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海关-原料药关税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工作,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海关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药品必须经由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第五条 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第六条 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第二章 进口备案第八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二)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四)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五)对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第十条 下列情形的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进口备案: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三)规定的其他药品。第十一条 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选择。其中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必须经由国家特别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第十二条 进口备案,应当向货物到岸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由负责本口岸药品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第十三条 办理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复印件;

(二)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九)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第(二)项资料应当提交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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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

第三条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条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进口申请表。

(二)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三)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四)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进口药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

第五条因教学、科研需要而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应当报送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进口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口的决定;对同意进口的,发给药品进口准许证;对不同意进口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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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七、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按规格尺寸分: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近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八、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2)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九、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十、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在中国,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常用的出口单据和凭证***

(一)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 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 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 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 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 其余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旦暴露,后果严重。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 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简称发票。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 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 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 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 绝不能有丝毫差异。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 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 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六)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在我国, 这类证明一般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 也可区分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 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七)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单(Weight Memo) 包装单和重量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主要用于工业品,对每件包装内的货物名称、规格、花色等逐一作详细说明, 以便进口地的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重量单多用于以重量计价的初级产品, 载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还分别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净重,其作用与包装单相同。

(八)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 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成员国等19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向这些国家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原料药可以说是医药产业的“芯片”,尤其是近两年在新冠疫情笼罩全球下,对医药产业链压力测试、凸显中国原料药产业在全球的地位举重若轻。经过疫情的洗礼,各国对原料药产业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大。

然而,在原料药研发和使用的过程中,不少人却是“万事开头难,中途难,收尾也难”:

为了检索药物合成路线,各处查找期刊、论文、专利资料,头大;

好不容易找到资料,却因埋头苦读、翻译等事项耗费大量时间;

终于搞清楚一篇文献的合成细节,却不清楚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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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合成路线,中间体

药物详细信息

用于注射树脂的低压注射机海关报关属于哪种类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规范兽药进口行为,保证进口兽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进口、进口兽药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进口兽药实行目录管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由农业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兽药应当从具备检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所在地口岸进口(以下简称兽药进口口岸)。兽药检验机构名单由农业部确定并公布。第二章 兽药进口申请第五条 兽药进口应当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兽药通关单》由中国境内代理商向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兽药进口申请表;

(二)代理合同(授权书)和购货合同复印件;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兽药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的,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所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生产企业为港、澳、台企业的,提交《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六)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七)产品中文标签、说明书式样。

申请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兽药通关单》的,还应当向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农业部依据本办法第七条核发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批签发证明。第六条 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进口兽药通关单》主要载明代理商名称、有效期限、兽药进口口岸、海关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进口数量、包装规格等内容。

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核发的《进口兽药通关单》报农业部备案。第七条 代理商申请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兽用生物制品进口申请表;

(二)代理合同(授权书)复印件;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者《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农业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主要载明代理商名称、兽药进口口岸、海关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进口数量、包装规格等事项,有效期为一年。第八条 进口少量科研用兽药,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并提交兽药进口申请表和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告、试验方案等材料。

进口注册用兽药样品、对照品、标准品、菌(毒、虫)种、细胞的,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并提交兽药进口申请表。

农业部受理申请后组织风险评估,并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国内急需的兽药,由农业部指定单位进口,并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第十条 《进口兽药通关单》实行一单一关,在30日有效期内只能一次性使用,内容不得更改,过期应当重新办理。第三章 进口兽药经营第十一条 境外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销售兽药。

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由中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销售,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不得销售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

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其他进口兽药,由境外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销售。第十二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委托的代理商及代理商确定的经销商,应当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遵守农业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销售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委托 的境外企业名称及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等内容。

生产批文是什么?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自1998年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决定。

二、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一)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分别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产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或者《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或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限额以下项目,应按项目投资性质,将确认书随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报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备案。

(二)项目单位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机构出具的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加工贸易单位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根据这些手续并对照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进行审核。

(三)海关总署要对准予免税的项目统一编号,建立数据库,加强稽查,严格监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问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都要注意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结转项目迸曰设备的免税

(一)对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按原批准的减免税设备范围,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二)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说手续。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7年12月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言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

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

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5.伟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及以上,对人畜、作物等安全)

8.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

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项能膜及原料)

10.动物用抗菌原料药(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动物用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

12.词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

13.粮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新技术、新设备

14.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

15.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6.节水灌染新技术设备制造

17.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18.生态环境整冶和建设工程

(二)轻工业

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2.纸浆(年产木浆17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3.皮革后整饰加工及其新技术设备制造

4.无汞碱锰二次电他、锂离子电他生产

5.高技术含量的持种工业缝纫机主严

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生产

7.新型、高效酶制剂生产

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

10.烟甲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

(三)纺织工业

1.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

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

3.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4.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蜂窝移动通信交叉连接/码分多址(DCS/COMA )系统设备制造

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10.2.5于兆比/秒(2.5GB/S)光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计量仪表制造

11.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讥设备制造

(五)煤炭工业

1.煤炭采掘运选设备设计与制造

2.煤炭开采与洗选(特种、稀有煤种由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水煤浆、煤炭液化生产

4.煤炭综合开发利用

5.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6.煤炭管道运输

7.煤层气勘查、开发

(六)电力工业

1.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2.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3.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 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5. 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七〕黑色冶金工业

1.50吨及以上超高功辜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上转炉炼钢上下诱俐冶炼

2.不锈钢冶炼

3.冷轧硅钢片生产

4.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5. 石油钢管

6.废钢加工和处理

7.铁矿、锰矿采选

8.直接还原铁阳熔融还原铁生产

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

10.针状焦、岛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1.干熄焦生产

(八)有色金属工利

1.单晶硅(直径8英于以及以上)、多晶硅生产

2.硬质合金、锡化台物、锑化合物生产

3.有色金属夏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桐、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

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

6.稀土应用

(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烧碱用离子膜生产

2.年产60万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 聚氯乙烯时脂(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乙烯副产品C5一C9产品的综合利用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了苯毗胶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

7.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苯、甲苯、二甲苯(对、邻、间)衍生物产品的综合利用

8.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乙丙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氨醇橡胶生产

9.精细化工:染(颜)料、中间体、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

10.氯比法钛白粉生产

11.煤化工产品生产

12.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

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生产

14.增加石油采收率的三次采油新技术开发与运用(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5.输油、输气管道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机械工业

1.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

2.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民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

3.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4.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

5.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

6.生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30 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8.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

9.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10.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

11.重要基础机械。基础件、重大技术装备等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12.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

13.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14.2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粉煤灰砌块生产设备(5一10吨/年),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 、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

15.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

1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环)、气门、幢压挺杆、轴瓦、增压器。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座椅调角器、车锁、后视镜、玻琉升降器、组合仪表、灯具及灯泡、专用高强度紧固件

17.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制造

18.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19.汽车、摩托车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20.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生产

21.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灯具、盘式制动器

22.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3.待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24.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

26.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十一)电子工业

1.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

2.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

3.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生产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5.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

6.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开发

7.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制造

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I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9.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11.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

13.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浊资)

14.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新型打印装置(激光打印机等)开发与制造

16. 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制造

17. 单模光纤生产

18. 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 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0.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设备(ISDN)制造

(+二)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工业

1. 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2. 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

3. 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

4. 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于中西部地区)

5. 散装水泥仓储运输设备

6. 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

7.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

8. 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人材料

9.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10. 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11. 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12.树木移栽机械设备制造

13.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十三)医药工业

1. 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

2. 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3. 维主素类:烟酸

4. 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

5.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

6. 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

7. 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

8. 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

9. 中成药产品质量控制、改变剂型包装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仪器

10.中药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

11.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

12.新型佐剂的开发应用

13.肝炎、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十四)医疗器械制造业

1.具有中频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数字图象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医用X线机组

2.电子内窥镜

3.医用导管

(十五)航天航空工业

1.民用飞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

3.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4.航空机载设备制造

5.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6.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9.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开发

10.民用运载火箭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六)新兴产业

1.微电子技术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术(不包括基因工程技术)

4.信息、通信系统网络技术

5.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6.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7.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8.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9.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10.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十七)服务业

1.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

2.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3.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中心的建设与企业孵化

(十八)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甲)

(一)轻工业

1.洗衣机、电冰箱、冰柜生产

2.合成脂肪醇、醇醚及醇醚硫酸盐

3.空调、冰箱用轴功率2千瓦以下压缩机生产

(二)纺织工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三)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钡盐生产

2;500万吨以下炼油厂建设

3.斜交轮胎、旧轮胎(子午胎除外)翻新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4.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四)机械工业

1.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柴油发电机组制造

3.各种普通磨料(含刚玉、碳化硅),直径400毫米以下砂轮及人造金刚石锯片生产

4.电钻、电动砂轮机生产

5.普通碳钢焊条

6.普通级标准紧固件、小型和中小型普通轴承

7.普通铅酸蓄电池

8.集装箱

9.电梯

10.铝合金轮毂

(五)电子工业

1.接收机及关键件

2.数字程控局用和用户交换机设备

(六)医药工业

1.氯霉素、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乙酞螺旋霉紊、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红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生产

(六)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中低档日型超声显像仪生产

(八)运输服务业

1.出租汽车(限于国内购车)

2.加油站(限于与高速公路配套建设、经营)

(乙)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粮食、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出口(不允许外商独资)

3.近海及内陆水域水产捕捞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4.中药材种植、养殖(不允许外商独资)

(二)轻工业

1.食盐七工业用盐生产

2.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

3.黄酒、名牌白酒生产

4.卷烟、过滤嘴棒等烟草加工业

5.猪、牛、羊蓝湿皮加工及生产

6.天然香料生产

7.油脂加工

8.纸及纸板

(三)纺织工业

1.毛纺织、棉纺织

2.生丝、坯绸

3.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4.纤维级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干线铁路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水上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出入境汽车运输(不允许外商独资)

4.航空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通用航空(中方控股或占主寻地位)

(五)电力工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边远山区及低质煤、煤矸石电厂除外)

(六)有色金属工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铜加工、铝加工

2.贵金属(金、银、铂族)矿产开采、选矿、冶炼、加工

3.钨、锡、锑矿等有色金属开采

4.稀土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分离

(七)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感光材料(胶片、胶卷、PS版、相纸)

2.硼镁铁矿开采及加工

3.联苯胺

4.离子膜烧碱及有机氯系列化工产品

5.子午线轮胎(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合成纤维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丙烯腈、已内酞胺、尼龙66盐等

(八)机械工业

1.汽车(含各类轿车、载货车、客车、改装车)及摩托车整车(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汽车用空调压缩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电子控制制动防抱系统、安全气囊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电机、铝散热器制造

4.旧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翻新、拆解(改装)

5.火电设备: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辅机和控制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设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及装备(1GCC)、增压流化床(PFBC)、脱硫及脱硝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6.水电设备:转轮直径5米及以上水电机组(含水电辅机和控制装置)、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1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贯流式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7.核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8.输变电设备:220千伏及以上大型变压器、高压开关、互感器、电缆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9.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外商独资)

10.薄板连铸机制造

11.复印机、照相机

(九)电子工业

1.彩色电视机(含投影电视机)、彩色显像管及玻壳

2.摄像机(含摄录一体机)

3.录像机、录像机磁头、磁鼓、机芯

4.摸拟移动通信系统(蜂窝、集群、无线寻呼、无线电话)

5.卫星导航定位接受设备及关键部件(不允许外商独资)

6.稀路由卫星通信(VSAT)系统设备制造

7. 2.5千兆比/秒(2.5GB/S)以下光同步数字系列,144兆比/秒(144MB/S)及以下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十)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业

1.金刚石及其它天然宝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及加工(不允许外商独资)

(十一)医药工业

1.中药材、中成药半成品及制成品(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2.毒品前体:麻黄碱、伪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等

3.青霉素G

4.成瘾性品及精神药品的生产(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高技术的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6.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的生产

7.维生素C生产

8.血液制品的生产

(十二)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

2.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及医用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制造

(十三)船舶工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特种船、高性能和3.5万吨及以上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

2.船舶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

(十四)内外贸、旅游、房地产及服务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国内商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对外贸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旅行社

4.合作办学(基础教育除外)

5.医疗机构(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会计、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经纪人公司

7.代理业务(船舶、货运、期货、销售、广告等)

8. 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

9.高尔夫球场

10.土地成片开发

11.大型旅游、文化、娱乐公园及人造景观

12.国家级旅游区建设、经营

(十五)金融及相关行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公司

3.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

5.外汇经纪

6.金融、保险、外汇咨询

7.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批发和销售

(十六)其他

1.印刷、出版发行业务(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不允许外商独资)

3.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发行,电子出版物(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七)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料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3.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4.绿茶及特种茶(名茶、黑茶等)加工

(二)轻工业

1. 象牙雕刻、虎骨加工

2.手工地毯

3.脱胎漆器

4. 琅玳制品

5.青花玲珑瓷

6.宣纸、墨锭

(三)电力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

1.电网的建设、经营

2.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四)矿业采选及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及加工

(五)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硼镁石开采及加工

2.天青石开采及加工

(六)医药工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等)

2.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邮政、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

2.空中交通管制

(八)贸易金融业

1.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衍行金融业务

(九)广播影视业

1.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网)、发射、转播台(站)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

3.**制片、发行、放映

4.录像放映

(十)新闻业

(十一)武器生产业

(十二)其他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致癌、致畸、致突变原料及加工

3.跑马场、

4.服务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

脱毒种苗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

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宜农荒地、荒山、荒漠、滩涂开发

商品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

天然橡胶

草业和草原建设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奶业

生物农药

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

新型农膜

新型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渔船技术改造

饲料添加剂及配套利用

二、林业

林业良种选育与遗传改良

经济林树种、花卉良种繁育及储藏

森林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

速生丰产林

防护林工程

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木材及人工林、小径木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

竹质工程材料和植物纤维工程材料

林化工产品深加工

树木生理活性物质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调水工程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

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和改水工程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海堤防维护和建设

江河湖库清淤

病险水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

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及设施建设

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输配水及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

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

四、气象

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及设备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

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

五、煤炭

矿井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矿

大中型高效选煤厂

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的防治

工业型煤

水煤浆

原料药数据分析系统怎么样?

问题一:什么是批文 在中国,做什么事都要有领导点头,想做个什么项目,也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所以,“对一项申请进行批准的文件”就是批文。

比如,你想办个“网吧”,就有文化部门,工商部门,还有消防、卫生、等等部门的批准,其中最难搞的是文化部门的批文。

怎样才能搞到,这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但是按正规渠道去弄批文是难于上青天的,而且拖得时间也会很长。还是找个有门胆的中间人,出点钱,走歪门邪道弄个批文容易些。

问题二:什么行业是需要批文的? 1. 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2. 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3. 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4. 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5. 食品(区卫生局)6. 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7. 烟销售(烟草专卖局)8. 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9. 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10. 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11. 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12. 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顶3. 人才中介(区人事局)14. 劳务服务(区劳动局)15. 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16. 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17. 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18. 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19. 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20. 国画书法(市文化局)21. 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22. 报关业务(海关总署)23. 水泥生产(市建委)24.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25. 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26. 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具体问题可以问我哦,q 9 2 9 7 3 9 7 9 3我是做工商代理的

问题三:什么是公司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是指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攻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药品生产在企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一般是生产药物的公司才会申请的。

问题四:什么是批准文号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体外化学诊断试剂使用字母“T”,药用辅料使用字母“F”,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字母“J”。数字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的来源代码,其中“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20”19”、“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的,为原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第3、4位为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但来源于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仍使用原文号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数字第5至8位为顺序号。

问题五:批准文号有什么作用? 批准文号: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就想人的身份证一样,根据批准文号可以准确的查找到该药品!

问题六:保健产品的批准文号是指什么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目前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两种类型:

1、“卫食健字”到卫生部网站查询,查询该保健品真伪具体方法如下:打开卫生部官方网站,点击网站右边的“数据查询”栏中的“健康相关产品查询”,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保健食品批准公告目录”,然后根据产品的批准年限选择查询即可。

2、“国食健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查询该保健品真伪具体方法如下: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点击网站右边的“基础数据查询”栏中的“保健食品”,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保健食品”,然后输入产品的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最好输入产品的名称)。

问题七:批号和批准文号 批号是表示产品出库后确定的批次,就像是人的生日一样,09年1月1日生的,在产品出库来看就比如09年1月1日出库的,诸如此类

批准文号是表示国家相关权力机构同意某企业的相关行为的批准,就像盖了章一样

问题八:《药品注册批件》和《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有什么区别? 《药品注册批件》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该品种,发给“批准文号”的法定文件,通俗点说,就是这个药品的“出生证”,也就是通常说的“生产批件”。同一种药品,如果政策许可,可能会有多家药厂申请注册,经国家审查合格后,会批准给多家药厂生产,因此各药厂都会有该药品的《药品注册批件》只是“批准文号”不一样。《新药证书》是国家药监局通过对新药注册申报资料全面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申请人(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的法定权属文件,同时还发给该新药的《药品注册批件》。持有《新药证书》并能生产该药品的企业,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国内只此一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这样的批准文件的形式还没有见过。按规定,《新药证书》是可以转让的,而“生产批件”是不能转的。

问题九:请问原料药生产的批文怎么办理? 这个程序是很麻烦的,首先得研究,研究原料的合成,检验,进行详细的研究后组成申报资料,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认为你的研究符合规定,生产的原料安全、有效、稳定后,会发给你一个生产批件。条件钉必须由持有GMP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申报。相关的情况很多,可以查看一下《药品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款,也可以联系我。我现在做药品研发的。[email protected]

原料药对于医药产业链是上游的存在的属性,是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人民用药需求的基础,目前各国对于原料药产业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大。

但是在原料药研发和使用的过程中,很多人都是“开头难、结尾也难”,为了检索药物合成路线,需要查询大量的刊期、论文、专利资料等等,耗时耗力,找到资料搞清一篇文献的合成细节,却找寻不到更多更优质的合成路线;想要购买却找寻不到合适的厂商,想要分析原料药进出口数据,分析市场动态,却没有数据来源。

对此,药融云重磅推出了原料药数据库,集成原料药生产厂商、原料药用量、海关进出口、合成路线,原料药注册信息、登记信息等,实现原料药综合查询的系统,提供全球API供需、市场规模、合成信息一站检索,帮助业内人士快速、高效的完成所需信息的查找与整理。

原料药行业数据分析系统适用于:原料药研发人员、调研人员、高校师生、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有机化学销售员等。

一、查询合成路线,筛选最佳方案

任何一个化合物的合成路线通常都有多条,药物合成也是这样,原料药的合成,最终的目的是要走进工厂批量化的生产,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生产情况的路线是至关重要。

原料药系统

药融云数据库整合了多条合成方法,包含对应的合成路线、反应条件、中间体、试剂信息。并提供了对应的参考文献,专利溯源。

1、查询合成路线

列如:在合成路线数据库中通过名称搜索“Ezetimibe”合成路线共一百多条。

药物合成路线

2、查询中间体和试剂

除了查询合成路线还可查看每条合成路线中涉及的中间体和试剂,还提供更为详细的原始资料,也可根据下方的参考文献,自行查看。

中间体试剂

二、调研市场需求、为立项/市场分析做参考

1、原料药用量推算

根据每年全球市场制剂用量推算,收载得到6000+原料药用量信息。不同品种、不同企业、不同国家市场下,各个年份中该原料药的详细用量、占比及排行;并包含全局分析模块,清晰展示各品种、区域中该产品的用量对比情况,便于探究某原料药在目标市场近年的大致用量,及分析潜在的客户、竞争企业。

调研市场需求,为立项/市场分做参考

2、查询海关进出口信息

包含了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各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货物名称、时间、进口商、出口商、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可通过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提单号检索,并支持进出口国家筛选,帮助您方便快捷地了解药物的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动态。

原料药海关进出口

三、生产厂商分布一键查,掌握企业供应竞争布局

在药融云原料药数据库中,可以查询目标产品的全球生产厂商分布,在中国、欧美日韩等五个国家地区的登记注册状态;掌握供应企业、竞争企业布局。

如检索「Ritonavir」,可看到该原料药在全球范围内有近50家企业可生产。中国、印度、意大利、美国等10个国家均有相应的生产企业,其中印度最多,有21家企业可生产;其次为中国,中国安徽、上海、石家庄等省市有十余家企业可生产。

掌握企业供应竞争布局

四、查询注册登记信息,满足更多需求

包含CDE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材包登记信息、美国DMF注册、欧盟CEP认证、日本MF注册、韩国DMF注册、FDA批准辅料等。

注册登记信息、分析更多需求

药融云原料药行业数据分析系统助力于,原料药市场分析、用量推算,查询合成路线、中间体、试剂等等,助力于业内人士快速查询相关数据。