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批文如何转让-原料药文号可以转让吗

药渡数据库年费在几万到十几万不等;根据购买数据库数量和服务不同而收费不同,可以咨询其客服。

往往在产品年费与产品价值之间,人们更多在意的是产品所能带给他们的价值,其次才是产品年费。

拿药渡数据库来说,其价格假设每年使用费为10万,并不能代表其药渡数据库的价值就值10万,一个医药数据库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它能给使用者带来什么。

一款高价值的医药数据库不仅能够帮助药企更全面调研市场数据信息助力战略决策;还能帮助医药相关工作者更高效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相反一款低价值的医药数据库不仅不能创造价值还会给药企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如数据不全面、不精确、更新慢导致错误判断市场形势而做出错误决策。

而判断一款数据库是否是高价值医药数据库的核心是体现在产品功能层面、数据层面、应用场景、增值服务等多个维度。下面笔者今天就药渡数据库的产品构成、数据、优缺点、价格、增值服务、社会评价等多个层面进行多维度分析帮助大家对其有一个新的认识。

为了方便大家更直观的了解药渡数据库,笔者引入一个目前国内客户覆盖面广的数据库(Pharnexcloud)作为对比。

药渡

药渡经纬信息科技

数据库数量:132个

全球药物数量:3w+

产品组成:由全球药物、全球器械、投资生态、临床研究、专利文献、政策法规、世界药问、数据定制八个版块构成。

数据采集国家:欧、美、中、日、加拿大

药品销售数据:暂未开发

药融云Pharnexcloud

药云融数字科技

数据库数量:218个

全球药物数量:8w+

产品组成:药物研发库群、上市药品库群、药品销售库群、市场信息库群、一致性评价库群、原料药库群、医疗器械库群、生产检验库群、合理用药库群、医药文献等十个版块构成。

数据采集国家:覆盖全球78个主流国家。

药品销售数据:其算法和米内差不多,都采用全国多省市、多层次放大模型算法。但在国内药品的销售数据上属于业内顶尖,像iqvia这样的巨头都是无法比拟的。

增值服务:①专人对接需求,一对一指导,专业团队解决行业数据问题。②沙龙、巡讲、峰会、项目资产交易、批文转让、展位媒体服务包、需求对接等活动支持,VIP加入他们药融圈生态链(目前国内做得很好的医药人脉圈)。

药材进口批文是什么

生产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工商局、药监局关于企业更名的相关资质证明,比如工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生产许可证上关于更名的附页。

企业资质要一套:营业执照、许可证、GMP证书、合格供货方资质档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协议等

药品资质方面:提交批件和补充批件、在注册批件或者注册受理通知书,质量标准、包装盒、说明书及备案件,检验报告,物价文件。

至于药品包装盒变更:最好能提供包装盒的药监局备案文件,如果没有备案件,则需要提供按24号令执行包装和标签的有关证明或保证文件。

什么是原料药混合粉

问题一:进口中药材需提供什么手续 你好。先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进口药材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

申请人需报送下述资料一式一份。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申请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药材质量标准及其来源。

现已成功注册韩国红参、朝鲜穿山龙、印度决明子、加拿大西洋参、伊朗西红花等非首次进口药材;

现已成功注册朝鲜*羊藿、苍术、威灵仙、杏仁、赤芍等首次进口药材。

联系人:王晓锋经理

邮件:[email protected]

问题二:进口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应具有哪些证书和批件? 进口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具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应符合药品进口手续,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和首次进口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

2.进口药材:《进口药材批件》。

3.《注册证》、《批件》的有效期、生产国、进口包装的标签上应注明药品的名称、注册证号,并有中文标识。

4.复印件应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

5.所规定的范围内,需批批进口检验的,应按规定索要批《进口药品检验报告

6.相关的管理文件。

问题三:添加有中药材成分产品能否进口,参考哪些相关文件 具体就是要看你的是一般食品,还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理论上,全部都是可以进的。但是后两个是需要批文的。前一个是比较简单的。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以联系我。多谢

问题四:中药材出口需要什么资格和手续 35分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分类管理,采用登记和核准制;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年审期限由每年3月31日前改为每年4月30日之前。

为适应管理体制的变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从2002年1月1日起,启用进出口经营资格新的批文格式。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和2002年新启用的批文格式转发你们,请在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及日常管理时,参照执行。

附件:2002年起启用的新批文格式(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10日 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我部制定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附件

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现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统称授权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登记或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如下分类管理:

(一)外贸流通经营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外经贸部和授权发证机关在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1.资格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币别下同)。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2.要求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

问题五:怎么从批准文号区别中药和西药 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的1位数字是H,中药是Z,生物制品是S,体外叮学诊断试剂是T,进口分包装药品是J,通过SFDA整顿的原保健药品是S。

问题六:报关中药品属于哪种货物 重要属于药品,需要北京食药监局批文才能正规进口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问题七:进口干海马是否需要进口药材批件 当然需要,还需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备案。

怎么申请中药专利

原料药混合粉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原料药按照一定比例均匀混合作为成品销售,用户购进后可直接用于复方制剂的生产,生产原料药混合粉的企业必须具有该原料药的批文和GMP证书。比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混合粉 就是一种原料药混合粉。

生产浴足粉需要批文吗?

以上需要资金很大的,建议与药厂合作!注意自己保护权的问题,等专利拿下后再与他们进行合作,千万别被骗了!具体申请办法先了解现在国家对中药保护的条文!中药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

一、两种保护的关系和区别

中药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的目的都是对中药技术成果给予合法性的保护,以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统一的,现就二者的区别介绍如下:

1.两者保护的法律效力不同:专利保护的法律依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属于常委会正式通过的国家法律,其保护方式是由专利局授予专利保护范围,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定是否侵权,并由法院执行对侵权者的制裁;中药品种保护的依据是制定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属于国家法规,其保护方式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现已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同—编者注),采取行政保护措施。在法律效力上前者大于后者。也就是说,根据法律与法规矛盾时,法规服从于法律的原则,对同一种中药品种,如果两者保护的权益人出现不同时,在法律效力上后者服从于前者。鉴于此原因,《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2.被保护者的权利性质不同: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所谓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承认的一种特殊的、无形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又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所有权。知识产权在法律概念上具有专有权和财产权的特征。专利保护就是通过对专利申请人授予专利权的形式给予保护,专利权人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即专利权人有独占使用其专利权的权利,并有限制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权的权利。也说是说,决定是自己独家生产其专利药品,还是许可其他厂家生产以及许可其他几家生产的权利人是专利权人自身,如果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侵权行为,并有权要求侵权者赔偿其经济损失;而中药品种保护属于对特定生产企业所生产中药品种的一种行政保护措施,不具有法律上的专有权和财产权特征,即对于中药品种保护来说,同一保护品种受益人不只是一家,它可以同时是两家以上的生产企业,决定保护几家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同一产品的权利人不是《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持有者,也就是说,《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持有者的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并且,对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的处罚权归卫生行政部门所有,《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持有者不具有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的权利。专利权由于具有财产权的特性,与普通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专利权人有权决定他所拥有的专利权的命运,诸如转让、赠与、放弃等,这就是财产所有权人在法律概念上的处分权。因此专利权可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进行自由买卖,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通过部分或全部转让,获得经济利益;而《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持有者的权利是不能自由进入商品流通领域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只有对临床用药紧缺的中药保护品种,根据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的仿制建议,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持有者才可以收取合理的使用费,并且其使用费数额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卫生行政部门裁决。也就是说,《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持有者对这种使用费的收取是有条件的、非自主性的。

3.两者保护的客体范围不同:专利保护的客体包括了中药复方、单方制剂,中药提取物及其制剂,中药的制备方法或加工工艺,中药的新用途,而且,专利保护的药物产品可以是正式批准的药物品种,也可以是正在研制中的未上市的药物;中药品种保护的客体只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药物产品(《中药品种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编者注)

4.两者保护的期限不同:药品专利保护的期限统一为二十年;中药品保护的期限不是统一的,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

中药保护品种

专利申请指南

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的一些问题

你是那里的?现在生产足浴粉,就是不好办证,特别是生产许可证最难办。

呵呵,具体可以问当地我们fda的同行啊.开药厂请具体和安监科询问.生产原料药需要药监局批准.抄几条相关的法律给你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请注意,你所指的原料药 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这个说起来就有点多了。下面大概说下国产品种。

每一个药品都需要获得药监局核发的生产批文才能够生产并上市销售。这里说的生产批文包括了LZ上面说的“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等等,某个品种第一次注册的时候核发的是药品注册批件,以前还会有配套的药品注册证(现在没有这个东西了),那么只要这个“药品注册批件”在有效期内,该品种都是可以生产的。注册批件有效期只有5年,当注册批件过期了就需要再注册,一般是提前半年申请再注册,药监局受理该申请后会发一个受理通知书(这个受理通知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仅仅表示受理该申请,至于能不能通过还需要审核),审核通过才会核发药品再注册批件,有了这个再注册批件,该品种的就又有了5年的有效期。以此类推,每隔五年都需要重新注册。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是指对该品种的一些补充申请核发的批件,这里说的补充申请的内容就很多了,生产厂家更名,药品变更有效期,生产地址变更,增加规格等等,都属于补充申请的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综上所述,只要具备了在有效期内的生产批文,该品种就能生产。如果之前的注册批件过期了,新的再注册批件还没有下来,仅有申请再注册的受理通知书,这期间是不能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