下滑局面。
第四:高度重视营销风险,加强重点客户维护,及时掌握客户的动态信息。各地区定期反馈重点客户的经营状况和同类品种的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2、降本增效工作:按照建设节约型企业的要求,深入开展以目标成本管理、技术进步为核心的降本增效工作,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一:在年初制定的定性、定量指标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工作机制总结、确认上半年降本增效的成果经验,加以巩固并以此带动相关指标的控制力度,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进而消化外部不利因素。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为市场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持续开展原材料比质比价采购,完善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质量审计和限价采购制度。要密切关注重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市场变化,预测价格走势,确保年初降低采购成本目标的实现。
第三:要合理安排好生产,确保有效益、有市场的产品增长的同时,着力完善能源管理的基础工作,拓展思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尝试。在可能的范围内,努力争取外部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支持,力争使能源管理上新台阶。
3、技术进步:
第一:首先对在研新产品进度进行跟踪考核,确保研发目标的实现,其次是对新获批准证书的产品工艺线路和工艺参数进行摸索、优化,使其尽快投放市场。
第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我公司要承担16个品种的质量标准起草工作,任务重且难,技术要求很高,要求在10月份前完成,公司将任务已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
下半年,摆在我们前面的道路充满坎坷,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树立克服困难的勇气,确保全面实现全年的各项目标。
制药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2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将面临中药现代化工程建设、通过gmp认证和__花园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我们肩上的责任更重,我们面临的困难也将更多。
在新的一年里,围绕强化管理和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将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是要进一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gmp认证全面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通过岗位责任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的同步提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反馈力度,采取多种机动灵活的管理监督检查方法和措施,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效。同时,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真正将公司的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上来。
其次,是要根据公司事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工作。要在20××年实施员工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在员工队伍中开展系统的规章制度、gmp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集团公司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和切合实际的教育培训内容,真正将公司的各项管理知识和各专业岗位的业务技能灌输到员工的心目当中,变成员工自觉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标准。为公司顺利通过gmp认证奠定坚实的人员素质基础。
第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的意识,提高市场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当好公司市场开拓的后勤。
第四,是要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实施的需要,加强与各金融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大融资工作的力度,保障公司基本运营资金的需要。
第五,是要加快__花园工程的建设,争取使该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转眼之间,我们又将要踏上崭新的征程。新的一年,挑战和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面对gmp认证和保持公司事业稳步发展的双重使命,我们肩上的责任更重,我们的信心也更强。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脚踏实地地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综合素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顽强的拼搏精神,通过我们更加科学的管理和更加细致的工作,将公司的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全力打造出公司事业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参加集团公司的20××年半年工作会,认真学习领会卫董事长题为《以激情创造未来的希望以协同引领价值的提升》的讲话和贺总经理所做的《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的报告的重要精神。7月30日紫竹药业领导班子进一步分析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公司各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8月8日,紫竹药业又召开了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尹栩颖董事长和韩香能总经理就上半年的公司经营业绩和下半年的计划安排向与会的职工代表做了一个深入细致的汇报,使紫竹药业广大职工明确了目标,增加了信心,踌躇满志地开展今年下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紫竹药业按照集团年初制定的“外抢市场,内练苦功,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经营方针和“以行动学习为切入点,确保五个坚定不移,实现四个转变”的经营思路,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不断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加大营销创新工作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的销售情况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主打产品女性生殖健康药物、紧急避孕类药物、抗早孕药物在市场中的占有率得到了稳步的巩固与提升,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7384。49万元,实现利润6493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6%和20%,为完成20××年全年预算打开了一个良好局面。保持了企业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下半年,紫竹药业将逐步建立以信息化管理为辅助手段的营销决策系统,科学合理利用crm系统数据和第三方市场数据,确保销售指标的完成。同时进一步分析国际目标市场,不断开拓新的客户群,扩大公司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在下半年完成全年总出口供货额的既定目标。
第二,紫竹药业紧密围绕6s管理报告的核心内容,在强调四个中心即以生产、管理、营销和研发为中心的基础上,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有效地开展技术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并以科学的管理牵动公司发展的各项环节,为营销、生产和研发等工作打好坚实基础,保证了公司的科学运营。下半年,紫竹药业将进一步加大精细化管理的力度,以技术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防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整合财务管理资源,提高财务运作水平,辅之以深入持久的内审检查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按照集团的国际化战略目标,紫竹药业在上半年继续坚持走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围绕研发中心,继续深入开展同步国际、自主创新的各项工作,全面调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国际认证工作,紧跟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全面整合公司和国内外现有研发资源。在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左炔诺孕酮cos认证工作在今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6月19日正式收到了edqm的文件资料发补函。下半年,公司将全面开展注册申报工作和项目研究工作,争取获得炔雌醇、氢溴酸樟柳碱生产批件,同时完成睾酮贴片及睾酮原料的现场核查,药品检验复核以及米非司酮增加适应症的申报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快国际认证进程,使公司产品达到欧美等国际准入的各项标准。
第四,加快了秦皇岛紫竹药业国际化生殖健康产业基地的建设进程,目前已完成了《环境评价报告书》、新土地合同的签订、完成一期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并于6月8日举行了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奠基典礼。今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各种有效资源,配合国际化认证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原料药基地建设的年度工作安排,争取早日打造一个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甾体药物生产基地,成为我国女性生殖健康产业领域的领导力量。
通过紫竹药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今年上半年公司各方面进展良好,下半年,紫竹药业将继续以集团半年工作会的精神为指导,同心同德,奋力拼搏,以营销、生产、研发、管理四项工作为中心,深入总结上半年工作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公司科学发展,为顺利完成20××年度预算计划,力争在“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第二个年头取得新的突破,实现紫竹药业的新飞跃而共同努力!
;药用辅料是不是用于药品GMP标准
GMP的学习对大学生的意义主要就是让大学生熟悉到规定的一个严格性,因为规定制定出来的话,就是让人们去遵守的,并且在各行各业里面都应该去遵守相关的一些规定,然后在这里面的学习的话,就是首先可以在观念上认识执行食品GMP规范的一个重要性。
把食品GMP规范看作是企业食品安全的一个基础,然后这是在相关行业领域的一些方面的学习到的东西,然后在其他方面可以类比的话,就是说在其他方面也是需要去遵守规定的,所以以上就是GMP的学习对于大学生的一个意义。
并且相关的学习是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和一个不同的考核方式的。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三章 厂房和设施
第四章 设备
第五章 物料
第六章 卫生
第七章 验证
第八章 文件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十章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第十一章 销售
第十二章 自检和改进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旨在确定药用辅料(以下简称辅料)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基本范围和要点,以确保辅料具备应有的质量和安全性,并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条 辅料生产的质量管理要求随工艺步骤的后移逐步提高,企业应根据辅料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的性质,确定执行规范的起始步骤。
第二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四条 企业应设置与辅料生产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物料、维修和工程等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独立于生产管理部门,有权批准或拒收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有权审查生产记录,以确保没有发生差错或对发生的差错已作了必要的查处;有权参与审查批准生产工艺、偏差和投诉调查、质量标准、规程与检验方法的变更等。
第六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本规范的执行,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客户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变化情况等。企业负责人应定期评审质量体系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辅料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辅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应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受教育程度并经过培训考核,以满足辅料生产的需要。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培训规程。培训应包括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卫生知识及本规范等内容。应由具备适当资质的人员进行足够频次的培训,以确保员工熟悉本规范的要求。培训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 厂房和设施
第九条 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辅料的生产造成污染。
第十条 应根据辅料的用途和特点确定对生产厂房和设施的洁净控制要求。辅料生产、包装、检验和储存所用的厂房和设施应便于清洁、维修和保养,以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十一条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以合理放置设备、器具和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 空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应能防止交叉污染,对产尘量大、易产生交叉污染的区域不应利用回风。
第十三条 应根据产品的性质和工艺要求设定和控制温度和湿度。
第十四条 厂房应能防止鼠类、鸟类、昆虫和其它动物的侵扰。应采用必要的措施防止原料在厂区内发生污染或控制污染。厂房应根据工艺要求设必要的防尘及捕尘设施。
第十五条 所有的区域都应有适当的照明,并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
第十六条 生产操作区地漏的设置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并采用液封或其它装置防止倒吸和污染。
第十七条 生产人员和物料出入生产车间,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应配备适当的盥洗设施以方便生产区员工使用。
第四章 设 备
第十八条 辅料生产、包装、检验和储存的设备,其设计、安装应有利于操作、清洁、保养。设备的设计应能将操作人员直接接触所导致的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封闭的设备和管道可安装在室外。
第十九条 生产用设备与物料接触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与物料起化学反应、不发生吸附或吸着作用,易于清洗或灭菌 。
第二十条 对残留物难以清洗的辅料,应使用专用生产设备。
第二十一条 应采取措施避免设备运行所需的润滑剂或冷却剂与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或辅料成品直接接触,不可避免时,所用润滑剂或冷却剂至少应符合食用要求。
第二十二条 应标明与设备连接主要固定管道内物料的名称和流向。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有定期校验关键仪器设备的计划和规程。应根据计划和规程对关键的计量、监测设备,包括实验室测试仪器以及中间控制仪器进行校验。达不到设定标准的仪器和设备不得使用。校验标准应能溯源至法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并执行辅料生产、包装、检验、储存所用关键设备(包括工器具)的维修保养规程。维修保养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维修保养的详细说明及实施维修人员。
2.设备维修保养前后生产的品种和批号。
第二十五条 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标准。
第五章 物 料
第二十六条 应检查、评估供应商的综合能力,确保原料、包装材料以及服务满足合同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应制定辅料生产所用物料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物料应有质量标准,企业应按质量标准对物料进行检验,并审核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以确保物料的规格和质量满足辅料生产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八条 成品和对成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物料应有明确的标识,以便通过文件系统对其进行追溯。质量体系应保证辅料产品的双向可追溯性。应能运用批/编号系统或其他途径,借助原料的标识(名称、编号)对辅料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追溯查询。对连续法生产所用的原料,应明确一定数量的原料作为一个批并给定具体批号。难以精确按批号分开的大批量、大容量原料、溶媒等物料入库时应编号, 其收、发、 存、用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应建立确定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等检验状态的管理系统。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和成品等应合理存放于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并有明确标示状态的标记。不合格物料应有效隔离,批准放行前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成品标签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标签应有名称、级别、批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成品、中间体和原料应在合适的温度、湿度和光线条件下处理和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贮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生产药用明胶或其它辅料所用的动物组织或植物,应有文件或记录表明其没有受过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如要求供应商提供卫生检疫部门的动物健康证明或其他检疫、检验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使用菌种生产辅料的企业, 应建立菌种鉴定、保管、使用、储存、复壮、筛选等管理制度, 并有相应记录。
第六章 卫 生
第三十四条 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 并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生产、检验和仓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控制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具等的清洁规程, 内容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等。
第三十六条 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第三十八条 应建立有效的清洁制度以清除产品残留物和污染物,设备清洁的状态应有适当标识并有记录。
第三十九条 生产、检验、维修和仓储岗位的人员应穿着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清洁工作服,不应佩戴首饰。工作服应不产生静电、不脱落异物。洁净区仅限于该区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人员进入。
第四十条 应每年对生产人员进行体检, 并建立健康档案。当人员所患疾病或外部伤口可能对辅料的安全和质量带来不利影响时,应将其调离与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直接接触的岗位。各级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当自身健康状况有可能对产品造成不利影响时,应主动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七章 验 证
第四十一条 应根据被验证对象制定验证方案,明确验证的项目、方法和合格标准,并按验证计划实施验证。验证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应对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进行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
第四十三条 工艺验证是实现质量保证目标的关键。应在工艺验证文件中阐明反应过程、工艺控制参数、取样以及中间测试要求,为工艺验证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应进行再验证。
第四十四条 清洁验证应能以数据资料证明主要设备、容器清洁消毒规程的有效性。如采用具有代表性产品的清洁模式制定清洁消毒规程,应保证清洁消毒满足产品和工艺的特定要求。
第四十五条 验证过程中获得的数据和资料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总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和验证总结。验证方案或报告中应清楚阐述被验证的对象/系统、需验证的项目、合格标准、结果评价、参考文献、建议、偏差和漏项、方案、结果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章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应建立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文件管理系统,并制定、执行有关受控文件的标识、起草、复核、发放、归档、变更、过期文件收回处理的规程。
第四十七条 应建立并执行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书面规程。规程的批准、修改和分发应加以控制,以确保生产全过程所使用的规程均为现行版本。所有文件的制订及修改须经指定人员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的范围发放。应有制度以确保文件正确发放并收回以前的版本。
第四十八条 受控文件应具有专一性的编号,注明发放日期,并标明版本号。应由指定的部门发放文件,所有文件的变更以及变更原因应有记录。
第四十九条 产品的所有记录应清晰易读。批相关的所有记录至少应保留至产品有效期后的一年。记录档案应便于追溯查询,其存档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连续工艺生产或按批生产的产品均应有生产和质量控制记录,以记录每批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相关的所有信息。记录可存放在不同的场所,但应方便查询。记录通常包括以下二类:
1.指令性文件,即发至生产车间的批生产指令或控制文件原稿的复印件。
2.记录性文件,即完成批生产、包装或暂存等重要操作步骤获得的记录。文件的内容应包括:
(1)各操作步骤完成的日期/时间;
(2)所用主要设备和生产线的编号;
(3)每批原料或中间体的品名、编号或批号;
(4)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的数量(重量或其它计量单位);
(5)中间控制或实验室控制的结果;
(6)包装和贴签区使用前后的清场记录;
(7)某些加工步骤实际收率或产量的说明以及理论收率的百分数;
(8)标签控制记录,并尽可能附上所有使用标签的实样;
(9)包装材料、容器或密封件的详细说明;
(10)对取样过程的详细描述;
(11)生产重要步骤操作、复核、监督人员的签名;
(12)偏差查处记录;
(13)最终产品检验记录;
(14)以无菌操作方式生产药用辅料时,应有无菌操作区关键点环境监测的记录。
第五十一条 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有操作人和复核人签名。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如需更改,应在更改处签名,并保持原数据仍可辨认。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够连续稳定地运行。
第五十三条 每批产品生产应进行物料平衡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偏差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第五十四条 如在同一厂房或用同一台设备生产不同级别的同种产品,在不改变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前一批的少量产品带至下一批中。
第五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需要暴露的产品应置于清洁的环境中,必要时应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以避免微生物污染或因产品暴露在热、空气和光等条件下引起质量变化。直接接触产品的惰性气体应按原料要求管理。
第五十六条 无菌药品用辅料的生产环境应与制剂的生产环境相似,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规程。无菌辅料灭菌后的操作必须使用无菌操作技术,无菌生产过程中有关灭菌及无菌操作区环境监控的结果,应纳入批生产记录中,并作为最终产品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 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用水应符合产品工艺要求。一般情况下,工艺用水应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当产品工艺对水质有更高要求时,企业应建立包括理化特性、细菌总数、不可检出微生物等的标准。如由企业自行处理工艺用水使其达到标准,应对水处理工艺进行验证,并对系统的运行进行监控。如企业生产的非无菌辅料用于生产无菌药品,应对辅料最终分离和精制的工艺用水进行监测,同时应控制细菌总数及内毒素。
第五十八条 如企业采用加热或辐射的方式来减少非无菌辅料微生物污染时,辅料在灭菌前应达到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且灭菌工艺处于受控状态。应对采用的灭菌方法进行验证,以证明达到设定的要求。不应将辅料产品的最终灭菌替代工艺过程的微生物控制。
第五十九条 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如避光和隔热等)的辅料,应在其包装上注明。
第六十条 回收溶剂在同一或不同的工艺步骤中使用时,必须符合回收使用或与其它溶剂混用的标准。
第六十一条 需反复使用的母液以及含有可回收辅料、反应物或中间体的滤液, 应符合投料的标准。批生产记录中应有符合回收规程的回收记录。
第六十二条 应根据工艺监控的需要进行中间检查和检测,或在指定操作点及规定的时间对实际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定的工艺参数或在规定限度以内。应根据中间体检测的结果来判断工艺过程是否正常运行。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第六十三条 每批辅料都应编制生产批号。批的划分原则如下:
1.连续生产的辅料,指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的质量和特性符合规定限度的均质产品。
2.间歇生产的辅料,由一定数量的产品经最后的混合所得的质量和特性符合规定限度的均质产品。
第六十四条 为确保批的均一性或方便加工,可以进行中间混合,应对混合过程进行适当的控制并有记录。批与批之间应有重现性。不合格批号与合格批号的辅料不得相互混合。
第六十五条 更换品种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同品种生产中更换批次时,应清场并有记录。可允许批生产中物料零头的结转。在残留物影响产品质量情况下,应在更换批次时,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第六十六条 应规定辅料生产各工艺步骤的完成时间和间隔时间。此外,还应规定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容器、包装材料和其它物品的清洗、干燥、灭菌到使用的最长间隔时间。
第六十七条 包装过程应确保辅料的质量和纯度不受影响,并确保所有包装容器贴签正确无误。应有防止包装和贴签操作发生差错的措施。如辅料容器可回收并重复使用,原标签必须清除或涂销。同一辅料生产中使用的周转容器上所有以前的批号或标签也应清除或涂销。
第六十八条 辅料的包装系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装相关的规格/标准的文件、检查或测试方法以及清洁规程(如有此要求时)。
2.封签或其它识别包装是否被开启的安全措施。
3.容器封口性能作过评估,证明封口系统能保护辅料不变质、不受污染。
4.已建立储运和处理规程,能保护容器及封口,减少污染、减少损坏和变质、避免混批。
第六十九条 应制订并执行有关规程,以确保印制、发放的标签数量正确,标签内容准确无误。应有书面规程规定多余的标签及时得到销毁或退还专用标签储存区。已打印批号的多余标签应予销毁。包装和贴签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以确保与下一批号无关的所有物料均已清除。无论是在辅料包装线上贴签,还是使用事先印制好的包装袋包装,或用槽车运送,均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和记录系统,以满足上述有关要求。
第七十条 应对所有不合格批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有调查记录。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应建立不合格品的评估及处理规程,并按规程对不合格产品审查,并确定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理方案。处理方案通常包括:
1.通过返工达到标准。
2.改变其使用级别。
3.销毁。
第七十一条 辅料产品可以进行返工或再加工,但须遵循返工和再加工的规程。不允许只依靠最终检验来判断返工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应对返工或再加工过程进行调查和评估。
为保证返工产品符合设定的标准、规格和特性,应对返工后物料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有完整记录。应有充分的调查、评估及记录证明返工后产品的质量至少等同于其它合格产品,且造成返工辅料不合格的原因并非工艺缺陷。
返工或再加工过程不属正常生产过程,因此,未经质量部门审批准,不得进行返工。
第七十二条 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或其它复杂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与规程能证明设备及软件性能达到设定要求。
2.已建立并遵循定期检查、校验设备的规程。
3.有适当的保留程序和记录的备份系统。
4.确保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修改控制程序;程序的修改应通过验证并有记录。
第十章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第七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辅料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并有与辅料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和设备。
第七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为确保产品符合法定或企业内控质量标准所作检验的完整记录,具体包括:
1.对检品的详细描述,包括物料名称、批/编号或其它专一性的代号以及取样时间。
2.每一检验方法的索引号(或说明)。
3.物料和产品检测原始数据,包括图、表以及仪器检测图谱。
4.与检验相关的计算。
5.检验结果及与标准比较的结论。
6.检验人员的签字及测试日期。
第七十五条 应有试剂和试液采购、制备的书面规程。购进的试剂和试液应标明名称、浓度、有效期。试液制备的记录应予保存,包括产品名称、制备时间和所使用材料的数量等。容量分析用试液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标定,标定的记录应予保留。
第七十六条 为确保原料、中间体、成品等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案应包括质量标准、取样规程以及检验规程等。
第七十七条 成品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并应符合标准。成品放行前,所有生产文件和记录,包括测试数据均应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并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放行出厂。
第七十八条 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必须按照书面规程进行调查并有记录。除非查明原检验结果有误,否则不得对样品进行复检并只根据复检结果合格放行产品,而应采用所有检验数据的统计学结果,包括原检验结果和复检的数据,来确定该批产品能否放行。当怀疑检品不具备代表性时,可采用同样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留样应保存至使用期限后一年,留样量应不少于全检量的二倍。
第八十条 辅料留样的稳定性考察应有文件和记录。应按稳定性考察计划定期进行测试。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每年考察的批数,样品的数量以及考察的间隔时间。
2.留样的储存条件。
3.稳定性考察所采用的测试方法。
4.如有可能,稳定性考察样品所用的容器及贮存时间应与销售产品相同。
第八十一条 应建立有关规程,以便对原料采购、质量标准/规格、设备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各种变更进行鉴别、分类、记录、审查和批准。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和负责产品注册的部门一起负责最终批准变更。重要操作的变更应有验证结果支持。应在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用户之间就变更的影响进行必要的沟通。
第十一章 销 售
第八十二条 应保存辅料的销售记录。记录应包括辅料名称、批号、发送地点、收货人、发运量、发货日期等信息,以便必要时收回产品。
第八十三条 应有辅料退货的保管、处理、检验和再加工的书面规程并遵照执行。对退回辅料应作好退货标识并将其置于待处理状态。如产品暂存、贮存、发运及退货过程中的各种条件影响了产品的安全性、质量或纯度,应将产品作报废处理。应作好退货记录并予保存,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号、退货原因、退货数量、处理结果和处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章 自检和改进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以检查质量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并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应按照自检规程进行自检并跟踪自检结果。应与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对自检结果进行讨论,被检查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八十五条 应通过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回顾、工艺能力研究、自查和客户审计等方面的信息寻找质量体系的薄弱环节并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八十六条 应定期对产品质量指标、客户投诉内容、工艺运行参数、工艺故障等进行回顾总结,确定质量体系改进的方向。
第八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以下规程:
1.调查产品不合格、退货、用户投诉并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而采取必要措施的规程。
2.分析工艺、生产操作、偏差、质量记录和维修报告以查找并消除导致产品不合格潜在因素的规程。
3.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质量风险的各种问题的规程。
4.采用适当管理手段,确保纠偏计划有效实施的规程。
5.采取纠偏措施后及时对规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审批的规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批(Batch/lot): 采用一个或一系列加工过程生产出的一定数量的质量和特性符合规定限度的均质原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或最终产品。在连续工艺条件下,一批可以是指生产中质量和特性符合规定限度的特定的一段。批量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数量或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内的生产量。
批号(Batch Number, Lot number): 用以确定一个批次生产、加工、包装、编码和分发历史全过程的具有专一性的数字、字母/或符号的组合。
受控文件(Controlled documents): 质量体系的组成部分,即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由质量部门批准颁发需企业各部门遵照执行的文件。
批生产工艺 (Batch Process): 指从辅料的各种起始原料生产药用辅料的制造过程。
批记录(Batch records): 记述从原料阶段到该批完成的整个历史文件和记录。
预防性维修保养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即计划性维修,指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行情况,为防止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定期进行的维修保养活动。
混入(Commingling): 通常指批交替生产或连续工艺法中一个等级或一个批号剩余的少量物料与另一个等级或另一个批号的混合。
连续法工艺(Continuous Process): 一种连续供料生产物料的制造工艺。
关键工艺(Critical Process): 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特征的生产工艺步骤。
交叉污染(Cross-Contamination): 生产过程中一种原料、中间产品或辅料产品对另一种原料、中间体或辅料产品的污染。
客户(customers): 包括用户、中间商、代理商和药用辅料供应链中的其他组织。
均一性物料(Homogeneous Material): 整个一批组份、密度/定量特性均匀一致的物料。
典型产品(Model Product): 在组份、功效或质量标准/规格上能代表某一组同类产品的产品。
返工(Reprocessing): 将以前加工过但不符合标准或规格的物料返回至原工艺过程,并重复常规生产的一步或几步必要的步骤。
再加工(Reworking): 将以前加工过但不符合标准或规格的物料用与原工艺不同的加工步骤进行加工处理。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经过批准用于执行某一特定操作的书面规程。
验证(Validation): 一个能确保某项特定工艺、方法、或系统始终如一产生满足预定标准的书面计划和规程。
验证负责人(the person in charge of validation): 由企业指定负责验证工作的人员。验证负责人可以是项目中负责验证的人员,也可以是企业质量部门中主管验证的人员或质量部门的负责人。
供应商(Supplier): 按合同提供原料或提供一种或多种服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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