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莨菪碱说实话-东莨菪碱原料药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法规》:68条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

1.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2.免疫规划疫苗必须有红色?免费?字样,免疫规划标识(宝石蓝色)。

3.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

4.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委托生产的,应当遵守本法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疫苗质量。

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者统一谈判。

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外的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

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类疫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购合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收取储存、运输费用。

9.疫苗相关文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10.疫苗运输过程温度监测,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运输时间超过6小时,须记录途中温度;其记录时间间隔不超过6小时;

11.冷链运输时间长、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生产企业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12.血液制品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包括人血白蛋白、人胎盘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肌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的原料是血浆,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

13.品是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条例》是指列入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其专有标志为蓝白相间。

14.精神药品是连续使用后可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条例》是指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其专有标志为绿白相间。

15.负责全国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6.品目录:可卡因、可待因、双氢可待因、蒂巴因、吗啡、乙基吗啡、吗啡阿托品注射液、氢吗啡酮、**、**果提取物、**果提取物粉、**浓缩物、福尔可定、阿片、阿桔片、氢可酮、、羟考酮、瑞、舒、、右丙氧芬、二氢埃托啡、布桂嗪、地芬诺酯、、复方樟脑酊剂。

17.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马吲哚、丁丙诺啡、、司可巴比妥、哌醋甲酯、氯胺酮、?-羟丁酸、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羟考酮碱大于5mg)。

18.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巴比妥、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苯巴比妥、硝西泮、、氟西泮、地西泮、奥沙西泮、劳拉西泮、、艾司唑仑、、唑吡坦、地佐辛、喷他佐辛、安钠咖、咖啡因、麦角胺咖啡因片、甲丙氨酯、布托啡诺、格鲁米特、扎来普隆、丁丙诺啡透皮贴剂、佐匹克隆、氨酚氢可酮片、匹莫林、曲马多、氯氮?、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包括口服液体溶液剂、糖浆剂)、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羟考酮碱小于5mg)、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瑞马唑仑。

19.品、精神药品生产的审批由省药监完成。

20.麻、精一原料药销售给生产企业,小包装原料药可销售给批发企业。

21.麻、精一制剂销售给批发企业。

22.精二原料药销售给生产企业、批发企业。

23.精二制剂销售给批发企业、连锁药店、医疗机构。

24.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销售品和精神药品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25.品、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条件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符合国药监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26.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麻、精一,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报省药监局备案。

27.企业销售出库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购货单位自提,须由供货企业将药品送达医疗机构库房或购买方注册的仓库地址。

28.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对其所属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以及统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所零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由本企业直接配送,不得委托配送。

29.批发企业将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送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30.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31.第二类精神药品凭处方销售,处方保存2年备查,每张处方不超过7日常用量,禁止超剂量或无处方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32.**壳必须凭盖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公章的医生处方配方使用,严禁单味零售,不准生用,并且处方应保存3年备查。

33.印鉴卡的申领条件:(1)麻、精一诊疗项目;(2)专职药学人员;(3)有获得麻精一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4)设施、管理制度。

34.印鉴卡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换发,换卡时提交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35.印鉴卡的变更:负责人、采购人员需办理变更,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变更不需要办理手续。

36.医疗机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7.执业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38.医疗机构没有麻醉和精一,抢救病人急需时可以向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医疗机构借用,抢救结束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药监局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9.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0.医疗毒品品种:(1)中药品种:雪上一枝蒿、白降丹、生天仙子、砒石)红砒、(、砒霜、生千金子、水银;闹羊花、洋金花、生半夏、红粉、轻粉、雄黄、生藤黄;青娘虫、红娘子、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钱子、生巴豆、蟾酥;生川乌、生南星、斑蝥、生狼毒、生甘遂、生草乌。(2)西药品种:洋地黄毒苷、水杨酸毒扁豆碱、阿托品、去乙酰毛花苷丙、毛果芸香碱、氢溴酸后马托品、氢溴酸东莨菪碱、升汞、亚砷酸注射液、亚砷酸钾、士的宁、三氧化二砷、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

41.毒品的年度生产计划由省药监制定。

42.毒品每次配料时,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必须经二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43.医疗用毒品处方不得超过2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2年备查;毒性中药饮片,未注明生用,付炮制品。

44.A型肉毒毒素不得零售,只能销售至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机构,每次处方不得超过2日用量,购进、销售台账,保存至超过有效期2年备查。

45.教学科研单位需要毒品,必须持本单位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供应单位发售。

46.加工炮制毒性中药管理: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

47.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种类包括麦角类、麻黄类。

48.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和小包装,纳入品销售渠道经营,不得零售,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不得购销。

4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购买许可制度,使用《购用证明》(国药监统一印制)购买,有效期3个月。

50.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

5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之间不得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

52.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调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的,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省药监备案。

5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逐一建立购买方档案。购买方为医疗机构时,档案应当包括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复印件及其销售记录。

54.购买方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时,档案应包括: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人、采购人员姓名及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④《购用证明》或者品调拨单原件;⑤销售记录及核查情况记录。

5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建立专用账册,专用账册保存年限应当自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56.存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专库或专柜实行双人双锁,入库应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57.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可以销售给其他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批发企业购进只能销售给本省(区、市)的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58.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列入也必须凭处方销售;除处方药外,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59.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除处方药外,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60.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从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

61.药品零售企业应从具有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62.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

63.兴奋剂目录分为:①蛋白同化制剂品种;②肽类激素品种;③麻醉止痛剂;④刺激剂(含精神药);⑤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⑥医疗用毒品品种;⑦其他品种(?-阻滞剂、利尿剂等)。

64.兴奋剂的管理分为三个层次:①特殊管理: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②严格管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可零售);③处方药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禁用物质,实施处方药管理(?-阻滞剂、利尿剂等)。

65.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含兴奋剂目录新列入物质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之前生产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

66.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或其他肽类激素。

67.医疗机构只能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处方保存2年。

68.药品零售企业已购进的新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当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处方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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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是干嘛的?

1. 特殊药品的管理内容、保管方法有哪些

*** 品、第一类 *** 、毒品、放射品、化学试剂的剧毒 品、爆炸品和贵重商品(主要为金钼类),应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医 药商品在搬运、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商品外包装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医药商品的货垛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留有距 离。

医药商品的储存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合格品——绿色; 不合格品——红色。

GSP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特殊管理药品 的验收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 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 录,账物相符。 此外,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销售和运输按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 理。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或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GSP要求必须建立特殊管理药品 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制度;配备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应配置存放药品的专柜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销售特殊管 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 *** 供应,销 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要保存2年;对于特殊管理药品的陈 列和储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 *** 品、 *** 、医疗用毒品及放 射品列为特殊管理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由制定,有关生 产、经营、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加强管理。现将 *** 品、 *** 和放射 品的保管方法介绍如下。

① *** 品、第一类 *** 和放射品应严格实行专库(柜)、双人双锁 保管、专账记录。 ② 放射品的储存应具有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放射品置放 的铅容器应避免拖拉或撞击。

③ 严格出库手续,出库验发时要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质量进行复查。 ④ 按药品的性质决定储藏条件,如 *** 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易 变质,故应注意避光保存。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药品,应清点登记,列表上报,监 督销毁,并由监销人员签字备查,不得随便处理。

2. 特殊管理药品

特殊药品: *** 品、 *** 、医疗用毒品、放射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职责:

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的验收、养护,储运部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工作内容:

参考:/link?url=phYW6olSsg2YD66hsOeMMtfLXKQFblVyTGHay--CiNHocQZsjGYCRma0PATsPzPt0I8LHFCvvZ2lDZzJgnNuCK

3. 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

1、狭义的特殊药品,是指麻精毒放,即 *** 品、 *** 、毒品、放射品。

2、广义的特殊药品,即特殊管理的药品。则除上面的4类药品外,还包括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制定法律制度,实行比其他药品更加严格的管制的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砒霜 、水银 、生马钱子、生川乌 、生草乌 、生白附子、生附子 、生半夏、生南星 、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 、生狼毒、生藤黄 、生千金子 、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 、白降丹、蟾酥 、洋金花 、红粉、轻粉 、雄黄。

西药毒药品种:

西药毒药品种: 去乙酰毛花甙丙 、洋地黄毒甙 、阿托品 、氢溴酸后马托品 、三氧化二砷 、毛果芸香碱 、升汞 、水杨酸毒扁豆碱 、亚砷酸钾 、氢溴酸东莨菪碱 、士的年。

注:西药毒品品种仅指原料药,不包含制剂。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芸香碱等包括盐类化合物。

扩展资料:

毒品工作内容:

1、毒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

2、毒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3、毒品验收时,除按普通药品的验收项目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上印有的特殊标志进行检查,《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4、毒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保管员担任。

5、毒品要坚持日动碰、月盘点、账货相符率达到100%。发现问题立即逐级汇报,并及时查处。

6、毒品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做好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7、毒品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

8、毒品的报损销毁按《 *** 品、一类 *** 管理制度》执行。

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处罚是卫生局还是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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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也叫医院药学医院药学是指研究医院的药品供应、药学技术、药事管理和临床用药的一门科学;是与医院临床工作接触药学的工作,安是以药剂学为中心展开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技术工作,以临床医师和病人为服务对象,以供应药物和指导、参与临床安全、合理、有效的药物治疗为职责;以治疗效果为质量标准,在医院特定环境下的药学科学工作。它包括药事管理,药品的调剂、调配、制剂、临床药学、药物研究、药品检验与质控、药物信息、药学的科研与教学、药学人才的培养和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等。中国现代医院一门崭新的学科―――现代医院药学,将在现在和未来医院的医疗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特殊药品的正确管理办法?

您好!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由国家卫计委和各地方政府的卫计委执行。全文如下:

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用毒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用毒品(以下简称毒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亡的药品。

毒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 毒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 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 毒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 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 生产毒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供应部门方可发售。每次购用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5至10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的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但申请复议期间仍应执行原处罚决定。上级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4年4月20日卫生部、商业部、化工部发布的《管理毒药、限制性剧药暂行规定》,1964年12月7日卫生部、商业部发布的《管理毒性中药的暂行办法》,1979年6月30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

3毒品管理品种

毒性中药品种

一、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 砒霜 水银 生马钱子 生川乌 生草乌 生白附子 生附子 生半夏 生南星 生巴豆 斑蝥 青娘虫 红娘虫 生甘遂 生狼毒 生藤黄 生千金子 生天仙子 闹羊花 雪上一枝蒿 红升丹 白降丹 蟾酥 洋金花 红粉 轻粉 雄黄

西药毒药品种

西药毒药品种: 1、去乙酰毛花甙丙 2、洋地黄毒甙 3、阿托品 4、氢溴酸后马托品 5、二氧化二砷 6、毛果芸香碱 7、升汞 8、水杨酸毒扁豆碱 9、亚砷酸钾 10、氢溴酸东莨菪碱 11、士的年

注:西药毒品品种仅指原料药,不包含制剂。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芸香碱等包括盐类化合物。

毒性很大的化学物质有哪些?具体是怎样起作用的?

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

特殊药品的管理是指对品、精神药品、毒品及放射品的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先后颁布了《品管理办法》(1987年11月)、《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1月)、《医疗用毒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及《放射品管理办法》(1989年1月),以正确发挥其防病治病的积极作用,严防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危害。医院是特殊管理的药品采购、使用量最多的单位,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关键是要控制医疗机构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医院药房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和卫生部的法规条例,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品的管理

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其管理要点有:

1.品只能用于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正确合理地使用,严防患者产生对此类药品的依赖性,杜绝事故漏洞。

2.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者,才有品处方权。

3.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处方笺,并有医师的签章,配方人员也要双签字,并建立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品。

4.品处方限量 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确需使用品止痛的危重病人,可按规定手续办理《品专用卡》,凭卡到指定医疗单位开方取药,一次取药最多为5日常用量。

5.对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3年备查。

对违反规定、滥用品者,药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精神药品管理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其管理要点有:

1.精神药品只准在本院使用,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严禁滥用。

2.精神药品处方限量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3.医疗单位应当建立精神药品收支账目,按季度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毒品的管理

医疗用毒品(简称“毒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亡的药品。

1.毒品的品种范围

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目前我国毒品的管理品种中有毒性中药27种(指原药材及其饮片),毒性西药11种(指原料药)。上述中、西毒品品种一般不包括其制剂,其单方制剂在一些地方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

⑴ 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砒霜、生川乌、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红粉、生藤黄、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羊花。

⑵ 毒性西药品种 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包括其盐类)、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包括其盐类)、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包括其盐类)。

2.毒品的使用管理

⑴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或医疗单位自制制剂制备。

⑵ 医师开写毒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毒品原料药,每次处方极量不得超过2日剂量。

⑶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务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不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⑷ 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杂。必须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并建立登记账,记明收、支、存情况。

放射品

放射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或者其标记药物。医疗单位使用放射品必须取得省级公安、环保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放射品使用许可证》。医疗单位设置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由经过核医学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执业西药师专业知识一药理学辅导:临床药学产生的背景

去乙酰毛花甙丙,阿托品,洋地黄毒甙,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注:除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制剂以外的毒品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毒品的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毛果芸香碱等包括其盐类化合物。胞毒物。还有一类药物不能说明显的毒性,是长期积累的。主要关注在职业卫生方面,而且最容易被忽视,即细胞毒性。细胞毒性是化学物质(药物)作用于细胞基本结构和/或生理过程,如细胞膜或细胞骨架结构,细胞的新陈代谢过程,细胞组分或产物的合成、降解或释放,离子调控及细胞分裂等过程,导致细胞存活、增殖和/或功能的紊乱,所引发的不良反应。腐蚀性毒物作用。常见的腐蚀性毒物有强酸、强碱和许多氧化剂,这些都能破坏组织细胞。浓硫酸。能使机体细胞结构脱水,细胞亡后其蛋白质结构由于肽键在酸性条件下催化水解而被破坏。光气。吸入肺部发生水解反应,产生盐酸:COCl2+H2O→2HCl+CO2。由于强酸对组织的脱水使用引起肺水肿,水在肺中积聚,损坏了肺组织,使之不能吸氧,致使受害者窒息。氢氧化钠。能腐蚀肌体组织,氢氧根OH—也能催化肽键水解。代谢性毒物。代谢性毒物比破坏组织的腐蚀性毒物更隐蔽,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性毒物。代谢性毒物干扰重要的生物化学历程。使生物化学历程停止或阻碍其有效地进行,从而引起疾病或亡。

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干扰细胞的氧传递,一氧化碳像氧一样,能与血红蛋白(Hb)结合。

Hb O2(aq)+CO(g)→Hb CO(aq)+O2(g)。一氧化碳中毒的程度主要取决于Hb?CO的饱和度,45%~50%时,发生恶心、呕吐与昏迷;90%时亡。

哪里可以找到中药饮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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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学知识“爆炸”,医生难适应近10年来,药学界处于“知识爆炸”的局面,使不少临床医生自叹不及电脑的信息储存与输出能力。据统计,1951~1976年这25年间,国外正式上市的原料药有3400种之多。仅1961~1973年就研制了1017种新药。在我国,经常流通于市场的药物制剂大约为2万种。一般说,多数医生只熟悉本科用药。然而,从世界上已上市的原料药来看,仅抗微生物感染的药物就有512种;心血管药有80余种之多,事实上,一种疾病往往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才能秦效,而患者又常常同时患有几种疾病,一个医生只熟悉本科药物是不能适应临床治疗需要的。

(二)用药有慎,易致药源性疾病诊断明确之后,就需要用药治疗。用药如用兵,用药不当可造成药源性疾病。

随着医药科技事业的发展,各种高效、速效、长效、持效药不断涌现,而且它们的副作用、毒性以及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日趋复杂。通过长期使用,发现其中能够致畸、致敏、致癌、致突变的药物正逐年增多。如阿斯匹林、氨茶碱、阿的平、异烟肼、催眠药等可使某些患者出现急性可逆性脑生化代谢紊乱而导致中毒性精神病,使病者出现意识障碍、兴奋、扰动、语无论次等。气雾剂喘息定因止喘效果快速而且显著,在国内十分流行。据统计显示,使用该药反而使哮喘病人亡率上升。究其原因,很可能患者为了求得止喘反复多次使用,以致过量中毒。奎尼丁是治疗心律失常的重要药物,但作用该药时有人会产生阿-斯氏综合征,表现为突然意识消失,并伴随循环衰竭与呼吸抑制。奎尼丁所造成的晕厥又常无先兆症状,往往引起猝。

经漫长岁月,积血的教训,中药使用从单方、验方地渡到方剂。西药联用在医疗上是一大进步,如“雷米封-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联用是治疗肺结核的首选方案。但有些药物联用会增加或带来考毒副作用。目前已知,四环素与青霉素合用会降低治愈率,增加亡率;无味红霉素和四环素族抗生素合用可增加对肝脏的毒性;优降宁与类药(如通宣理肺丸、止嗽定喘丸)合用,可使患者血压增高,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用雷米封与利福平进行抗结核治疗时,如果合并使用苯巴妥或水合氯醛,可增加对肝脏的毒性作用,已有引起亡的病例报道。

中医用药讲究“忌口”。最近发现,饮食对药物疗效也能产生重要影响。如饮酒或喝咖啡能加强阿斯匹林对胃肠道的刺激。糖尿病患者饮酒前后服用降糖药物会引起低血糖休克。饮洒能加强中枢神经抑制药的作用,引起中毒或亡。高血压病人在服用优降宁期间应禁食扁豆,奶酪,腌鱼,葡萄酒,啤酒,猪肝等富含酪胺的食物。否则,服用这类降压药物非但不能降压,反而会使血压升高,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

(三)对药物知识了解不足据调查,大部分临床医师对新药的使用知识来源于药物手册或药品说明书,而药物手册实际上是药品说明书的汇总。患者往往比医生对新药更敏感,药品宣传广告使患者早已获得信息,迫使长征在对此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冒然用药。事实上,新药宣传注重于治疗作用,甚至夸大疗效和治疗范围而忽视毒副作用的介绍。“报喜不报优”的作法常给医生以假象。因些造成医疗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事时有发生。

(四)医师难以全面掌药学技术知识,用药合理性差在药学界“知识糊里糊涂”的局面下,某些医生以不变应万变,固守传统老药,殊不知许多老药又发现了新用途。如阿斯匹林、潘生丁可用来预防心肌梗塞和脑血栓;阿托品、东莨菪碱可改善微环;心得安可降血压和防治心绞痛;消炎痛、环磷酰胺还能治疗肾病综合征;毒扁豆碱可作中枢催醒药,反应停虽可致胎儿畸形,而用来治疗麻疯病却是不可多得的良药。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临床毒理学,物理药剂学、生化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等新学科的崛起,常常无情地指出传统用药的谬误,向临床医生提出挑战。

50年代以来,医学知识“老化”和“更新”速度大大加快。从数量上看,几乎每15年左右就翻一番;每10年左右就有50%的知识老化。临床上各种疾病,形形色色,表现不一,通过变化万千的种种征象捕捉致病原因,以期确立诊断,对症下药,这已使医师们费尽心机,要他们去详细了解药学界“爆炸”的新知识谈何容易!由此,临床药学便应运而生了。

中医用药历千年的探索与积累,总结出了“十八反、十九畏”用药禁忌。细查用药史,不乏辛酸与悲剧。医药本一家。历代名医不仅在诊断上独树一帜,结某些药物的认识和使用上也堪称一绝。明代李时珍是年行医,鉴于当时药物真伪并存,给治疗带来众多麻烦,遂立志研究中药,终成传世巨著《本草纲目》使后世子孙获益匪浅。

翻开西药史,我们不难发现临床用药的悲剧与惨教训何止一例!

1938年,美国采用工业二甘醇作磺胺的溶媒,应用于临床后有107人去发明此药的药剂师羞愧难容,自杀毙命。

50年代把有机锡的胶囊用于抗感染,曾出现217人中毒,102人去的恶果。

1956年上市的新药“反应停”,作为镇静药用于孕妇的妊娠反应,结果在西欧造成8000~10000多例无臂畸形儿。

在日本,由于长期服用8-羟基喹啉,使8000多人失明或下肢瘫痪。

在法国,曾因长期服用铋盐,使1000多人产生中枢神经损伤。

在我国虽无确切的统计数据,但药源性疾病确实在与日剧增。如过敏反应发生率在上升,这与抗生素特别是青霉素的广泛使用有关。地敏性休克在50年代很少见,而至70年代,则已成为临床上相当常见的危象。有人在上海14所医院里抽查509份病历,其中有116份存在药物配伍禁忌或用药有当。由此引起的药物反应竟达114起之多!广州市调查3020份病历,用药不合理占19.6%;长沙市两个市级医院311例亡病例中,有15例与用药不合理有关。城市如此,农村尤甚。北京某县级医院92例亡病例中,与用药不合理有关的有16例。

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很多,如剂量过大,用法不当等。最突出的是不合理的合并用药。某调查材料对6家医院3037张不合理用药处方的分析提示,不合理合并用药竟占90%.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临床上往往是用药一窝蜂。如某患者因肺源性心脏病入院,住院短短几天,共用二十余种药物。一次输液曾先后加药11种,终因盲目用药而亡。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1 化工产品如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按药典标准检验合格,但非药用级是否即可以投生产,如果不可以,做为铺料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如果送省所检验,是否只要送一批,还是批批送检?另外设备、方法、产品生产工艺等不变的情况下,清洁验证是否只需做一次就够了,还是每年都要做呢?多谢.

答:原料药生产使用的原材料相对宽松,但制剂的原辅料已经在药典上有的品种,必须是药用级别或有批准文号的产品,没有上药典的产品可使用食用级别,但要有产品质量标准.其它产品按药典规定执行.任何的验证都必须做三次才有统计学意义.

2 我公司现正准备申报膏剂车间GMP认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申请与审查中(三)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的要求.是不是说自查内容中一定要有“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答:对,必须有前次,包括上次认证以来所有药监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

3 我们现在需要设计喷雾剂车间,喷雾剂车间是属于非无菌制剂吗?生产环境的洁净级别应该是1万?还是10万?

答:喷雾剂通常属于非无菌制剂,如果是外用药用药,用于非创伤皮肤使用,30万级即可,如果是用于创伤皮肤或口腔给药,则需要十万级以上.

4 统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不是生产范围中原写有的剂型没有通GMP认证,在这次换证时生产范围中就会删除其没有通过认证的范围?(例如:原证写有大容量,小容量,口服剂,冻干粉.而现通过GMP证的只有小容量和口服剂,那此次换证时生产范围内是不是只写小容量和口服剂吗?)

答:大容量注射剂如果是旧范围,将按规定取消范围,新增范围则予保留.

5 对于回顾性再验证有没有次数及时间的限定?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时间要求,通常再验证规定为一年,对风险比较在的设备,如空调系统的高效过滤通常定为半年.

6 GMP规定,应该按照处方量的100%投料.对此应该如何理解?这里的100%投料是指:1、按照原料的主药的含量、水分、折算后,每次换算成100%投料?即:如果,我的原料含量为99%的话,我投料应该是:处方量/99%吗?此种情况每次要变具体的投料重量.2、符合原料药质量标准的原料,都按100%处理,都投处方量.此种情况,每次投料量固定.请问,哪种理解应该更准确呢?

答:第一个操作比较适合生产要求,因为生产中的产品规格通常是含量规格,如片剂,则以一片药品的主药含量为规格,用换算后的100%理论需要原料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规格才符合要求.生产的药品具有本品原有的均一性、含量和效价、质量和纯度.按处方配制的药品,保证其活性成份含量不低于100%标示量或规定量.

7 GMP规定,应该按照处方量的100%投料.对此应该如何理解?这里的100%投料是指:1、按照原料的主药的含量、水分、折算后,每次换算成100%投料?即:如果,我的原料含量为99%的话,我投料应该是:处方量/99%吗?此种情况每次要变具体的投料重量.2、符合原料药质量标准的原料,都按100%处理,都投处方量.此种情况,每次投料量固定.哪种理解应该更准确呢

答:第一个操作比较适合生产要求,因为生产中的产品规格通常是含量规格,如片剂,则以一片药品的主药含量为规格,用换算后的100%理论需要原料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规格才符合要求.生产的药品具有本品原有的均一性、含量和效价、质量和纯度.按处方配制的药品,保证其活性成份含量不低于100%标示量或规定量.

8 无菌原料药用铝桶是否可以重复使用?为什么?

答:不可以重复使用.回收的产品不符合GMP要求,另一方面对无菌产品存在比较大的质量管理风险.

9 除标签、说明书外如何界定按标签类管理的物料?只有品名、规格、商标而没有用法用量等内容的包材(如大箱、铝箔)可否不按标签类物料管理?

答:小盒也属于按标签管理的物料.大箱、无印刷的铝箔按普通物料管理即可.

10 批生产记录是不是一定要有一定总的批生产指令,我公司实际情况无法做到一开始就给定一个总的批号,批包装记录时就有一个总的批包装指令.这种情况,实际生产要如何做,是每个工序下生产指令还是象传统先给定一个批号再进行生产,或者只要将该最终批号的相关工序记录整理一块和批包装记录装订起来成一个批的批生产记录?

你公司的操作与GMP要求相左,不符合要求.没有批生产指令就不能生产,没有生产批号不能有批指令,这样不符合规范.需要继续学习法规及培训.

11 中药厂对购回的中药材质管部自已经过鉴定后可作为标本吗?负责中药标本鉴定的人必须具备哪些资格,我公司员工具有中药专业本科学历,但职称是工程师,他具体中药标本鉴别的资格吗?

答:对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标本,目前法规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经验的老药工、中药学的工程技术人员都可认为适合.

12 境外公司(美国)在中国投资建药厂,除需要通过美国fda认证外,是否需要通过我国的GMP认证(建成后其所生产的药品全部销往美国,不在中国销售使用)!

答:领取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中国的GMP认证,对于以中间体出去的原料厂则由企业根据情况来决定.

13 建设厂外车间,提出变更生产许可证的时间,应该在申请厂房验收前,还是厂房验收后,还是做替代料生产前申请.

答:申请验收时同时提出申请,验收合格后由药监部门依法进行变更.

14 我公司采购了一批原料,检验成分及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但内\外包装标签没有打产品批准文号,经查该厂确实生产了此批原料,请问此原料该怎样处理

答:你厂的供应商考核标准及验货制度是怎样制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可按退货处理.

15 有关药品生产日期和批号确定问题,国家一直没有指导意见,企业做法多种多样,生产日期有采用投料日期或中间日期或成品日期,批号有采用投料日期或中间日期或成品日期或流水号.我个人意见是,因为产品有效期的确定是在产品注册时从成品日开始计算的,而生产包装上的有效期是按生产日期推算的,所以我认为生产日期应以出成品日计,批号应以成品日或流水号计.请指导一下!

答:批:为以限定数量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或应用单个工艺、或系列工艺制备的药品,具有同质性.有时需将批分为一定数量的亚批,这些亚批最后合并为具有同质性最终药品批.在终末灭菌情况下,批量由灭菌柜的容量所决定.在连续生产中,药品批必须与生产限定的工序相对应,与其同质性的要求相一致.批量既可定义为固定的数量,也可为固定时间内生产的数量.批号:在标签、批记录和相应分析证明等中,唯一鉴别批特性的清晰数字和文字的结合体.批与生产日期的联系,但不是必定联系,可用流水号进行.但生产日期要求相对严格,生产日通常是这样进行,原料药以精烘包日期为生产日期,制剂以投料日期为生产日期,生物制品通常是一连续生产过程,原料与制剂很难分别,一般以纯化后的活性物质日期为生产日期.上述是一个参考,关键对产品的稳定性试验进行考察,保证药品安全.

16 有一些作为化工原料进口的辅料,其质量优于国产的药用级辅料,工厂进厂检验也按《中国药典》进行检验,符合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工厂使用进口辅料,是否与法规不相符.工厂应如何操作?

答:进口的辅料必须取得进口注册证后方能使用.

17 我公司准备开展GMP车间的建设,要立项吗?若要,贵局办事指南中没有相关规定.若不要,GMP初审怎么办理?

答:已经取消立项,专业设计-施工-验收-认证-投产.

18 食品原辅料的有效期是多久?哪里能够查到像油类、色素类、提取物、植物粉末类保健食品的原辅料的有效期.

答:食品标准由技术监督管,可以向他们查询.

19 我公司的许可证换证资料已上报,可现在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由原来的“合资经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请问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该怎么办?

答:按正常程序申请变更.

20 我想问一下:生产无菌原料药的设备比如干燥机,怎样清洁才能达到无菌的要求?

答:清洁方法很多.但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在清洁后还必须灭菌.

21 一方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另一方生产一个药品,这委托方还能进行生产吗?

答:如果符合GMP条件,并取得证书,同样可以生产.

22 目前有一个膏药生产企业在河南,但为健字号,未取得药品注册及生产资格,我想在广东办一个生产企业生产此膏药产品,请问该如何办理?

答:应先办理药品注册.

23 增加厂外车间,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变更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完成新车间建设后申请,申请要求见我局办事指南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

2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的责任.每年每品种至少留1批进行质量稳定性评估.上面提到的“质量稳定性评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是必须象“长期稳定性试验”一样的作试验吗?还是可以仅仅作“加速稳定性试验”?或者是两者之外还可以设定新的稳定性评价方案?

答:与长期稳定性试验一样,对产品进行稳定性评估,包括外观、含量、相关物质等的评价,为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责.

25 关于原料的有效期,是按原料厂家生产日期起,直至制剂厂家投入生产吗?需要考虑制剂的有效期吗?另外,我们公司有些季节性的品种,最后一批剩下的原料比工艺规程所需的量多了或少了约5%或,可否一次性投进去?(在总混工序加强验证)

答:1.按现行法规,有效期算到制剂投料日期,不需要考虑其它问题.2.SOP是怎样制定,就怎样执行.

26 十万级的工作服可以降级(比如在三十万级洁净区)清洗,消毒,整理吗?

答:1.应设置不同洁净区使用的工作服清洗、整理、存放的洗衣间.2.300,000级的洁净工作服可在非洁净室(区)洗衣房内洗涤、干燥、整理.3.100,000级以上(含100,000级)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按要求灭菌.4.10,000级以上无菌操作区使用的工作服应在10,000级洗衣间清洗、并经灭菌后送入无菌区操作.

27 我们现在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打算在仓库区域分出一部分,按照内包装的要求,建立一个那包装车间,不知道这样是否违反GMP要求,能否实施?

答:认证完成的车间,必须按申报的平面图生产,如果对生产及产品有影响的变更,必须停产情况下进行改造,必要时需要重新认证.

28 请问,我公司正在建设厂外车间,请问应先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证,还是先申请GMP认证.

答:先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证,后申请GMP认证.

29 我厂是原料药生产厂家,本打算在今年12月底进行四个原料药品种的GMP认证工作,故正在准备资料先进行许可证变更.但根据厂的统一部署,认证时间可能推迟到2006年1月份,那时许可证已经换了新证,我的问题是:四个原料药品种在换证资料申报时,我厂已经作为新增生产范围上报,那么新的许可证是否含有这四个品种的生产范围.如果不含,我们明年申请GMP认证是用旧许可证申请变更还是等拿到新的许可证后再申请变更,如果拿到新许可证再申请变更,在时间上可能来不及,我们应如何操作.

答:如果是今年刚取得文号的品种,则可按新增范围品种,新证将予保留.否则按文件规定处理.

30 请问我们药厂已有胶囊剂的生产范围(已过GMP认证),能否申请缓释胶囊、避孕药胶囊的仿制?

答:缓释胶囊可以,避孕药胶囊则不行,需要独立的车间.

31 最近提到收载入"药典标准"的提取物是可以作为商品流通,如果是部颁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呢?

答:我国的标准可以,含部标.

32 多肽类冻干制剂可否在冻干粉针剂(头孢菌素类)GMP车间生产?与原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

答:不可以.

33 某公司的许可证号为“粤hzzz———”,其生产范围指的是哪些剂型?

答:许可证编号上只是标明生产:化学药-H、中药-Z、生物制品-S、原料-y、制剂-z等的类别,不标示具体生产范围.

34 采购的中药提取物有国家标准或是地标的能否使用呢?

答:收载入药典标准的提取物是可以作为商品流通,如:冬青油等,我省南海就有一家专门生产药用油及提取物的专业厂家.

35 我公司拟生产一中药制剂,其中药提取物准备外购,供方为外省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知可否,需要什么手续

答:中药提取物没有标准的,不能购买,但可以委托加工,跨省的需要国家局审批.

36 退货产品重新销售是否要再全检.

答:此问题比较复杂,不是所有的退货都能销售.但重新销售,必须经检验,由授权人签字后放行.

37 我们现在只有片剂、胶囊剂的GMP证书.现在我们想开发一种冻干制剂.1、新药注册法规上面规定,需要有符合GMP条件的车间才能够拿到生产批件.如果将来我们进行委托生产,是不是这点可以不要求?2、如果我的片剂、冻干剂车间共用,每年的前半年生产片剂,后半年生产冻干剂,我们可以在做好生产车间洁净度、等等相关的管理也验证工作的条件下,得到这种不同剂型共用车间的两种剂型的GMP证书吗?了!!

答:1、向注册处咨询,2、这样不可以共用.

38 请问软膏剂和乳膏剂能不能在共用一条生产线.

答:可以.

39 生产记录用环保纸行不行(即一面已经使用过,但盖了个作废章)

答:不行.

40 请问一下,我公司是一个生产以治疗糖尿病和妇科等剂型的中成药的企业,最近引入一个治疗糖尿病的西药品种,请问可以在同一生产车间生产吗?如果可以的话,关键设备要不要分开?还有没有其它要求?

答:可以一起生产,验证证明没有互相影响,则可以共用.

41 中药的冻干粉针剂能否与化学药的冻干粉针剂在同一生产线进行?

答:可以.但特殊要求的产品则不行,如:头孢类、肿瘤类则不行.

42 在无菌原料药车间局部百级环境下生产了非无菌原料后,在经过清洗消后符合无菌原料药生产环境的情况下,第二天是否可以在同一区域下生产无菌原料药呢?

答:当然可以,生产无菌原料的车间空调系统一般是连续净化,或设置值班分机,但如果空调系统关闭,则必须重新消毒灭菌,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设备都必须灭菌后使用.

43 抗肿瘤类的生产线能否生产可用于肿瘤病人的提高免疫类的产品?

答:首先要说清楚你的产品所属类别,如果是辅助类则不可以,抗肿瘤类则可以.

44 生产、质量负责人的变更备案是否只需网上申请?还要纸质材料吗?

答:网上申请.

45 我公司最近在进行厂外车间的建设,请问是否先提出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再GMP认证.

答:先提出验收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再GMP认证.

46 我司是一家新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目前厂房正在进行装修,同时新药报批工作也正在进行,我们将于十一月份取得药品生产的批准文件,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我们将于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GMP认证的申请,申请受理部门将于六个月内对我司是否符合GMP要求作出判定.我想问的是,《条例》所指的六个月内我们的产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

答:必须同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及注册文号三样东西才能销售,缺一不可.

47 我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年底到期,现正值换证期间,我公司想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增加丸剂,请问是先进行GMP认证还是先在许可证上增加许可范围?!

答:先在许可证上增加范围,后进行GMP认证.

48 1、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注销后以什么时间生效?2、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注销后,已经生产的成品在市场上可以流通多久?流通时间限制以工商管理注销还是以税务登记注销为准?

答:以下发文件日期为准,注销后所有药品不能销售,因为企业已经不存在,已找不到执法对象.

49 企业重新认证前的硬件改造,不需要进行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程序,直接验收后认证.那是不是直接递交GMP认证申请书,省局会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先进行验收,然后再进行认证,还是有别的申请验收的程序呢?

答:省局会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先进行验收,然后再进行认证.

50 注射用水系统(包括制备系统和分配系统)需要水循环保证水的质量.是否必须是24小时循环呢?我们实践中没有24小时循环,在每天用之前对管道蒸汽消毒,首批制的水也排放5分钟,并且经过长期的监测,水质合格,这样是否可以呢?有检查员认为我们这样不可靠,必须要24小时循环,有这样的具体规定吗?

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生产用注射用水应在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或者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51 我们新建药厂,请问一定要在拿到药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申请GMP认证吗?如果提前申请行不行?如果要作进口分装是不是一定要拿到GMP证书才能申请?

答:拿到药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申请GMP认证.进口分包装你可以向注册部门申请,但同样取得证书后方能生产.

52 我们是中药饮片公司,请问在哪可查到有批准文号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呢?

答:中国药典.

53 请问硫酸阿托品、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是否属于医用毒品.

答:医疗用毒品品种范围一、毒性中药品种:(中药材和饮片)砒石(红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草乌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生娘毒红升丹雪上一只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二、西药毒性品种:(化学原料)去乙酰毛花甙丙阿托品洋地黄毒甙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氯化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秋水仙碱硫酸长春碱硫酸醛基长春碱

54 在固体制剂药品检验中,内包装之前需进行一次化学项目的全检(我们谓之待包装检验),然后在包装的之后进行成品的检验,成品检验需做哪些项目:⑴.只要做外观包装质量检查和微生物限度两个项目,发成品检验报告时,其中的化学项目以待包装检验的结果为准;⑵.按照质量标准全检,即使前面的化学项目已经检验过,也还需要再做一次.支持第⑴种观点的人认为理论上化学项目的结果在包装之后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成品检验报告中的化学项目可以以待包装检验的结果为准;支持第⑵种观点的人认为GMP的法规要求是层层把关,所以必须全检.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哪种更合理?

答:法定上没有要求在包装前检验,此项检验可以作为产品质量控制的一个程序,但如果用作代替成品检验,则违反了统计学要求,涉及到一个随机问题,容易出现结果偏差.

55 成品检验可以不执行法定标准而按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吗?比如检验报告的结论写成“本品按企业内控标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当然我公司的企业内控标准比法定标准要高.

答:必须按法定标准检验,但内控标准可以作为参考,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管理.

56 请问10.1以后,GMP认证申报需要递交的资料是怎样的呢?如果是国家局的认证需要递交的资料又是怎样的呢?

答:按新的认证办法规定提交资料.

57 我厂是一间中药饮片厂,现生产一种长爪石斛属于石斛其中的一种,那么药品名称是按药典填写为石斛,还是按其它药书填写为长爪石斛呢?

答:如你们生产的品种在药典石斛项下有,则只需写石斛.

58 我们公司正在准备申报GMP认证,公司的人员象生产和质量负责人有变化,同申请拿生产许可证时不一样,公司对人员调整后需要备案吗?还是就以这次申报认证的生产和质量负责人为准呢?

答:以许可证电脑系统上备案的名单为准.

59 我公司是一位于中山国家健康基地新办制药企业,厂房建设己竣工,己向省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资料,并和一研究单位合作开发了两个中药9类品种.我公司可否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将药品注册和GMP认证同时申报?如果不妥,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否提供指导性方案,!

答:必须取得产品注册文号后方能认证.

60 在哪个网站或数据库或标准库能查到药品包装后密封性检查的方法及标准的信息?如泡罩包装品、铝塑袋包装品、塑料瓶+复合箔封口品等应如何检密封性?我已找过sfda、技监局、中国医药包装网等网站均无所获.

答:需要向国家标准部门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他们有这样的标准.

61 我公司是一精细化工企业,现正在第一次建设某药用辅料的GMP车间,目前车间及软硬件设施还没有完成,估计在十一月下旬完成并申请验收.现请问一下GMP认证有没有规定期限

答:药用辅料还没有规定期限.

62 请问哪里可以查到报委托检验的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

答:委托检验备案只需要提供"委托检验合同"即可,

63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请问具有资质的单位包括药厂吗?如果包括药厂,那对于药厂来说应具有什么资质才可接受委托检验?

答:包括药厂,在取得GMP证书后,

64 我公司办理了生产负责人变更,从省局取回两份备案表,是不是有一份要交市局备案..

答:对

65 药品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负责人,与检查条款里的“企业主管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如果某公司不设生产副总与质量副总,总经理下直接就是生产部部门负责人与质量部部门负责人,那么总经理会被认为是“主管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吗?该总经理若并非相关专业人士,可否?

答:为同一概念,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66 sfda从6月开始启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填报”软件.请问现在要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的变更,是用国家这套软件还是用原来省里自己的表格?.

答:用原来表格.

67 总平面布置图需要标明各功能间名称吗?如果车间与仓库分布在同一幢楼的不同楼层,如何在平面图上体现?另外,欲新增生产范围,申报材料上“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可以是检验计划吗?多谢!

答:各层分开标示.不可以是计划.

68 阳性对照室,可以只在万级而不设局部百级洁净操作台吗?普通不锈钢操作台可以吗?

答:我个人认为,你虽然是万级,但对于百级超净台及酒精灯下操作,这样会比前面风险要小,所以是不允许的.

69 请问处于过渡期内的新药,去年得到生产批文,能否进行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

答:可否转换请根据“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文判断.

70 我们公司现在筹建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车间,但是现在有个很迷茫的问题:轧盖应该在哪个洁净级别下?有的书上说100000级,但是咱们国家局出的<药品生产验证指南>上规定的是无菌100级.应该是什么?

答:你肯定没有看法规,问题很简单,GMP附录上已经说很清楚,轧盖在100000级上进行就可以.

71 非处方药甲类品种该如何申报非处方药乙类?

答:甲乙类的区分由国家局决定,如要变更直接向国家局申请.

72 我公司是一个新开办的制药企业还没有通过GMP认证,想请教一下,我公司现在正购买新的药品回来生产,请问能否药品的申报和GMP的认证同步进行?如果能,在进行当中要注意那方面的事情.

答:不能同时进行,必须有产品才能认证.

73 我想请问原料是否每批必须全检?若在供货厂家不变的情况下可否定期全检一次?

答:不可以.

74 我公司现正在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报送备案资料.听说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仍要执行原审批备案的内容,不用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请问是这样吗?到底那些内容要根据《中国药典》修改?那些内容仍按原备案的不变?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吗?

答: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的所有项目在国家局变更说明书前仍要执行原审批备案的内容,不需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

75 我想问一下没有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中药材申请广东省药材标准备案时怎样办理?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注册处.

76 我公司已通过了颗粒剂的GMP认证,现我们想增加茶剂的生产(所使用的设备与颗粒剂为共用设备),请问如何增加生产范围、是否还需再认证.

答:按办事指南程序增加即可,只对增加的范围认证.

77 中药饮片厂是否可以经营不是本厂生产的合装阿胶、合装龟甲胶等?

答:不可以.除非另领取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78 我公司是一精细化工企业,现正在第一次建设某药用辅料的GMP车间,目前车间及软硬件设施还没有完成,估计在十一月下旬完成并申请验收.现请问一下GMP认证有没有规定期限?

答:没有期限,可随时申请.

79 中药饮片厂换证的生产范围是否有变更?是只填旧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中药饮片”,还是按培训资料填写:正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副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酒制等).

答:由当地市局核准为上报依据.

80 我公司原留样室面积太小,现计划搬迁至足够面积的留样室,是否属于关键生产条件变更?

答:此变动与生产关系不大,不用申报,给市局备案即可.

81 取得GMP证书或GMP检查之前生产的药品能否正常销售?请问GMP到期后能否生产?能否在其它不同产品生产车间生产(分别为生物和化学两个不同车间)?如果生产了能否销售?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答:如果是GMP车间改选完成,验收合格后,在GMP条件下生产的药品可以在取得证书后销售.那车间证书到期,那车间必须停产.

82 我公司原外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