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车间工艺设计流程-原料药生产车间工艺设计

制药工程工艺设计和普通的化工设计相同点是: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规范性是设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而不同点是:药品是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国计民生影响的特殊产品,对药物的纯度与含量要求与对一般化学品或试剂含量要求有着本质的区别。

药品首先要考虑杂质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又不影响疗效。而化学品或试剂的含量只考虑杂质引起的化学变化是否会影响其使用目的和范围。

因此,在进行制药工程项目设计时,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是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

药典是国家控制药品质量的标准,是管理药物生产、检验、供销和使用的依据,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为使药品质量符合药典的规定,设计与生产必须以GMP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规范和准则。

制药厂是指生产抗生素、化学合成药、生物化学药、植物化学药等原料药和各种药物制剂或中药的工厂。

这类工厂1982年在中国总数为1833个,其中化学原料药厂83、制剂厂407、原料药兼制剂的药厂354、生物化学制药厂133、综合利用兼产药品的工厂358、中药厂478、其他类型厂20个。世界闻名的许多药厂,如赫司特制药公司、拜耳药厂、罗氏药厂,实际上都是大型跨国化工公司的一部分,并由许多大、中、小型工厂或子公司组成。这些公司原料药生产一般集中于少数几个生产点,规模较大;制剂的生产大多是规模较小的制剂厂,散布在世界各地。基于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各具特点,原料药厂宜选择在接近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地、交通运输方便、有充足水源以及有利于三废治理的地方;制剂厂宜接近销售市场,其生产规模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宜。随着中国制药工业的发展,许多化学原料药厂设置制剂车间,而制剂厂也建起原料药车间,均朝着综合厂的方向发展。

原料药和辅料可以共线生产吗

(1)原料的危害分析:首先要清楚使用的是什么原料或主要成分;这些原料表面和原料中是否可能存在有关的微生物,如果有,是什么微生物;原料是否有毒性或含有毒性物质,如果有,可能是什么毒性物质。具体应根据原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指标等情况作具体分析,一般从细菌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相关的致病菌等)、化学性(农药、杀虫剂、抗生素、洗消剂、激素、化学污染物等)和物理性(玻璃碎片、小石子、金属碎片等杂质)方面进行危害分析。此外,企业对生产所用的水和辅料的卫生状况也应加以危害分析。 (2)加工过程的危害分析:在加热或消毒过程中,有关微生物或毒性物质是否能被灭绝;经加热或消毒后是否会被有关的微生物或毒素进一步污染;如果使用防腐剂,防腐剂浓度是否足以能防止有关的微生物生长。在制作和贮藏过程中,有哪些有害微生物会存在,是否有繁殖和产生毒素的可能性;每一制作,加工和贮存过程需要多少时间,这些时间是否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产生毒素。为产品需要而加入的有关成分(如硒、铬、亚硝酸钠等)是否超过规定限量。产品的水分活度是否有助于微生物的生长;产品的PH值是否能防止微生物生长或灭活特殊致病菌。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能否防止微生物污染、细菌侵袭及毒素物质形成(有氧或无氧包装)。产品的贮存方式及环境条件是否会给某些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创造条件。含有生物活性物质的产品是否会受到微生物的污染;生产工艺是否能确保最终产品的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中间体。产品的运输条件和运输过程是否有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上述有害成分是否可能在流通、贮藏时形成对人体健康不安全的因素。 (3)从业人员的危害分析:在操作过程中,从业人员是否明确自己的健康和个人卫生会影响加工产品安全的重要性;自己是否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是否有感染病灶(如咽喉部、鼻腔部金**葡萄球菌携带者)。是否经常洗头、洗澡、剪指甲、换衣服;工作服是否保持每天清洁;是否穿上清洁的工作服、帽,鞋后才上岗;暂时离开与自己工作岗位无关的场所(会议室、食堂、盥洗室等)是否脱掉工作服;是否能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会洗净双手上岗,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否洗净并消毒双手;消毒水的浓度是否保持一直有效;双手的消毒是否能达到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清楚如果不按要作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危害及严重后果。 (4)设计、设备与设施的危害分析:厂房设计、设备与设施的配置是否符合GBl4881的要求;工艺流程布置是否将原材料与成品分开;人流与物流是否有交叉污染存在;产品是否按照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划分洁净级别;洁净级别是否能满足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对空气净化的需要;生产片剂、胶囊、丸剂以及不能在最后容器中灭菌的口服液等产品是否采用十万级洁净厂房;十万级洁净级区是否安装了具有过滤装置的相应的净化空调设备;洁净厂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下水道、洗手间及其它卫生清洁设施是否会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带来污染。此外,生产过程是否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如玻璃容器的破碎、维修机械设备时落下的碎金属和机油渗漏等;设备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是否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包装区域是否具备正压条件,设备及各种仪器仪表(如温度、时间)运行是否稳定。

原料药和辅料不可以共线生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第四十六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