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医药原材料展青岛-青岛原料药展2020
中国从1999年开始在一些相关的法规中提到罕见病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和审批管理,但却没有具体的操作细节。除此之外,在病人用药和治疗、社会保障方面还没有一部针对罕见病的综合性法律。
从2006年代表孙兆奇第一次在会议上提交罕见病相关提案之后,每年包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在内的机构和个人(主要是医学背景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都向政府部门开展政策倡导,呼吁中国尽快出台罕见病法律。
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的有些省市在罕见病政策上首先走出了一步。2011年,上海在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中对戈谢病、法布雷病、庞贝病、黏多糖贮积症等四种罕见病儿童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人民币的救助(2012年额度提高至20万人民币每年)。2011年设立了上海医学会罕见病专科分会。
山东省医科院成立罕见病重点实验室开展罕见病研究,最新消息,山东省即将设立省级的罕见病救助基金对罕见病患者开展社会救助。2011年10月,安徽省铜陵市出台罕见病医保新办法,从门诊、药物、转院三方面给予罕见病患者特殊照顾。
山东青岛市2012年7月颁布实施《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对重大疾病、罕见病的特殊用药社会保障政策进行积极的探索。
而在中国,单病种来看,目前血友病是众多罕见病中医疗保障政策最多的疾病,在中国东部和中部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对血友病治疗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保障,在各个省都建立了省级血友病诊疗和登记中心,日前卫生部刚刚针对血友病等几种大病开始推行更大范围的医疗保障政策试点。
当然,罕见病法律的制定需要至少卫生部、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民政部4大部门的协调,另外一部罕见病法律的执行必须要有,对目前中国现有的罕见病群体及发病率有充分的医学病理的研究和统计,必须建立罕见病的诊疗和科研中心,必须有必要的医生和充足的药物,必须要有财政支付能力及中央财政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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